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贱萌先生 作者:时光晦暗不明 文案 秦盛:“明天假装我女朋友去见见我妈。” 温软:“真哒?” 秦盛:“一般说要见公婆不都应该很羞涩紧张么,你这是什么反应?” 温软:“不用想,到时候她一定会义正言辞的拿钱羞辱我‘就凭你也配跟我儿子在一起,说吧,多少钱愿意离开他?’ 到时候我就可以随便开个价,从此过上土豪的生活,赶紧带我去见见你妈吧!” 秦盛:“。。。” 次日,秦妈妈与温软见面了。 秦妈妈:“你真是个好姑娘啊,我家秦子这么臭屁穷讲究的一个孩子你都愿意跟他在一起,真的很感激你,什么时候结婚,赶紧挑个日子把婚结了吧!” 温软:“。。。(说好的拿钱砸脸呢)”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 都市情缘 天作之和 搜索关键字:主角:温软,秦盛 ┃ 配角:宋初,碧沉,宋世离 ┃ 其它:   ☆、“那翘臀真他妈性感!”      “前面那位大婶,你钱包掉了!”身后传来一个懒散的声音。   温软立马就扭转了头,压根没想到自己就是别人口中的那位大婶,只是下意识的听到钱包这么个销魂的词汇,浑身细胞颓然一抖。   果然地上华丽丽的躺着个格子小钱包,温软也懒得看刚刚是谁在说话.   马上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捡起那个钱包,看也不看就径直塞到自己肥大的裤兜里,一副谁来抢我就跟谁急的表情。   秦盛打量着眼前这个大婶,看样子比想象中年轻不少,不过这一身打扮跟批条麻布袋上街有何分别。   她上身一件土得掉渣的屎黄色外套,样式难看不说上面还有不少恶心的污渍,像汁液一样的东西。   秦盛顿时腿一哆嗦像脚底踩了根香蕉皮似的退避三尺远,只差没掏出小手绢掩住口鼻,然后再对眼前这个东西进行人道毁灭。   再看看下身,一条肥大的运动裤,运动裤上也有不少污渍,像一只只恶心的苍蝇在上面黏附着,一只挽在小腿处,一只放下。   穿了双男士拖鞋,露出黑不溜秋的脚背,脚背上还还有污泥在上面亲切的跟秦盛打招呼。   秦盛下意识的吞了口吐沫,尽量忍住没把隔夜饭吐出来。   以往他看见流浪汉乞丐都是退避三舍绕道走的,早知道今天这个掉钱包的大婶这么脏,他一定不会嘴贱让她停下来捡钱包。   实在是盯不下去了,只好挪开他的贵眼看向大婶的脸。   好在那张脸没有一身装扮恶心,不然他一定遁走。   那张脸五官还算看得下去,好在长得还算整齐,没有满脸痘活着是麻子亦或是龅牙来吓唬他,只是那鸡窝般的发型他实在不敢苟同。   “大婶,钱包里的东西你不清点一下吗?”   秦盛虽然嫌弃此人,但他不是傻子,从刚刚那人动作就可看出来她不是钱包的主人。   如果是主人一定会先打开钱包看看清点一下东西,而不是捡起来立马塞在口袋里,一副戒备的模样。   温软看着眼前这个年轻的男人,一下子鼻血上涌,内分泌失调。   心里十万只草泥马在奔腾,算命的诚不欺我啊.   说一个月内能遇到白马王子,这个月说话超过三句的雄性包括隔壁家大毛在内都只有三只。   今天是最后一天,她心里正肉疼着算命的那二十块钱呢,好在捡到钱包不说还遇到了这么帅一只秀色可餐的雄性。   主要是这男人长得好萌有木有,直直戳中了她的萌点,内心潜在的母性光辉大发,好想扑上去咬一口那滑不溜丢的小脸蛋。   温软心中且先自作主张的给这个萌男起了个名字,‘小萌宝’。   要是秦盛听到了肯定会气得经脉逆流,大小便失禁以及分分钟打爆她的狗头。   小萌宝哪里长得萌呢,眼睛圆丢丢的,跟两颗大葡萄似的,瞳仁素黑清亮,眼白似是初雪没有一丝杂质,当然得先忽视他眼底淡淡地嫌恶。   那睫毛长而密,在脸上投射出小小的阴影,似一只翩跹欲飞的蝴蝶停在上面。   鼻子似是造物主一笔大挥,挺拔俊俏,嘴巴红艳艳色泽饱满,里面一排排贝齿如一颗颗上好的珍珠。   总之那张脸绝对刺激了温软的肾上腺,再看那少说也有一米八的好身材,不胖不瘦,手感摸起来一定是顶顶的好!   温软已经在意淫美男裸体的模样了,她面露□□,笑得贼眉鼠眼。   “帅哥,不用数,钱包就是我的,多谢啦!好人会有好报的!”   说完就准备走,美男虽好可不要贪杯哦。   温软就毁在了贪上,贪钱不说还贪色,一步三回头的意淫秦盛,以至于秦盛实在是受不了这个欧巴桑的眼神了。   本不打算和她多做纠缠,最后还是决心报复。   不为什么,就为她穿着猥琐不说,眼神□□不说,但那灿黄黄的眼屎,他实实在在是受不了了。   既然她今天恶心了他,堵住了他的好胃口,那么他就必须报复回来。   一只长手臂拦住了温软的去路。   眼角上抬一看是小萌宝,她霎时笑得谄媚非常,要是人有尾巴,估计她当时尾巴是翘得老高,摇晃个不停的狗腿样。   “帅哥还有事?”   温软露出了她浑身上下看上去最干净整齐的一口大白牙。   好在牙齿上没菜叶,好在没口气,不然秦盛真不知道自己能否再坚持得下去跟她多说一句。   这世间上能打赢秦盛的永远都只有一个字,那就是脏。   他怕脏,太怕,太怕。   “大婶,你怎么证明那钱包就是你的呢?”   秦盛口气强硬,似是警察盘问,一副睥睨天下的王者风范。   温软不是傻子,她已经看出来眼前这个萌宝是打算抢回那个已经被她捂热的钱包了。不由得手心一紧,握紧了裤兜里那钱包。   “不用证明啊,那就是我的啊,我的钱包我还能不认识吗。”   温软笑得一脸灿然,露出无辜的眼神。   尽量忽视从刚刚开始萌宝就给自己冠上的那个难听的称谓,要不是看这小子姿色算得上极品,想保留一点好印象,她早就吼一嗓子,“你他妈才大婶,你全家都大婶,我是你姑奶奶!”   “哦?那你能说说里面都有什么东西吗?有何证件,有多少钱?”   秦盛笑得牲畜无害,露出两个性感的梨涡。   “这,这,我不太记得了,钱花了就花了,谁还记得里面剩多少呢。”   温软看着眼前的美男子再无半点欣赏的心思,额头已经渗出丝丝的凉意。   内心早就已经把他按倒在地扒光衣服,强、奸一百遍了,先奸再杀,再奸再杀。我让你不待在家里好好卖萌,我让你丫的出来使坏!   “是吗?那证件你总能说出个一二来吧。”   秦盛笑意仍旧没有退散,反而步步逼近,他早就料到她会这样说。   老子信了你的邪!   温软很想爆粗口,但无奈还是改口。   “里面压根就没证件啊,就一点钱!”   如今只有赌一把了,她就不信这男人会无耻到要她把钱包掏出来当堂对峙。   奈何温软不知道,贱人到处有,眼前是极品。   “既然这样,大婶麻烦你就把钱包掏出来让我看看,要是真没有证件,那它就是你的,要是有证件的话。。。”   秦盛笑得越发邪魅了,似是地狱的修罗,啃人不吐骨头的那种。   “这,不用了吧,挺麻烦的。。。”   温软已经企图和他祖上十八代血亲发生一些难以启齿的关系了。   “你说呢?”   秦盛挑了挑眉,目光灼灼的看着她,语调更是说不出的威严与冷硬。   温软环视了一下四周的环境,正琢磨着跑路,丫的我说不过你我跑还不成吗,这又不是我偷的,难道你一个大男人还会追着我满街跑不成。   秦盛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冷笑了一声。   “大婶,这条街道到处有摄像头,你要是往左边跑那前面正在修路,你要是往右边跑那里刚好是派出所。   我劝你别为了这点小钱进了局子丢了颜面,更何况你那两条小短腿估计也跑不快!”   你他妈的才丢脸!   丫的穿得金光闪闪的,非得吃饱了撑的跟我纠结这么个破钱包,有本事当初你别喊我来捡啊!   你个大男人把我这种弱质女流逼到了这个份上害不害臊!   当然温软向来都是口蜜腹剑,两面三刀。   当然不会把这些话说出口,毕竟她还有一半的机会赢,要是钱包里没证件,那这个萌宝就百口难辨了。   所谓天要亡你,横竖你都得死,说的就是温软这番境地了。   当她一本正经以一副我他妈的就是它的主人的模样打开钱包时,尼玛钱包上赫然一张大大的身份证有木有!   那长得方方正正的秃头大脸怎么样也跟她长得不像。   当时温软有一种想像抗日战争片里满身绑着炸药包奔向小鬼子大喊:“老子跟你们拼了!”的冲动。   她就特别想抱着秦盛大喊,我他妈的跟你拼了。   “大婶,这会你不会说这个秃瓢男人是你了吧,嗯?”   秦盛顿时身心舒畅,有一种终于报了一箭之仇的感觉。   “这是我丈夫!”   温软一口回答,正准备为自己的机智打个赞时.   秦盛立马拿起身份证和钱包,“那好,你说他叫什么名字,家庭地址还有出生年月,答对了我二话不说就给你!”   这哪是白马王子,这尼玛是黑白无常啊!我命休矣,我命休矣!温软气得差点咬碎一口银牙。   今天本来是要出门面试的,无奈一洗完澡就发现骚包老妈穿走了她新买的衣服,自己衣服又被锁在房间里面,只好穿上老妈的衣服,一出门迟到了面试不说,还掉进了水坑里。   可水坑里的黑水再黑,也比不上眼前这位黑心肝啊!   这可是百年难遇,白色表皮下包裹着的黑心肝啊.   就像是买了个又白又漂亮的梨回家,一口咬下去,尼玛这梨心全烂了一样。   都说出门遇贵人,她这是出门遇小人。   哪怕长得再好看也是个一肚子坏水的小人。   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早就打退堂鼓,捂着脸逃跑了。   奈何她温软不是一般人,她立马一个扑身,双手紧紧的抱着秦盛的大腿,三秒钟涕泗横流,鼻涕眼泪全蹭在了秦盛那条灰色休闲裤上。   她明显的感觉到了萌宝身子一僵,但无耻如温软,立马就摆出个琼瑶里卖身葬父的脸,哭得鼻涕直冒泡,嗓子惊天动地。   “帅哥啊,我承认贪小便宜是我的不对啊,但你能不能就把钱包给我,那里面也没多少钱,不过是三百五十六块三毛钱。   (掏出钱包的那一瞬她别的没看就光顾着数钱去了)   人家失主都不见了,这些钱就给我呗,我家庭实在是太困难了.   上有八十岁的奶奶,下有一岁嗷嗷待哺的孩子,还有个烂赌嗜酒如命一喝醉就会打我的老公。   我命太苦了啊!刚刚失了业,家里孩子奶粉钱都没有,要不然我也不会这样子啊!   我一没偷二没抢,就冲着这点钱过日子了。   你就高抬贵手吧,我保证以后捡到钱包立马就归还失主!”   说完又把鼻涕眼泪往秦盛裤腿上抹了抹,还时不时的用贼眼瞟他两眼看他神情。   照理说一般男人哪怕没有同情心,也不想被她在大街上这样烦着。   毕竟围观的人已经不少了,不少不明状况的群众看着秦盛手里拿着钱包.   温软抱着他的腿哭都会想到男人抛弃妻子,还不肯给钱,不少人开始对秦盛指指点点了。   秦盛完全没有细听温软的那些话,眼角一直在抽搐,几乎恶心得快要晕厥了。   他连把腿锯下的心都有了,实在是太恶心了,从那女人脸上喷薄而出的黄白色液体全部沾染在他的腿上,只觉腿如万千只蚂蚁在攀爬。   一时动弹不得,全身都开始发抖,脸色已经泛白,嘴唇也被他咬出血来。   温软看萌宝表情有些不对劲,也感觉到他在颤抖,不由得放松了他的腿,愣愣的看着他,等待着他宣旨呢,三百多块钱,成败与否就在此一举了。   秦盛感觉到腿没有被巴得那么紧了,顿时松了口气,哪还有时间理会温软,丢下钱包就一个箭步跑向最近的饭店。   温软还没反应过来,秦盛就这样跑了,她立马一个箭步抓起钱包笑逐颜开,看着秦盛慌不择路的背影,嘴里感叹着:“那翘臀真他妈性感!”   大口的吻着钱包,这个月的早餐钱算是解决了,也不枉她哭闹一场,早知道抱大腿就能解决问题,当初就不应该和他多废话。   可是多年后的温软想起这一幕却是异常心酸的,她竟然为了三百多块钱害秦盛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开坑,求跳坑。第一次尝试写轻松搞笑文,大家伙来捧捧场吧!   暑假在家小明太过懒惰,没写多少文,这篇文目前才写到十万字,这阵子可以日更,过阵子就难说了。   最后爱你们,么么哒!   ☆、“你不记得我啦?我是上周那个三百多块钱的啊!”      秦盛一进饭店就立马退下裤子,腿都抖得不行了,裤子半天脱不下来,他又瞟了那裤腿一眼,终于吐了起来,直到把胃液吐了个干净后还在犯恶心。   只好立马扬起剪刀把裤子剪开,哪怕剪刀把自己的大腿划出几道血痕也在所不惜。   利落的脱下了裤子后以光速冲到了浴室,开始长达三个小时的洗浴。洗完之后皮肤都起皱了仍觉得自己太脏了,那味道久久不散。   于是他坚决要换房间,在隔壁房里躺了一会儿,又打电话问服务员把那条裤子丢在哪了,服务员说就在门口的垃圾桶。   他气得破口大骂:“你们家饭店什么态度,垃圾就倒在门口,我在房间里都闻到了臭味臭死了!”   服务员很是委屈,哪来的臭味,那垃圾桶在饭店不远处的一个垃圾桶里,他在三楼,垃圾桶离饭店不仅有将近一百米远,还离他房间有五层楼高,再大的味道也飘不到他那去啊。   但只好按照秦盛要求,把垃圾送到了隔壁街,并非是服务态度有多好,只是秦盛他是VIP而且就站在窗户边盯着他倒垃圾。   “妈的,这年头变态的客人越来越多了!”服务员气得暗骂。   秦盛盯着服务员倒完垃圾后那根紧绷的神经终于断了,洗了三个小时澡的他已经感冒了,窝在床的一角,喃喃地说:“太脏了太脏了。。。”   也不知重复了多久而后沉沉睡去,这一睡就是一个星期没起来过。   他不仅感冒了还重度发烧,好在服务员查房发现了昏厥的他把他送到了医院。   宋初赶到的时候他还昏迷着,宋初眉头一拧,昨天还说好晚上一起吃饭的,结果晚上打电话一直不接。   还以为他又在耍什么脾气,现在竟是病了,躺在床上挺尸,问服务员也问不出个所以然,只好作罢。   秦盛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他一睁开眼看到了天花板的纯白终于笑了,不脏了,白色最干净了。   宋初拿着报纸坐在沙发上,见秦盛醒来,紧蹙的眉头这才松开,声音说不出的清冽:“你终于醒了,都住院两天了,要不是医生说你只是发烧感冒,我还真以为世上从此就少了个祸害。”   宋初嘴里虽这样说,但见好朋友能平安醒来,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顿了顿,宋初接着问:“好些了吗?”   他站起身来看着病床上的秦盛,语气温和不少。   “没什么,就是一场小感冒。”   秦盛眼眸一深,但周身寒气逼人。   他在梦中反反复复梦见那张恶心的脸,那张脸死死地粘着他的脚怎么都踹不开。   如果再让他碰见那个不知死活的女人,他定要让她碎成渣子。   彼时的温软哪里知道再次遇见就是一场灾难,还高高兴兴的回家买了几斤猪肉大餐了一顿。   一个星期后温软不得不出门找工作了,温软大学没有毕业,只读到大三就辍学了,去过四家公司,但不知道是她煞气太重还是那些公司太倒霉,每到一家公司工作不到半年人家公司就各种原因破产倒闭了,害得她频频失业。   这不上一家公司老板又携款潜逃了,她两个月的工资就那样没了着落。   这次温软决定要去一家大公司,大公司总不会那么容易倒闭。   温软看中了离家最近的那家广告公司,瑞丽。   其实以温软的学历去瑞丽顶多只能当个端茶倒水的,她虽然是重点大学,但奈何大三就辍学没有毕业证,严格来说只算得上有高中文凭,其专业更是冷门的中文系。   人家企业几乎上最低学历都是重点一本毕业,但迫于生活,温软还是厚着脸皮的去面试了。   这次招的有两个职位,总经理助理和普通文员。不用说温软就是冲着普通文员这一职位去的,要知道能在这里当个普通文员工资也是她以前的两倍高。   但她今天也没报太大的希望,毕竟应聘的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应聘普通文员的很多,但应聘总经理助理的更多。   普通职员这次有五个空缺,但总经理助理只有一个空缺。   果然钱多的岗位更多人往上扑啊。   温软恨得牙痒痒,以她的资历万万是没有资格去应聘总经理助理的。   但那钱多得真是能亮下她的钛合金狗眼,   于是乎某人身在曹营心在汉,坐在文员招聘室门口,眼巴巴的看着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美女进旁边那扇门应聘,眼瞅着一个两个大美女笑得明媚进去,黑着脸出来。   那滋味倍儿爽,温软心里乐开了花,“让你们长得比我漂亮,这下还不是不要你,哼!”   原谅某人向来都缺乏善良的心,从来都只有落井下石,火上浇油,幸灾乐祸的猥,琐品质。   “十九号温软!”   有人开始喊她面试了。   温软兴高采烈的进去,无奈面试官只瞥一眼她的简历就懒得看了,然后又随口问了她的工作经验以及上任所在公司,温软一报名字,主考官来冷冷的一句:“你可以出去了,要是有消息会通知你的。”   温软就知道人家看不上她,一般说等消息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石沉大海。   好在她抗打击能力强,就那样大摇大摆的走出去了,丝毫没有落寞之色。   无奈一出门就撞上了一堵肉墙,她疼得直揉鼻子。   秦盛见有不明物体贴在了自己身上,皮肤霎时起来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有一种立马想回办公室洗澡的欲望。   他面色沉了几分,立马就弹开在一米之外,远离眼前人。   本来今天招聘的那些助理他就很不满意,个个浓妆艳抹的,那眼珠子都可以扣下来贴在他的脸上了,更何况她们身上有一股刺鼻的香水味,一闻他就头疼,以至于后来进来的那些女人,他都懒得看一眼,直接过滤掉。   本想过来找宋初说不想招聘了,今天先这样,无奈碰到哪个不长眼的员工撞他身上了。   瑞丽的老职员都很清楚总经理不喜欢和人接触,所以都是与他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内,以防一个不高兴就被他开除了。   宋初见那个叫温软的女人撞到了秦盛,挑了挑眉。还好那个温软没有被录用,要是有幸录用了,撞到秦盛这尊大佛立马就被开除了。   “你是哪个部门的?”   秦盛眉心紧蹙,语气很冷硬透着点不易察觉的威严。   温软一听声音觉得有些耳熟,下意识的就抬头打量眼前人。   这不看还好,一看误了终身,从此被虐得惨无人道,哭天喊地。   这不就是上个星期的那个小萌宝吗,好巧啊。   虽说他人讨厌了点有些爱纠缠,但好在最后还是把钱给她了。   温软以为他也是来面试的,立马就有英雄惺惺相惜之感。   她笑得眼里冒着精光,语气说不出的欢快。   “帅哥是你啊,好巧啊!”   “。。。”   全场都静下来了,鸦片无声。   虽说秦盛长得帅是事实,但谁敢当着他面叫帅哥,这不是找削吗。   秦盛面色又黑了三分,开始打量这个嘴巴缺缝的女人。   这个女人很面熟,但又想不起在哪见过。   长得很秀气,眼睛很大,素黑清亮,看上去很机灵,皮肤也很白净。   偏瘦,一米六多一点的模样,总之是个有点姿色的女人,但这点姿色还不足以让他想起她是谁。   但这次他却记住她了,不为别的,就单单看她胸前那三十六D,一般男人都会记住她的。   温软其他还好,最拿得出手的只有她胸前那两坨肉了。   为此不少被上司吃过豆腐,但好在温软学了几年的跆拳道,拳脚功夫非常好。   每次都能有幸躲过,实在躲不过的就跟老板娘处理好关系就好。   一有风吹草动马上报告老板娘,因此她得到过不少小费,做人关键是要识时务。   但现在的温软却不知道这个道理,见萌宝不记得自己,又华丽丽的开腔了。   “你不记得我啦?我是上周那个三百多块钱的啊!”   这话一出,惊呆四座。   几乎上每个人都想到秦盛花了三百多块钱和这女人一度春宵了。   虽说这女人有那么一点点姿色,胸也大,但这些年在秦盛眼前晃悠的哪个女人不是极品,秦盛都没看上眼。   莫非眼前这个女人有什么惊人之处,八卦之火已经熊熊燃烧起来了。   只有某人的怒火一下子就喷薄而出,真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秦盛不去找她,她倒是送上门来了。   “是吗?你这是来应聘?”   秦盛唇角微扬,皮笑肉不笑,眼眸亮得发光,今天真是个磨刀霍霍向猪羊的好日子。   “对啊,你也是?”   温软见秦盛认出了自己,笑得跟花似的,毕竟能被帅哥记住不容易啊。   秦盛没有搭理她,只是径直走过去跟宋初说了句:“助理就选她了。”   温软见秦盛跟主考官旁边那个长得温文儒雅的帅哥贴面耳语,一颗芳心碎成了渣子。   果然好看的男人都有男朋友了。   温软应聘完的第二天瑞丽就跟她打电话说她被选上了,温软足足在家里笑了两天,笑得肝都裂了。   “从此我就会当个好职员,升职加薪,嫁给高富帅,当上CEO,走上人生的巅峰!”   温软对温妈说道。   一个拖鞋飞过去,正中她脑门。   “人家能瞎了眼看中你已经是万幸了,别在里面待三天就被开除了。要是有个眼神不好的看得上你就赶紧嫁了,一天到晚在家里闲着,看着老娘心烦!”   温妈咆哮着。   三天后温软正式上班,在座不少人都在打量偷窥她,毕竟她这算是空降啊,秦盛钦点,还三百多块钱,这些消息凑一块足以编出无数个曲折婉转的故事。   一个看上去正值更年期的老妇女丽姐领着温软在公司转了一圈。   “你的职责就是万事听从总经理安排,不顶嘴不反抗不怕苦,他这人有两个最大的禁忌。   一是脏,所有办公室他用的或者他视线范围之内的东西必须纤尘不染,否则明天走人!   第二是话多,不要他说一句你回三句,不知道的事情自己多琢磨琢磨,要是你话多烦到她,明天走人!”   “等一下,请问一下我不是普通文员吗,怎么直接受总经理管辖了呢?”   “忘了告诉你,你被总经理亲自任命为总经理助理,他办公室就在那里,你直接进去报到吧!”   丽姐指了指那扇暗黑色的大门。   温软那个消息还来不急消化,丽姐就转身走了,留下她一人在凉风中喜极而泣。   “这是要发啊!总经理助理的工资是普通职员的多少倍来着?”   某人开始扳着指头开始算。   “三倍。”   身后一个磁性的声音响起。   温软回头顾看,宋初笑得一脸和煦,丰神如玉。   温软只觉这男人真真是讨人喜欢,尤其是那个三倍。   但一想到这位与小萌宝有□□,心里又在那里一唱三叹,惋惜不已。   “你先别急着算工薪,能不能做完一个月都是问题。不过你应当能抗得久一点,加油,我信你。”   宋初回首以前那些被秦盛撵走的那些助理,感叹着。   “这位先生可真会说笑,我可是劳模啊,什么脏活累活都能干得齐全。   以前都当过小班呢,一大班子的人都能照顾好,总经理一个不成问题,不成问题!”   温软向来是钱越多能力越强的主,她已经憧憬好干几年之后买多少坪米的房了。   “那就好。”   宋初挑了挑眉,直觉眼前这个女人会与秦盛擦出不少火花。   这两天问秦盛他也什么不说,坚持要温软当助理,这其中想必又有一段故事。 作者有话要说:  两人JQ正式要发展了,接下来一路火花带闪电,宝塔镇河妖。   今天更新得有点晚,不好意思,小明给大家伙鞠个躬先!   ☆、“温软,顶撞上司,年终奖没有了。”   温软敲开了那扇暗黑色的大门,心情有些小忐忑,太感激那位独具慧眼的总经理了,竟然能在一盘沙子中能发现她这块金子。   不错不错,可见是个非常厉害的人。   “进来。”听声音很年轻呢,温软又开始意,淫了。   光线倏然四溅,白光中一个男子正伏案忙些什么。   那身段(虽然只看到上半身,但俨然是个模特身材),那脸蛋(其实只看见白皙的额头),那气质(其实人家就是没抬头看她,略显高冷)   温软扭着小蛮腰,尽量踩出个步步生莲,让人惊艳的效果。   只可惜事与愿违,还没走两步,就被一声“别动。”给卡住了。   温软只好站在那里,拼命的打量总经理,无奈人家就是高冷啊,十几分钟过去了还没抬头看他一眼。   按温软平时的性子早就开口搭话了,无奈想起丽姐的那些嘱咐,不敢多话。   谁让大boss这么忙呢,贴心的助理不能惊扰他。   说不定他一个感动说自己乖巧,脑子一时被屎糊住了,硬要执意把自己娶进家门怎么办。   刘备三顾茅庐时,诸葛亮就是趁机使坏试探他,想必老板也是这样试探她。   一想到这里她又瞅了瞅地上有没有纸团什么的,要是有的话,自己马上捡起来送进垃圾桶,又是一个闪光点。   就在这十几分钟内,温软已经把小说中霸道总裁推到柔弱小助理,一辈子非她不娶的那种黄,暴镜头意,淫了个遍。   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苗条。   事实上秦盛是故意的,但他绝对不是为了考验她,只是自己正在玩游戏,一时间懒得搭理她。   通关之后脖子有点酸,这才抬头发现温软那猥琐的眼神,有一种被苍蝇盯住的恶心感涌上心头。   “呀,萌宝,你难道就是总经理?”   温软性急之下,那句萌宝脱口而出。   某人一听那句萌宝,脸都气绿了。   明明已经快三十岁的人了,长得却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冷峻,反而是时下流行的那种娘炮的萌。   平生最恨人家说自己萌,小时候不知被多少怪阿姨抱着猛亲,所以实在是膈应香水味。   “温软,顶撞上司,年终奖没有了。”   温软一听立刻炸毛,年终奖那得多少钱啊,就因为一句萌宝就没了,太冤了。   “经理,刚刚我舌头不小心闪了腰,请您见谅,下次再也不敢了!”   要不是隔着办公桌,说不定温软就飞扑过去抱大腿求饶了。   “是吗?那就把舌头给拔了,反正留着也没用。”   秦盛开始在报仇了,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从早到晚。   我们萌萌哒秦盛大人正是小人范畴的。   “经理这是哪里的话,舌头虽然说出话,但好歹也是爹妈给的,不可拔,不可拔。”   温软有一种不详的预感,直觉萌宝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但管他是什么意图,他嘴巴再贱再坏,自己也不能跟钱过不去啊。   “不拔也行,只要你管好自己的嘴巴就可,别让它满嘴喷粪。”   “你嘴巴才喷粪,你全家都喷粪!”   原谅温软实在是个暴脾气,还没反应过来对象是谁就开始回击了。   向来只有她嘴贱的时候,哪有这样受人□□过,但话一开腔她就恨不得抽自己两大嘴巴。   你他妈傻啊,你骂的不是人,你骂走的是钱,这下完了,别说年终奖了,马上就得卷铺盖走人。   很好很好,终于回击了是吗。   秦盛就希望戳破她那张笑得虚假的脸,明明在腹诽着,但硬要笑脸迎人。   钱真的就那么重要,重要到她能当众撒泼抱腿痛哭吗。   “温软,再次顶撞上司,扣一个月工资。”   知道钱是她的软肋,拿她钱跟割她肉似的。   果然温软一脸便秘状,虽说没有走人吧,但一个月工资啊,市中心的房又远了一步。   “我知道错了,请您原谅!”   温软哪还敢跟他逞口舌之快,立马低头道歉,成九十度弯腰。   秦盛见温软又是一副狗腿样,一听要扣工资,立马就蔫了,顿觉生厌。   “门外有你的办公室,你去那给我老实待着,有事我会通知你,一分钟之内没接电话,算旷工一天。”   秦盛齿缝里吐出这几个字就再也没有抬眼看温软。   温软气得差点就飞扑过去,把他那张萌萌的脸给撕下来当手纸擦。   明明一副萌得能让人心都化了的模样,哪怕是严肃起来也会觉得那张脸越发的萌得可爱,双颊气得鼓鼓的,好想捏一下,试试手感。   可他那张嘴完完全全就跟机关枪似的,一说话分分钟让你血溅三尺,剜肉割心的痛啊。   可没办法,她温软不是陶渊明,必须为这五斗米而折腰。   温软进自己办公室的时候,被那明丽堂皇的小屋给刺激到了,她温软终于有了自己的办公室,一屁股撅在皮椅上,摸摸这,摸摸那。   嘴里发出嗞嗞的声音,眼角似乎还泛有泪花。   “我温软终于有属于自己的办公室了!得好好守住这里,不能就这样被萌宝给赶走了。   话说既然他钦点要我当助理,为什么态度又那么差呢。   果然人一有钱就变态,管他呢,我誓死不能被他赶出瑞丽!”   温软这一天都不敢离开电话半步,生怕一走就流失了一个天的工资。   厕所不敢去,饭不敢吃,可他妈的你倒是给我打电话啊!   温软这才发现自己貌似还不知道萌宝的名字,于是又凑到那扇暗黑色大门看门牌。   这不看还好,一看就尿崩了。   “哎呦我去,秦盛,他爸妈果然是个人才,给儿子娶这么个好名字,秦盛,情圣。   你丫的怎么不改名叫禽兽,你要是情圣,你祖奶奶我就是齐天大圣!”   温软终于爆发了,当面不能骂,也只能在背后戳刀子,喷口水了。   “哦,是吗。齐天大圣,我看你是剩女的剩吧!   友情提示一下,下次骂人的时候看看身后有没有人,你这种人要是活在古代,肯定会因为口德之失出门就被砍死,横尸街头,不,应该是暴毙山野!”   秦盛不过是出门一趟,一来就看见温软贴在门上数落自己的名字。   这些他都无感,市井小人从来都只有这种小把戏。   可刺瞎他眼的是那亮晶晶的口水分分钟以喷泉的方式直击他的门。   那是他的门面,这种□□感不亚于别人喷口水在他脸上。   温软一转身,有一种被雷劈了天灵盖的赶脚,老天爷虽说我最近是发了一笔三百多块的小横财,但你也不用让我死无葬身之地吧。   温软一下子腿就开始打颤,说话也不利索了。   “经理,我,我,我就是喝多了,想出来转转上趟厕所,一时没,没找到厕所,这才被一股尿意冲昏了头脑。   刚刚那些都是我的胡言乱语,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我这会吧!”   “呦,都能演黑山老妖的人了就别在这装林黛玉了。   我看你不是被尿意冲昏了头脑,而是天天喷粪喷多了,这会儿想换换口味,改成喷尿了是吗!”   秦盛看着门上的一片水渍,恨不得把温软脑袋给拧下来,看看她脑袋里是不是进水了,不然嘴巴怎么跟夜壶是的。   温软面皮抖了抖,心中扎小人扎死他秦盛一万遍了。   但面子上却是一副痛心疾首,悔不当初的乖巧模样。   “经理,我保证再也没下次了。”   下次,下次我定会找个没人的地方骂你一个小时不带重复的!   “没有下次了,你,从现在起给我带个口罩,只要是来上班你都不许给我摘下它。   要是让我什么时候看到你没戴口罩,直接开除,知道吗?”   他实在是不能再看到那个瀑布嘴了,两人在同一个空间里呼吸同一口氧气,而他呼吸进去的极有可能就是温软嘴里喷出来的水分子,一想到这里他全身的细胞都抖了抖,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啊?为什么要戴口罩?经理,我保证我没有传染病的。真的!”   温软立马辩解。   “温软,你有三个选择,要么走人,要么戴口罩,要么在嘴巴上涂上强力胶水。”   秦盛挑了挑眉,眼神里尽是厌恶与讽刺。   他料定了视财如命的温软会留下来,乖乖听话。   温软不是没看清楚他那恶心的嘴脸,他似一只凶猛的恶兽,把她踩在脚底下,看着她挣扎,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撕碎啃噬,挫骨扬灰。   这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很压抑很无力。   但正如他秦盛所见,金钱向来都是她温软的软骨。   “好,我马上就去买口罩。”   温软这次连背地里骂他的心思都没有了。   只是默默地转身,只留一个萧瑟瘦弱的背影。   “果然还是屈服了对吗。”秦盛又是一声鄙夷。   温软带好口罩去见秦盛的时候,秦盛只是眼神掠过她一眼,继续手头的工作。   “把刚刚那扇被你口水洗刷过的门给我彻彻底底的清洁三遍,要是还能在那里闻到你的味道,你就可以滚了!”   原来戴口罩的原因就是这个,温软很想问问他,当你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时候还会不会这么讲究。   向来都是仓禀实而知礼节,他秦盛定是生来什么都拥有了才会没事做养成这样的洁癖。   “好。”   但温软最后也不过只回一句好,再无它话。   这份工作她太需要了,哪怕任人□□践踏她也能甘之如饴。   自尊这种东西,没有物质的呵护,向来一文不值。   温软开始她的洗门大业,开始时只是随手找来一个抹布,认认真真的擦了三遍。   但一想到检验者是秦盛,她又老老实实的找来了消毒水再擦了四五遍,直到那扇黑亮的大门干净得都能照见她的脸时,终于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露出月牙般的笑容。   “经理已经擦好了,请验收!”   温软背后都汗湿了,微微喘着气,本想掀掉口罩,那样呼吸舒畅些,但一想到秦盛的话,那只想摘掉口罩的手抬了又默默放下了。   秦盛只是瞥了一眼大门,看着眼前汗涔涔的温软,眉头不由一蹙,不只是心软还是嫌弃,打发她回家。   “你赶紧回去吧,一身汗臭味,我闻着就心烦,今天就到此为止。”   “劳动人民的汗水再臭也比不过铜臭。”   温软丝毫没有感激他放自己回去。   今天被他折腾已经是一肚子火了,憋了一天无处发,这会儿洗完门,他那冷硬的语气,他那蹙起的眉头,他那嫌恶的眼神都深深的让温软难受,对,是难受。   她这辈子最怕的眼神便是嫌恶,那种眼神像是自己真的如烂泥般不堪一样,让人无地自容。   情形如四年前一般惊人的重合,是谁用同样厌恶的眼神看着自己说道:“软软,你怎会是这样一个市侩的人,我当初看错你了!”   秦盛本想劈头盖脸对温软一阵痛骂,不料正待回击的时候,看温软的模样,实在又说不出口了。   她一身狼狈,工作服全都皱皱巴巴的,左手拿着一团黑乎乎的海绵,右手提着一个装满污水的桶,刚刚貌似连地她都擦了一遍。   一头青丝散落下来,脸上都是汗渍,几缕头发黏在脸上显得很疲惫。   她低垂着脸,带着个黑色口罩,看不清她的神情,只是那白皙的额头是两条细眉拧在了一起。   这样安静而又坚韧的温软他未曾见过,她像一根软刺,不美丽却另有一番滋味。   一身狼狈与这宽阔明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非常扎眼,但又让人讨厌不起来。   秦盛也懒得再计较那么多,只是懒懒的回了一句:“回去吧。”   语气中带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妥协。   温软本以为秦盛又要扣她工资了,不料他这次却没有与她多做纠缠。   无奈实在又累又饿,只好拖着疲惫的身躯向门口走去。   温软即将出门的时候,身后幽幽的飘来一句话。   “明天不要忘了带口罩。”   温软恨不得一个拖鞋飞过去砸碎他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出去玩忘记更了,不好意思!   ☆、温软,你存心想恶心死我膈应死我对吧!      劳累了一天的温软又开始挤公交回家了,车上人潮汹涌,各种怪味陈杂,有男人的汗臭味,女人劣质的香水味,孩子的奶味,刺鼻的熟食味。   她以往从不觉得有什么,今天却想起了秦盛那张资本主义的恶嘴脸。   “这种人,想必是一辈子也不可能来挤公交的吧,这么多怪味他恐怕随时都会吐出来。”   一个是上流社会的精英贵公子,一个是下流社会的市侩小市民。   她怎么都想不到有一天会与他扯上关系,有了交集。   不过他变态是变态了点,但好在不猥琐。   相比而言,他比以前那些防不甚防,喜欢随时伸出咸猪手满肚肥肠的地中海强多了。   回到家后,温妈一个板栗就飞过来。   “你个死丫头,带个黑口罩是想吓死老娘啊,我还以为家里进贼了呢!”   温软下班后也忘了摘口罩,以至于到家了被妈妈数落。   她慢慢地扯下口罩,长长的呼了口热气,一副终于解脱了的模样。   “妈,以后我得天天带着这上班呢,你得习惯。”   话语间尽是苦涩,笑得也很伪然。   “你不是去了瑞丽吗,难道人家不要你,然后你又只能找了个黑工厂工作,那工厂不会生产排出的废气有毒吧,不然你怎么要戴个口罩。   软软啊,咱们家虽然缺钱,但是你也不能弄垮了身体啊!”   温妈妈急忙盘问着,生怕温软进了什么黑工厂。   “妈,我没进黑工厂,我在瑞丽上班呢,还是总经理助理呢,以后我们家的房租就再也不用拖欠了!”   温软扑哧一笑,生活虽然艰难,母亲经常骂她不中用,但毕竟她是爱她的,她温软还是有人担心的,想想还真是温暖幸福呢,那些嘲讽奚落算什么,那些傲娇的自尊算什么,为了生计,谁不是奔波劳累,疲于奔命呢。   “你又在撒谎诓我了,进了黑工厂遇到坏老板了是不是,就算找不到工作,妈也不会真的说你什么,你看你现在跟下地种田上山砍柴有什么两样。   别把自己当牛使,你毕竟是个女娃娃。   我知道你进不了瑞丽,这都是意料之中的事了,你就别再编了啊!”   温妈妈哪会相信温软的说辞。   “妈,你说的没错,我是遇上坏老板了,但我现在真的是瑞丽总经理助理!”   说完她马上掏出工作牌给她看,也不怪她妈不相信,这几年她的工作都是些拿不出台面来说的。   卖保险,卖墓地,做促销什么的都挺丢份子的,说出去都没人相信当年她是中文系第一。   温妈妈一见那工作牌,眼睛立马就亮了,一个字一个字的去琢磨,半晌之后才问:“女儿你花钱造这个假证用了多少钱啊,还挺像模像样的!”   “妈!”   温软懒得跟她细说了,今天实在是太累了,关了房门倒头就睡。   也不去听门外温妈妈的大呼小叫。   睡梦中迷迷糊糊似乎听到个讨人厌的声音。   “谁允许你不洗澡就躺床上的,你知不知道你身上带了多少细菌,太脏了实在是太脏了。。。”   温软一个激灵就醒了,环顾四周,这里是在她家啊,明明房里没有任何人,为什么会听见秦盛那挑剔的声音。   “秦盛,我艹你大爷!”   温软破口大骂一句,一个英挺就跳起来冲进了浴室,快速的洗完了一个澡后就飞扑到床上了。   第二天她才意识到为什么自己睡梦中都能听到秦盛的声音,这尼玛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啊,才上班一天就被他整出洁癖了。   上班去的时候,温妈妈还在问她工作的事,她头都大了,这些年太没出息了,以至于现在有点出息了,连亲妈都不敢相信。   温软到公司的时候,先去给秦盛报个到,进门前还不忘带上口罩。   “经理,我来了,您要是有什么吩咐就通知我,我随时候着。”   温软尽量用最最温热最最诚恳的语气说话,生怕哪里没做好,又触碰到秦盛的逆鳞。   不料她猜中了开始没猜中那结局。   秦盛只是目光扫过她一眼,嘴角就有些微颤了。   “你怎么能这么脏呢,昨天是这个口罩,今天还是。   你昨天出了多少汗,嘴里呼出多少臭气啊。   温软,你存心想恶心死我膈应死我对吧!”   温软有一种想刨他秦盛家祖坟的冲动,她想看看是什么样的家族,能养出这么个举世无双的奇葩。   要不是前方有座金山在那摆着,温软真怕自己一个箭步就冲上去撕烂了秦盛的嘴。   “经理,这个口罩我昨天洗过了,干净的。”   丫的,你事儿也忒多了点,我他妈就算一个月不洗澡不换内裤也不关你的事!   秦盛连连捂住口鼻,一副你是大便,请远离我的模样。   “洗过?洗过就能用了,就一晚上你确定你的口罩经过阳光的曝晒,细菌全都杀死了吗!   温软,我警告你,以后你不仅得给我天天戴口罩,还得天天不重样的。   不然,卷铺盖走人!”   “经理,天天不重样,我哪有那么多闲钱买口罩!”   温软心里已经爆他菊无数遍了。   “好吧,考虑到你这铁公鸡肯定不会花钱去买那么多口罩的,那么我就退一步,你就买七个口罩吧,这样每天都不重样了,一周一换刚刚好。”   秦盛一副我已经做出很多让步了,再给我多废话你丫就走的表情。   我去你的七个口罩,你以为欢天喜地七仙女啊,不重样你妹啊!   温软你得忍,再忍个几年,等存够了钱,你就可以朝他脸吐口水了。   温软一遍遍的安慰着自己,生怕一个冲动就会拎刀砍哭他。   “好,我下班就去买。”温软闷声说。   “你还能等到下班,不,你现在就去买,不然我怕我看着你那个口罩会起疹子。”   秦盛一听她要等到下班买立马就炸毛了。   我去你大爷。。。此处骂人口水大喷省略一万字。   “在我去买口罩之前,能问总经理个事吗?”   “说吧。”   “公司那么多员工,你都会每天盯着人家有没有换衣服吗?”   “不会,你是不是想问那我为什么盯你。   很简单啊,每天在我眼前晃的人就只有你了,简而言之,就是只有你一个人能碍我的眼,其他人我看不见,自然就眼不见为净了。”   “。。。”   “你享受着高他们三倍的工资,自然就要承受着比他们更高强度的磨练。”   “。。。”   可这些磨练根本就不是磨练,全都是你自己作的好吗。   某人暴走,一气之下买了六种不同颜色的口罩,从那以后天天换个颜色,终于有一天温妈妈看不过眼了。   “温软,你说你每天戴个口罩就算了,可是你赤橙黄绿青蓝紫全都用上了这算什么事儿啊,你以为你是彩虹啊!   别一天到晚给我整这些花里胡哨的玩意儿,老娘看着心烦!”   “妈,这也不是我愿意的,谁叫我的老板有病呢,我要是不换颜色天天戴着,他明天立马叫我卷铺盖走人。   我一天一个颜色是为了证明,我天天换口罩了啊。”   温软辩解着,表示自己比窦娥还冤。   温软一开腔就止不住嘴了,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变成了吐槽大会,她把秦盛形容成天上有地下无的百年一遇大奇葩。   问候了他八百遍祖宗,把他的种种劣德劣行都给添油加醋的爆料出来,活生生一副血泪职场史。   以至于当以后温软带着秦盛来见温妈妈的时候,秦盛一开口:“阿姨,我是温软的经理秦盛,也是她。。。”   男朋友三个字还没说出来,就被温妈妈一个拖鞋爆头。   “你丫的就是那个成天为非作歹,作威作福的阴险小人秦盛!   我叫你欺负温软,我丫的抽死你!”   总之当时画面太美好,温软捂脸不敢细看。   温软自从当了秦盛的助理,从此告别幸福生活,每天处于水深火热,冰火两重天的状态。   要说起温软对秦盛的憎恶,简单来说就是罄竹难书,复杂来说,就是要忍住分分钟爆他菊,吸他脑浆,踩扁他的脸的冲动。   光从秦盛饮食方面来看,他绝不是正常人。   “你有见过不吃荤腥的人吗,尼玛现在和尚尼姑都会偶尔偷吃两个鸡蛋解解馋呢!   他丫的不吃鱼肉蛋就算了,菜里连猪油都不能放。   有一次就是厨师忘记了,放的是猪油不是植物油,我被他骂得那叫一个狗血淋头啊!   我特别想问候他一句,我丫的是挖了你家祖坟还是抱你家孩子下井了,你要这样对待我!”   温软来公司已经一个月了,跟周围一些员工都混得相当的熟识,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在餐厅说秦盛坏话,今儿个她现在就正双手叉腰,说得唾沫横飞,正在唾骂她顶头上司,那个万恶的资本主义者。   每到吃饭时间大家都聚在一张长桌上,听着温软的那一个个小段子,那叫一个满堂欢乐,茶余饭后听温软骂秦盛那么几句消化都快了些。   这些员工多多少少都受过秦盛的迫害,但一直敢怒不敢言,现如今来了个不怕死的助理天天说段子,哪有不捧场的道理。   “哦?他怎么骂你了,说来听听!”   戴眼镜的小王自从三年前被秦盛教训过一次之后就一直怀恨在心,如今算是遇到知音人了,颇有一种农民起义共同推翻残暴统治的味道。   “唉,这我就不多说了,总之他骂得很难听!”   温软不是不想说,只是那次秦盛的话如冬日里的凉风一样,刮得她嗖嗖地疼,现在心里留下的创伤还没缝合好呢。   其实当时厨师说不小心放了猪油要不再炒一次时,温软果断的拒绝了。   人家厨师也很辛苦,再说了一次两次放的猪油他秦盛也吃不出来。   但当菜端给秦盛时,温软还是有点小忐忑的。   她贼眼一直止不住的往秦盛哪里瞄,生怕他那根眉毛抖动的频率跟平常不一样了。   但纸毕竟抱不住火,秦盛吃了一口油焖春笋过后,神情倏然,面色冷得发青,那眉心的褶皱如碧浪汹涌,紧接着他就奔往洗手台狂吐。   温软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额头热汗直冒,但脊背却有一股冷风一下子就从骨头缝蹿进去了。   她想完了完了,这下真得卷铺盖走人了。   见秦盛还在吐,也来不及哀悼自己可怜的前途了,小短腿如风火轮一般轱辘跑过去。   使命的拍打秦盛的脊背,见秦盛面色发白,不停的吐口水,正准备打120,一股强风就铺面而来。   秦盛一转身就将她抵在门板上,高大的身子罩住了她的小身板。   头顶大片日光从秦盛头上倾泻而来,似是谪仙。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了,有点晚,不好意思!   ☆、“对,她送的饭从来不硬。”      秦盛怒目而视,双手大力的捏住她的脸颊,温软只觉这力道大得惊人,颧骨都要被他捏碎了。   尼玛以后大脸庞都不需要去整容了,就他秦盛双手一捏,宽脸变细脸。   秦盛眼眸亮得惊人,似是两团焰火烧得热烈,但这火却是熊熊怒火,活脱脱一个化尸炉。   温软觉得被他那样注视着跟被人捅两刀没什么差别。   反正横竖都是一死,温软硬着头皮佯装不知,眨巴着眼睛卖萌:“经理,你怎么了,刚刚不是还好好的吗?”   “哼,还有脸子说,你明明知道我不吃荤腥,菜里不能沾半点猪油,你为什么还把放了猪油的菜给我吃,是想杀了我不成!”   秦盛哪里不知温软狡诈如狐,见她不知悔改怒气更胜。   “老板,我真的不知道菜里有猪油,真的,我对天发誓!”   格你姥姥的,反正这种誓言,我一年发无数次,也不差你这次。   “哦?是吗?那刚刚我吃饭的时候,你不停地偷瞄我,别说是暗恋我,垂涎我的美色。你就是故意的,温软,是不是我对你还太宽容,你现在都不记得死字怎么写了!”   秦盛俊脸逼近温软,与她四目相对,手里力道又加重了几分,热气全都扑在了温软脸上,气氛有些暧昧,似是爱人之间的调情。   “经理,我真的是垂涎你的美色啊,你看你长得这么萌,好看到惨绝人寰,连头发丝都比一般人黑亮些,我喜欢你喜欢到不得了。   你就是我多年来梦中情人的活版啊,我喜欢你很长时间了,你不知道我毕生的心愿就是每天能多看你两眼!   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你都不知道你平日里喝水的杯子我一一对着唇印喝过了!(其实是在水里吐了很多口水)”   果然一说完这句话,秦盛像吞了口大便似的,立马放开挟持温软的手,又转向身后的洗手池狂吐不止,足足吐了十分钟,最后把胃里的苦水都吐了出来。   温软说这番话就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反正他今天肯定会开除自己,不如趁机再报这一个月来被他□□的仇恨,新仇旧恨一起算。   只要他敢问,她就敢恶心他。   但最后秦盛吐完竟没有多看她一眼,瘫软在地上,一副被抽掉脊髓的模样。   他面色惨白似凉月,瞳仁涣散,目光呆滞,脸上不知是水还是汗,嘴巴都咬出血来,样子甚是吓人。   温软哪里见过秦盛这般,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正准备告诉秦盛那些都不是真的时,秦盛却说话了,薄薄的嘴唇一张一合,似垂死的白蛾在煽动着软翅。   “温软,如果你想看我落魄的样子,那恭喜你,现在看到了。   如果还想数落我,请继续。   如果不想,请你马上出去,下午都不用再进来了。”   他紧闭着眼皮,眼梢眉睫都沾染着水渍,似是绿叶上颤抖的露珠。   那一刻,温软一句话都说不出口,第一次对这个人歉意满满,他本就长得萌,现在这番狼狈,似是个得不到糖果而满心委屈的孩子。   温软母性大发,当时恨不得抽自己两大嘴巴。   你丫的温软,你不是人啊,这么萌的孩子,你都忍心伤害啊!   温软一向狼心狗肺,歉意也就维持了那么一个小时,当她回到办公室收拾好自己的物件,准备随时听候秦盛那句,‘温软,你现在就给我走人。’   那句话却迟迟没有来,温软想秦盛肯定是忘记了,等他想起了,自己就该滚了。   那扇暗色的大门一直紧闭着,像他的主人一般沉寂无声。   直到晚上电话响起,温软接电话时手都还在抖,就像一直在等候问斩的囚犯一般,心情那叫一个煎熬,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但秦盛那刀却迟迟不落,她心情很不舒畅很不舒畅很不舒畅。   光缆那边是一门之隔的秦盛,他语调一如平时,还是那个高冷的萌宝。   “温软,把天宇公司的那份案子送来。”   丝毫没有提要下午的事,也没说要开除她。   温软想开除是迟早的事,只是他现在还没有找到合意的,不然早就一脚把自己踹飞了。   把文件送到办公室时,秦盛那高贵的头颅丝毫没有仰起来看她,余光都没有。   温软有些犯贱的丧气了,她可以忍受秦盛对她劈头盖脸痛骂和羞辱,可以忍受秦盛用各种手段折磨她。   哪怕是说要炒她鱿鱼,她都可以扬起嘴角,笑得大气从容,喷他一脸口水骂道:‘老娘早就不想干了!’然后再大大方方的摆出一副是我看不起你们公司,而不是你公司不要我的模样,趾高气扬的踱步出门。   然而这些都没有,秦盛给她的是冰凉的冷漠,彻底的漠视。   让你连道歉或者回击的机会都没有。   温软只觉心口有些闷,像是被谁打了一拳。   其实很多天后秦盛才想起了那天为什么没有开除温软这种不听话的员工,但事情都已经过了那么多天,他也就懒得再开除她了。   很多年后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从未真正意义上的讨厌过温软。   哪怕还没开始喜欢她,但对她也狠不下心。   日子就照样这样平静无波的过了一两个星期,温软这次再也不敢给他吃猪油了,对他的饮食很是小心。   并不是怕他开除自己,只是那样子抓住一个人的软肋,然后折磨他终究有些过分。   但还是打算继续讨厌秦盛,每天都要吐槽他。   仿佛一天不说他,自己就会死。   在这么潜移默化当中,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生活的重心全都是他。   每天一睁开眼想到的是他,公司里天天见到的也是他,临睡前还不忘骂他两句才能安然入睡。   那天秦盛和宋初一起吃饭的时候,没吃两口,就放下了筷子,面色有些冷。   宋初见状,指了指满桌珍馐。   “秦盛,你怎么不吃了,这家店还不错。   是嫌饭菜不好吃还是有心事?”   “菜是很精致美味,可饭有些硬,我吃不下。”秦盛蹙了蹙眉。   “饭不硬啊,要不叫人换一碗?”   “不用了,反正都是一个饭煲里煮出来的,有什么两样。”   “你嘴还真挑,不吃荤腥就算了,好不容易找家素菜馆你,你还嫌饭硬了。   你那个36D的助理是怎么伺候好你这张金嘴的,她给你送的饭不硬吗?”   宋初对温软没别的印象,只是凭着男人的眼光称呼她,男人眼中,她最大的特点就是这个。   也不知是怎的,秦盛不太喜欢宋初这样称呼温软,他面色又冷了三分。   温软在饮食方面除了那次猪油事件外,其他的还算周到。   每次送来的饭菜都是热的,菜色鲜艳,饭松软酥糯,极好进口。   “对,她送的饭从来不硬。”   语调甚是坚定,像是一种情人间的宠溺。连他都不知,在说到温软时,自己眉心舒展,嘴角微勾,风神如玉,朗色艳艳。   宋初眼底闪过一丝笑意,眸色暗了几分,他虽未言明,但直觉秦盛与那个36D定会有故事发展。   当温软拿到瑞丽第一笔工资时,热泪盈眶,高兴得直想裸奔,这个月内,她犯下了各种大小错,每次都被秦盛狠狠地训斥说要扣她工资。   本以为工资发下来没多少的,没想到秦盛丝毫没有扣她工资。   温软面似桃花,笑得贱□□淫的。   立马给温妈妈打了个电话,“妈,准备好两斤猪头肉,一斤猪大肠,我们今晚吃大餐,今儿个我发工资啦,好多钱呢!”   “死丫头,发点工资就不知道节俭了,半斤五花肉就可以了,我们这钱还得留着,家里需要钱的地方太多了。”   温妈妈话虽这样说,但也是笑得合不拢嘴,皱纹都舒张了几条。   其实温软想说,这些年她已经私下存了不少钱,再等两年,在等两年,一家人就可以团聚了。   当初的房子一定得赎回来,她完全不复平日里嬉皮笑脸的模样,面容沉寂,唇线紧阖,一滴泪珠滴答坠地,溅得四分五裂。   四年前破碎的记忆汹涌而来,如一个个锋利的刀片刮得人生疼生疼。   温软其实家境并没有这般差,相反她算得上是个官二代。   父亲温国真曾是县委书记,家里还算富裕,爸妈感情很好,自己是A大中文系才女。   那会儿的温软人如其名,如江南世家的大家闺秀,知书达理,温婉秀丽,晔兮如华,温乎如莹。   那会儿的温软还不会说脏话,笑不露齿,素色天成,自带一股端庄娴静,说话温口软语,酥糯怡人。   若是听两句大胆词汇,必会低头娇羞万分,面粉桃红。   当年的苏世离就是喜欢上了这样一个温软,袅袅娜娜,仪态万千,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水莲花般的娇羞。   当年苏世离与温软是A大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对金童玉女,才子佳人。   苏世离与温软家是世交,苏世离爸爸比温国真官阶更高些,是□□。   苏世离与温软恋爱之事得到了双方家长默许。   那三年是温软一生中最最幸福的日子了,香樟树下,白体恤的清隽少年,长身玉立站在那里等候自己,斯文有礼,书生意气。   不管她迟到多久,他总会宛然一笑,宠溺的捏着她的粉颊,声音好听得似山涧里潺潺的溪水,清澈怡人。   “我的软软,你又迟到了。”   话虽这样说,但谁听不出来这是情侣间爱意满满的调戏缱绻。   这种时候,温软总会伸出自己柔若无骨的小手拽着他雪白的衣角,开始撒娇。   “世离,你就原谅我吧,你知道我动作慢的。”   “是啊,你姓温,所以就温温吞吞了,小乌龟。”   温世离也总会用食指刮刮她的雪鼻,眼梢眉睫尽显爱意。   这世上最讽刺的莫过于当年喜欢你时,你的姓氏就是糖果堆砌而成的甜蜜王国。   嫌恶你时,你的姓氏就是罪名昭著,罪魁祸首,人人得而诛之的过街老鼠。   犹记得那人嫌恶的眼神,当他知道温软爸爸贪污时,避她如蛇蝎。   本是温文儒雅的少年,说要护自己一世安好,永不分离。   最后却残忍的拉开她那双伸向他求助的手,眼神里满是憎恶与嫌弃。   “温软,你别这样,你爸爸的事我帮不了,我爸爸更帮不了!   还有,你怎么会那样市侩,我昨天看到你向辅导员要助学金了,那助学金明明都已经定好了名单,你要是缺钱跟我说,人家辅导员来问我你情况的时候,我都哑口无言。   我们分手吧。” 作者有话要说:  温软妹纸其实以前真的是大家闺秀,名媛范的那种,但更喜欢她现在的贱样。   ☆、“这,这,这,经理我书读得少,但我听出来你这是人身攻击了      温软那会儿还不会爆粗口,要是现在的温软定会一巴掌扇过去。   “老娘我就是市侩怎么了,我家里现在困难,我申请一个助学金又怎么了,要你的钱,你他妈也好意思说的出口!   要是真找你要,我还有一点尊严吗,去你妹的分手!”   这世间人情冷暖就是这般,富在深山有人访,穷倒路边无人问。   那时的温软还很天真,但女孩子脸皮薄,同时自卑感作祟,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了又怎么会去乞求苏世离。   果然一开口就是这般伤人,喜欢你时,打个喷嚏都要再三问候。   嫌恶你时,恨不得一脚踹远点。   温软其实在父亲出事后,挨个打电话求了以前跟父亲来往密切的所有官员。   但没一个人肯接手这烫手山芋,避之不及。   好一点的会安慰她几声但也没实质性帮助,坏一点的一听是她电话全部挂断。   她甚至一家家上门去求,无不是吃了闭门羹。   心灰意冷之后,少女只好厚着脸皮求助那个曾为她遮风挡雨的少年。   他曾为你遮挡过无数次刀锋剑雨,但这次灭顶之灾却选择袖手旁观,俨然一个外人。   温软自那次之后就一病不起,再也没去上学,那段期间苏世离没有来看过她一眼,后来听说他出国了,至于去哪了,她也不想去打听。   对苏世离没有恨,只是那曾经满腔爱意,在那之后瞬间消失殆尽。   苏世离那是人中常情,这个社会,谁不是捧高踩低,好的,趋之若鹜,坏的,避如蛇蝎。   昔日的房子被封要拍卖,她和妈妈被冠上贪污犯亲属的恶名被赶了出去,昔日攀龙附凤的友好邻里,如今却在她们身后指指点点,小声谩骂。   哪怕贫困潦倒,曾经跟妈妈一起三天没吃上饭,但她都未曾恨过父亲。   她和她妈妈坚绝相信温国真不会贪污。   这些年家里来送礼的不少,但温国真向来都不接受,一一含笑拒绝。   像她爸爸那种两袖清风的人怎么可能贪污,这定然是诬陷。   她们耗光了所有的积蓄想为温国真打官司,但全都被镇压下来,好在后来判决是坐牢六年,后年,后年她爸爸就可以出来了。   她们一家人就会团聚了,这些年温软和温妈妈屡次去探望温国真,但他从来不肯跟她们见面。   温软已经有四年没见过爸爸了,记忆里他总是笑着的,喊她软软。   他很疼她,平日里再忙也会抽出空陪她,爸爸教她做人要诚实,要善良。   但终究她还是被这个万恶的社会给改造了。   在社会上摸爬打滚几年以后混成了个皮实的性子,喜欢爆粗口,喜欢撒谎,为了三百块都能不顾廉耻的跪在街头。   以前连路都认不齐全的孩子,天一黑就不敢一人走路的女孩。   为了生存,冬日里大黑清早就骑个三轮车帮别人运物件。   一双不沾阳春水的芊芊素手,被磨出一层老茧出来。   她也想找份体面地工作,无奈大学没毕业,又是中文系,根本就找不到工作,本来想进工厂,无奈温妈妈病如山倒,她得照顾她,要是进了工厂就无法照顾她齐全了。   三轮的工作虽然不体面,但可以随时照顾妈妈,而且这要是做得好,报酬也不低。   曾经有一次实在是冷得不行了,就把一个过路人嘴里吸着的一支烟抢过来,一口一口的吸着,总觉得烟是温热的,自己就不会怕冷了。   是谁每年冬天总会把她裹在大衣里,双手护住她的小手给她暖手,生怕她冻着冷着。   如今的她却一人在寒风中艰难蹒跚,与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抢生意,差点被人强,奸。   其实那一带三轮的生意早就归一个叫赖三的男人管,那男人本来就长得五大三粗,体力好,大家送货都拖他,但他价钱太贵,温软就压低自己的价钱也去帮人运货。   无奈她一个弱女子怎能压倒地头蛇,那夜她一个人在路上走着,那一片本就是老宅区,没有路灯,地上常年湿漉漉的,一脚就能踩到污水,溅你一脚泥巴水。   温软以前也是个爱干净的小姑娘,从不愿意走那种泥泞的路,每次这种情况苏世离总会弯下身子,露出宽阔的脊背。   她也总会满心欢喜的一跃而上,抱住那人的脖子,似是再也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   当初她有人背着走,现在她却一脚一个泥花四溅,眼都不眨一下。   突然被人从身后捂住嘴巴,那人身子高大强壮,温软根本动弹不得,只是一个劲的拳打脚踢但无济于事。   他满身酒气,身上全是汗臭味,与苏世离常年一身清香截然不同。   那时的温软很害怕,爸爸出事,被苏世离抛弃,她没有掉一滴眼泪,但那一刻她这些日子积攒压抑所有的苦痛全部崩塌了,各种情绪一线崩溃,泪珠大滴大滴的飞迸。   她才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姑娘,如果按正常发展她现在还在大四,每天与男朋友耳鬓厮磨,然后欢欢喜喜地毕业,之后结婚生子,就这样安逸的过完一生。   但事与愿违,如今的她却在这样漆黑的夜里,即将被人夺去贞,操。   她心里一遍遍的呼唤苏世离的名字,那一刻她才终于明白他是真的不要她了。   不然怎会放任她在这样肮脏的地方被人强,奸。   那人把温软按倒在地,开始啃,她的脖颈,温软不停的挣扎用指甲划了他的脸,他气不过一脚踢中她的小腹,“妈的,你个臭婊、子,不就是要钱吗,装得那么三贞九烈。   把大爷我伺候,舒服了,以后这片区的三轮我让你一半!”   温软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赖三,没想到他这么无耻,竟然企图强,奸她。   紧接着他又粗鲁的解开她的扣子,就在最后一层内*衣即将被扒下来的时候,温软嘴里鲜血四溢,雪肤上一道道红艳凄凉妖娆。   这是她最后一点自尊了,要是真的被强,奸了,她怕自己就此倒下,再也站不起来了。   赖三本就不是个胆大的人,他也是喝醉了酒,心里有火没处撒。   但真看到温软咬舌自尽时,他吓得一个激灵,撒腿就跑,毕竟这是闹人命的事,他还是不敢的。   那夜月光的清辉撒了一地,温软就躺在一地水渍上,近乎赤、裸。   她嘴里鲜血不止,蜷在地上颤抖着,但她却笑了。   虽然说不出话,但她却做了口型。   “苏世离,我温软不用你来救,我可以自己救自己,你看我多厉害。”   那件事她没有告知温妈妈,只是舌头伤得很重,医生说要是再深一寸,估计就真的没救了。   自那以后温软活得像个泼妇,她开始报班学跆拳道。   时时刻刻骂骂咧咧的,以前从不敢大小声的女孩子,可以扯着脖子,粗着嗓子跟菜市场里的大妈对骂。   刚开始温妈妈还会教训她,后来时间久了她也就不说了。   毕竟她们早就不是官宦世家需要注重体面地官太太贵小姐,她们只是需要柴米油盐过日子的市井小民。   有一次温软经过一个发廊,城里这种地方很多,打着发廊的名义,其实就是卖、淫。   她看着那些坐在门口,头发染成五颜六色,衣不蔽体,带着美瞳画着浓妆的妓、女,突然笑了。   温妈妈嫌恶的看了一眼那些女人,问温软怎么了。   温软说没什么,但只有她知道。   要是那天赖三真的把她奸,污了,她也一定不会抛下爸妈去死。   她也厌倦了每天累死累活踩着三轮的日子,说不定她就会自甘堕落从此也成为她们中的一员。   说不定多年后在大街上拉住一个男人,问先生你要不要?   五十块一次。   那人嫌恶的甩开她的手,才发现她就是他的初恋温软。   那时的他定会大惊小怪的问她:“温软,你怎么堕落成这副德性了!”   温软笑的是这个,她笑爱情如此廉价,她笑世道如此猖狂,她笑她温软其实也有当鸡的可能。   电话响起,温软才从泥泞的过去抽离出来,立马笑如艳阳。   “经理,有何吩咐?”   “你先放下手头的事,中午跟我出去吃餐饭。”   秦盛真的是没人可找了,碧沉对他下了最后通牒,今天必须带个女朋友去见他,不然她明天就会安排相亲,秦盛今年二十九,还没个正经女朋友,跟宋初走得又近,也难怪她会这么着急。   思来想去,自己熟识点,年龄复合的,又会演戏的就只有她温软了。   死马当作活马医吧,姑且用温软来挡挡他妈这座大佛。   秦盛谁都不在乎,就在乎他那娇滴滴的美人妈妈碧沉。   他爸爸去得早,父亲死的那年,他妈妈才二十八岁,现在四十六了,一直都没有交过男朋友,更年期的女人,每天吃饱了没事干就开始唠叨消遣他的终身大事。   秦盛这次实在是被她闹得没办法了,女朋友一事天天被她催着,他要是敷衍过去,他妈就装病蹬腿,一口一个不孝子,那演技和温软有的一拼。   “啊?好的,那请问你要去哪里吃饭,我会提前帮你预定位置的。”   温软以为秦盛要出去吃饭,只是单纯的商业饭局。   “温软,你给我进来!”   秦盛知道这女人肯定还没搞清楚状况,当面说会清楚一些。   “好的。”   温软哪敢不从,立马就敲门进去了。   一进门秦盛就在打量她,审视她,或者更正确来说是嫌弃她。   他目光一寸寸下移,从头发丝看到脚尖,边看边摇头。   “经理,有什么事直说行吗?你这样看着我,我慎得慌!”   温软实在是受不了他那眼神了,还不如来一刀痛快。   “唉,就你吧,虽然脸不够精致,腰不够细,人不够高,腿不够长,但还勉强看得过去。”   秦盛开始评头论足了。   “这,这,这,经理我书读得少,但我听出来你这是人身攻击了。   我要是哪里又做错了你可以直说的。   是那盆君子兰又被我浇死了,还是地板没擦干净,或者是文件里出现了错别字?”   温软实在是想不出来哪里又得罪秦盛了。   “你知道你错了就好,这个月你害我吃了一次猪油,让我换了六盆君子兰,地板没几次是干净的,错别字总共有59个,标点符号错了十几次。   这些我都原谅你了,现在是你将功赎罪的好机会,如果干得好,我给你涨工资。   如果干不好,分分钟走人!”   秦盛开始数落温软这个月来的各种大错小错,但他非常清楚她十分贪钱,要是涨工资,她一定会答应的。   果然温软一听涨工资眼睛亮如灯泡,恨不得去巴住秦盛大腿摇尾巴。   “经理尽管吩咐吧,我一定会办好的。   上刀山下火海,除了杀人抢劫,只要不犯法我什么都干,保证您满意!”   温软笑得眉眼弯弯,明眸皓齿。   “不用你上刀山下火海,只需要你陪我妈吃顿饭就行了,假装一下我女朋友讨她老人家欢心。”   秦盛说出这句的时候面色微恙。   温软一听就笑得差点嗝屁了,这天大的好事怎么就砸在自己头上了。   “好啊好啊,我去我去!”   某人已经准备扛枪上阵,胸有成竹。   “一般说要见公婆不都应该很羞涩紧张么,你这是什么反应?”   秦盛皱了皱眉,对她的表现很意外。   温软大手一挥,笑得爽朗,“不用想,到时候她一定会义正言辞的拿钱羞辱我‘就凭你也配跟我儿子在一起,说吧,多少钱愿意离开他?’   到时候我就可以随便开个价,从此过上土豪的生活,赶紧带我去见见你妈吧!”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看文的人不多,但小明还是会坚持更新的!   ☆、“老婆,这是你朋友?”      秦盛狂汗,果然不能把她当正常女人看待,看着温软此刻眉眼都生动起来了。   他眸色渐深,原来,原来这就是所谓的见钱眼开,今天算是开眼了。   “不过你这幅破败样,我妈定然不会相信我瞎了眼看得上你,你给我收拾整齐了。”   转眸回想初见她那时的打扮不由又是一阵恶寒。   现在在瑞丽上班她每天都是穿着黑色西装工作服,除了上次那次还没见过她穿过什么体面的衣服,她这么抠门,肯定没有什么拿得出场的衣服,还是自己带她去买两件好了。   “不用你准备了,还有两个小时,你现在就跟我出去,好好打扮打扮,别丢我的脸面。”   秦盛又嫌弃的看了她一样,果然从头到尾都透着股寒酸气。   要是一般人肯定会对他这种羞辱而难过,温软一听还能捞两件漂亮衣服穿,笑意更深,反正是白送的,不要白不要,她向来来者不拒。   秦盛一向是自己开车,他不喜欢别人用脏手握他的方向盘。   温软第一次看见秦盛那辆黑色的宾利,下巴都快断掉了。   不是没见过好车,而是没见过被十几层白色薄膜呵护着的车。   那辆宾利没有一丝灰尘,吓得温软都不敢将自己的屁股往上挪。   秦盛见温软这样,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我这辆车没载过任何客人,你是第一个。”   温软正感动地想要痛哭流涕,感叹他秦盛的良心终于被狗吐出来的时候。   秦盛不知从哪掏出个清洁剂,对着温软就是一阵乱喷,温软有一种自己是猥、亵良家妇女的色狼,如今被防狼喷雾剂击中的感觉。   你以为这样就够了吗,远远不够。   秦盛看着一身水汽的温软,又啧啧了两声,直摇头。   拿出一件雨衣,没错,就是雨衣,他强行给温软罩上去。   温软被包裹成了一个太空人,而后他又拿出三双鞋套,要温软里里外外套三层。   温软一边穿鞋套一边在心里唾骂自己,丫的温软你就是个没底线没节操的,人家都把你嫌弃成臭狗屎了,这你丫的都能忍,但必须忍啊,为了秦妈妈那甩脸而来的钞票啊,她必须忍必须忍。   温软全身上下就只露出个眼睛,支支吾吾地问了句:“可以上车了吗?”   “等一下。”   而后他秦盛又拿来一个大毛巾盖在副驾驶座位上,终于拍拍手,呼了口长气。   “好了,进去吧。   记得不要在里面打喷嚏还有放屁,不然我随时将你一脚踹下车!”   秦盛打开了车门,最后又说了个不平等条例。   我艹你大爷!   温软觉得她这辈子最大的不幸就是遇到了秦盛这样的人,在他的奴役下受这种非人的待遇。   但必须忍,为了钱,豁出去了,她就不信秦盛她妈会看得上她,到时候只要她肯给钱,她分分钟妥协啊!   坐秦盛的车无疑跟坐老虎凳(一种惩罚犯人的刑具)没什么差别。   “不许说话!”   “为什么?”   “要是你体内污浊的气体呼出来污染了我高大上的宝车怎么办?”   “。。。”我发誓我终有一天要朝你脸吐口水!   过了一会,某人被包成个粽子实在不舒服,开始不安的扭动着身体。   “不许动!”   “为什么?”   “你又说话了,扣工资!   你一扭动就像是一只毛毛虫在我旁边坐着,我想起毛毛虫就恶心!”   “。。。”   老天爷,求你来场车祸吧,我愿意牺牲自己这条贱命,与他同归于尽,替天行道,为民除害!   又过了一会儿,某人实在是很想打喷嚏,她一脸委屈的看着秦盛。   但又不敢说话,眼睛跟抽筋似的,往车门瞟。   她觉得她肢体语言已经够明显的了,她那哀怨中带着委屈,委屈中带着可怜,可怜中又带着风情的眼神已经足矣说明她要下车了。   但无奈秦盛没明白她的意思,慢慢地放慢了车速,脸凑近过来问她:“怎么了?眼皮子抽筋了?”   接下来就是一声凄厉的惨叫,直上云霄。   没错,温软实在是忍不住了,喷了秦盛一脸喷嚏。   虽然隔着口罩,但秦盛一样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脸上有星星点点的凉意。   于秦盛而言,这跟被人泼硫酸有什么差别!   一个急刹车过后,车内气氛形同水火,已有战场上两军对峙,剑拔弩张之势。   温软真想喝完砒霜以死谢罪,她一把摘下口罩,试图安慰秦盛。   “经理,没事啊,刚刚隔着层口罩呢,经理你真是神机妙算,当初叫我戴口罩果然是明智之举啊!哈哈哈哈。。。”   果然怎么缓和,气氛还是那么尴尬呢。。。   “。。。”秦盛脸如墨汁般黑亮,眼神要是能杀死人的话,温软早就被凌迟无数次了。   秦盛立马掏出喷雾对着脸一阵狂喷,而后又用湿纸巾反反复复的擦拭,最后再用面巾纸一遍遍擦拭。   要不是赶时间没得选,他早就一脚踹飞了温软,自己找个地方洗脸去了。   温软见他那嫩白的脸蛋都被擦得发红了,有些心疼。   “经理,已经很干净了,不用再擦了,再擦脸就破皮了!   我发誓我每天早晚都刷牙的,所以口水应该没那么脏的,真的,你相信我!”   温软眼眸清亮,一脸真诚的望着秦盛,拍着胸脯保证着。   秦盛怒气更甚,一开口就噎死了温软。   “你还好意思说,怎么这么脏,一个女孩子这么不讲卫生,一天就刷两次牙!”   温软已死,有事烧纸!   这就是嘴贱的下场,温软你他妈傻啊,跟他比爱干净,全世界吉尼斯纪录都是他破的吧。   温软决定闭口不言,以免他秦盛一个没把持住,提刀剁了她。   秦盛带温软去了家高级服装店,平日里秦盛都在那买男装,他觉得就那家店姑且品味好那么一点点。   秦盛知道那家店里也卖女装,温软不丑,拾掇拾掇应该也是能看的。   他把温软跟拎小鸡似的,丢给了店经理,让她去好好折腾,帮温软修缮修缮边幅。   他自己依旧不忘找个洗手间好好洗洗那个曾被喷泉喷过的俊脸。   店经理见秦盛一走,就开始打量温软。   这个女孩子二十五六岁的模样,个子一米六五左右。   偏瘦,但好在该有的地方长得很好,也算是玲珑有致了。   皮肤白净,没什么黑头,毛孔也小,看上去不像是经常化妆的脸。   五官偏上,但胜在眼睛大,双眼皮,又加了几分。   穿着黑色西装一看就是职业装,要是好好打扮一下,也是个不错的美女,毕竟底子好。   她觉得温软身上有一股书卷气,如果穿身白色连衣短裙应该会很显气质。   “女士,秦先生是我们店的老主顾了。   从来没见他带那个女人来我们店里,你是第一个。   看来在他心里,你还是很有分量的!”店经理调笑着。   “呵呵,是吗?”   确实是很有份量,刚刚差点就准备掐死我的份量。   温软淡然一笑,她看着这个装饰精致典雅的店铺,一时间感叹万分,几年前她也曾穿过这些漂亮裙子。   那时候的自己活得光艳照人,如今的自己却灰头土脸。   店经理拿来一款连衣短裙,那条裙子设计典雅大方,不艳丽,带有一点复古风。   穿在温软身上很显气质,温软在瑞丽上班都是把头发盘起来的,店经理建议她的头发放下来。   她发质很好,黑亮润泽,如一匹上好的锦缎。   一头披肩青丝,一袭白色连衣短裙,露出两条细长的白玉腿,经理满意的点点头,果然这件衣服很衬她,经理又选了一款白色高跟鞋。   那鞋跟大约五厘米高,温软一穿腿就显得越发的长。   这个店铺东西都很齐全,那个女经理几乎上万能的,她很快就给温软画了个淡妆,然后又给她弄了个一次性的大卷。   本来说要弄长久的,可温柔估摸时间可能不够用,就坚持用一次性。   万事俱全之后,温软看着镜中那个俏佳人,一时恍惚了心神。   犹记得少年落在眉间的那片亲吻:“软软,你真美,以后要当我的新娘子。”   以前总觉得要是两个人不能在一起,那实在是天崩地裂,后来才发现,一个人也很好。   至少不用吃东西分他一半,至少不用为了见他,反复试穿衣服,忐忑不安。   “软软?”苏世离看着温软的背影,试探性的问了句。   温软以为是梦魇,听着那熟悉的声音,转过身来。   看着四年没见的故人,她脸色霎时白了三分。   苏世离,你终于回国了是吗?   四年没见,苏世离再见佳人已是时过境迁,她如今成熟了不少,少了份青涩的美,却添了份女人味,娇俏不已。   他想拥她入怀,却始终无法抬起手臂。   四年前是他挣开了她的手,四年后他却无资格再牵起她的手。   “软软,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苏世离除了这句苍白的开场白,无话可说。   “我很好,就不劳你挂心了。”   温软很快就坚硬的回绝了,语气里都是冷漠。   完全不复当年那个柔软婉静的模样。   “软软,你爸爸他还好吗?”   苏世离见温软现在看似过得很好,衣着光鲜,气色也不错,以为她爸爸已经没事了。   “苏世离,你没资格问我爸爸的事。   我温家的事和你没有半点关系,你记住了!”   温软一见他问候她爸,立马竖起全身倒刺,满是戒备。   毕竟是当初喜欢过的人,这些年学来的所有骂人词汇都无法用在他身上。   除了冷漠,她不知该怎样回击。   苏世离正准备说些什么,一个鹅黄色娇俏的身影向他扑过来,一把搂住他的手臂,撒着娇。   “世离哥,她谁啊?不是说好陪我买衣服的吗,怎么跑这来了!”   她故意发着嗲,看温软的眼神都是气愤,仿佛她是即将抢走苏世离的狐狸精。   苏世离很是尴尬,急忙拉下白秀清的手,拉开了她的身子,跟他保持一段距离,不知为何生怕温软会误会会生气。   温软冷笑了一下,他这样多此一举又是为何。   自己以前不懂事,看见他和那个女生走得近就生闷气,但现在全无感觉了。   哪怕他三妻四妾,都跟她温软没有半毛钱关系。   “软软,这是我一个伯伯家的女儿,相当于我妹妹,白秀清。   秀清,这是温软,我以前同学。”   本想说前女友,但那个词太伤人,他终究还是说不出口。   前女友三个字就代表着他们已成过去,他不愿也不想接受这个血淋淋的事实。   “对,我和他只是普通同学。”   温软强调着,果然你苏世离连这段关系也不敢承认了吗。   妹妹,好一个妹妹,你苏世离如今竟窝囊成了这般。   “我才不是他妹妹,我们都快要订婚了!”   白秀清立马扬声说着,宣布着主权,生怕苏世离被眼前这个叫温软的女人给勾走了。   苏世离一阵咳嗽,很是尴尬。   他爸爸确实有意向让他娶白秀清,但是他并未同意,但人家女孩子一天到晚粘着他,他也不忍拒绝。   今天硬被她拖着过来买衣服也是迫不得已,没想到在这遇到温软,真的很尴尬。   “哦?是吗?那恭喜你们了!”   温软皮笑肉不笑,所谓物是人非说的就是这般了。   如果放在四年前,自己怎么都不会相信将来跟苏世离结婚的不是她。   “老婆,这是你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旧情人见面啊,看我们秦大萌宝如何嘴贱耍酷!   ☆、“你他妈还要赖在老子怀里多久!信不信我告你猥亵!”      秦盛早就在一旁看着这场好戏了,一出门就看见温软这个死女人打扮得跟花蝴蝶似的,在这招蜂引蝶。   果然一会儿就跟那个男人勾搭上了,穿着他的衣服勾搭男人,她温软胆子现在是越来越肥了。   这下好了,被打脸了吧,人家都要结婚了。   但为什么看着温软那张丧偶脸,自己那么气愤呢。   肯定是因为自己一手□□出来的助理在这里被欺负了,咽不下这口气。   我秦盛是什么样的人,我家助理再怎么不好,也轮不到你们来数落。   于是我们秦大萌宝大长腿一迈,华丽丽的有了这么个潇洒的出场。   温软被这句老婆雷得差点吐血三升,真想问问他是不是被那口口水给吓傻了,弄得神经错乱。   果然苏世离一听这话,脸色顿时就白如亮雪。   他看着眼前这个任何地方都不输他的男人,第一次心慌没底。   原来她竟然结婚了,结婚了,她跟不是他的男人结婚了。   他倒想看看这男人是什么来路,不然他不甘心。   “我是软软的同学,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的?怎么没人通知我?”   苏世离立马恢复常态。   “去年六月十八啊,我们婚礼比较低调,只请一些亲近的人,所以你不知道也是常事。”   秦盛挑了挑眉,说得跟真的一样。   温软觉得自己那点小演技算个啥啊,他才是影帝好吗,几乎想都不用想就说出了婚礼时间,本年度最佳奥斯卡奖,舍你其谁啊!   只请一些亲近的人,潜台词就是你丫的是谁,压根不熟,为什么要请你!   苏世离瞬间被打脸了,一旁的白秀清一见温软竟然结婚了,看温软的眼神瞬间软和不少。   不过真的好羡慕她又一个长得这么萌的老公啊,看上去真是水嫩!   “那请问先生你在哪高就呢,哪日我登门拜访。”   苏世离依旧不死心。   “瑞丽,秦盛。”说完秦盛就掏出素黑烫金的名片给他。   苏世离只觉得那名牌烫手,瑞丽是家很大的广告公司,他又怎会不知道。   瑞丽总经理秦盛这两年风头正劲,他也了解不少。   更何况他秦家那么大的家族,他苏家完全比不上。   这一仗,输得真彻底。   “告辞了,我们还有事,再会!”   秦盛不想与苏世离多做纠缠,一手揽过温软的细腰就往门口走去。   温软想要挣扎,无奈秦盛力大惊人。   不知是热气还是怒气,全数扑在温软的脖颈处,他附耳向温软,似是情人的温存。   “温软,你他妈要是敢再动一下,信不信我毙了你!   你给我惹的麻烦还不够多吗,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还有工夫在那和老情人调情,跟刚刚那个脑残粉争风吃醋。我的俊脸都被你丢光了。”   温软霎时不敢乱动,可是那热气扑在脖颈处,全身一阵酥麻,很不舒服。   等他们两个坐进车子后,温软才松了口气。   “为什么要假冒我老公?”   温软目光灼灼,偏过头去看他,她实在是想不明白秦盛为什么要帮她。   “我脑子刚刚抽筋了,看着某人被人家耍得团团转跟傻逼似的,无力回击。   我就是贱,想要去帮你挣个面子!”   秦盛憋着嘴气呼呼的说,脸都有些鼓起来了。   “。。。”   好想去捏捏那脸蛋,为什么你可以随时随地卖萌,明明长了张讨喜的脸蛋,偏偏生了副不讨喜的性子,真是暴餮天物。   “还有,有我这样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高富帅往那一站,你瞬间就长脸了好吗?   你傲个毛啊!吃亏的是我好吗!”   秦盛脸鼓得更大了,像个水蜜桃,萌得温软心都化了。   “。。。脑残粉说的是?”   温软怀疑他说的那个所谓的脑残粉应该就是白秀清。   “当然是那个一身屎黄色,脸刷的跟马桶一样白净的那个脑残啦!   从我进场到我离开,丫的,那眼珠子一直就紧盯着我不放,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我的美色被这种人觊觎着,很是苦恼。   被她看一眼跟被人割一刀有什么差别。”   一说起这个秦盛浑身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嫌恶得不得了。   “哈哈哈,说得好!秦盛这是第一次我们两个统一战线,那么合作愉快!”   温软扑哧一笑,眉心笑颜舒展开来,自带一股风流气韵,竟带了一丝媚意,媚意中又流转一股端庄。   她伸出一只雪白的手臂,手掌舒张,想要跟秦盛握个手。   秦盛心跳骤然加快,迷迷糊糊间竟然握住了那只手。   大手握小手,完美的契合,时光静谧如糖,甜蜜温香。   完全忘了说脏,刚刚搂温软时也是这般。   直到晚上回家后,某人才开始嚎啕大叫:“温软,你竟然蛊惑上司,我要扣你工资,今天竟然跟你有好几次亲密接触,重点是忘记了洗手。真是可恶!”   说完就一溜烟冲向浴室洗澡了。   秦盛把温软带到一家茶楼,茶楼温软以前也去过不少。   但这座茶楼却没来过,这座茶楼名唤碧沉,是江城数一数二的高雅之地,身处闹市,却隐于闹市。   温软早些年就听说过碧沉,但一直无缘来过。本以为应当是个非常豪华的地方,没想到看上去却很普通,甚至有些破旧。   听说这茶楼已有百年历史,清朝时就在了,不过当时是个茅棚。   如今的茶楼从外观看上去也就是一幢黄砖青瓦的老房子,但身处门外,就已经能隐隐约约闻到许些茶香。   有一种历史的沉淀感,一座城市总是有些历史年月的,只要建筑才能清楚的纪录下来它的过去。   碧沉就纪录下了江城的盛世时光,它似一个半老徐娘,风韵犹存,撑着一把油纸伞从江南水乡漫步而来。   门口有两棵枣树,看样子应当有几十年的光景,红红重重,累累叠叠。如一颗颗红宝石,看着人眼馋手痒。   “咦?”温软看着这两棵枣树,轻叹着。   “你是不是想说,咦,这么多枣子怎么路人没有采摘是吗?”   秦盛哂笑着,眉眼有股说不出的艳色。   温软一副你怎么知道的表情。   “就你那脑回路也只能想到这了,真想把你脑子里那打结了的猪大肠,掏出来好好捋捋!”秦盛一脸蔑视。   “告你吧,这两棵枣树不是人家不想采摘,而是他家有条大狼狗。   就趴在附近呢,那小子可贼了,你一旦伸手摘枣,它就一个激灵不知道从哪冒出来,青色獠牙对着你张牙舞爪,吓你个半身不遂。”   “你耍我的吧,这哪来的大狼狗!”   温软环顾四周望了望,别说狗了,人也没见半个。   要是放以前,她肯定不会去摘枣,现在就凭着一股气,不想被秦盛看怂了。   身子一跃而上,看着就要摸到那棵枣树了,一股强风扑面袭来,天旋地转间,她落入了一个温暖厚实的怀抱,盈盈满怀,一股子清香扑面而来。她下意识的又凑近闻了闻,果然很香。   结果头上一阵怒吼,“你他妈还要赖在老子怀里多久!信不信我告你猥亵!”   温软被这一声怒吼,吓得头皮发麻,半秒之内就松开了手,弹跳着离开了秦盛的娇躯。   她不怕被狼狗咬个半身不遂,就怕被秦盛扣工资。   果然一抬头就看到那张气得红彤彤的大萌脸,温软下意识的就说了句:“映日荷花别样红。”   “红你妹!有你这样狼心狗肺,以怨报德的吗!   要不是老子刚刚救了你,你的狗腿子早就被它咬住了!”   温软顺着他手势方向望去,才发现一条很大的狼狗,正伸着舌头,吐着热气,龇牙咧嘴的看着她。   温软吓得面皮抖了抖,尼玛谁能告诉她这玩意儿是从哪蹦跶出来的。   她不由脚底生风,快速的移动到秦盛旁边,想抓住他衣角,奈何想起刚刚他那副你是大便,别沾染我这朵鲜花的表情,又只好颓然的放下那只已伸出去的爪子。   于是一人一狗就那样对峙着,温软与那条大狼狗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让谁。   秦盛见温软还真把那条狗当回事了,笑得眉眼张扬,丹唇露珠,恰似日月同光。   他拍着大腿,指着温软,笑得越发的张扬舒畅,不由见竟弯下腰来捂着肚子。   “温软,我就那么随口一说,你还真信啊,这狗不咬人的,它就是个纸老虎,吓吓你而已。”秦盛解释着。   温软还是没有动,天知道她有多怕狗,小时候曾经被狗咬过,至今每次看到狗都绕道走。   这次想走来着,但无奈走不了,人腿可跑不过狗腿啊。   她压根就不信秦盛的话,“你又不是狗肚子里的蛔虫,它会不会咬我,只有它知道!   你就扯吧你,一个大男人让我一个弱质女流来对付狗,自己在一旁看笑话,这事还真只有你秦盛才做得出来啊!”   “第一,我绝对可以保证它不咬你。   第二,你不是弱质女流,别说一条狗了,就你那粗壮的胳膊,只差上山擒虎了。   第三,就算这狗真咬人,我秦盛就在一旁看笑话你能拿我咋地,我从来就没说过自己是道德楷模!”   秦盛话虽这样说,本想再看会儿温软的笑话,无奈看着她额头密密麻麻全是汗珠,日光倾城,她那素瓷般的脸蛋却蒙上了一层粉脂,也不知是热的,还是气的。   秦盛有些过意不去,再厉害的女人终究也是个女人而已。   他拉过温软,将她放在身后,对着狼狗,指着门旁的一个小洞,怒斥着:“胡子,进去!”   果然那狗,立马就摇头晃脑,一溜烟就进了狗洞。   温软见秦盛与那狗似乎本就是旧相识,气得牙痒痒,特别想朝秦盛那截白皙的脖颈一口咬下。   看看这个人留着的血是不是黑色的,居然这样欺负她。   “原来,你跟那狗是老相好啊,名字你都知道了,也不知道是谁起个这么难听的名字,胡子,我还头发呢!”   温软阴阳怪气的说着,一肚子的气也不知道往哪撒,只好数落狗的主人了。   “我说你这女人怎么就那么黑心肝呢,灰姑娘姐姐,白雪公主后妈没找你演真是太可惜了。   变着法骂我就算了,还骂起了狗主人,人家胡子这个名儿怎么就碍着你啦!   你自己偷人家枣在先,人家狗出来看家护院,你还有理了是吧。   你这么凶,蛮横不讲理,难怪那个叫什么梨子(宋世离)的不要你,活该被人家马桶(白秀清)给抢了正宫的位置!”   秦盛之所以反应这么激烈,那是因为堪堪不才在下他秦盛就是胡子的主人,为它起名儿的主。   一直觉得胡子这个名儿叫得朗朗上口,形象生动,这会儿子她温软跳出来数落狗名儿他当然不乐意。   秦盛没什么优点,最大的优点就是偏私,护犊子。   只要是跟他秦盛沾亲带故的,他平日里可能待你不好,但如果出现个外人数落你的不是,他就立马炸毛,扛枪作战。   他老秦家的东西怎么能让外人数落。   秦盛也只顾着自己说得顺畅,其实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作者有话要说:  果然没什么人看,心塞。   ☆、“秦盛,你说得没错,我活该,像我这种人活该被抛弃。”      他本无心攻击她,只是出于本能不甘示弱。   良久之后才发现她温软竟然出奇的没有顶嘴,她只是低垂着个脑袋,日光在她黑亮的长发上照出一道道月牙,颓然生出一股子凉意。   再看她手,紧紧地拽着衣角,似乎要把它戳破。   秦盛这才意识到,原来那个什么梨子应当是她劳什子真爱,然而这个真爱如今却抛弃了她,功成名就在身,如花美眷在怀,(虽然他不觉得那个马桶可以称之为如花美眷)而她却为了三百多块钱,跪地撒泼。   这样一对比,真真是寒了她温软那颗姑且称之为少女心的心。   要是搁在以往,秦盛必定连个多余的眼神都不给她,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的走开。   别说你心碎了,你就算是血肉模糊,尸骨无存了都跟他秦盛没有半毛钱关系。   可现在,秦盛看着温软那副凄凉的模样,却半点挪不开脚步。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丫的不高兴,死矫情,他就是无法放任不管,总觉得这女人本就生一张笑脸,悲伤不适合她。   于是某人开始扭捏的征途了,他先是搓搓手,再是摸摸头发,之后又围着温软三步两步的走来走去,奈何温软一个眼神都舍不得给他。   我们秦大少爷开始有些炸毛了,心里嘀咕着,怎样安慰人来着,完全没经验有木有。   向来都只有他口出伤人,然后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份儿。   如何把人骂哭他很有经验,如何帮人擦眼泪他可真是一点法子都没有。   挣扎了半天,眼瞅着太阳越来越大,老娘估计也等急了了,秦盛终于想出个好法子,他在想,待会儿是给温软加月薪一千好呢,还是两千好呢。   两千吧,这姑娘有点贪,得多个点,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于是某人弯下腰来,笑得金灿灿的大脸对着温软那张沉寂的小脸,这不看不得了,一看心里就咯噔一下。   温软竟然在哭,他清晰的感觉到那滴晶莹的泪水灼烧他脸的感觉。   他见过她咧嘴大笑的模样,见过她死皮赖脸的模样,见过她疲惫不堪的模样,见过她怒不可遏的模样,却唯独没见过她掉眼泪。   这一个多月来,不管他怎么折磨折腾她,她总是如弹簧一样,越压越强,简直没脸没脸皮。   以至于他忘了哪怕她是金刚钻造的,终究还是有颗柔软的心,她会受伤会流泪会难过。   于是乎某人负疚感一下子爆棚了,决定给她加五千。   正当秦盛准备说加薪之事时,温软抹了把泪水。   露出苦涩的笑容,声音有些嘶哑。   “秦盛,你说得没错,我活该,像我这种人活该被抛弃。”   温软其实并没有生秦盛的气,因为他一向嘴贱毒蛇,她早已受教。   她这些年早已练就一身铜墙铁骨,唯独剩了那么一个伤口,它经久不愈,流脓流血。   温软以前可以忽视它,以为只要不触碰就不会疼。   但如今却有一个人来戳着伤口,她疼得死去活来。   对于宋世离的抛弃,这辈子她都无法忘记。   人们的记忆力其实并不太好,大多只记住,特别好的,或者特别不好的。   与宋世离大学的那段甜蜜时光是特别好的,她无法忘记。   可这世上雪中送炭容易被记住,雪上加霜更容易被记住。   宋世离在她父亲锒铛入狱之时,不仅没能给她伸出援助之手,却提出了分手。   年少时受的伤,留下的创口总是最深。   今天巧遇故人,爱虽早已不在,也无法说恨,但不是没有怨怼的。   为什么她满心欢喜想要依靠一生的爱人,最后却还是将她弃之如敝履,新人换故人。   他现在春风得意,才子佳人。   她现在却摸爬滚打,半生不死。   这些她本想一笑泯恩仇,但秦盛却在提醒她,你被抛弃不是命运的不公,本就该你得不到。   于是心里那块伤口就鲜血如注,悲伤这股逆流一下子就溢出眼球,变成没出息的眼泪了。   可你再怎么痛哭失声也没有用,今天依旧得上班下班,吃饭睡觉。   于是温软立马就从爱恨情仇里抽身出来,奔向生活的柴米油盐。   “不是说要见你母亲吗,我们走吧。”   温软猛吸了一口空气,似是要把胸腔里慢慢地悲伤全部换掉。   秦盛还愣着没动,温软刚刚那句话,如一枝箭镞射中了他的心。   “秦盛,你说得没错,我活该,像我这种人活该被抛弃。”   原来伤害别人一点快感都没有,他宁愿她对他拳脚相向,破口大骂,也不愿她这般隐忍孤绝,近乎自虐的说出这种伤人伤己的话。   “像我这种人活该被抛弃”这句话久久回荡在秦盛的脑海里,似是一条冰冷的小蛇,游移在他的五脏六腑,只觉得疼得厉害。   多久了,是多久心脏没有这么疼了。   秦盛其实想说,‘温软,被抛弃的从来都不是你,是我。   至少你不开心我会想法子去安慰你,然而我不开心却无人察觉,或者是察觉了也无人来管。   论起被抛弃,我在那片灰暗肮脏的境地里呆了那么多年,竟无一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我才是被抛弃的,从来都是。’   “好吧,见我妈去,记住,她要是说什么疯话千万不要搭理她。   到时候她可能会夸你漂亮,知书达理,大方知性,种种违心话。   你不要得瑟,她说的话没一句是真的。   在她眼里,但凡是个肯和我在一起的雌性,只要不是缺胳膊少腿儿,她都能夸得你天上有地上无,以至于你会得意忘形,忘记自己其实就是一坨牛粪。   切记我的话,千万不要答应她任何不人道的条件。   不然以后挥泪抹脖子的时候,有你受的!”   秦盛一说起他妈,萌萌的脸气得鼓鼓的,眼睛亮得跟两颗大葡萄似的,小嘴巴红润至极,萌得恰得出水来。   温软吸了口口水,做吞咽状。   还来不及思忖秦盛刚刚对他母上大人的一番评教,就已经开始垂涎他秦盛的美色了。   “冒昧问一句,请问你走在大街上,有没有女性或者是男性对你下黑手!”   温软一改之前的颓废模样,色迷迷的问。   秦盛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了,恨不得一口唾沫淹死眼前这个猥琐小人。   刚刚还一副情伤难愈的死样子,现在又活了。   神经病院这年头都是干什么吃的,这种潜性黄、暴份子,随时都可能转化为强、奸、犯,为什么不把她关起来。   还好刚刚没有嘴贱说要给她加薪,不然又得想着法子给收回来。   温软要是知道秦盛刚刚动过给她加薪的念头,肯定得立马插自己两刀来证明自己真的很受伤,需要大把的救济金来安抚不安的灵魂。   “温软,你是不是觉得头有点痒?”   “没有啊,我早上刚洗的头。”温软非常听话的摸了摸脑袋。   “是吗,你信不信我随时拧下你那锃光瓦亮的脑勺!”   “。。。”   温软随秦盛进碧沉的时候,就被眼前的风景给惊呆了。   楼台水榭,假山池沼,怪石嶙峋。到处青红粉黛,蜂蝶成群,远处更有丝竹盘耳,绕梁三日。   景美人更美,里面的服务员个个都身穿旗袍,各式各样,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更有风姿。   她们或站,或坐,或煮茶,或斟茶。美不胜收,有一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   温软顿时就不高兴了,声音闷哼哼的。   “为什么不告诉我穿旗袍?”   “你以为皇帝选秀啊,我是不是还得给你挂个牌子,三十八号进场!   你要是穿旗袍肯定不妥。   第一,人家会把你当成服务员呼来喝去,你是我秦盛的女朋友怎么能被人使唤。   第二,你是来见我妈的,这里到处都是穿旗袍的,哪个不比你美,你要是再穿个旗袍这不就是等着人家压你风头吗。   第三,也不掂量掂量自己那个身材,胸前两团肥肉那么大,就不怕撑爆盘扣!”   秦盛说得头头是道,前面那些温软觉得在理,说到最后一句时,温软恨不得抢过旁边美女手上的那杯热茶,泼他一脸。   丫的让你以后还卖萌,让你以后还嘴贱!   一个大约二三十岁出头的曼妙少妇,袅袅娜娜的向他们走来,眼里眉梢尽是风情,举手抬足尽是风韵。   她穿一袭泼墨纹竹旗袍,衬得身材玲珑有致,曼妙绝伦。   头发用一根碧玉簪子挽起,露出脖颈的皮肤欺霜赛雪,没有一丝瑕疵。   左手腕处戴着一只碧青镯子,一看就知价格不菲,不禁让温软想起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这句诗。   她带有一种成熟女人的魅力,烟视媚行,艳而不妖,美而不俗。   温软见过不少美人,然而眼前这位美人算得上是美人中的极品,当算个中翘楚,是个非常有味道气质的女人。   她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直勾勾地望着温软,温软不仅不觉得尴尬,反而觉得那眼神温润如玉,沁人心脾,反倒生出一丝好感。   直觉这个女人就是老板娘,气质气场这种东西是与生俱来的。   能经营这样一家茶馆的人也必定不是俗物。   “想必这位就是老板吧,请问一下秦夫人在哪?”   本该听从秦盛安排,但温软看得出来这个女人想跟她交流。   “哦?你怎么就看出来我是老板呢?”碧沉挑了挑眉,眉眼越发的生动起来。   一听人说秦盛已经带姑娘来了,她赶紧下楼,果然看到秦盛身旁那个素丽的人儿。   看气质应该读过一些书,不像是随便找来的姑娘。   虽说她和秦盛并未挽着走,但以秦盛那个死洁癖,一般人离他必须有一米远,这姑娘跟他走得很贴近,看得出秦盛和她熟识,并且不排斥她。   这姑娘看见她毫不怯场,眼睛很清澈干净,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可以看出她是个正经姑娘。   秦盛必定不会跟她说自己就是老板,这肯定是她自己猜出来的。   “如果我说是直觉,你肯定不会相信,理由有三点。   一,这里的女人都穿着旗袍,但却无一人戴有饰物,你是唯一一个,而且饰物价值不菲。   二,服务员穿的旗袍虽各色各样,但却大体都是差不多的款式。而你身上这个旗袍是罗云扣,设计也很繁复,所以必定在这有个高职。   三,你在路上走的时候,眼神丝毫不避讳,反倒那些姑娘看你的时候眼神却带有敬意。”   温软不是卖弄,而是为了给他秦盛长脸,为什么要给秦盛长脸呢,因为表现好会加工钱啊,工钱什么的最诱人有木有!   秦盛听完这番话不由对温软刮目相看,他很奇怪脑子里装着大便的人这会儿子怎么就突然开窍了呢。   不过在老妈面前很长脸有木有!   秦盛挑了挑眉,像碧沉使了个挑衅的眼色,仿佛在说,看吧,这姑娘可是我的人!   “温软,你果然是孺子可教也,在我的耳濡目染下,看待事情,说话方式都跟我一样了,不亏是我相中的人!”   秦盛勾唇一笑,萌脸霎时又大放光彩,光辉满堂。   温软没有回话,只是含情脉脉的看了秦盛一眼。   这一眼可谓是百转千回,袅娜旖旎。   从秦盛的角度上看,温软这是赤、裸、裸的勾引有木有。   他心头刚刚竟然不由一跳,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掷地有声。   从碧沉的角度上看,果然是郎才女貌,才子佳人。   看这两两相互对视,明眼人一看就知他们有□□,碧沉只差没掏出手绢抹眼泪。   心里呐喊着:“儿啊,终于你这样的也有人要了,太不容易了,定是祖宗显灵,让这么好的姑娘眼睛被屎糊住了!”   从温软的角度上看,“尼玛,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好吗!   我要你夸我做啥,给钱才是实在,有本事你拿一沓子钱塞给我说,老子就喜欢你这样聪明的,这些钱你就先拿去花花,不够爷还有!”   “没错,我是老板,小姑娘挺激灵的,很有我年轻的风范嘛,哈哈。   你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碧沉,秦盛的妈妈。”   碧沉笑得合不拢嘴,眼里都是笑意,这个儿媳妇她很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没人看,是不是也就代表着这个文我可以偷懒不用日更。想想竟然有点小激动是怎么回事。   ☆、“我是温软,初次见面,让你久等了。”      温软心里咯噔一下,碧沉看上去这么年轻,但秦盛也有二十九岁了,这说是姐弟,她勉强还能信信,要说是母子,她还真是不敢相信。   于是某人狐疑的看了碧沉几眼,凑近秦盛的耳边小声的说着:“你怎么不告我这是后妈?”   是的,温软已经打定主意这是后妈,要说说亲妈,谁信啊。   “后你的头啊,这种丧心病狂的话你都说得出口,亲妈,我就是她十月怀胎,从肚皮里蹦出来的娃!”   秦盛一脸蔑视,丝毫没有压倒声音。   碧沉捂嘴笑了笑,美人呼气如兰,她伸出玉手捏了捏温软的脸蛋。   “这小姑娘真讨人喜欢,我不是他后妈,生秦盛的时候确实小了点,只要十七岁。”   温软有些拐不过弯来了,十七加二十九等于多少来着,四十六岁。   卧槽,尼玛这是蛇精啊,这是怎么保养的。   看起来不过大自己两三岁,儿子都能出来横行霸道,殃祸世人了。   不过仔细看眉眼两人确实有些相像,至少都有祸害人的好皮相。   而且两人说话的语气如出一辙,什么叫很有我年轻时的风范。   我温软可是原装自创,万年不带重样的好么。   “我还是叫你姐姐吧,那句阿姨实在叫不出口。   我是温软,初次见面,让你久等了。”   温软弯下腰成九十度,这算是大礼了。   温软这不是做作,只是自小爸爸就教她见到长辈要懂礼貌,要鞠躬,所以温软这个习惯就保持了很多年。   碧沉没想到温软来这么一出,仔细看着这姑娘,脸上全是真诚,完全不见任何虚假做样子。   秦盛看着温软弯下腰的姿势,如一朵柔嫩的海棠,坚贞而又和煦。   心里一下子像被谁注入一口甜蜜,久久不化。   但与此同时又觉得,你丫的为了钱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演技真真是一等一的好。   要不是长得磕碜了点,下次拍广告就让她去了。   平常对自己从没行这大礼,大多数都只是低着头,看似谦逊,实则恨不得拿刀戳死你。   碧沉急忙去扶温软,这姑娘一看就知道教养很好。   “温软,都是自家人,何必行此大礼,我们上楼坐坐啊。”   碧沉手搀着温软,一副亲的不得了的模样,完全没把亲儿子放在眼里。   某人见两人都已经上楼了,才回过神来,这算什么事。   自己在凉风中萧瑟着,她们两个倒好,你侬我侬,郎情妾意的,于是长腿一跨急忙上楼。   温软一上楼才发现二楼别有洞天,与一楼楼台亭阁不同,这里似一个古代庭院,很有时代感,有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   一进门就是四方老藤木椅,八仙桌子,各色各样的茶具在不同的架子上陈列着,个个精致奢华。   房间里放这个雕凤纹花香炉,焚的是上好的檀香,香而不腻,温而不烈。   墙上挂着几幅古画,看得出是真迹。   温软是中文系出身,以前专门研究过古诗画作,对这些有一些心德见解。   但她却不想卖弄,直觉碧沉比她更有内涵见底,是个风韵气质十足的女人。   楼下的茶客络绎不绝,但楼上却无一人,连个服务员都没有。   碧沉妩媚一笑,亲切的唤温软坐在一方茶几旁,自己开始摆弄茶具煮起茶来。她颔首垂眉,先将沸水烫杯后,再从个紫色的纹花铁盒取茶入杯。   此时较高的杯温已隐隐烘出清淡的茶香。   温软注意到她煮茶方式和以前那些茶艺馆有些不一样,普遍都是直接将水冲击茶叶,但她却用一只玻璃杯,则沿杯边注水,盖碗则将盖子反过来贴在茶杯的一边,将水注入盖子,使其沿杯边而下。   然后微微摇晃茶杯,使茶叶充分浸润。此时茶香高郁,不能品饮,然恰是闻香最好时候。   稍停约两分钟,待干茶吸水伸展,她又再冲水至满。此时茶叶或徘徊飘舞,或游移于沉浮之间,别具茶趣。   看着这浮浮沉沉的绿叶黄芽,温软心情平复不少,果然喝茶能养人性子,想必碧沉也是煮过很多年茶,这份内敛沉寂的气质就此沉淀下来了。   “果然,还未入口,清香就扑鼻而来。”   说完温软开始细细品尝,一小口一小口的细嘬。   那股子清香温润顺着实到一直暖入肺腑。   “这可是太平猴魁?”温软问道。   碧沉眼神里闪过一丝讶异,她竟然能尝出这是什么茶,果然不简单。   对温软的好感霎时又添三分,她媚眼如丝,嘴角如噙莲花。   声音酥骨翠耳,却又不失端庄。   “好姑娘,这你都尝出来了!以往估计品过不少好茶吧。”   “你说笑了,只是爷爷生前对茶艺颇有研究,以前跟爸爸一起也去过一些茶艺馆。”温软妥帖回答。   “哦?你爷爷?你爷爷是?”   碧沉觉得温软爷爷必定也是茶道中人,也许曾有过些交际。   “爷爷只是喜欢研究这些罢了,并不多走动。”   温软轻巧的避开了这个话题,多年后碧沉才知道她温软爷爷竟然是温周。   只可惜温周为人低调,只爱在自家煮茶,很少去什么茶艺馆,也不喜欢后人多在外夸耀。   那可是她爸爸曾经的恩师,茶艺在江城能排前三的人物,只是后来一家子搬走了失了联系,不然两家渊源可是很深的。   那时候的碧沉对儿媳妇更是喜爱,当知道她温软熟读茶经,后来又一心想把她培养成碧沉的继承人,可惜被秦盛给拒绝了。   当时的秦盛搂着香软的媳妇,像是拽这个旷世珍宝,舍不得让外人瞧去半分,哪怕是老娘也不行。   “碧沉大婶,你弄你的茶道,我管不了,可你丫的企图拐走我活泼可爱的媳妇这算什么事!   她可是我的贴身助理,贴身什么意思你懂吗,你就得时时刻刻贴着身子的人。   她要是继承了碧沉,我找谁贴身去啊!”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碧沉见温软不愿意说,也就不好强人所难,没多问,深怕把这个宝贝媳妇给吓走了。   笑得那叫一个柔情似水,浓情蜜意啊。   于是某人一上楼来就看到碧沉那张如花似玉的俏脸,他就不遗余力的讽刺着。   “大婶,你都一大把年纪了,能别那样笑吗,我看着肝颤得慌。   脖纹都能夹死苍蝇了,还在这强掳着装小白兔。   人家温软不会跑的,她心理素质可强了,就算你现在要她徒手抓老鼠,她也能捋起袖子,给你掘地三尺。”   (只要你价钱好)这句差点就脱口而出了。   于是乎,某人一下子得罪了两个女人。   “你给我出去!”   两人站在同一战线对抗,共同抵御外敌,异口同声的把秦盛轰了出去。   秦盛吓退了三步,心里暗自庆幸着,还好离得远,要不那唾沫星子不得喷他一脸的。   秦盛一走,温软和碧沉就相视而笑,有一种相见恨晚,英雄惜英雄的感觉。   “我这儿子啊,长得是没话说,从一出生到现在哪个女人看到他不想扑上去亲两口,可惜就是性子太不好,自大臭屁不说,嘴贱腹黑不说,还有个该死的臭毛病。”碧沉开始说起秦盛了。   “洁癖!”温软脱口而出。   “是的,其实小时候他性子可活泼了,跟白雪公主似的。(某人扣地泪崩中,你这是什么比喻。)   但自从他十一岁过后,性格就大变了,什么都说脏,不允许我们接近他。   当时我也不称职,一直在忙茶馆的事,就也没太在意,还以为他是青春期,可这青春期也太长了,现在都快三十的人了,还是这个样子。   这么多年没个女朋友,今天好不容易把你带来,我这心脏跟揣了个兔子似的,激动得不得了啊!”   “他真的一个女朋友都没有交过吗?”温软有些诧异。   “没有,我记得有一次有个小姑娘一直跟在他屁股后面,长得也漂亮,开始秦盛没太搭理她,后来烦了,就问,‘你为什么吃饱了撑的要跟着我?’   那姑娘脸皮本来就薄,当时脸就红了,支支吾吾半天才说一句,我喜欢你。   你猜我家那傻小子说什么,‘你喜欢我关我屁事啊,我又不喜欢你。’   那姑娘脸已经有些挂不住了,但还是坚持问了句,‘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秦盛想都没多想,三个原因,‘第一你不好看,第二你胸太小了,第三你脏。’   那姑娘气得都哭了,泪眼汪汪的,哭哭啼啼的问‘我哪里脏了?我还是处。’   这不问还好,一问必死无疑啊。   秦盛回答‘你还好意思说你不脏,你看你头肯定是昨天洗的吧,我怎么会喜欢你这种不勤洗头的人呢。还有你一哭鼻涕都出来了,太恶心了。’   那姑娘真是可怜啊,初恋就被打击成这个模样了。   后来人家她妈都找上门来了,说人家姑娘一天洗三次头,现在都成半个秃子了。真真是闻着伤心,见者流泪啊!   你说我能拿秦盛怎么办,总不能指着他脑门说,你丫的为什么不早恋!”   温软扑哧一笑,秦盛变态嘴贱她一向知道,只是碧沉学得语气神态十足十的像,把秦盛那个臭屁狂拽演绎得活灵活现。   “碧沉姐,那你就没仔细问一下秦盛原因吗,他怎么会突然这么怕脏呢?”   温软听碧沉这么一说,只觉得秦盛这洁癖害人害己,如果不治好,这辈子估计就打光棍了。   “我也旁敲侧击的问过他这事,你知道的,他三句两句就把我顶回来了,我能问出个什么呢。   不过好在现在他遇到了你,你真是个好姑娘啊,我家秦子这么臭屁穷讲究的一个孩子你都愿意跟他在一起,真的很感激你,什么时候结婚,赶紧挑个日子把婚结了吧!”   碧沉觉得好不容易逮住个眼瞎无脑的姑娘愿意和秦盛在一起,这会儿得赶紧把秦盛给打包卖出去。   不然她有生之年是看不到他结婚了,更别说什么抱孙子了。   她贼眼又瞟了瞟温软的大胸,这一看就是货真价实的好料子啊,儿子福利不错,以后孩子奶水也充足。   温软一口茶叶就卡在喉咙里呛个她半死。   “咳咳咳,碧沉姐,我和秦盛才认识一个多月,现在有谈婚论嫁太早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果然没人看我就犯懒了,都木有留言。   ☆、“都说儿媳妇是婆婆心里的小棉袄,这话果然说得不错!”      温软笑得一脸尴尬,说好的拿钱砸脸呢,为毛是把她往秦盛那个大水坑推啊,要是真和他结婚了,这后半辈子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必定是暗无天日,惨绝人寰,尸横遍野啊。   就算他秦盛是个金库,她也不敢肖想,这可是有钱赚,没命花的活儿!   “这缘分还分什么时间呢,我和他爸还是四一九的呢,(当然当时被老爸打个半死的事她是不会说出来的。)   王八看绿豆对眼了就可以了啊,你看啊,我现在还年轻,你要是嫁过来,孩子都给我带着,你们尽管去逍遥快活。   彩金聘礼的事你也不用担心,我们老秦家,钱是从来不缺的。   虽说秦盛脾气口德是差了点,但好在长得俊啊,一拉出去(你当你儿子是狗啊)多给你长脸啊,保证别人都羡慕你有个长得这么帅的男人。。。”   碧沉一听就急了,这姑娘貌似不太愿意和秦盛结婚啊,不行,怎么着都得把她娶进秦家。   “这,我还是觉得这事得先缓缓。”   温软有一种被推销人员或者卖保险的拉住的感觉。   四一九,她果然前卫,不然怎么会十七岁生下秦盛。   她要是四一九,保证被温妈妈打断狗腿子。   还有什么王八看绿豆,当初怎么会觉得碧沉是个温婉气质美女呢,外在一淑女,内在一大叔有木有!   我知道你家有钱,但钱再多我温软也不能把小命给弄丢了啊,秦盛可是吃人不吐骨头的!   长得帅顶个屁用,要真是嫁给他了,只能看看,摸一下估计都会被躲掉手脚当花肥。   “还缓什么啊,软软啊,你就可怜可怜我这把老骨头吧,实话告诉你,我时日不多了,上个月刚刚查出骨癌,你别看我生龙活虎的,其实我每天晚上都痛得死去活来,医生说我顶多只要两年的寿命。   你要是不跟秦盛结婚,我估计临死前都抱不到孙子了。   我命苦啊,儿子不孝啊,后继无人啊!   我对不起秦家的列祖列宗,没有脸面下去见他爸爸啊!”   碧沉即刻发功,哭得梨花带雨,煞有介事。   一边掏出绣花手绢抹眼泪,一边偷瞄温软表情。   “碧沉姐,你别这样,我是说缓缓,没说不结婚。”   温软哪里知道碧沉是个披着小白兔外衣的大灰狼。   她本就对碧沉有好感,没有防备,碧沉这样一哭,她更是招架不住,之前也听秦盛说过一些他妈身体不好,现在碧沉这样一演,她更是招架不中。   大家都是戏骨,但无奈强中更有强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   温软败给了碧沉那一捧眼泪,中了敌人的圈套。   “儿媳啊,这事我还没跟秦盛说过,那孩子脾气坏,性子又急,我怕他做出什么傻事来。   你别看我气色看起来很好,嘴唇红是涂了口红,皮肤白是打了粉底,头发其实全白了,都是染的。   我平常也不怎么在碧沉,都是在医院里住院,这些我只告诉你,你别告诉秦盛啊,这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秘密,你答应我好吗?”   碧沉说得比珍珠还真,眼神凄凄,目光哀哀,眼瞅着一滴泪水就要掉下来。   温软一时心软,点了点头,就糊里糊涂的答应了,也来不及纠正她那句儿媳了。   碧沉见温软一点头,笑得灿烂无比,哪里还见愁容。   双手拽得温软紧紧的,话语里尽显亲昵。   “都说儿媳妇是婆婆心里的小棉袄,这话果然说得不错!”碧沉眯眼似狐,笑意满满。   “。。。”   你这样篡改俗语合适吗,温软一脸黑线,心里又感叹着,碧沉化妆技术真好,气色这种东西都能靠化妆弄出来,以后得好好学学。   还有这头发黑亮润泽,哪家发廊染发技术这么好啊。   那天下午碧沉拉着温软说尽了温声软语,贴己的话,似是多年未见的两个闺蜜。   温软了解到,碧沉丈夫,也就是秦盛的爸爸在秦盛十一岁那年殉职了。   秦盛父亲名叫秦一从,以前是特种部队的,曾经三年没有回过家,在一次战争中英勇殉职了。   秦盛小时候很喜欢爸爸,还发誓说以后也要当特种兵,奈何自从他爸爸死后,他就不爱说话了,那年曾经失踪过几天,回来后大病了一场,之后性子就全变了,洁癖就是那个时候出来的。   “失踪过几天?你们没有报警去找吗?”   “有,但那时候他爸爸刚走不久,我心情也很不好,以为他是闹脾气,接受不了事实自己跑出去了,他失踪了几天之后是自己回来的,问他什么也不说,洗完澡就睡了。”   “那既然是自己回来的就应该不是绑架了。”   “是的,他身上没有受虐待的痕迹,就是脏了点,男孩子,谁知道他去了哪些地方。   那件事我也没放在心上,只是这洁癖真的不知道是遗传谁的,我和他爸都没有洁癖。”   “但我总觉得一个孩子突然性格大变很有可能是因为爸爸的死,但洁癖就不一定了。”   “是的,之后我也想过这些,但问他怎么都问不出来。   所以,儿媳啊,以后你一定要帮他治好这个病啊,因为这个病他几乎都没什么朋友。”   “你都问不出原因,我怎么就能问出来呢。”   “我是他妈,他会有抵触。   但你不同啊,男人都是那档子事,只要把他伺候舒服了,再说两句好听的,他保证乖乖的告诉你。”   “碧沉姐,你说的那档子事不会就是我想的那个吧。”   温软虽说平日里喜欢说几个黄色笑话,但真刀真枪哪里见过,一点经验都没有。   不得不说刚刚那句‘伺候舒服了’让她多年不见的娇羞一下子冒出来了。   “莫非你们还没有?”   碧沉一脸诧异,可诧异中夹带得更多的竟是惋惜,要是秦盛在这,她定会拍他脑门,   ‘你个猪脑壳,为什么都认识一个多月了还没抢占姑娘的身子,女人嘛,先占占身子再哄哄心也是没问题的。   真是可惜了人家胸前四两肉,你竟然还没有先下手为强!’   脑回路如碧沉者,弯曲猥琐不可攀,不可攀。   生怕未来儿媳妇怀疑自己儿子的能力。   “儿媳啊,我跟你保证,秦盛他虽然还是个处男,但依他爸的能力来看,他那方面必然很不错,所以你不用担心,保准你满意!”   碧沉眨巴着大眼睛,无比真诚的跟温软保证着,只差没向天起誓了,俨然一副老鸨推销姑娘的表情,只差没叫卖着,两块钱你买不了吃亏,两块钱你也卖不了假货。   “噗!”温软决定以后喝茶的时候都不能跟碧沉说话,不然哪天给呛死了就太冤枉了。   温软有一种旁边这位大美人其实是一个猥琐大叔假扮的感觉,温软自问自己也算是看过一些碟子的人(有一阵子听说卖那个赚钱,就倒卖光盘,自己也看了不少。)   但她平时也就是小小的意、淫一下秦盛,真要她跟他同床共枕,估计鼻血得喷他一脸的。   到时候他必定会一脸嫌恶的把她踹下床,扭着小翘臀走人。   碧沉也不嫌弃她的水星子溅她一脸,只是淡定的掏出小手绢,擦了擦脸。   事后还煞有介事的嘱咐温软,“儿媳啊,你什么都好,就是喜欢喷水这一习惯得改改,我是无所谓,喷点水脸上权当喷雾用了,润泽紧致肌肤。   但秦盛不行啊,他说不定就会为这点小时挤兑你,埋汰你。   为了我们老秦家的幸福,你能不能把这习惯改改?”   温软看着碧沉那张谄媚的脸,倒吸一口凉气,本想说,他早就挤兑埋汰无数次了好吗,只差没大打出手了。   还非人道的让我天天戴口罩,今天要不是出来见你,我还戴着口罩呢!   但温软还是忍下了,只说了句:“好。”   碧沉见唯一美中不足都完满了,笑得一脸灿然,似是不知愁事的少女。   临走前,碧沉还拉着温软的小手,说得泫然泪下,弄得跟下一秒就天人永别似的。   她送温软一套茶具和一些茶叶,温软本想推脱。   但秦盛十分不要脸的就当中拆穿了她:“碧沉大婶,你送这些玩意儿对她而言没用,她压根就不懂这些,你得送真金白银,美金现钞。   这种实在的东西人家才喜欢!”   秦盛一说,温软就挂不住了,也许之前她是冲钱来的,但现在却没有这想法了。   她不是傻子,那一套茶具和茶叶价值上万,她不收是真的觉得礼太重了。   况且她又不是秦盛的女朋友,只是个冒牌货。   人家碧沉是真心待她,她不能这么没良心没分寸。   但见碧沉貌似真的打算掏银行卡出来,她吓得一个哆嗦,立马就接过了茶具。   “你小子懂什么,儿媳是高雅的人,她懂的茶艺不比你少!我这是宝剑赠英雄,香茶配美人。”   “儿媳?   呦,你哪还有一个私生子,拎出来给我瞧瞧,不然这儿媳是从哪蹦跶出来的。”   秦盛笑得一脸讽刺,就知道他妈不是省油的灯,这才一下午,儿媳就叫上了,自己这个正牌儿子倒没多看两眼,人家一个假冒的就爱得难舍难分,果然温软的演技是极好的。   只是他想要的结果是让碧沉不要再催婚,而不是已经确定人选直接结婚。   “你个臭小子,整天说别人脏,自己一张嘴不知道多臭!”   碧沉知道秦盛这句话太重了,恐怕伤到了温软,气得跳脚,好不容易磨了一下午嘴皮子,美人计,苦肉计全用上了哄来的儿媳妇,要是就这样三下两下被他这张贱嘴给气跑了,她真得气出病来。   “妈!这人你也见了,那我就走了,我还有事!”   秦盛一把拉过温软,拖着她往车里走。   “那啥,儿媳啊,有空常来啊!”碧沉在门口挥着手绢,泪眼汪汪,儿子,妈只能帮你到这了。   秦盛朝她做了个鬼脸,然后还不等温软回话就发动车子,一溜烟的驶出了巷道。   车一驶出巷道,秦盛就停下车子,把雨衣口罩往温软身上一丢。   “穿上!”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个人非常喜欢碧沉,相信没个菇凉都会喜欢这样的逗逼婆婆的,有一种江直树他妈的即视感。   ☆、“喂,儿媳啊,我是碧沉啊!”      他鼓着个脸,仿佛憋了口怒气,似是因妈妈更喜欢别人而吃醋的孩子,可爱至极。   温软没办法,只好按照指示照做,待全服武装之后。   秦盛才开始愿意和她说话,“我妈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要想知道也可以,你先回答我个问题,我就告诉你。”   温软眼珠子轱辘的转了几圈,话语间有些不肯屈服的意味。   “呦,呦,呦,半天过去,喝了两口茶,你还给我蹬鼻子上脸,长脾气了是吗!不说就把你扔下车去,让你穷得瑟!”   秦盛一听火气就大了,剑眉上挑,眼似寒星。   “好啊,你把我扔下车吧,到时候我再走回碧沉和你妈多聊聊!”   温软也不甘示弱,她不信他会把她扔下车。   果然秦盛一个急刹车,将车停在了路边,胸膛有些起伏不定。   “说吧,什么问题?”   “很简单,为什么在我面前就愿意叫她妈妈,在她面前就只喊大婶呢?   听她说你这些年从没喊过她一句妈,她一直以为自己做错了些什么,让你心有怨怼。”   温软知道秦盛是个孝顺的人,并不是想要跟她唱反调,但喊碧沉一句妈也不为过,为什么要喊大婶。   碧沉嘴里虽不说,但那个母亲希望儿子不喊她的。   温软目光有些期许,眉眼盈盈的望着秦盛的眼睛。   他眼里有她清晰的倒影,温软其实是个矫情的人,她觉得一个人眼睛是骗不了人的,他话是真是假,仔细看眼睛一看便知。   “没什么,就是喜欢喊大婶,你有意见啊,还真把自己当秦家媳妇了,你太平洋警察啊,管得也忒宽了点!”   秦盛企图用攻击温软还挑衅她引她愤怒,然后让她忘了刚刚那件事。   多年来他向来都是这个伎俩,每次想要掩盖一些东西时,总会选择先把对方激怒,然后对方都会中招,远离他,忘记刚刚那件事情。   但温软却丝毫没有怒气,只是直勾勾的望向他的眼睛。然后淡淡地说:“你撒谎。”   “神经病!”   秦盛大手一挥,撇过脸去,企图抹去刚刚那个清澈见底的眼神,那双眼睛仿佛能望到他的心底,让他如赤、裸的婴儿一般,没有一件遮挡的外衣。   “那好啊,我和你妈说了什么就不需要向你报备了。”   温软知道他开始有些慌乱了,也就佯装无所谓。   “我告你,温软,你今天的酬劳全都没有了,这个月工资扣半,要是再不乖,直接给我走人!”   他能要挟她的也只有可怜的金钱了。   “没关系啊,你妈说了,我要是在你那里工作不愉快,可以去碧沉,薪水双倍!”   温软使出了杀手锏,其实碧沉没说过这话,只是她只有这样才能逼出他的实话。   果然,秦盛成功的被她挑起了怒火,“温!软!”   他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似乎恨不得咬碎她。   “嗯?”   温软佯装不知,还懒洋洋的回应了他。   秦盛第一次被一个女人气成这样,当初招她来当助理就是为了报那一箭之仇,奈何这么多天仇是报了,但也落得个两败俱伤的结果。   两人互相攻击,互相添堵,都被对方气出几次吐血。   然而今天这局,温软算是赢了。   秦盛沉默了良久,他指头敲着膝盖,似是在思考。   温软虽然面色无恙,但其实头皮已经开始发麻了。   要是秦盛比她想象中的更变态,将她碎尸万段,杀人泄愤怎么办,这会儿不会在琢磨着该怎么下手吧。   “温软,我妈年纪虽然大了些,但看着还很年轻。   我爸死了二十多年,她一直都没有结婚,一个人把我拉扯长大。   她长得漂亮,追求她的人络绎不绝,但她都拒绝了。   我小时候以为,她是看我还小,怕我不高兴,心里有阴影。   但我现在都快三十了,她还是没有再找一个,她是个女人,她会孤独,会寂寞,会想有个依靠,我不可能时时刻刻陪着她,她需要个爱她的好男人。   我要是一直叫她妈,她就会时刻记得她还有个儿子,我就是她的牵挂。   别人也会记住她还有个儿子,单身女人肯定比单身母亲更好找男人一些。   我十八岁就搬出家出来打拼,为的就是向她证明我早就长大了,不需要她牵挂,她大可以去追求她的幸福。   碧沉我平常也很少去,为的就是给她个私人空间。   我这辈子已经幸福不了了,我不希望我妈妈也这样。   所以,温软,请你以后不要再自作主张的来窥探我的心事。   有些东西,一旦挖出来,必定是鲜血淋漓的。”   说完这些秦盛再也没有说话,只是开着车在马路上奔驰着。   他依旧坐得笔直,目视前方,遇到坑坑洼洼还是会绕道而行。   但温软看着他冷峻的眉眼,坚毅的面庞,第一次没有觉得他是个萌男,而是个男人,真正的血性男人。   他可以让所有人都误会他,在所有人眼里,他仿佛从来都骄傲得跟孔雀似的,他牙尖嘴利,话语间杀人于无形,但他坚硬的外壳下却有颗柔软的心。   他对母亲的爱,只能通过这种拙劣的方式表达出来。   但是为什么就这样一个人,坚持说自己这辈子都得不到幸福了呢,温软的心一下子塌陷了一块,得不到幸福,这句话他说得这般笃定,似是早已料到日后的艰辛一般,各中对自己的残忍却凄厉可见。   “秦盛,我以前也觉得这辈子都得不到幸福了,虽说时至今日我也没察觉到幸福在向我走近,但我不会说这辈子都得不到幸福这种话。   毕竟你一辈子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走到最后,谁也没资格埋怨命运的不公。   我不是想安慰你,只是想说,秦盛,时光还没走到尽头,我们都别放弃好吗?”   温软目光灼灼的看着秦盛的侧脸,秦盛没有回头,但清晰的感觉到那道温软的目光,哪怕不回头,似乎都能看到她一脸坚毅的倔强模样。   为什么时而觉得她低俗不堪,时而又觉得她高洁不已呢。   温软见秦盛没有回话,只好颓然的地下了头。   良久,空气中是谁说了一个“好”字点亮了她的心扉,眼角眉梢都光芒万丈,星光灿烂。   自从带温软见过碧沉之后,碧沉就三天两头打电话催婚,而且是分头打。   碧沉与秦盛的通话是这样的。   “秦盛啊,上次我问过你媳妇啦,她貌似不那么乐意想早点和你结婚啊,看来你表现不够好啊。”   碧沉很是忧愁,希望点化这个不开窍的儿子。   “她乐不乐意关我什么事!”她要是乐意就怪了。   “你这是什么语气,人家一个小姑娘都愿意跟你来见家长了,你改天也去拜访拜访亲家,早点把日子给定下来,我也好省心,不用天天打电话烦你。”   “大婶,你每天喝你的茶,跳你的广场舞去吧。   我的事你不用管,要是哪天真有结婚的打算,我会给你送喜帖的,还有你喜欢的大白兔奶糖。”   “我才不跳广场舞,你妈我是跳芭蕾的人。”   “好,我不跟你争。别一天到晚操心我的事,我自有主张。”   “你主张个什么啊,都快三十了还是个处男,女孩的手都没拉过,接吻那种吧唧吧唧的滋味你肯定也是不知道的。   亏我和你爸都是走在时尚的前端的人,我们那么年轻就有了你。   你看你,就这点出息,现在不趁你还有几分姿色把自己给推销出去。   将来老了,一个人孤苦无依到八十岁了还是个老处男,想想那场面呦,真真是心酸得掉泪啊!   我要是不操心,难道还要指望你哪天情窦初开跟别人喜结连理,估计那时候我白骨都开得出花来了!”   “大婶,谁说我没拉过女孩的手。”   秦盛完全忽视那个确实没有接吻过的事实,前几天不还跟温软拉过手吗,虽然事后他悔不当初用洗手液洗了很久。   “还有至于你说的那种所谓吧唧吧唧嘴的感觉,我这辈子都不想享用。   说实话,那种把我口水往你嘴里过渡段的感觉,想想我都快被那画面恶心吐了。   接吻之前刷过牙了吗,人嘴巴里有多少细菌知道吗,蛀牙什么的弄清楚了吗!   处男怎么了,国家有法律活到八十岁还是处男就要拉出去枪毙吗!   我这是独身自爱,护卫自己的贞操。   你要是实在想要个孙子就去福利院抱一个整天流哈喇子到处拉屎的小东西回来养着。   最后再说一句,你化成了白骨是开不出花的,只有一条条蛆在你身上翻涌着。。。”   “你别跟我贫,刚刚你说什么来着,你拉过谁的手?温软的?”   碧沉还是在一大堆炮语连珠中找到了重要信息。   虽说确实她家孩子初吻还没送出去,但至少还拉过女孩的手啊,这已经迈出了一大步,只要再接再厉,两三年下来孙子不是问题啊,碧沉已经陷入无边的遐想中去了。   “你说得没错,是温软的,但那又怎样,你以为我会瞎了眼取一个除了胸大然后一无是处的女人吗!”   “儿啊,什么叫除了胸大,人家颜也不赖啊,多少家庭不幸福就是因为老婆是A啊,如今你好不容易遇到个天然无加工36D,还不赶紧把人家娶进家。   再说了,你还好意思说人家,你不是除了一张萌脸不是也一无是处了吗!”   “行啊,那你怎么不直接买只奶牛送我,这样我以后家庭就更幸福了。。。”   果然秦盛还没说完,碧沉就把电话挂了,气得差点背过去,直呼家门不幸,子孙不孝。   秦盛这边难攻克,就只好去攻克温软了,好在那姑娘好骗,分分钟手到擒来。   碧沉感叹着,自己这么个讨人喜欢的人,怎么儿子就这么讨嫌呢。   秦盛要是有她一半嘴甜激灵,她现在也不用这样跟媒婆似的两边劝说。   “喂,我是温软。”温软一看这是陌生来电但还是接了。   “喂,儿媳啊,我是碧沉啊!”   温软隔着电话都能想象出碧沉此刻笑得春风和煦的表情,她不由得一个激灵抖了抖,不会是来催婚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且看碧沉如何撮合男女主。   ☆、“其实,我是想说,温软你要是没有男朋友,我们就发展发展。   温软隔着电话都能想象出碧沉此刻笑得春风和煦的表情,她不由得一个激灵抖了抖,不会是来催婚的吧。   “碧沉姐啊,有什么事吗?”   温软吸了口气,平复一下心情。   上次被碧沉骗,但事后回去想想,她怎么都不像是得了癌症的人。   虽说秦盛是不靠谱了点,但如果自己母亲真得了病,又怎会不察觉。   但温软并未因此而讨厌碧沉,只觉得她性子太活泼,带了点狡黠,不好对付。   自己假装秦盛女友的事怕久了就兜不住了。   “没什么事啊,就是想问问你最近和秦盛怎么样了,小两口有没有进一步发展啊。听秦盛说你们牵过手了,这么重要的事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啊?”   “。。。”   这种事你都知道了,秦盛应该不会那么嘴碎,但这还需要特意打电话向你报备吗,更何况那不是牵手,只是单纯的合作愉快好吗,温软满头黑线。   “我知道你小姑娘不好意思,可是你跟我是什么关系啊,我们可是袁湘琴和江直树妈妈的关系啊,我们可是同一战线的呦!”   “。。。”   我们难道不是普通关系吗,我承认你很有江直树妈妈的潜质,但我绝不是那个一心花痴你家秦盛的袁湘琴,脑残欠虐体才喜欢秦盛。。。   “碧沉姐,那个。。。”   温软已经开始抓狂了。   “叫婆婆,碧沉姐多见外啊,儿媳妇。”   秦盛,妈妈为了你老脸算是豁出去了。   “额,婆,不,碧沉姐,你看我和秦盛才只发展到牵手而已,叫你婆婆还为时过早了,你这样容易让人误会的。”   温软好声细气的跟碧沉解释着,那一句句儿媳,她真的担当不起,她又没吃樟脑丸,怎么可能会当秦盛媳妇。   “你怎么变了,不是说好了要给我当儿媳的吗,难道是我哪里做得不好,你说,我保证改!”   “。。。”   为什么这个台词这么耳熟,不是你做得不好,你哪里都好,可你那个儿子真让人无法心平气和的和他相处三分钟啊。   前两天地板就是少擦了一遍,尼玛这都看出来了,各种职业道德,人生素质全搬出来了,贬得我无地自容,以为自己干了件多么道德沦丧,举国难容的事。   明明是助理,偏被奴役得像个保姆,他的吃喝拉撒她全都包了。   温软曾经质问过他,为什么这些不能由清洁大妈来干,结果秦盛脸黑得跟墨汁似的,冷冷说了句话差点噎死温软:“可以让她们弄,那我要你有何用,你的工资也全部给她们好了。”   就这样一个人,以后要是结婚了,多半离婚的理由就是,地板为什么只擦两遍,为什么不一天洗一个头,为什么饭后不刷牙等种种非人类能忍受的小事情。   说吹毛求疵都美化他了,他的种种劣德劣行简直就令人发指,罄竹难书。   “碧沉姐,我真的对秦盛一点办法都没有,我只是个市井小民,摸爬打滚这么多年,一身俗气,但秦盛不一样,他时时刻刻都是金光闪闪的。   且先不说为什么我不愿意和他结婚,就算我愿意了,秦盛愿意吗,碧沉姐,如果秦盛说愿意娶我,我保证二话不说就嫁入你们秦家。”   温软真的是快被碧沉逼疯了,只好使出杀手锏,将问题的根源抛给秦盛,她对秦盛并没有意思,同时也料定秦盛对她更没有意思。   他不可能娶她,所以她压根就不用担心会嫁给他。   本以为以碧沉对秦盛的了解,必定会打退堂鼓,谁料,碧沉乐开了花,没有失落反正笑声爽朗畅快,像是魔王终于一统天下一样,温软听得有些慎得慌。   “好的,那我们就一言为定了,儿媳啊,你就等着秦盛娶你进门啊,记住到时候不要反悔哦!”   碧沉就等着她这句话了,她不是傻子,早就看出两人是假扮情侣来走走场子骗骗她的,但秦盛能把温软带过去至少能说明他并没有多讨厌温软,这一点就足够了。   既然温软说只要秦盛愿意娶,她就愿意嫁,那么这场剧本就由她来写,两人缺的是契机,那么她就来推波助澜,制造机会,碧沉嘴边一抹浅笑,明艳动人,勾魂夺魄。   温软虽说很有把握秦盛不会娶她,但碧沉的反应太过奇怪了,她不由脊背生凉,毛骨悚然。   果然这对母子都不是省油的灯啊。   可是自己为什么要夹在他们中间呢,被把靶子使呢。   温软无奈地挂了电话,叹了一口气,开始有些坐立不安,想找秦盛商量下对策,但又实在拉不下脸,自从上次秦盛警告她不要插手他和他妈的事后,他们两个的气愤就一直没有缓和。   谈不上剑拔弩张,但也是降到冰点,如水和油一般,互不相融,总有隔阂。   “当当当”门口传来敲门声,温软一抬眼就看到宋初那张温润如玉石般的脸,温软刚开始还很纳闷,宋初爱笑,时时刻刻都是眼含笑意,嘴角微勾。   像是一张被画好的油画一般,没有一丝情绪的波动,他永远都是一般表情,就是浅笑着,不太深不至于张狂,不太浅不至于敷衍。   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和明朗。   但温软却对他无感,这样的人看似牲畜无害,实则心思深着呢。   他永远都一个表情,一个语调,让你捉摸不透,看不到他情绪的任何波动。   这样的人太可怕,温软一直敬而远之,哪怕在同一家公司,也和他少有往来。   公司有不少女性私下把他和秦盛作比较,两个都是美男,不过类型完全不一样。   秦盛长得很萌,理应是暖男那一类型,无奈上帝在赐予他温柔的时候一不小心打翻了瓶子,他身上无半点暖男的潜质,反而其他各种毒舌、嘴贱、脾气大、瞧不起人、洁癖全都毫不吝啬的赠送给他。   但尽管这样公司还是有一大批受虐体质喜欢他。   宋初就不同了,他长得跟宋世离是一个类型,那种温暖和煦,儒雅清隽的类型。   眼角藏了点点笑意,待任何人都温文有礼,男男女女都喜欢他,几乎没有负面评论。   所以最后宋初高秦盛三票,得了一个莫须有的瑞丽之草的头衔。   但相比之下,温软更愿意跟那个看得出情绪,有什么话绝不藏着掖着的秦盛打交道。   至少秦盛比宋初更像一个有温度,有血有肉,有笑有泪的真实存在。   秦盛是热烈的红色,他鲜艳,他妖娆,他艳光四射,他波光潋滟。   他似一团火,吸引着你,却又灼烧着你。   但他却是温暖的,哪怕他对很多人都没有好言语,但至少他会以一种倔强的方式照顾到母亲的幸福。   似一个不成熟的孩子,任性又张牙舞爪,但却不乏一丝可爱。   宋初是迷茫的白色,他平静,他柔和,他温文儒雅,他和光同尘。   他似一潭水,看似清澈,却又深不见底。   你以为他很好,他没有刺,但却忘了他同样也没有温度,你身处其中,却看不清,摸不透他。   “宋总监?有什么事吗?”   温软站起身来,一口商业腔,细看能看出她一身防备。   宋初观察温软很久了,她来公司一个多月了,与秦盛吵吵闹闹,但却没有被赶出去。   与同事打成一片,性子很随和的一人,但却每次见到他避而远之,不说是厌恶,但却是清晰可见的防备,一如她现在这副模样。   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比来时梳得顺溜多了,也很干净,看来是在秦盛的督促下也成了个爱干净的人。   耳边依旧挂着一副口罩,仿佛秦盛一个电话,随时就会捂住脸上纲上线。   她穿着职工统一的黑色西服,裁剪得似是为她量身定做,大好的曲线尽显。   这么热的天气她却丝毫没有解开脖颈上的扣子,而是紧紧的贴近脖子,完全不见她胸前的大好风光。可见人虽随和但却不随便。   每天一个人上下班,总是早到将近二十分钟,为秦盛准备好妥贴的早餐,细心而又周到。   她似乎越来越适应这里了,工作效率也不错。   可能也就是因为如此,秦盛用她也上手,才会一直留着她吧。   “没什么大事,就是来你这坐坐,话说你来公司有一段时间了,我还没跟你好好聊聊,也算是沟通一下感情。”   宋初也没等她反应,径直就走进了坐在了她对面的椅子上。   他始终一副笑意浅浅的模样,看不出有什么心思,说话的语气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调,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   “哦,那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说完温软就去给他倒茶去了,心里却嘀咕着:“沟通你妹的感情,同样是帅哥,为什么你总给我一种阴险小人的感觉呢。   “其实,我是想说,温软你要是没有男朋友,我们就发展发展。”   宋初斯文有礼的说出了这句话,连声调都没有变一下。   他目光温沉的看着温软,眼里依旧有一份笑意,但却无半点情谊。   他说出这句话的后果就是,温软吓得一个趔趄,手一抖,刚倒好的热水洒他一身的。   他这才眉心一蹙,喉咙间发出嘶嘶的声音。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温软吓得急忙去解他衣扣,这水很烫,得赶紧把衣服脱了去冲冲凉水。   宋初本想拒绝,但无奈温软那力气可真不是秦盛虚夸,虽说不能徒手恰似老鼠,但应付一个宋初还是游刃有余的。   于是可怜的宋初被她三下五除二的剥光了上衣,露出精壮白皙的身子。   温软来不及垂涎美色,看着他腰部红红的一片,肝颤得慌,急忙把他连拖带拽往秦盛办公室拉,也来不及敲门就这样闯进去了。   温软这样确实是经过考虑了的,这层楼最近的水源便是秦盛办公室里专用的浴室。   这种危急时刻,借他花洒给宋初冲一下身子是非常必要的。 作者有话要说:     ☆、“那好,秦盛做个见证,温软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秦盛头也没抬,听出来是温软跟另一个人的脚步声。   对于温软擅自闯进来很是不悦,于是开口呵斥:“温软,你这胆量是越发的大了,谁允许你就这样闯进来的,手给你不是拿来敲门难道是拿来抠鼻屎的吗!”   “哈哈。。。”   原谅宋初在这种情况下还笑得出来,他平时鲜少大笑,这样一笑,温软竟有些不知所措,尼玛果然姿色好,嘴巴咧开点都能迷死个人。   秦盛一听就知道是宋初的声音,立马就抬起头来,这不看还好,一看脸就铁青了。   谁能告诉他,为毛他的小助理现在手里搂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裤子真的没脱,只是这种限制级秦盛小萌宝接受不了)而且这男人还是宋初,他多年来愿意正眼去瞧的唯一朋友。   其实说起宋初是怎样和秦盛成为朋友的,其实就因为一句话,很简单的一句话。   有一次秦盛在大街上看见一个小孩子在舔冰淇淋,吃得脸上手上衣服上到处都是。   顿时秦盛就受不了了,平时他看到这种情况就会扭头就走不看他就行了。   但那天的秦盛也不知道是抽哪门子的疯,非得巴巴的跑到人家孩子妈妈面前,指着孩子说。   “请把你孩子身上的污渍全部清理掉,他这样子吃东西太脏了。”   这话一说还得了,人家妈妈也不是个好相与的气得破头大骂。   但秦盛那天执拗得不得了,非赖在那更孩子母亲僵持,就是要人家把污渍擦掉。   人家怎么骂,他都不理。   最后那母亲气不过,随手拉来一个路人。   “你说,我家孩子这脏吗,碍着你眼了吗!”   那母亲说话咄咄逼人,料定了不会再出来个神经病跟秦盛站一条道。   但无奈那天她出门没有看黄历,那天她一次性遇到了两个神经病。   没错,那个被拉过来的路人甲就是宋初,宋初当时看了小孩一眼,淡淡地说了句:“确实脏,有些碍眼。”   说完这句就走了,走得云淡风轻,不带走一片云彩。   秦盛那叫一个得意啊,于是不顾身后那个妇女的唾骂,追上前去,笑得满眼星光熠熠,面容诚恳,似是一个找人要糖的孩子。   “我是秦盛,我们做朋友吧!”   后来的秦盛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自己就有一股笃定,笃定宋初会答应自己。   果然宋初眯眼笑了笑,然后轻声说:“好。”   于是秦盛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就这样新鲜出炉了。   多年后温软听完这段故事,瞠目结舌半天,对秦盛竖起一个大拇指:“你牛,这样也能交到朋友,神交啊!”   “温软你这是嫌你办公室不够大,要来我这里进行□□吗?   对不起,我不愿意为你们提供场所,请关门出去,不送!”   秦盛一副嫌弃的表情,看着打赤膊与温软纠缠的宋初一脸的痛心疾首,那表情活似一个父亲,看见自家的黄花大闺女被山匪拉过去当压寨夫人一般。   当然这里的黄花大闺女指的是宋初,山匪不言而喻。   “秦盛,借用你浴室用用。”   宋初咳嗽了两声,也懒得跟他解释。   秦盛一听,立马跳脚,一个箭步就将身子挡在浴室门口,怒气冲冲。   “不行,我不能容忍你们进我浴室做一些限制级的事情,太脏了,你们这样,我以后还怎么敢进去洗澡!”   秦盛一副贞洁烈女面对强迫誓死不屈的表情。   “秦盛你吃多了素,见不得荤腥是吧!   在你眼里,且先不说我是怎样一个人,难道你朋友就是一个精虫上脑,□□焚身,非得没事找抽跑你这来做、爱,让你数落的人吗!”   温软一阵狮子吼,宋初只觉得一阵耳鸣。   秦盛则气得眼睛都红彤彤的了,不为别的,就为这个喷泉又喷了他一脸。   他正待发作,宋初飘来一句:“我被烫伤了,借你宝地冲个凉水,一会儿就好。”   秦盛这才注意到宋初白嫩的腰上一片赤红,甚至有些起泡了。   急忙挪出尊躯,让道给他们进去。   “早说嘛,真是的。。。”某人嘀咕着,有些尴尬,面上悄然爬了一片粉色。   温软急忙用冷水为宋初冲了大约十分钟,冲完出来发现秦盛人不见了。   她也没做多想,准备带着宋初去医院,正准备出门时,秦盛一个身影蹿上了。   他扭扭捏捏,支支吾吾了半天,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温软这会儿也没个好脸色,声音尽是嘲讽。   “呦,真是谢谢经理给我们腾地儿了。”   难得这次秦盛没有回击,只是从身后掏出一个软膏递给她。   “我刚刚下去买的,这里到医院还有很远一段路程,先用这只软膏涂抹一下伤口。这是烫伤膏,老板说很管用的!”   秦盛说话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似是初生的婴儿,纯真无邪。   温软这才注意到他额头渗着一层薄汗,说话有些微喘,看得出他是一路跑过去的。   他一向浑身带刺,牙尖嘴利,突然这样服服帖帖,温顺柔和,温软想要责备他的那些话一下子一句都说不出来了,他对待朋友还是很真诚的。   温软默默的接过软膏,宋初也露出笑意,似是宽慰他们:“我无事,其实涂一下药膏就行,不用去医院了。”   “不行!”秦盛和温软异口同声的反驳着。   然后两人又有些尴尬,面面相觑,而后三人全部都笑了出来。   最后商量出来的结果就是,秦盛开车载他们去医院,温软和宋初坐后座,温软为宋初涂药膏。   宋初一身水渍,温软全身也湿湿嗒嗒的。   但这次秦盛全然没有嫌弃他们,车开得也非常快。   温软开始为宋初抹药,她低眉顺眼,指尖微凉,下手非常轻,手指在宋初身上游移着。   车内淡淡地药香氤氲开来,这样的场面异样的和谐,却又异样的诡异。   和谐的是温软和秦盛没有再吵架,诡异的是秦盛从镜子上看到温软那副低眉顺眼,活像小媳妇伺候丈夫的模样把他给刺激到了,心里有一股异样的感觉,说不出的堵得慌。   很久之后他才明白那是嫉妒,他从很久之前就开始嫉妒了。   温软倒没想那么多,只是专心的给宋初抹药,毕竟这全是她害的,万一留疤什么的,全公司他宋初的铁粉不把她给打残啰。   “温软,还记得我刚刚跟你说的事?”   宋初伸手摸了摸温软的发丝,似是情人间的缱绻情调。   于是秦盛立马竖起耳朵听,当又佯装不在意的模样甚是可爱。   “什么?”   温软哪里还记得宋初那句压根不是表白的表白,全都被那一杯热水给乱了心绪。   “那好,秦盛做个见证,温软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宋初这次语调和上次截然不同,上次更像是在说台词,这次却似乎满腔爱意。   秦盛立马一个急刹车,回头破口大骂。   “宋初,刚刚那热水烫坏的不是你的腰,应该是你的脑袋吧!   这种丧心病狂的话你都说得出口!你说这样违心的话不怕天打雷劈啊!”   秦盛话虽是明确的对着宋初说,但眼睛却是看向温软的。   心里有一个细小的声音,叫嚣着温软千万不要答应。   其实此刻温软的想法和秦盛是一样的,打死她也不会相信宋初会喜欢自己。   整人不带这样整的,不就是泼你一杯热水吗,大不了你再泼回来好了。   她脑袋此刻正在组织语言怎样婉拒他。   “我是认真的,温软,怎么样?”   宋初气场很强大,完全把秦盛给过滤掉了,他目光灼灼的看着温软,俨然一副情根深种的模样。   “额,这个。。。”   原谅温软语言已经乱码了,心头有一万只草泥马在奔腾。   看你妹啊看,老娘我才不要当你这种笑面虎的女朋友。   可是又不知该怎么说才不至于得罪宋初,她心里早就下了一个结论。   尼玛,得罪秦盛,至少他是明刀明枪正面来。   但得罪宋初,说不定他嘴里说没关系,暗地里给自己捅刀子,这种很难防范啊!   “宋初,我告你,胸大的妞儿多了去了,虽然她胸可能是全公司最大的,但没关系我明天就拉一车比她更大的给你。   你看她平常粗鲁不堪,说话跟喷泉似的,做事情从来不带脑子,上次来大姨妈还侧漏了,这样的女人绝对不能要啊!”   秦盛已经按耐不住了。   “。。。”   宋初一脸黑线,在你心里,我就是个只看胸部的人吗。内牛满面中。。。   “秦盛,麻烦你下次说人坏话的时候能不能不要当着别人面说。   还有你三番两次拿我胸说事,是不是羡慕啊,不好意思,老娘就是胸大,可惜你没有。   如果实在渴望,你可以去韩国隆胸。保证到时候比我的大!   还有姨妈测漏的事,感情说得跟你们男人不遗、精一样,堵你妹的堵,你怎么不把自己这张臭嘴给堵了!”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温软忍了秦盛这么久,今天终于爆发了。   忘了提姨妈侧漏事件,那天秦盛在办公室里隐隐闻到一股血腥味,于是他不辞劳苦到处寻找着味源。   这不寻还好,一寻就发现温软正翘着个屁股在帮他找资料。   秦盛一看见她翘臀上梅花点点,霎时捂嘴去厕所狂吐。   待他出来时,温软还一副大惊小鬼的模样看着他。   “经理,你怎么了,怎么又吐了,午饭可没放猪油啊!”温软一副惶恐状。   秦盛指着她半天气得说不出话来,一副蓄势待发,随时准备碾她个粉身碎骨的模样。   “你,你,你温软就不能收拾好自己再来公司吗,大姨妈来了就不知道那东西把它堵住吗!   你看看你屁股上的血迹,还好今天没别人来,不然我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温软被他说得脸一阵红一阵白,毕竟是个女孩子,被一个大男人这样羞辱数落,立马捂脸跑向卫生间。   那一天都不敢进秦盛办公室,只觉得羞愤难当。   于是本该是宋初一人的浪漫告白,最后变成了秦盛与温软的双方骂战,两人谁也不让谁,足足骂了十几分钟。   都把对方数落得一无是处,恨不得掐对方脖子同归于尽。   于是向来没见过什么骂战的宋初,那一天算是领教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语言的个中奥妙。   他们两个的骂战最后是以交警出来开罚单为结束的。   “你们小两口吵架回家吵去,这里不允许停车,给你们开罚单了啊,把驾驶证拿出来,签个字!”交警大叔利索的递过罚单。   “我们不是夫妻!”两人异口同声的否认。   “行行行,我知道你们不是夫妻,情侣行了吧,吵架吵归吵,日子还得过!”   交警已经笃定他们是夫妻或者情侣关系了。   两人互相鄙视了一样,同样一副,就你那德行,你也配当我对象的表情。   这场战火,到这才算是彻底熄灭。   宋初终于叹了一口气,他往窗外望了望,这医院,什么时候才能到啊!   去医院处理好伤口后,好在医生说没什么大碍,涂几天药便好,不然温软真怕宋初就此赖上她,奴役什么的都是小事,花钱才是大事。   宋初确实不要她的钱,但却要她的命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家男主要吃醋了。   ☆、“那好,那我现在要去追求温软了,希望你不要插手,更不要跟      他一脸温和的笑着说:“温软,钱不用你出,如果你真的有愧意的话,干脆这几天去我家帮忙照料一下吧,我家雪糕(一只白色的日本银狐犬)需要人料理。”   温软正想问雪糕放冰箱里不就好了吗,为什么需要她帮忙。   再说了,孤男寡女,干柴烈火的,他阴险的用心太过明显。   但还没等温软回绝,我们秦大萌宝就炸毛了。   “你家雪糕还需要什么照料,给他配条母狗就行了,为什么非得给它找只母牛,你就不怕这个女人黑豆炖狗肉,炸鸡配啤酒啊!”   秦盛炮语连珠,不自觉的就挡在了温软前面,从宋初这个角度来看,很有护犊子的嫌疑。   宋初笑意渐深,眼角含情如春波,竟带了股风情。   “秦盛,这是我和温软的事,你别插手,温软你可愿意?”   他话语中似乎带了丝挑衅的意味,完全忽视秦大萌宝的存在,看温软的眼眸渐深,素黑闪亮。   “这,不好意思,虽然害你被烫伤,我脱不了干系,但确实不大适合去你家里,更何况,我怕狗。”   温软看宋初的眼神满是歉意,诚恳专注。   但心里却在嘶吼着:“宋初,我傻啊我,我他妈这么绝世聪明,难道还看不出你的那点小心思,不就是为了让你心尖尖上的人秦盛吃醋吗!   尼玛明明你们好基友之间闹别扭,非得把我放在中间跟夹心饼干似的。   你那小眼神再怎么勾引我也没用,现在唯一能勾引到老娘的只有钱。   我就不懂了,明明喜欢秦盛喜欢得要死,为毛不直接爆他菊,□□他,碾碎他,让他诚服于你,非得绕这么大一条弯路,你丫的不累啊!   “这样吧,要不让秦盛去,你们男男不容易让人误会。”   某人自作聪明提出这么一个烂主意。   “。。。”   男男更容易让人误会好吗!   秦盛宋初相视一眼,霎时错开目光,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于是某人又猥琐的意淫着,觉得自己真是慧眼识基情,瞧刚刚那个小眼神。   缠绵中带有哀怨,哀怨中又带有娇羞,娇羞中又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缠绵悱恻。   都这样眉来眼去了还不承认□□,温软遗憾的摇了摇头,感叹着,这世界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明明相爱却又不能在一起。   秦盛见温软笑得一脸奸臣模样,打趣说:“哟,温大婶脸上跟打了苹果肌似的,笑得又僵又假。   要是实在想去宋初家祸害人家就直说,这种欲擒故纵的把戏我劝你还是别再我面前献丑。   我这人平时没多少爱好,就喜欢拆人姻缘,揭人面具。”   温软也不跟他置气,心里已经打定主意,人家秦萌宝就是吃醋了,就是不甘心了。   看那小眼神憋屈的,看那小嘴巴嘟得,真是我见犹怜,终于明白为什么要烽火戏诸侯了,原来真真是见不得美人难过啊。   那好吧,今儿个,我温软也不跟你置气,我成全一下你们这旷古绝今,难以启齿的爱恋。   于是温软清了下嗓子,笑得春风拂面,艳色无边,她眼睛很快的掠过宋初和秦盛,眼眸里闪过一丝精光。   “行了,我去!但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要你秦盛陪我一起照顾宋初。   尚且,很多时候我不大方便帮忙,洗澡上洗手间什么的,我总要避讳。”   温软说得条条是道,但她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你丫秦盛不就是想跟来嘛,那你来啊,到时候我就功成身退,你们孤男寡男,行起事来也方便。   万一感情一发不可收拾,到时候我可是你们的红娘,讨个喜钱总是要给的吧。   秦盛宋初哪里知道她这些歪心思,想来想去,目前也只有她这个方法可行了,于是两人都点了点头。   秦盛是想,“好的,这样我就可以保住宋初的清白了,让他免遭你的毒手。”   宋初只是看着两人,尚无二话,眼底一片深意,微微思量片刻,而后扬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擦完药后,三人就准备去宋初家里了。   眼瞅着快到中午了,温软提议要去超市买菜,三人在宋初家吃一顿。   秦盛第一个站出来反对,他正对着温软,抱着手,上下打量了一遍温软。   那眼神活脱脱的从头发丝鄙视到脚趾,“就凭你也配让本大爷屈尊降贵吃你做的饭菜!   且先不说饭菜好不好吃,干不干净都不能保证!我不吃,宋初也不会吃的。”   不料宋初当场就打他脸了,笑眯眯的看着温软,声音低沉而又温柔:“哦?温软还会做菜?   这年头会做菜的女孩不多了,看来我今天是有口福了。   那就劳烦你了,秦盛要是不吃的话,我们两个就吃吧,他叫外卖便可。”   “其实也还好,不说多好吃,但也是可以进口的,长年吃外卖不大好,总归是自己亲手做放心。”   温软被人一夸赞,小女子的虚荣心马上就满足了,笑得明眸皓齿,明艳动人。   秦盛看着两人眉来眼去,压根就把自己当空气,气得脸都绿了。   直叹误交损友啊,心里暗骂着:“宋初,你个见色忘友的无耻小人。   呸,就温软那模样也称不上色,果然还是情义千斤重,不敌胸脯四两!”   “好,那你就吃她做的饭吧,小心毒死你!我吃我的外卖,馋死你!”   秦盛向来小肚鸡肠,睚眦必报。他一副张牙舞爪,孩童耍脾气的模样。   宋初和温软见他那样,只觉得好笑,这个人还真是幼稚得可以。   温软对自己做饭的手艺还是很有信心的,以前确实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小姐,在社会打磨了这几年别说性格大变,这个厨艺也是与日俱增的。   很长一段时间,温妈妈卧病在床,家里各种家务都是她做的。   刚开始时做菜被油溅到,眼睛被油烟熏到,手指被菜刀切到。   这些她都是委屈得抹眼泪,她很多次都想用那一把菜刀结束自己单薄的生命。   可惜每每想起还身在牢狱等着自己搭救的父亲和卧床不起等着自己照料的母亲。   她都会忍下来,再多的委屈,再多的不甘,她都会一一忍下来。   当了二十多年的公主,现在化身奴仆,跌落尘埃。   那种滋味一般人都受不了,更何况是温软那种几乎没受过什么委屈的小姑娘。   温软刚开始做的饭菜很难吃,她总会一遍遍的做,一遍遍的尝,直到饭菜不那么难吃了才会端给妈妈。   那段时日的温软身心俱疲,白天出门工作,晚上回来又要马不停蹄的做饭洗衣服。   她总是回到很晚才睡觉,但偏偏在累了一天之后,她那根紧绷的神经还是不能松懈,她睡不着。   于是整夜整夜的望着天花板,天花板不比以前家里雪白的墙面上还挂着好看的壁灯。   这是很廉价的毛坯房,没有装修,只是简单的用水泥糊了糊。   矮矮的一层小房子,很不透风。   夏天的时候会热得能扒下你一层皮,冬天的时候又能冻得你浑身骨头咯吱作响。   这里附近都是这种房子,俨然一个平民窟。   都是些农民工,他们说着方言,抽着劣质的香烟,经过一些男人身旁的时候,你还能闻到他们光着膀子身上发出的一股子汗臭。   女人多数比较泼辣,顶着个鸡窝头。   白天男人出去劳作,她们就围在一起搓着麻将。   你总能听到她们赢钱时尖锐的笑声与输钱时的大声咒骂。   温软刚开始来很不习惯,她向来斯文有礼,虽说是落魄千金,但骨子里还是有股傲气的。   她不屑与他们为伍,总觉得自己终于一天会搬出去的。   于是她拼命的赚钱攒钱,日夜兼程的工作。   但她那段日子完全没有存款,赚得少,花得多,每个月都没有太多盈余。   日久下来,她便也不再端着架子,时而也会与她们打打麻将,不为别的,只为联络感情。   因为她时常不在,有一天母亲发病是他们送她去医院,然后再想办法联系她的。   对于他们,以前她未曾轻视,但也没有正眼瞧过,那日之后她便不再是独来独往。闲暇时会去他们家小坐一会儿,教他们的孩子做作业。   不再拿捏矜持,也会和他们一般高兴就放生大笑,难过就破口大骂。   她也会为了一点点缺斤少两为扯着脖子跟小贩力争到底。   以前听到一些带颜色的词汇总是红着脸娇羞躲开,现在却能跟别人讨论个一二,完全没有女孩子家的半点矜持。   她的这些改变,温母看在眼里,但也从不说她个什么。   要是放在以前,定会说女孩子家没有个样子。   温母知道她很苦,这样泼皮耍赖的女儿固然比不上以前那么招人爱。   但现在的她却更加适应社会,这样的她才能不被欺负。   温软要是不嬉皮笑脸,不贪钱耍泼,她一旦沉寂下来,任何人看了都会心疼。   那样的她,单薄瘦削的身子,收敛了全身的笑意,不言不语,眼睛里透着凉气,丝丝钻人心底,刺得你难受。   温妈妈没有见温软这几年流过一次眼泪,但每日清早摸她枕巾的时候总是湿的。   她绝口不问,她也绝口不提。   仿佛她不知道她悲伤,很多时候人都是坚强的,他们隐忍不发,直立行走,但一旦你们揭开伤疤,他们就会疼,他们仿佛失去了坚强的外衣,无处遮蔽。他们会不知所措,甚至会走上绝路。   温软去菜市场买菜,秦盛和宋初都没有跟去。   宋初本来想去,但温软把他按住了,他有伤,不宜多动。   秦盛是因为脏,菜市场这种混杂了各种味道,常年湿漉漉的地面,人声嘈杂,大妈小贩唾沫横飞的地方,他断然是不会去的,对他而言,进一趟菜市场跟一趟阎王殿没什么差别。   温软知道他不会去,也就没有叫他。   宋初也了解秦盛,也就没开口叫他陪温软去。   温软一走,车厢内就只剩两个男人诡异的沉默了。   其实秦盛和宋初在一起时多数也很沉默,宋初向来不说废话,秦盛向来喜欢挤兑别人。   但每次挤兑宋初总是没有用,因为你不管说什么,他总是眼含笑意,面容沉静,不回话也不接话。   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软软的消散了气力,所以欺负宋初是件顶没意思的事。   不料这次宋初却先说话了,他语气十分严肃,一本正经,扫去了平日的温和,反而初露锐利。   “秦盛,你老实跟我说,你喜欢温软吗,或者是以后可能会喜欢她吗?”   他眼睛直视秦盛,似在窥探他的心事。   秦盛被他这样一问,第一反应就是宋初脑子有病,他怎么可能会喜欢那个喷泉。   “我不讨厌她,虽然有时候会气得想掐死她,但还能和她处得下去。   如果你说的喜欢是我理解的那个喜欢,那么我不喜欢她,一点也不。”   秦盛也直视宋初,眼神一点闪烁都没有。   但为什么当自己说不喜欢,一点也不的时候。   他感觉似乎有人用长而利的指甲狠狠地将他的心脏内壁划出一道伤痕出来,好在只是那么一下。   宋初凝视了秦盛良久,而后淡然一笑。   秦盛以为他不会再做反应了,便转过头去。   身后却清晰的响起一个声音,如石子砸落入湖面一般,铿锵有声,激起秦盛内心一阵涟漪,久久不平。   “那好,那我现在要去追求温软了,希望你不要插手,更不要跟我抢,因为我不会让给你的。”   宋初慢慢的吐出这句话,从他这个角度,只看到秦盛简洁流畅的侧脸线条,他似乎看不出什么反应。   但宋初却笑意加深,手指在敲打着裤腿,似乎在想什么计谋。 作者有话要说:     ☆、“嗯,36D?手感不错。”      温软回来的时候明显感觉到车内气氛很是诡异,但她却又没有理由问。   宋初依旧一副笑意的脸庞,他在温软进门时,还抬起了手,小心翼翼的为她护住头顶,以免脑袋被车顶撞到。   就这个一个小举动,秦盛和温软都有些不是滋味。   秦盛知道宋初向来绅士温柔,但当他刚刚说出那番话,现在又这么殷勤的时候,他却很不是滋味,只觉得像刚刚吃过一根雪糕似的,冰凉冰凉的。   他看着温软,第一次有一种原来你也是女人,你也会被这样温柔对待的伤颓之感,以后欺负你,好像没那么容易下手了呢。   温软这会儿子其实是受宠若惊的,但这个惊却没给她带来半点感动。   按理说一个女人,像温软这样很久没有得到男性呵护的女人应该芳心立马就软下来,对宋初心悸不已的。   但温软却避之而不及,她总觉得宋初并非是真心喜欢她,哪怕他举手投足都是表达爱意的表现,但她却觉得假,很假。   因为他太从容不迫,太气定神闲了。   温软不相信一见钟情,自己长得就那样,并不能夺人眼球。   日久生情也不会,且先不说两人平常压根没有往来,再说起自己的性子也是十足十不讨喜的性子。   他宋初这样做,不但没引起温软的好感,反而增添了一丝惧怕。   对,是惧怕,这种城府太深的人,她决然不是他的对手。   宋初秦盛有□□也不过是她刚刚的一时瞎想,事后她觉得自己平时就是看多了腐文。   那宋初接近她到底是为了什么,她真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温软一抬眼就对上了秦盛那双漆若寒星的双眸,秦盛看她的眼神与平时决然不同。   不是愤怒,不是嘲讽,不是平静,而是一股淡淡的忧愁。对,就是忧愁。   他眉心又不自觉的拧在了一起,冷着个脸。   看起冷峻孤傲,但眼神里却有一股忧愁。   于是温软一个激灵,自己淡定的坐下也不去看他们两个,都是怪怪的,自己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车子驶进了一片高档住宅区,里面的房子设计都非常大气典雅,小区内设备齐全,俨然一个大花园。   温软只有两个想法,一是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这寸土寸金的地,带着爸妈住着好好享福。   二是宋初住在这种高档住宅区,那么秦盛住的地方也是这样的吗,他那样一个有洁癖的人,住的地方肯定也与众不同吧。   温软想着想着就不由自主的去看秦盛,她和宋初坐在后座上,秦盛一人开着车。   她注视秦盛的时候,宋初也注视着她,正如你在桥下看风景,楼上看风景的人在看你。   温软感觉到旁边灼热的目光,下意识的回头,宋初依旧是莞尔一笑,似乎没什么不同。   但温软却有些脸红,有一种被抓包的感觉。   于是秦盛一回头就看到温软面如桃花,眉眼盈盈,宋初笑得有些宠溺,还替她拢了拢耳后垂下的细发。   秦盛鄙视了一眼,切了一声,偏过头不看他们两个。   他声音闷闷的,似有些不快。   “宋初,你家在哪?”   “你们不是朋友吗,怎么连他家在哪也不知道?”   温软听说宋初和秦盛已经认识将近十年了,怎么会连对方的家在哪都不知道呢。   “你觉得我是那种吃饱了没事干,会提两斤水果去人家家里闲逛的人吗!”   秦盛音调提高,还是那样,一生气眼睛就亮得发光,越发的萌宠。   温软噗嗤一笑,确实他秦盛不是这种人。   “就在前面那幢楼房的十六层。”   宋初对他们的对话向来不多加参与,只是淡淡的说出了家的具体方位。   于是三人就下车了,他们踏进了宽敞亮堂的电梯,电梯里全都是用一种透明钢材做的,似是玻璃。   三人并排着站着,表情各异。   温软从镜中偷看秦盛的表情,果然他一脸臭屁狂拽的表情,但即便如此,萌萌的气质怎么都难以遮掩。   白皙的皮肤,大大的黑曜石眼睛,笔挺细致的鼻梁,红艳艳的菱形嘴巴,微露的贝齿。   温软感叹一声,真当国色啊。。。   他们刚按下电梯,一个火红色的身影就蹿了进来。   三人都下意识的皱了皱眉,不为别的就为这一身熏人的酒气。   那是个很好看的女人,栗色的波浪卷,白嫩的皮肤,烟熏妆,凹凸有致的身材被靓丽的红色紧身裙包裹着,她踩着细细的高跟鞋,身材更显高挑。   第一个退步的是秦盛,他实在是不想靠这股味道太近。   再者,一般人酒品都不好,撒泼打滚,呕吐狂叫,这些他都嗤之以鼻,敬而远之。   那女人胡乱的扫了他们一样,目光在秦盛的身上停住了。   她露出来类似温软以前看秦盛的笑容,对,她十分猥琐的打量秦盛。   秦盛如孩童般撅了撅嘴巴,然而瞪了她一眼。   这女人打量他的眼神太□□,他讨厌她,于是便以眼神回击。   可他哪里知道他生气的样子更萌,那女人笑得一脸□□,一双手竟径直的伸向他,企图摸他的嫩脸。   秦盛说时迟那时快,一把拎过温软挡在自己的面前。   于是可怜的炮灰温软被眼前这个醉酒美女袭胸了。   这并不是最悲催的,更悲催的是那女人还抓了抓,温软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嗯,36D?手感不错。”   那女人呢喃几句,然后放下了手。   这会儿电梯也到了,她踉踉跄跄的走了出去。   温软一副便秘的表情,很久之后才反应过来。   “秦盛,我与你不共戴天,势不两立!”   温软一路追赶着秦盛,要打死这个拿她当挡箭牌的贱人。   “温软,你这算是工伤,今天护住有功。   我回去会给你加奖金的。再说了,你们都是女人,没什么损失。   我要是不让你挡在我前面,难道要让那只淫爪来侵犯我神圣的尊躯吗。   你这次为公司做的贡献,我牢记于心,下次表彰大会你可能被提名哦。”   秦盛一只长手臂按住了温软的头,一副苦口婆心的模样教导着,但眉里眼里都是笑意,干净如山泉水,温暖如荣光。   但温软哪里听他的,一双手脚一直在蹦哒,可惜她手脚太短,秦盛一只大长手抵住了她的无数次进攻。   从头至尾,宋初都没有说话,只是站在一旁淡淡的看着他们,不知在想什么。   宋初打开了房门,招呼两人别闹了进来,温软这才愤懑的对秦盛做了个时下流行的手势。   她对他竖起来中指,瞪了一眼这事才算告终。   秦盛不太懂那个手势,等事后问宋初时,那家伙才淡定的从口中吐出一句话:“fuck you”   于是秦盛炸毛了一天。   一进门就有一种白绒绒的狗狗向宋初扑过去,摇头晃脑表示衷心,宋初摸了摸它的头,轻声喊了句“雪糕,我回来了。”   温软有些怕狗,但这只狗貌似很温顺,她也就放下心来了。   原来它就是雪糕,这名字和本尊确实相符,白松松的一团很像雪糕。   “你怎么会想到取个这么可爱的名字啊?”   温软下意识的问了句,只觉宋初不是给狗取名字的人。   “这名字不是我取的。”   宋初并没有回答是谁取得这个名字,但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眼底一片温柔,笑意浅浅,朗朗君子。   温软见状也就没有多问,但猜得出来取名字的一定是个女人。   宋初家不大,却布置得相当的温暖。   全都是暖色调,很有家的感觉。   让温软惊奇的是,他家有不少茶具,没想到他也精通这些,一时间又对他多了一份敬意。   温软以为,一个人家里的装饰能多多少少反应一个人的性格。   但她觉得这个家没有反应宋初的性格。   以宋初的性子,他绝无这么温和柔软。   他不该把房间设计成这样,他是个城府深的人,而这个家的造型却反应出这个人应该是没多少心眼,热爱生活的人。   “宋初,这个房子不是你设计的吧。”温软小心翼翼的问。   “是我设计的。”宋初也没有意外她的问话。   “但这貌似不太像你的风格。”   温软是知道宋初的风格的,他是瑞丽总监,广告很多都是他和他的团队设计的,他设计的广告一般多是冷静清晰,不拖泥带水,能够直接反应主题。   而这个风格却有点偏向女性化,虽说里面没有女性的物件,也没有什么粉红色。   但能看得出设计者在设计的时候尽可能让它温暖能带给人幸福感。   “这确实不是为我设计的,这是为它的女主人设计的。”   宋初直视温软,话语间有让人臣服的感觉。   好一个女主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宋初是对温软说的。   但温软绝不这样看,宋初刚刚看她的时候,眼里毫无爱意。   他似乎知道温软的想法,所以也毫不避讳,仿佛在向温软承认。   温软嫣然一笑,没有作答,她与宋初已经到了心照不宣的地步。   宋初对她无意,两人心里都十分通透。   但在秦盛眼里这又是别一番滋味。   他为她设计房屋,她看得出他的心意。   真真是一对心有灵犀的好眷侣。   自己此刻怎么就显得那么多余呢。   秦盛眼底的一片落寞之色,宋初完完全全看在眼里。   他眼里飘过一丝得意,瞬间又隐没了下去。   “我先去洗个澡,你们俩个自便。”宋初说完就往浴室方向走去。   于是偌大的客厅,只剩温软和秦盛面面相觑,空气中多了一丝尴尬。   温软清了清嗓子,眼睛四处瞟了瞟。   “我去做饭,你自便。”   于是她往厨房方向跑去,只留秦盛一人孤单的站在那里,寂寞如雪。   秦盛本想一走了之,好给这对人腾地儿。   但人已经走到门口了,回头看了眼厨房那个忙碌的身影,不知为何,又退了回来,淡定的坐在沙发上。   “我才不走,就要当电灯泡,气死你们!”秦盛内心幼稚的呐喊着。   温软很快就在厨房忙活了起来,从头至尾秦盛都在默默地注视着她,她未发觉,连秦盛自己也未发觉。   很快菜香就弥散开来,整个房子因有了炊烟味而多了一丝温暖的味道。   三人各占一隅,没有交流,但空气中却流转着温馨的气氛。   很快宋初就出来了,他穿着宽大的浴袍,松松垮垮的系着,比起平时的模样多了一份慵懒的味道,也添了一丝性感。   他还在擦头发,水珠顺着发梢流到了他的脖颈,蜜色的肌肤纹理看上去很是诱人。   温软毫不避讳的盯着他的好身材看着,宋初也只是淡然一笑,就直剌剌的坐在了餐桌旁。   秦盛见温软一副色眯眯的模样,立马就鼓起了腮帮子,伸出他那修长的手,隔着餐桌为宋初把浴袍整理得不透一丝缝隙。   宋初对此没做任何表示,只是那眼角淡淡的笑意还未褪去。   “宋初,我这是为你好,刚刚我可为你保住了胸膛的贞.操。”   说完,还煞有介事的看了温软一眼,眼神里尽是挑衅,似在耀武扬威。   温软对此人的幼稚不做评价,只是冷冷的哼了一声,继续做菜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吃,你做的菜看着恶心,吃起来肯定更恶心!”      秦盛见温软似乎不想搭理他,气得直扣桌布。   然后又觉得气实在难消,就开始打电话叫外卖,说得还特别大声,生怕温软听不到。   “把你们店里最好吃最贵的素菜全部给我做一份,记得不要当猪油,不然我投诉你们!”   某人打电话期间还不断的偷瞄温软的反应,可惜只看到她依旧忙碌的身影,她连头都没有偏一下,似乎毫不在意。   秦盛气得差点一口咬碎后槽牙。   宋初从头到尾都以一个旁观者在那坐着,也不说话,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很快温软就把菜端上来了,她做的全都是秦盛平日里爱吃的素菜也没有放猪油。   只多了一样红豆鸡汤,这是专门为宋初这个病患做的。   温软端上菜后才发现自己竟然是按着秦盛的口味做的,可能是平时里都是自己打理他的饮食,所以潜移默化就记住了。   秦盛看了看桌上的六菜一汤,有些微怔。   貌似温软除了那道鸡汤是荤的,其他全都是素的,而且都是自己平日里喜欢的。   不由勾起一抹微笑,似是沾了阳光,笑得十分窝心。   宋初一眼就看出这些都是秦盛喜欢的饭菜,默不作声,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   “温软,看不出你的饭菜不仅卖相好,口感也是极佳,和大厨有的一拼。”   宋初毫不吝啬的夸奖她。   温软的菜得到了肯定自然很是高兴,于是又拿起了汤勺给宋初盛了一碗鸡汤。   “你是病人,应当多喝点鸡汤,这个有营养。”   温软把鸡汤放在宋初跟前,笑得一脸和煦,这样的温软似乎和平时不大一样,少了一份牙尖嘴利,少了一份市侩轻浮,多了一份女子的贤淑和静婉。   这样的她嘴角弯弯,眉眼盈盈,脸上似乎在发着淡淡的光芒。   但为什么她眼里看的是他,不是自己,秦盛气得愤愤的离开了餐桌,坐到了沙发上。   温软不知道他又发什么疯,本不想搭理他,但见他佝偻着身子,坐在沙发的一隅,头埋得有些低,似是谁家受了委屈没有妈妈哄的孩子,不由母性大发:“秦盛,你的外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要不就先吃我的吧。”   “不吃,你做的菜看着恶心,吃起来肯定更恶心!”   秦盛语气里带着刺,扎得温软有些疼。   放在平时,温软肯定早就火了,丫的,爱吃不吃,不吃拉倒。   但他的话与几年前的一个场景异样的重合起来。   那是温软遭遇第二次性骚扰,第一次是差点要了温软命的赖三,第二次却让她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   那是温软进的一家房地产公司,那家是个小公司,温软在里面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售楼员工,那算得上是她第一份正式点的工作。   她非常珍惜那个机会,日夜拼命的干,希望能快点出人头地,让日子过得舒服些。   有一位顾客是个四五十岁的秃瓢,人高马大,穿得浮夸,戴着几根金链子。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土豪,可这位土豪很好色,但凡公司里有几分姿色的员工,他都会随手揩油吃豆腐。   他经常借机摸温软的手,但温软都忍下来了。因为他一买就是整栋楼,要是温软卖出去了,奖金肯定不少。   那天夜里温软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说决定买楼,让温软拿着合同去他家签约。   温软那叫一个激动,毕竟自己还没有卖出去一个楼房,万一这次成功了,那自己年终奖肯定不少。   但她也不是傻子,知道这个人好色,于是特意穿了长裤长袖,把自己包得紧紧的。那是大夏天,哪怕很热她也忍了下来。   她知道他有老婆,他老婆很泼辣,所以去他家,有他老婆在应该没什么问题。   温软敲开门的时候,秃瓢眼睛贼亮贼亮的,温软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好像只有他一人在家,下意识的退后了几步。   正准备说去外面谈的时候,那男人就迎面扑来一把箍住温软,温软那时已经开始学一些跆拳道了,但也只是初学,两人实力悬殊,很快温软就被他压住了。   他一把抓住她的胸,开始要脱衣服。   温软恐惧极了,这和一年前赖三欺负她的那夜重合起来,她只感到兜头而来的绝望和怨恨。   她怨恨的不是赖三和这个秃瓢,而是命运的不公,凭什么,凭什么她三番两次被人欺负。   凭什么连个平静的生活都不给她,凭什么把她打压到这个地步了还要继续折磨她。   她失去了完美的家庭,失去了学业,失去了父亲,失去了爱情,现在连她最后一点贞操都要狠心的夺走。   她奋起反抗喊救命,但是没用,他家独占一层,楼上楼下肯定听不到。   “温软小姐,我看着你就馋,你这个胸我想了很久了,乖乖听话,给我,保证买你的楼。   反正你今天也逃不了了,不如好好享受,你要是听话我不仅可以买你的楼,以后还可以买个房子养你。要是不听话,哼哼。。。”   说完就开始拉扯她的衣服。   温软知道叫唤也没用,只能靠自己和他交涉了。   “陈先生,你这是犯法的,你这是强.奸,我出去就可以告你!   你要是现在放了我,我可以当做没这回事,以后各走各的!”   温软眼神利得跟刀子似的,她除了假装镇定无计可施,要是哭着求饶肯定没用。   “给你脸还不要脸,别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你们卖楼不就是卖肉吗,前两天你同事小吴就跟了我,你看她那楼不就是我买的吗,人家被领导夸的时候,你还不是在旁边挨骂!这年头识实务的才有饭吃!”   秃瓢已经拔下了她的上衣,看到那一对大胸,眼睛都红了。   温软知道小吴跟他有些猫腻,只是没想到他有了小吴还不够还要自己。   眼看着胸衣就要被他扯下来了,她不知道哪来的一股子气力抬手给了他一巴掌,然后趁他吃痛时,朝门外走去。   刚要打开门的时候又被一股大力拉回来,他把她甩到了墙角处,把她困在一隅,看着她做最后的困兽之斗。   他一把捏住她的下巴,凶狠的扯着她的头发,那浑浊的热气扑在她的脸上,她几度相要作呕。   “你这种女人我见多了,开始都难驯服,最后还不是巴巴的粘着我。   你这种人看起来真恶心,吃起来肯定更恶心,但是我无所谓,就喜欢吃你这种菜。”   说完他就已经扯下了她的胸*衣,两团*白*肉跳出来的时候,他立马就红了眼。   温软不是没想过故技重施,继续咬舌自尽吓唬他,但她害怕自己掌握不了力度,万一真的就这么卑贱的死去了妈妈该怎么办。   温软两行清泪流了下来,死一般的绝望。   他开始大力的揉搓她的胸部,正当他嘴要下来的时候,他被谁拉起来了。   原来是他的老婆回来了,温软霎时露出来笑容,其实那一刻她是想哭的,只是她不允许自己这么在敌人面前这么软弱。   那女人先是用包包不停的打秃瓢,尖锐的嗓音带着尖锐的辱骂。   温软想要起身拿起衣服穿好,不料那妇人一手拽住她的头发按着她的头往墙上撞。   她没那妇人那么膀大腰圆,刚刚又经过一番搏斗早已耗尽了一身气力。   这下子被她按住往墙上撞,丝毫没有反抗的余地,鲜血立马就从发丛里喷薄而去,像是她多年了积累的悲伤与怨怼。   妇人用着最难堪最腌臜的词汇唾骂她,她已经听不大清了,只觉得就这样难堪的死去吧,死后别人都说她是登堂入室的小三被悲苦的正室给除去了,多么大快人心的事。   没人知道她曾是个才女,没人知道她曾是个单纯良善的姑娘,没人知道她短暂的一生遭受过多少辛酸悲苦。   不知是她失血过多脸色太过灰白吓到了妇人,还是她浓稠的鲜血染红了他们家雪白的墙壁吓坏了他们。   那妇人只是骂骂咧咧几句就把她推出了门外,连件可以遮蔽的上衣都没有给她。   临走前还吐了她一口唾沫,污秽腌臜的印记挂在她的身上,像是打上了耻辱的标签,就像是古代在犯人脸上刺字一般。   她赤`裸着上身,慢慢的蹲在了门口。   用几张废报纸遮住了身子,很想嚎啕大哭,可是眼睛却干涩的要命。   胸前还有那污秽的指印,清晰的记录下了这难堪的一夜。   像是一个个巴掌打在脸上,暗夜里她脑袋上的鲜血还在如溪水一般潺潺流动着,一直流过她苍白的脸,顺着脖颈没入了胸膛。   温软只觉得脉搏里流着的不是热血,而是滚烫的热油,不然怎么会觉得自己就快要烧死了,快被这现世的孽火给烧死了。   她远离了所有的美好温暖,所有的平静清和。   身处孽障,不见来路,不见归途。   她最后还是回家了,还好是暗夜,路上没有什么行人,她裹着旧报纸,步履蹒跚,头发凌乱不堪,灰暗的脸,鲜红明艳的血迹。   这样的她,像一个乞丐,一个没有灵魂的乞丐,四处游荡四处飘零。   她不敢去买衣服,只是在垃圾堆里翻出来一件很脏的上衣,立马套在了身上。   她笑了,明明暗暗的眸子在夜里闪烁不定。   终于,她有了一层保护膜,终于她不再是赤裸的,不再是难堪的,不再是污秽的。   宋初见温软沉寂的端坐在那里,长长的睫毛投下一层暗影,看不出在想什么,但明显感觉到她的僵硬,不同以往的活泼生气,而是僵硬。   似是谁一下子抽空了她的灵魂,没有了生气。   她坐在阳光下却是一片暗影,周身都散发出冰凉的气息。   “温软,温软。”   宋初拍了拍她的手背,有些担心。   温软这才骤然抬起头来,宋初在那一刹那里明确的看到了她眼里浓稠的悲伤,只是她那如坚冰般的悲伤一下子又融化消失殆尽。   她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仿佛刚刚那一刻只是宋初的错觉。   宋初也只好淡淡一笑,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秦盛气得眼都红了,心里暗骂两人,丫的温软你劝人吃饭就只说一句吗,太没坚持了,多说两句,本大爷说不定就去吃了!   还有你丫的宋初从头到尾都没有叫我去吃饭,绝交,果断要绝交,这种见色忘友的肤浅小人以后不要再来往了。哼!╭(╯^╰)╮   宋初给温软夹过一个鸡腿,眉眼柔和无比,似是隐世的菩萨。   “温软,你在厨房也忙累了,多吃点。”   宋初露出温和的笑容,就算是坚冰也得被他融化了啊。   温软眯起了眼,说了声谢谢,吃起鸡腿来,心里感叹将来不知是哪个女人嫁给他,真有福气呢。   于是两人笑意融融,开始互相夹菜,宋初总会夸温软某道菜做得好,温软也会含笑道谢。   秦盛气得火冒三丈,凭什么他们郎情妾意,你侬我侬,自己却要孤家寡人等待外卖。   于是某人快步走向前,拉开座椅径直坐下,拿起筷子开始夹菜吃了起来,完全忘了刚刚是谁说过菜恶心了。   温软和宋初也只是看了他一眼,只当他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并未调侃,也吃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给点评论吧,心塞很久了。   ☆、“你,你,你竟然这么不知羞耻,公然向宋初示爱!”      秦盛这一吃就发现温软这丫的深藏不露,没想到除了胸大这一个优点外就是厨艺好了,只可惜人品欠佳,不然也不失为一个好女孩。   温软又给宋初夹了菜,“宋初,你要多吃点,伤好得才快些。”   “嗯,谢谢。”宋初也欣然接受。   “你脑子有洞吧,烫伤跟吃不吃好的有毛线关系!下次献殷勤记得先百度百科一下!”   秦盛冷冷的飘来一句话。   “哦?是吗?无所谓啊,只要宋初吃我给他夹的菜就可以了。”   温软一笑了之,不想跟他耍嘴皮子,不然这顿饭估计又吃不好了。   “你,你,你竟然这么不知羞耻,公然向宋初示爱!”   秦盛顿时就放下了筷子,粗着脖子喊起来。   “那又怎样。”   温软也懒得跟他解释,随他误会去好了,他爱这样想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温软,我的公司不允许发现办公室恋情!”秦盛只好使出杀手锏了。   “关我什么事,我们又没谈。”   温软耸了耸肩膀,一副无赖模样。   不知为何觉得这样气秦盛特别有意思,饭菜都香了不少。   “我不吃了!”   秦盛气呼呼的甩下碗就夺门而出,活像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温软没想到他就这样给气跑了,以往这些争吵不都至少得维持半个小时的吗,今天这是怎么了,他好像说不赢自己。   “无事,他还会回来的。”   宋初继续吃他的饭,一副运筹帷幄的模样,显得高深莫测。   温软还是有些担忧的,毕竟这都下午一点了,他还没吃午饭,刚刚菜也只吃几口,他嘴又挑也不知道待会儿还会不会自己弄饭吃。   “你确定?”温软还是不放心问了一句。   “嗯。”宋初头也没抬,吃得津津有味。   果然没过十分钟门铃就响了,温软还以为是送外卖的,结果一开门就看见秦盛杵在那里,他摸了摸头发,然后又摸了摸鼻子。   似乎在想光明正大回来的借口。   “我外卖估计快来了,我得在这里等着。”   秦盛说话的时候嘴角不住的往上扬,心里正为自己的机智打个赞\\(≧▽≦)/   其实温软大可说一句,那好外卖来了你就可以走了。   但不知为何看着这个大小孩,总是狠不下心来。   “嗯,进来吧。”温软撇开身子给他让道。   于是秦大少爷又大摇大摆的坐在了沙发上,跟进妓院喝花酒的大爷似的。   拽的不得了,一副不是我想来而是我该死的外卖在你们这的表情。   其实他已经开车走了一段距离了,遍开车边骂温软和宋初,其中多数骂的都是温软。   但最后他一想到他走了以后两人就更能光明正大的发现□□了,于是某人越想越气不过,就决定回来看着他们。   心里想着我要为宋初捍卫贞操,我是能够拯救世界的好人。   直到敲开门那一刹那才发觉自己太激动回来的时候还没有找借口,要是就这么进来太没面子了,于是就机智的想起了外卖。   “你怎么知道他会回来?就因为外卖在这里吗?”温软小声的问宋初。   不,因为你在这里,宋初心里说。   但他面上只是一笑了之,完全没有回答的意思。   他妈的,卖你妹的关子。温软最恨别人吊胃口卖关子了,心里唾骂着宋初。   温软和宋初吃完饭后发现秦盛的外卖还没有到,秦盛已经有些炸毛了。   这个破外卖让他在他们两个面前颜面扫地,他必须投诉他们。   太慢了,这都过了半个多小时了,于是他开始打电话。   打了几个电话没人接,于是又开始咒骂。   最后一个电话有人接了,秦盛准备好的那些数落词汇还没出口,那边就有人说外卖小哥出车祸了,外卖来不了了,抱歉。   于是秦盛那些话又只能梗在喉咙里,一句也说不出来了。   心里像是被溅了几滴热油,烫得有些疼。为了给他送外卖竟然出了车祸,内疚感一下子就充盈着他的全身。   他低垂着个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不见刚刚的激动和愤怒,像是个被人数落无人认领的孩子。   温软走近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怎么了?”   温软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平时那样张狂傲慢的一个人突然沉寂无声,自己竟有些不适和心疼。   总觉得他就应该那样,一副牛气哄哄,谁也瞧不起的模样,而不是像现在这般落寞。   “外卖小哥出车祸了,他是专门给我送饭出的车祸。。。”   秦盛声音有些酥软,不似平常的尖锐,多了一份脆弱。   “没事的,跟你没关系。他在哪家医院,要不我们去看看他?”   温软不自觉也放低了声音,缓和了语气。她摸了摸他的头,他的头发柔密黑亮,有些自然卷,似是初生的婴儿,手感极好。   “可以吗?”   秦盛突然抬起头来,满眼都是渴望和期盼,他眼睛里似乎还有一起水汽,像是刚刚洗过的大葡萄,黑亮甜润。   第一次见到这样纯真的秦盛,没有一丝防备,没有一身的刺,没有傲娇,没有坚硬的外壳。   这样的他柔软得需要人保护,需要人依偎。   温软只觉得心塌陷了一块,有什么柔软的东西一下子滑了进去。她摸了摸他浓密的眉毛,说了声:“可以的,我们现在就去。”   事后温软想起这一幕只觉得美色惑人啊,果然秦盛一卖萌自己就五体投地甘愿被他□□有木有!   “宋初,你好好休息,我和秦盛想去趟医院,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随叫随到。”温软拿起包就准备走了。   “好,你们去吧。”   宋初笑得和颜悦色,眼底暗波流动。   温软跟秦盛坐上了车,然后车子一溜烟就跑了。   温软在车上不停的问秦盛,那个外卖小哥怎么样了,在哪家医院。   但秦盛只是含糊的回答他也不清楚。   等车停在了停车场后,温软才发觉这是公司楼下。   “秦盛,我们不是要去见外卖小哥吗?怎么来公司了?”温软有些诧异。   “温软,现在几点了。”秦盛下车拉着温软就走。   “一点半啊。”温软看了看表,迷茫的说。   “对啊,都一点半了,两点上班你丫的到底知不知道。跟我上公司上班去!别想旷工,不然扣你工资!”秦盛一声咆哮。   “啊?上班,不是要先去医院吗?”温软还是有些懵。   “去它妹的医院,人家送外卖的是出了车祸,不过是受伤的不是他,对方也只是擦破点皮,早就去医院了,所以我的外卖取消了。   现在咱都别闲着了,上班去!”秦盛挑了挑眉,有一种奸计得逞的快感。   哼哼,不那样说,你会那么快离开宋初家吗,估计会给墙砖一样贴在那里抠都抠不下来吧!某人腹诽着。   如遭雷击的温软在那里懵掉了两分钟后才绕过弯来。   “我去你大爷的秦盛,你个死骗子,你不得好死!”温软一声怒吼,直上云霄。   秦盛这会儿也不在乎她的骂词了,只是大力的牵住她的手往电梯上去。   “骂够了就上班去!”秦盛一脸正经,仿佛你再多说一句他就变脸了。   “哼!”   温软甩开他的手,瞪了他一眼,但还是乖乖的跟他上了电梯。   进了办公室后,温软气没处撒,就跟宋初打电话痛骂秦盛的卑鄙无耻。   “事情就是这样,他真是21世纪的秦扒皮,生怕我少工作了一个小时公司就少赚了一点钱,看他那抠门样,自己要上班还非得拉着我。   这也倒没什么,关键是他装得楚楚可怜的骗我,利用我的同情心!”   “我知道他是骗你的。”宋初视线透过落地窗看向楼下一对吵嘴的情侣,笑了笑。   “你知道你还不告诉我,是不是朋友啊!”   “我从没说过我们是朋友。”   温软气得把电话挂了,骂了一句神经病,也不知道是骂欺骗自己的秦盛,还是骂不把自己当朋友的宋初,或者是骂蠢得相信他们两个变态的自己。   宋初见电话挂断,不以为意。   又打了个电话,听到那人的声音,今天一身的疲惫全都卸了下来,仿佛像是盖了一床温暖柔软的棉被,舒服惬意至极。   温软气归气,但还是去给秦盛准备的饭菜,毕竟到现在他还没吃,想来肯定饿坏了。   她端饭菜进去的时候,秦盛竟然睡着了,身后偌大的玻璃窗,下午的阳光偷过窗子折射在他身上。   远远看过去,秦盛似睡在一个淡淡的光团之中。   她放轻了脚步,将饭盒放在桌上。想唤他起身吃饭又实在不忍,但又怕饭菜冷了,一时有些踌躇。   于是踌躇着温软就忘记了要离开,只是站在他跟前默默的注视着他,眼神柔和一片。   秦盛睡着的时候像个蜷缩在母体的婴儿。他弯曲着身子,眉心有些皱,睫毛长而密,似一只黑色的蝴蝶停留在那里。   他嘴巴红艳艳的,仿佛含了一口樱桃。   柔光散落在他脸上,莹润一片,似上好的白玉。   果然连睡觉都这么萌,温软调低了室内的温度,本打算走但又放心不下,拿来一层薄毯盖在他身上。   她没盖好,就弯下身子替他拉了拉毯子。   刚好把毯子拉倒他的脖子下方,方一抬头才发现两人的脸离得这般近。   她都看得清他脸上细碎的绒毛,不由得咽了口口水。   秦盛缓慢的呼吸扑在她脸上,只觉得脸拿处温热湿润,一时间竟有些痒。   “阿嚏!”温软打了个喷嚏,人都吓傻了,看着秦盛一脸的水汽,木在那里没有动弹。   秦盛皱了皱眉,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他刚刚睡醒,身后的阳光似乎悉数被他那双眸子吸收,眼睛亮晶晶的,嘴巴有些翘翘的,萌得不可方物。   温软只觉得呼吸紧促,心不安的突突直跳,不知是吓的还是被美色给惊艳到了。   秦盛定神的看了几秒温软如火烧云的嫩脸。   “你这是哪一出,是垂涎本大爷的美色,想要趁我不被来偷香,还是想要对我使坏?”   秦盛皱了皱眉,笑得一脸邪魅。   温软憋住的那口气顿时呼了出来,还好,还好,他不知道她刚刚喷了他一脸口水,不然现在全身的毛估计要被他拔光了。   秦盛前阵子见温软天天戴着个口罩,一时有些看不过眼,便取消了让她天天戴口罩上班的禁令,但他换了一个他觉得无伤大雅的怪招。   就是她每打一次喷嚏,他你会拔掉她一根头发。   美其名曰是对她温软罪恶的处罚,他一一都把头发收集起来,说等到满一百根时,她就可以卷铺盖走人了。   温软已经被他拔了不少头发了,也不敢问他到底积攒了多少。   曾经趁他不在偷偷在办公室找过那些头发,可是了无踪迹。   秦盛见她没有说话,一把用手推开了她的脸,然后嫌恶的用手巾擦了擦手。   正准备起身才发现身上盖了条薄毯,心里的不顺一下子就被熨斗熨得轻轻整整的,舒服至极。   果然是个忠心爱主的好伙计,某人眉眼弯弯,嘴巴也露出亮白齐整的牙齿。   温软见他心情好,心里默念,千万别照镜子,千万别摸脸。   过不了多久那些水就会自然风干,这样就神不知鬼不觉了。   然墨菲定律告诉我们,你越不想发生的事它就越要发生。   秦盛径直的走向洗手间,他每次睡完觉后必定□□的洗个脸。   温软心里一阵哀叹,三,二,一。   果然洗手间里传来一声怒吼。   “温!软!”   温软被这一声吼吓得头发都要掉光了,于是手一抬扯下一大缕头发,捧在手心,一副负荆请罪的模样。   但秦盛出来时,温软就那样低垂着头似是烈日下干枯的麦子,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   “这是我刚刚扯下来的头发,全部送给你!”   温软将手心的头发供出来,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   “谁稀罕你那几根破头发,我攒着卖钱啊!   你竟敢以喷口水这种卑鄙的方式报复我,不就是没让你和宋初恩恩爱爱吗,瞧你那一副急色样!” 作者有话要说:     ☆、“嗯~温软?”      秦盛这会儿起床气还没缓过来,再加上那一脸的口水,说话自然重了许多。   温软一副任打任骂的乖巧模样,时不时会用那湿漉漉的眼神看一眼秦盛。   她不是觉得自己错了,只是知道秦盛这人吃软不吃硬,你要是跟他硬着来,他会越骂越厉害,你要是示弱他骂着也就没意思。   可她这幅小白兔的模样在秦盛眼里却是另一番滋味。   丫的,怎么看着她这样子好想拥她入怀呢,呸,我脑子秀逗了,才不要跟她身上的细菌病毒亲密接触呢!   “哼,今天就饶了你!”   某只傲娇的大孔雀气哄哄的转过身去坐在皮椅上打量着她。   秦盛转眸间便发现那只饭盒,那是他的专用饭盒,于是某人眼疾手快一把打开饭盒,果然里面一片珍馐美食,都是他平日里爱吃的。   冰冷的心像是一下子被热水烫了一下,皮肤下的血液一下子哄涌沸腾开来直冲脑顶。   是有多久没有人这么关心自己了,很久了吧,很久很久没有感受到这么扎实真切的温暖了。   她竟然还记得自己没吃饭,她还记得。   连自己都不在意的身子她竟然能温切的为他呵护着。   不是不感动的,只是他似乎从没说过感谢,刚刚还破口大骂羞辱了她,这一下子他又怎么能低下头说出那句感谢呢。   于是某人在座位上扭扭捏捏了半天也没组织好词汇。   温软估摸着他气应该消得差不多了于是指了指饭盒。   “你中午还没吃饭,这还热的,趁热吃了吧,我先去忙了。”   温软都不敢跟他对视,快步的走向门口。   马上就要出门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句稳稳的谢谢。   那句谢谢说得很慢,也不那么顺畅,那句话似乎在他心里盘旋了很久才憋出来的。   哪怕是这样一句不清不楚的谢谢,温软还是为之心神一荡。   她迎着阳光笑得一脸明媚,他逆着阳光脸色有些红润,良久看着那饭盒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似乎日月同光,照得满屋光华。   宋初的伤很快就好了,但他对温软的浪漫攻击还在持续着。   总是一没事就往温软办公室里跑,送吃送和,每天一束花,不带重样的。   温软前几次都婉拒了,但宋初只是一笑了之,第二天还是没脸没皮的送。   于是整个公司都知道宋总监想泡秦经理的小助理。   温软也不是个矫情的人,既然你有钱天天送,那我也有胆子天天收,于是某人每天有免费的吃喝,愣是养胖了不少,气色也越发的好起来,艳光逼人。   因为平时温软大大咧咧的性子跟公司其他职员相处得好,所以大家知道宋初在追求她,多半是打趣艳羡,也没多少言情剧里的排挤。   于是某人情场职场双方都很得意,每天进进出出都是哼着小曲的,好不悠哉快活。   温软把每天都到的花都第一时间趁新鲜又转手以半价卖给了花店,每天收收外快,心里甜如蜜,也懒得去纠结他宋初到底是打什么主意了。   秦盛见自己小助理每天一副小女人得意洋洋的模样,气得不打一处来。   对温软依旧嗤之以鼻,明嘲暗讽。   结果发现这女人脸皮比城墙还厚,抗打击能力超强,不管你说什么她总能笑意盈盈一副很受用的模样。   秦盛很挫败很挫败。   于是又决定从宋初方面下手,这天他约宋初出去喝酒,宋初爽然答应。   秦盛大口大口的喝着啤酒,看了宋初半天,欲言又止的模样。   宋初哪里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但也只是淡笑不语,未做表示,细口的轻嘬啤酒,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秦盛一会儿已经喝了六杯下肚,还是忍不住说出了内心的想法。   “哥们啊,我这是为你好。也许你不那么爱听,但温软确实不是你的良配。你看她啊,首先跟你门不当户不对吧,你要是娶她进门,她能融入你们那个大家庭吗。   再者她真的就没多少优点,人长得就那样,还贪小便宜市侩,你送她的那些花她都转手卖掉了。为了三百块钱都能给我下跪的人。   还有就是她那泼妇的个性,说不了几句就顶嘴,一女人那么爱爆粗口,你家老太太那么一个温良贤淑的能接受她?   虽然饭菜做得好吃,胸也大,偶尔的时候也会给你来点小感动什么的,但那些还不足以匹配得上你。   我妈说你是我的榜样,虽然我一直都不承认这个,但实际上我确实挺佩服你的。你总是能讨那么多人喜欢,我总叫人讨厌。。。”   说到最后秦盛打了个酒嗝,话也不利索有些昏昏沉沉的,秦盛向来流量浅。   今天一连喝这么多杯,已经是个半醉了,但他依旧继续喝,宋初也只是淡然的看着他,并不阻止。   “你妈还说我什么了?”   宋初突然来这么一句,他眼眸里似乎有黑色漩涡在翻滚着,深不见底。   “嗯?她说,她说你是他见过的孩子中最出色最不让大人操心的一个,喜欢你喜欢得可紧了!   你要是她儿子,估计不会像对我一样一来就一顿骂,估计天天亲你一脸口水,捧着胸口说,哎呦喂,我的宝贝心肝儿,快让妈妈亲口先!”   秦盛已经有些糊涂了,学着碧沉的模样,举手抬足间还有五分像,他脸一片粉色熏熏然,喝过酒的眼睛亮得惊人,看着宋初傻笑着,媚态十足。   宋初盯着秦盛看,眼睛一眨不眨,似在沉思,又似在透过他看另一个人。   他嘴角始终噙着一抹微笑,恰似一朵莲花含在嘴角,有一种圣洁美。   秦盛很快就睡着了,趴在桌上呼着热气,像个孩子一般服服帖帖,不时还会说几句温软的坏话。   宋初摸了摸他的头,又看向窗外亮起的万家灯火,夜幕已经降临,透明的玻璃上他看到自己的脸,一时间有些茫然,呼了一口热气,眼睛里氤氲着水汽,让人看不清情绪。   他闭了闭眼,声音是从没有过的苍凉和悲怆。   “我才不要做她的孩子。”   语气中又似乎夹杂着一丝平日里没有的怨气。   他扫了一眼已经睡着的秦盛,皱了皱眉,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宋初?有什么事吗?”   温软这会儿刚刚下班吃完饭,正准备回家,没想到接到宋初的电话。   “我和秦盛在灯火这里喝酒,他喝醉了,麻烦你过来送送他回家,我还约了人谈生意没办法送他。”   宋初说得义正言辞,脸上毫无撒谎的忐忑,一副信手拈来的模样。   “啊?你说什么?我送他回家?”   温软气不打一处来,凭什么啊,他在外面花天酒地喝醉了还得让我伺候他,我才不呢!   “温软,拜托了。灯火二楼,我现在走了,你要是不来他就一晚上在这,指不定出什么乱子。”   宋初语气诚恳不已,说完就挂断了电话。看也没看秦盛一眼就驾车回家了。   他料定温软会去,既然去了,必定有故事发生,至于结果是好是坏就听天由命了。   温软只想找个理由拒绝,宋初那边就挂断了电话,她再拨过去那边就是关机状态。   温软气得抓了抓头发,“我艹你大爷的宋初,不就是吃了你几餐饭收了你几朵花吗,竟敢使唤我做牛做马!秦盛是死是活和我有半毛钱关系吗!”   温软一脚就踏上了回家的地铁,嘴里碎碎念着,“不关我的事,我又不是他妈,凭什么照顾他,再说现在都下班了,我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话虽这样说,但温软总觉得心里有什么堵得慌,脑海里全都是秦盛委屈的模样,甚至还想到了他这幅上好皮相会不会被人抓去爆菊。   越想越来气,最后骂了一声,“秦盛,你去死吧!”   抓起包就下了地铁,打个的士直奔灯火。   灯火是有名的一家酒馆,它不同于酒吧那么嘈杂,去的都是上流社会人士,管理得非常好,所以温软脑海里那些秦盛被□□的模样还真的不可能发生。   她进去的时候有人拦住她问有没有预约,她懵了,她这是来接人的,要什么预约。   “没有预约,但我是来接人的,我们老板喝醉了,我得送他回家。”   “你们老板是?”   “秦盛。”   “哦哦,刚刚宋先生说过会有人来接,你跟我走吧,他在二楼包厢。”   温软本想以需要预约这个理由一走了之的,谁知道还是这么顺利的就来了。   她进去的时候,秦盛已经睡着了,他蜷缩在地板上如同上次一样,一副婴儿的模样,头发有些乱,面色潮红,嘴巴水润红艳,一副乖巧的模样。   温软怒气顿时消了大半,没办法,他这幅模样太招人疼了。   她走进去扶起他,秦盛还没有醒,大半的身子都趴在她身上。   秦盛脸深埋在她的脖颈处,热气全都呼在温软的皮肤上,温软觉得全身血液都聚集在那一块,只觉得烧得疼。   这样的亲密接触,她是没有过的,早些年和宋世离谈恋爱的时候,两人都很青涩。   那时的她只能接受拥抱和亲亲脸颊额头什么的,唯一一次接吻还只是浅浅而尝,正经说来两人都没有过舌吻。   她急忙拨开他的头,但秦盛喝醉了哪管这些,只想找个地方支一下脑袋,刚刚找到一个柔软温暖的地方,这下子怎么肯放弃。   于是他嗯哼了一声表示他的不满,继续将头深埋温软的温香软脖之间,这次还磨了磨,蹭了蹭,像一只想得到主人宠爱的小狗。   温软力气也没他大,只好由着他这般,扶着他踉踉跄跄的下楼了。   她找来一个的士,好不容易把他运进去之后才发现不知道他家在哪。于是又打电话给宋初,关机状态,紧接着又打电话给碧沉,也是关机状态。   温软爆了一句粗口,就摇了摇秦盛,他没有反应,继续睡他的大头觉。温软只好出狠招,使劲的拍打他的脸,那张脸本来就红,经过她一番□□之后,红得越发厉害。   秦盛朦胧间看了她一眼,皱了皱眉头,又撅了撅红艳艳的嘴巴。   “嗯~温软?”   他喉咙有些沙哑,但这样的语调似是情人之间的呢喃,他嗓音也如同浸过酒一般,听着酥软醺然。   “是,我是温软,你告诉我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家好吗?”   温软见他有些硬了,眼睛骤然一亮,见他有些迷茫,就捧着他的脸,贴得很近的对着他说。   两人四目相对,她的眼眸清亮见底,他的眼眸一片水色。   秦盛其实脑袋涨涨的,看见温软也只是下意识的喊了她的名字,并无太大意识。   只觉得眼前这个东西看着真可口,白白嫩嫩的,亮晶晶的,看上去像是小时候爱吃的那种白糖糕,松软可口,清甜诱人,好想舔一口。   于是秦盛马上付诸行动,伸出他柔软的红舌,舔了温软的脸颊一口。   温软有些懵,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她楞在那里。   出租车师傅从后视镜望了他们一眼,心里感叹着,现在的小年轻真是越来越重口了,竟然玩起了舔食这种新花样。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作者有话要说:  他们的初吻哦,接下来会有点肉汤。   ☆、“秦盛,你他妈敢不敢再作一点!”      秦盛吧唧着嘴巴尝了尝,觉得没有尝出味道,于是某人又再接再厉的多舔了几口。   无意中舔到温软那两片红唇的时候觉得那里挺甜的,就俯过身子捧着她的脸,开始细细品尝嘴巴。   果然这里比其他地方甜,于是又继续吸*吮,开始咬,这一咬,温软断了的脑回路终于接回去了。   她一把铁砂掌打过去,秦盛被打得贴到了窗户上,哼哼唧唧的叫了起来,一下子泪水就涌了出来,他有些撒娇的抱怨:“好疼啊,呜呜呜。。。”   然后嘟着嘴巴哭了起来,像是个得不到糖果的孩子。   “疼你妹疼,你他妈还敢说疼,吃我豆腐不算还跟小狼狗似的咬我!   秦盛,我今天要不是看在你醉酒的份上非得灭了你家命根子!”   温软只觉得血气上涌,人都快要气炸了。这都是什么事!竟然被他轻薄了!   司机见温软这么泼辣,有些同情的看了看秦盛,多好看的一个小伙子啊,亲两口也没多大的事嘛。   “说,你家在哪,你要是不说我就把你扔大街上,不,扔垃圾堆里,臭死你!”   温软一把拽过秦盛的衣领,恶狠狠的要挟着。   秦盛一听温软要把他丢垃圾堆里,哭得越发的欢实了,整个人哆嗦得跟抖筛子一般。   “不要把我丢垃圾堆里,那里太脏了,有很多臭虫咬我,求求你了,不要,我会乖乖听话的!”秦盛泪水涟涟,语气中尽是哀求和恐惧。   温软也只是说来吓唬吓唬他,没想到他这么脆弱。看着他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也不忍心再摧残他。   “那好,你告诉我你家在哪,我带你回家,我们不去垃圾堆啊。”   温软语气温和不少,掏出卫生纸给秦盛抹了抹眼泪。   “我家,我家在景园B栋九楼。我们回家好不好?”   秦盛思忖了半天,终于想起了自己家住何处。   他拉着温软的手,目光凄凄。似乎生怕温软一个不高兴就把他丢垃圾堆了。   “这就对了,师傅,去景园。”温软这才松了一口气。   终于到了景园,这是一片高级住宅区,楼房不多,但设计相当美观,有一种低调的奢华。   温软四处望了望,原来这就是秦盛的家,也应当是他的家,这个小区与宋初小区最大的不同就是十分干净,几乎路上连多余的落叶都没有。   秦盛这样爱干净的人选这种地方是无可厚非的,扶着秦盛上了电梯。   小区安静祥和,一路上除了温软和宋初没有别的身影。   路灯拉长了他们的身影,远远看过去有一种和谐美。两人相互搀扶,相互依偎,似是恩爱多年的夫妻。   微风吹过头顶,树叶沙沙作响,凉风中还夹杂了一丝树木的芳香。给这段静谧的时光添了一丝甜蜜。   温软环顾四周,芳草碧连天,绿树成荫,晚风徐徐。她感叹着,这样美好的夜晚,为何自己要和一个醉汉度过,真真是煞风景。   她偏头鄙视了秦盛一眼,但秦盛眼睛半阖着,似乎马上就要睡着倒下去了。   温软急忙把他抓紧,生怕他就睡倒在这。这么庞大的身躯,自己待会儿怎么扛得上去。   他们一路蹒跚,终于到了秦盛的家。温软这才骂了句娘,他妈的,密码锁,又得盘问了。   “你家密码多少?”   秦盛迷茫的看着她那张一张一合的红艳小嘴,不知所云。   “你家密码多少?”温软有些不耐烦了,都送到这了,不能功败垂成。   秦盛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眼睛湿漉漉的看着温软,没有作答。   “密码!!!”温软已经有些崩溃了。   秦盛只觉得刚刚那口香甜还没尝够,好想再吃一次。他紧盯着温软的芳唇,咽了口口水。   “你让我尝尝这里的味道,我就告诉你。”   秦盛指着温软的嘴唇,奶声奶气的说,眼神还该死的天真无邪,懵然无知。   温软一听就怒了,开始暴打秦盛的头。   “秦盛,我艹你大爷,你个死流氓,打死你个忘恩负义的东西,要不是我送你回来,你现在还躺大街上呢!   这会儿要密码是送你回家好好躺床上,你倒好还敲起我的竹杠来了!”   温软打秦盛打得厉害,秦盛也不还手,只是喃喃的小声说了一句“就一口,一口就可以了。”   他一副委屈得不得了的模样,眼睛一片水渍,皱了皱鼻子,翘起了一根食指比划着。   “一口你妹!”   于是温软要毫不吝啬的打了他几下。   温软的力道并不重,知道他这是喝醉了,平常那么一个爱干净憎恶她喷口水的人要不是醉了怎么会想要亲她。   温软打累了,就和秦盛一起坐在门口,重复着机械式的对话。   “密码。”   “就一口。”   “密码。”   “就一口。”   也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秦盛就是一股脑坚持着,死了不松口,温软眼看着时间很晚了,再不回家,妈妈该担心了,有些着急。   好几次想就这样把他丢在门口,他自己累了就会输密码进家休息。   但又怕他醉得厉害,就这样在门口躺一夜。虽然现在是夏季,但就这样睡一夜也会着凉的,他是个睚眦必报的小心眼,万一明天报复她把她开除了怎么办。   于是某人天人交战了许久,一咬牙一跺脚就决定妥协了。   反正已经被亲过一次,不在乎第二次了,就当被狗咬了。   再说这小子长得不错,自己也不吃亏。   “好,我答应你。不过你说话得算数,亲完以后马上开门,不然我打断你的狗腿!”   温软一副英勇就义,壮士断腕的模样。   她把脸凑过去,闭着眼睛,心脏突突的跳着,很是忐忑。刚刚亲的时候她还猝不及防,现在这做好准备了反而紧张。   “好的好的!”   秦盛见她妥协连忙点头跟小鸡啄米似的,眉眼弯弯,似有星光,笑得一脸舒畅。   “怎么还没亲啊!快点!”温软闭着眼等待着这场凌迟。   秦盛见那艳红的小嘴一张一合,露出可爱的瓷牙。一下子只觉得血气上涌,头晕目眩。   他慢慢的凑过脸去,还是那样捧着她的脸,小心翼翼的呵护着。   温软感觉到一片柔软慢慢附在自己唇上,她木木的有些僵硬,只觉得嘴唇上一片温热,麻麻的,一股电流从那处飞奔传达到四肢百骸,人都软了几分。   寂静的空气中似乎有一股芳香在流散,温软听到两个人此起彼伏的心跳声,铿锵有力,缠绵悱恻。   秦盛从头至尾眼睛都睁开的,他静静的注视着温软的脸,她素瓷白玉的脸迅速的染上了一抹艳色,红粉微漾,弥散开来。   她始终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不安的上下扫动着,很是诱人。仿佛在做无声的邀请,望君品尝。   秦盛不由得开始吸*吮着她的丁香小舌,温软开始挣扎躲避,他追逐着她的舌,丝毫不给她逃跑的机会。   甜,真甜,又甜又软。   秦盛只觉得真好吃,好几次想要咬她,但见她皱着眉头就要舍不得了。只是细细的安抚着,慢慢的熨贴着。   温软被他吻得七荤八素,只觉得天旋地转,呼吸不畅。   原来这就是接吻,貌似感觉还不错。   但这家伙也够了吧,时间过了这么久了,怎么还不停。   于是温软开始推秦盛,秦盛这会儿正甜蜜着,哪会管她的死活和意见,双臂一张牢牢的把她困在自己的怀抱里,果然抱着也觉得软软的很舒服呢。   见温软又开始反抗了,他就一只手紧紧的箍着她,另一只手将她想要移开的后脑勺按住。   温软越挣扎他抱得越紧,气得不得了。他这仗酒欺人的架势是从哪学来的,尼玛酒品不好就不能消停会儿吗。   秦盛反复的吸*吮她的小舌,两只舌头缠绕久久不散,他嘴里有淡淡的酒香味,给这个吻又多了一份香甜。   温软都能听到他们两个接吻的声音,啧啧有声,一下子觉得真他妈的色情,也就顾不了这么多。猛咬了一口秦盛的舌头,他一吃痛果然就放开了她。   “你干嘛咬我?”   秦盛摸着嘴巴,疼得嗷嗷叫,他像一只京巴一样对她摇尾乞怜,鼻音有些重,一下子变身萌宠。   “你还好意思说,说好亲一下,你这他妈都亲了多少下了!下次再敢这样就不是光咬你这么简单了!”   温软看着他红润水光的嘴巴一时有些尴尬。   “密码呢!输密码!”   温软立马炸毛想起密码的事。   秦盛这才不情不愿的输了密码。   门开的那一刹那温软都快要哭了,有一种终于解脱的感觉。   正准备说你回去好好休息我走了,结果就听到轰的一声,尼玛秦盛晕倒躺地上了。   “秦盛,你他妈敢不敢再作一点!”   温软此时恨不得吞粪自杀,她这是招谁惹谁了,上天要派秦盛这个混蛋来糟蹋她。   于是悲催的秦助理只能拖着秦盛往房间里去。   好不容易摸到了灯,室内骤然一亮,温软被眼前的景色给惊吓到了,是惊吓不是惊艳。   一直以为秦盛他家肯定会布置得特别干净整洁,没想到这也太他妈整洁了,整洁得都空旷了。   偌大的客厅里只有一个沙发,桌子和冰箱,很大的落地窗看外面的夜景一览无余。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它家全部都是白色的,白色的墙壁,白色的沙发,白色的冰箱,白色的桌椅,尼玛不怕得雪盲啊!   所有的东西全都是白色没有一丝瑕疵,东西干净得都冒着幽光。   温软也顾不上吐槽了,好不容易找到房间后把他甩床上正准备走。   突然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握住了她的手腕,秦盛呢喃着说:“求求你,别留下我一个人,我害怕。”   他眼睛还是紧闭着的,这句话像是梦魇又像是真实。   他第一次在温软面前这般脆弱,平时是傲娇得不得了的大孔雀,只拿鼻孔看人,今天却像只脆弱幼小的小白兔,需要你把他捧在手心,细细呵护。   这种反差温软有些受不了,但她还是留下了,准备再多陪他一会儿。   “好,我不走,你睡吧。”温软软下声音轻轻的说。   “嗯。”   秦盛露出一个满足的笑容,如向日葵一般温暖干净。   但这种好感让温软持续不了三分钟,秦大少爷就开始作了。   “我要洗澡,不洗澡睡觉太脏了。”   他立马就坐了起来,眼睛还是闭着的,但手已经很利索的在脱衣服了。   温软气得脸都绿了,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这穷讲究。   但要是让他一个人去洗澡,万一掉到浴缸里淹死了怎么办。   “要不,今天我们就擦擦身子吧,你挺干净的,不用洗澡了。”   温软一把按住他那只已经快脱完上衣的手,急忙出一个主意让他妥协。   “不行,不洗我不舒服。”   秦盛拨开她的手立马脱光了白衬衣,露出宽肩窄腰。   白皙的皮肤一下子就暴露在温软的目光下,他看着瘦削,没想到竟然还有人鱼线,六块腹肌若隐若现很勾人啊。本以为宋初身材已经够好的了,这会儿又来一个极品。   短短的几天功夫,她就有幸见识到瑞丽两大美男的身材,真是罪恶啊。   温软还在意*淫中,秦盛就已经解开了皮带开始脱裤子。   温软这下子急了,一个健步就冲过去按住他的手。   “别再脱了,再脱我就要流鼻血了。乖,我们今天不洗澡好不好,就擦一擦。”   温软决定他要是再不听话,她就一不做二不休把他敲晕,尼玛真是太能折腾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家男主好萌好Q。   ☆、“尼玛长得帅不是你的错,出来勾引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秦盛在洗澡方面毫无商量的余地,推开了温软,在温软的尖叫声中已经脱下了长裤。   温软闭着眼睛叫了半天,从手指缝中偷看才发现原来他里面还有条四角内裤,还好还好。   这下真是最后一道防线,不能再脱了。   温软一把掏过一个床单严严实实的将秦盛包裹成一个粽子,浑身上下就只有头露出来。   “求你了,秦大爷,你要是再脱下去,你可贵的贞*操就不保了,我怕你明天杀我灭口!”   温软隔着床单牢牢的抱住秦盛那个相要折腾的身子。   “我就要洗澡,我要洗澡!”   秦盛力气比温软大,他很快就挣开了温软的束缚。   眼瞅着他一下子把床单脱下了,紧接着就要□□了。   温软急中生智,吼了一嗓子。   “我们来亲亲,不洗澡好不好!”   某人顿时停下动作,楞楞的看着温软,眼里骤然亮起晶莹,嘴角弯弯,笑得一脸明媚。   似乎比起洗澡的重要性,亲亲更有诱惑力一些。   “好啊!”   秦盛很快答应下来。   说完温软就想抽自己两大嘴巴。   我这样卖身求荣,错,不是荣,是卖身护主,尼玛秦盛你以后要是还扣我工资你就不是人。   秦盛老老实实的坐在白色的大床上,橘色的灯光柔和的散落在他身上,他眼梢眉睫都是喜色,白玉般的肌肤在灯光下晕染出一层淡淡的光晕,流光溢彩,波光潋艳。   他像个孩子一般,端端正正的坐在那里,眼神清澈素亮,如初雪一般纯洁无暇,如露水一般晶莹剔透。   面颊带粉,唇色艳艳,这样的秦盛自带一股风流,妖娆艳丽却又清纯素真。端端坐在那就是一副画,美得勾魂夺魄,摄人心神。   “来啊。”   他嗓音微哑,却又别有一番磁性的风味,似在无声的诱惑,又似在盛情的邀请。   “尼玛长得帅不是你的错,出来勾引人就是你的不对了!”温软骂骂咧咧的走过去。   还没坐下就被秦盛一只长手拉下,顿时天旋地转,她被他压在床上,很暧昧的姿势。   他紧贴着她,温软想用手去推开他,结果入手满是他滑腻的肌肤,手感极佳。   但他温度有些吓人,烫得她一下子就缩了手。   秦盛注视了她一会儿,欺身压下,两人紧密的契合着。   秦盛这次不同于上次的温柔缠绵,而是暴风雨般的汹涌攻击,他大口的吞*吻着她的唇,舌头攻城略地,一寸寸扫过她的贝齿。   周身都是他的味道,带了点酒香又带了点青草的味道。在口鼻之间紧紧缠绕,经久不散。   慢慢的温软也开始回应着他,他似是收到了什么鼓励吻得越发的汹涌,似要把她拆了入腹。   良久之后,两人都气喘吁吁,月光透光窗外照在温软的脸上,她脸红绯如胭脂,眉眼之间有几分情动,媚意在眉眼间不断流转,眼眸含水,仿佛泫然欲泣。   朱唇微启,呼气如兰,胸口不断起伏着,大片的柔软紧贴着秦盛的胸口。   秦盛眼里欲*火猝起,他开始不断的亲吻她的脸颊,眉眼,鼻子,嘴巴,最后竟移到了脖颈,耳朵。   脖颈和耳朵正是温软的敏感之处,他口鼻间的热气全都呼在那里,只觉得一阵电流击过全身,本来被吻得缺氧的脑子也一片混沌,意识有些不清。   秦盛吻得她娇*喘连连,她越是发出破碎的媚语,他就越兴奋,只凭着一股直觉,不断的亲吻她,抚摸她。   当他开始轻咬啃食她精致的锁骨时,突然动作停了下来,秦盛一没撑住,噗的一声,吐了温软一身。   而后不知死活的沉沉睡去,徒留温软一人在那肝胆欲裂,恨不得提刀砍死他。   “哎呦我去!秦盛你个色*情狂,尼玛轻薄我这么久不说,还吐我一身。平常溅你一点口水就差点杀了我。今天你算是全部还回来了!”   温软一脚踹开秦盛,直奔浴室洗澡。   好不容易洗澡了才发觉衣服被他弄脏了不能穿,只好裹着个浴袍,把她的衣服拿到洗衣机里去洗。   弄好这些后发现秦盛实在狼狈,光这个身子躺在地板上,地板很凉,他冷得蜷缩着,还有些发抖。   温软不忍,又给他换了干净床单,扶他到床上躺好。   刚给他盖完被子,就又听到他迷迷糊糊间说完洗澡,不过这次倒是没有起来脱衣服奔向浴室,而是不停的说要洗澡,不然温软真的实在没有气力再照顾他了。   知道他爱干净,只好去浴室拿了条干净的毛巾沾了热水给他擦身子。   温软先给他擦了擦脸,看着他就来气,不由的掐了掐他的俊脸,以泄心头之恨。不料他的脸手感极佳,嫩得滑不溜丢,某人便爱不释手,趁机摸了几把。   他感觉到有热水在擦身子之后就消停了,也不喊洗澡了,老老实实的睡着。   “啧啧,还是不说话的时候可爱多了。”温软继续为他擦身子。   终于擦完了身子,她也累趴下来,忘记了要回家这回事,躺在秦盛旁边就睡下了。   半夜他又折腾了她几次,一会儿说是要喝水,她又起来给他端水喝。   一会儿又要上厕所,温软只好搀着他去了洗手间。   总之这夜温软算是又当爹又当妈累得跟条死狗似的。   秦盛半夜有些醒了,迷迷糊糊见觉得旁边有什么东西很软,便一把捞过来抱在怀里,东捏捏西捏捏。   温软累极,睡得没有半点知觉,做梦又被人袭*胸了,却又动弹不得。   就这样温软被秦盛吃了一夜豆腐毫不自知。   秦盛早上醒来的时候朦胧间睁开了眼,看着头顶雪白的天花板,有些发懵,只觉得头痛欲裂,嘴巴貌似还有点痛。   刚想拿手去摸嘴巴,结果发现手上有一团很软的东西,摸着弹性很好,于是又摸了几下。   下意识的偏头去看,吓得差点尿崩。他的手正在某个人的胸*部上搭着,目测这团团的一大坨应该是个女人。   他立马嫌恶的收回手,往床上蹭了蹭,依然觉得不够,一脚把那团物什踹到床底下,只听一声“哎呦!”   秦盛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只穿一条裤衩,气得火冒三丈,没想到竟然有女人跑到他家里夺走了他珍视保护快三十年的贞*操。   太脏了,他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有些淡淡的酒味,他食指点了点眉毛,思忖着这又是一桩人类愚蠢的酒后乱性。   眉心拧成一个川字,不行,他要告这个女人对他进行了不道德的非法行为,必须惩戒,严厉惩戒!   温软一大早就被一股大力踹到了床底,吃痛一声,正打算破口大骂。   头顶就被一个阴影笼罩着,一抬头发现秦大爷赤*裸着上身,穿着条裤衩,杀气腾腾,眼神跟刀子似的。   “温软,原来是你!但任何人我都不能饶恕!   现在我以被害人的身份起诉你。你于昨夜趁我醉酒之机,对我身心进行了非人类道德行为的侵犯,我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你夺走了我将近三十年的贞*操,不顾自己身上是否有什么传染病就对我进行不正当的性传播。   我现在要起诉你,当然你可以请律师,但请你务必有倾家荡产的准备。”   “什么玩意儿?”   温软揉了揉眼睛,一副还没睡醒的模样。显然刚刚秦盛那一大堆控诉她是没听懂的。   秦盛看着这个不知死活的女人还一副天真的模样,她还没洗脸,脸上有层淡淡的油脂,嫩如白玉,一张红唇如一点朱砂痣性感至极。   浴袍的领口大开,里面的好风光秦盛一览无余。   他鼓着个脸,嘴巴紧闭成一条细缝,然后很艰难的让自己的眼移开那片勾人的美景。   “哼╭(╯^╰)╮,原来你是趁我意志不清醒时色*诱我的,不然以我坚定不移的信念怎么会被你勾引到!”   这句话温软算是彻底听懂了,她咻的一下就站起来了。虽然没秦盛高,但还是挺直了身板为自己涨涨气势。   “秦盛,你他妈别给脸不要脸,昨天折腾了我一夜,今天还在这好意思说我勾引你,你好好想想,昨天是谁死乞白赖的求着和我接吻来着!”   温软确实被他气到了,他可以不感恩戴德,但他不可以忘恩负义,血口喷人。   秦盛一听完这句话,第一反应是他吃了温软的口水,看她嘴巴有些红肿,自己嘴巴也很疼,想必是吃了很多口水。   于是他仰天长啸了一声,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迅速奔向浴室刷牙,刷完牙还不够急忙又脱衣服洗澡。   在这期间他拼命回想昨天发生了什么,奈何喝断片儿了,只有零星半点的回忆。   他唯一能回忆到的便是自己和温软接吻时,她情动的模样,很美,美得他心都化了。   除此之外想不起到底是谁先勾引谁的,但秦大少爷笃定自己是个道德观念十分深厚,意志十分强大的好男人,绝对不会做出勾引人这种事,所以马上就给温软判了死刑。   等秦盛出来的时候温软已经走了,她留了一个字条,字写得眉飞色舞的,看得出她的写这张字条时的气急败坏。   “秦盛,要不要告我,要不要开除,悉听尊便!   但有一点你要记得,我温软绝对看不上你,更不屑勾引你!”   秦盛气得一把撕碎了字条,然后还觉得不泄气,又更小孩子似的,在上面连跺几脚。   “看不上?你是配不上!”   秦盛觉得自己二十九年来作为男人的自尊被她伤害了,他哪里不好了,她竟敢看不上他。   “你见过像我这么爱干净的男人吗!   你见过像我这么帅这么萌萌哒男人吗!   你见过像我这么善良不杀生不吃荤腥的男人吗!   你见过到了二十九岁还洁身自好依然是处男的男人了吗!”   某人在房间里自言自语,说到最后实在是搜刮不到自己身上优点了,就对着白色的墙壁喊了一句。   “温软,你丫的给我滚蛋!” 作者有话要说:  这次亲密接触,大家还满意吗?   ☆、“前晚?前晚我们玩得很开心啊,我很满足。”      且再看温软,出了秦盛家门后一看手机发现没电了,这一夜未归,妈妈肯定急坏了。   公司也懒得去了,还是先回家好了。   她一进家人,就飞来一把扫把,正中她的右臂,一声吃痛,“妈,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回来了,你还好意思说回来了,昨天打你电话不接,温软你长脾气了,别的不学好,还学起人家夜不归宿了!你看看你这幅鬼样子,说,昨晚去哪了,你要是不老实交代,以后别进我温家的大门!”   温母昨晚急了一夜,女儿偶尔会加班加点,但哪次没有回来,像这样一夜未归还没个电话的,就这么一次。   “我这不是昨晚加班然后在办公室睡着了吗!手机没电了忘记充也就没接到你电话。”   温软知道要是说实话肯定会被她打个半死,顺势就撒了个小谎。   “哦?是吗?你还真是勤快啊,温软你给我跪下!看我今天不打死你个不争气的东西!”   温母眼尖一眼就瞅见了她脖子上几个草莓印。   温软扑通一下,哪敢不跪。   “妈,我真的没骗你。”   温软再一次强调,谎话咬住不放也就成了真话,这是温软最拿手的计谋。   “那你说说你这脖子上的吻*痕哪来的!到现在了你还骗我,我这些年都是怎么教你的,女孩子要自尊自爱!   我们家现在是落魄了,不表达你就可以这样随便跟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在一起,你这样以后想找个好人家就难了。。。”   说到最后温母哭了起来,老泪纵横。   温软最见不得她妈哭,心里一边问候秦盛他家太爷爷,一边自责着。   “妈,我昨晚是和男人在一起了,但我身在还在,不信你检查检查。除了脖子,我身上没一个痕迹!”温软说得诚恳而又真挚。   温母这才收了声,“说,是谈了个正经朋友,还是就是随便认识的一个男人!”   “额。。。我要说是意外你信吗?”温软结结巴巴的说。   “你说呢!”温母一副吃人的模样。   “正经朋友,谈了有几个月了。”   温软只好这样蒙混过关,要是说被上司吃了豆腐,估计她老妈能拿着扫把跑到瑞丽去把秦盛打个静脉全断,半身不遂。   虽然那家伙确实讨厌,但这样一闹她工作没了不说,也很丢脸。   秦盛那样丧心病狂的人说不定真能给他们发律师函。   “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年纪多大了?”   温母眼睛可犀利着,非得找出这么个人物出来。   “这才谈不久,再多谈几个月我就把他带家里来给你瞧瞧,现在说这些还太早,我们公司的,比我大几岁。其他的暂时保密。”   温软吐了吐舌头,一溜烟跑进房了。   “我这都是造的什么孽啊!公司去不去呢!哎呀,烦死了!!!”   温软决定不想了,蒙头大睡一觉再说,昨晚在秦盛那一直没睡好。   她这一睡,晚上才醒,中途温母进来喊她吃过几次饭,她也没醒。   温母见她眼底一片青色也知道女儿苦,自宋世离以后她再也没谈过恋爱,如今也二十五了,该谈个正经朋友了。   要是再拖下去恐怕只能找人相亲了,她现在肯谈朋友,说明已经走出了当年宋世离的阴影,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温软醒来的时候看见窗外一片夜色,又看了看手机,有五个未接电话,宋初两个,秦盛三个。   她一个都不想回。   一个是吃人不吐骨头高深莫测的宋初,一个是嘴贱人更贱的秦盛。   她长呼一口气,眼睛有些湿漉漉的。   “温软,你要坚强,不就是被他们连起手来欺负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她抬手抹了抹眼泪,挤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拿起手机发现还有几条短信。   宋初短信:“温软,昨天麻烦你了,秦盛把事情都告诉我了,但他说的可能不太符合事实,你能跟我好好谈谈吗?”   温软冷笑一声,指不定秦盛在宋初那怎么数落自己呢。但是宋初,为什么我觉得从头到尾这都是你一手精心安排的呢。   秦盛短信:“温软你个混蛋!吃抹干净就擦擦屁股走人了!这件事你必须给我个说法!”   秦盛短信:“丫的,打你手机不接,发短信不回,你长个性了哈!再不来算你旷工一天!”   秦盛短信:“那个啥,宋初说是他要求你送我回家的,那么我就姑且原谅你一次吧,只要你低头跟我道个歉,我就勉为其难的原谅你夺我贞*操这么个罪无可恕的事实。”   温软看着短信几乎可以想象秦盛发这些短信时多么炸毛又别扭的表情。   她不自觉的就笑了出来,觉得这个男人真心幼稚得可以。   “你那宝贵的贞*操还在,不信的话可以去医院检查检查。”温软决定回他一条。   温软吃完晚饭,在家里安安静静的看电视,温母向她旁敲侧击问了那个所谓的男朋友消息,但温软都巧妙的回避了。   温软吃完饭洗完澡躺床上去的时候收到一条短信。   她打开一看笑岔了气,眼泪都笑出来了。   秦盛短信:“温软你骗我!我去医院检查了,人家说这东西没法检验!我讨厌你!”   他竟然还真去了!!!   温软一肚子的火在看到这条短信的时候全消了。   第二天温软就欢欢喜喜的上班去了,先去跟秦盛报个到,观观他的面色,调侃一下。   果然温软一进门就觉得室内温度冷了十几度,秦盛骇人的气场笼罩着整个办公室。   温软眨巴着杏眼,不知死活的问了句:“经理,您的贵体可能国内医术诊治不出来是否受损,要不要我打电话联系一下国外的医师帮您看下?”   秦盛本来昨天被温软作弄了一番气得肠子都青了,尤记得当时去医院挂诊找了医院最出名的医师诊治时。   当自己问出那个问题时,医生那明显被愣住,然后憋笑的表情活脱脱的嘲笑了他的无知。   于是某人华丽丽的扭着小翘臀打道回府的同时,给那家医院投诉了那个医生,理由是医德不好。   原谅他秦盛的贱人本质,他怎么可以容忍他傲娇的男性尊严被轻视。   现在这个罪魁祸首胆敢旧事重提,又一次无知的嘲笑了他。   简直是闲脑袋太重,想要他帮忙给拧下来。   “温软,从现在起,你胆敢再说一句大逆不道的话,我分分钟让你血溅三尺,走着进来,躺着出去。”   秦盛瞪着个眼睛,凌厉的话语从齿缝间如箭镞一般投射出去,仿佛温软再多说一句就会被射成个窟窿。   温软见秦盛眼里冒着幽光,寒冷彻骨,霎时收了声。   “好,现在我们谈谈前晚的事。”   秦盛见她气焰没那么嚣张了,这才心平气和的谈及昨晚。   他昨天百度了男女欢爱后的各种痕迹,只觉得猥琐肮脏不堪,然后又将家掘地三尺,见床单似乎没有痕迹,这才缓和下来。   紧接着又全副武装把自己包裹成个粽子,将家里里外外彻底来了次大扫除以后才敢在家里放心的呆着。   那张被温软睡过的大床他二话不说叫人把它抬出去扔了,又买了张新床。   但不知道是新床睡得不习惯还是与温软过夜留下了后遗症,总之是一夜翻来覆去睡不着。   于是他铁了心必须解开那个心结,他和温软究竟发展到了何种地步。   自己什么都记不得了,只有靠唯一的当事人温软回忆了。   “前晚?前晚我们玩得很开心啊,我很满足。”   温软语气暧昧不清,笑得很是淫*荡猥*琐。   本来想好好解释的,但觉得此事他秦盛这么在意,正好是住弄他的好时机,于是说了个模棱两可的答案。   秦盛一听全身的毛都炸开了,只觉得全身上下没个细胞都没洗干净,只差没吐出来。   “具体点!”   秦盛依旧假装镇定,不能让温软看扁了。但他那色彩陈杂的脸色已经出卖了他,一副踩了狗屎不能清洗的模样。   温软笑得越发暧昧了,她走过来伸出食指挑了挑秦盛红润的嘴唇。   “前晚你非要亲我,亲了很久很久。   然后我们又深入发展了,没想到你还有那么狂野的一面,很男人很霸气呢。”   温软忍着要吐的心强忍着调笑着,秦盛,我让你忘恩负义,我让你每天欺负我,现在你自己来挖坑,我就推你一把,祝你早登极乐!   秦盛一把推开她,如遭雷击,细思极恐。脸色吓得发白,立马把外套脱了踉踉跄跄的跑到浴室去。   温软知道他肯定相信了,现在估计又在一遍一遍的刷他身上的皮。   “哼!跟我斗!”   温软朝浴室门做了个鬼脸,然后扬起了一个大大的笑容,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哼着小曲就出去了。   秦盛也来不及细细思考温软话的真假,只觉得自己竟然跟一大坨细菌携带者进行了□□,浑身跟粘了鼻涕似的,难受得不得了。   但奇怪的是,他这次并没有想吐,只是反复的洗了几次澡就出来了。   压根没想到如果是别的女人,说不定自己早就拿刀把人家砍成豆腐渣了。   温软刚在办公室坐下不久,宋初就来了。   敲了敲门后直接走进来,自己坐位置上了,他依旧一副衣冠楚楚的斯文模样。   温软对于宋初这种人只有一个想法,敬而远之。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那天肯定是个圈套,他故意让她去接秦盛的。   目前她没有证据,但她温软不是傻子,虽说她是秦盛唯一的助理,但瑞丽手下那么多员工,老板醉酒这种事更适合男职员来做,而不是她。   温软这次冷着个脸,没有搭理他,采取冷暴力政策。   奈何人家宋初百炼成钢的大神,腹黑等级外已修炼到九重天。   他也丝毫不在意温软的态度,依旧一副笑脸,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温软,你和秦盛前晚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宋初旁敲侧击的问,虽然昨天就从秦盛那听到一连串的吐槽,兼职把温软说成了山土匪,说她抢占了他宝贵的身躯种种如是。   但宋初又怎么会相信呢,所以事实的真相也就只有温软知道了。   “没什么误会啊,大家都是成年人,做了就做了,没什么好说的,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不是吗。”   温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她耸耸肩,挑了挑眉,脸上挂着一抹微笑。   她就顺势说下去,看他宋初会不会信,看他怎么接招。   宋初,你究竟想看什么好戏,还是说你正在筹谋什么好戏。   温软眼眸中掠过一丝狡黠,目光散漫的看着宋初。   “哦?那祝你们两情相悦,天长地久。”我也好功成身退。   宋初眉眼间隐隐散发着淡淡光华,笑得迷离而性感。   “谢谢。”   温软咬着牙根,佯装不在意,笑得虚伪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温软,我真的那么令人讨厌吗?”      宋初走后不久,温软便接到了碧沉电话,一见手机来电是碧沉,温软只觉得太阳穴隐隐作痛。   “喂,碧沉姐。”   “哎呦,现在还叫什么姐啊,叫句妈让我听听,都是我们老秦家的人了,你和秦盛的事我已经知道了,明儿,不,今儿,我们就去把结婚证给领了吧!”   碧沉一接到秦盛的电话,心里甜得很吃了一大包大白兔奶糖似的。   “大婶,温软她丧心病狂,趁我酒醉侵占了我的玉体娇躯!”   秦盛洗完澡打电话给碧沉完全是为了发泄,找个人填补安慰一下被温软伤害的身心。   说白点就是一只炸毛狗想找主人顺顺毛。   奈何碧沉一听这消息喜上眉梢,笑得波光潋艳跟孔雀开屏似的。   “儿啊,你终于开窍了,是谁教你这个绝招的,扑倒温软小白兔的滋味是不是特别好,吃起来是不是特别爽口。   这么多年身子憋坏了吧,赶紧结婚,趁人家这会儿头脑发热,意识不清,把证给领了。其他的全权教给我,保证给你办得妥妥的!”   “你以为我得了斯德哥尔摩症啊!温软,我定会让她好看!”   “儿啊,我告你,很多时候结婚不是因为相爱才结的,你听我好好帮你分析分析啊!   你看你现在再怎么折磨欺负她也就这么几年,她不可能在你身边给你当一辈子的小助理不是。   你要是和她结婚了,那她就是你老婆,这辈子你都可以好好欺负她,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想怎么蹂*躏就怎么蹂*躏!”   碧沉脑子一转,都快被自己的聪明才智给惊呆了,她一副阴险小人的模样给秦盛出谋划策。   我管你喜不喜欢她,只要结婚了,孤男寡女,天雷勾地火,宝塔镇河妖。   保不准就会发生一些限制级的事,那我的孙子不久就有着落了。   再者说,就你个暴脾气死性子,能找到温软这样的,都是你那死老爹上天保佑。   一旦结了婚,处久了,感情自然就上去了不是。哈哈哈。。。   某人压根没考虑温软会不会同意,温软要是不同意,她就一哭二闹三上吊,说她是个不守信用的人。   要知道前些日子某人嘴贱说只要秦盛愿意娶,她就愿意嫁。   秦盛斜着脑袋思忖了片刻,就这样三道两道被他家母亲大人给绕过了。   他第一反应就是温软不会一辈子当他的小助理,自己以后还去哪找这样用着方便,使唤得很顺畅的忠心小奴仆,虽说她野心勃勃胆敢肖想他高贵不可攀的尊躯。   虽说脏了点,贪财了点,粗鲁了点,但总体来说,好像也没那么讨厌。   “你说得没错,好,我就勉为其难收了她,看她那样子我要是不大发慈悲收了她,估计这辈子也嫁不出去了。”   某人压根也没考虑温软会不会同意,一副被人硬塞了一个包袱,勉强收下,拯救苍生的表情。   作者问:你难道就不会考虑温软会不会同意吗?   秦盛大手一挥,一副你是傻逼的表情,然后得意洋洋不可一世的说:“这还需要考虑吗,我这么英俊潇洒多金,主要是多金,她会不同意吗!”   作者弱弱的再问一句:“那万一人家不同意呢?”   某人开始摩拳擦掌,一副磨刀霍霍向猪羊的模样。   “哼!╭(╯^╰)╮她敢不同意!   到时候我只需要拎一把菜刀去就行了,两个选择,选菜刀就给她一刀。   选我就把自己打包整个人送她!”   作者默默走开,果然母子俩一样的那啥,别具一格,别具一格啊。。。   画面回转到温软接到碧沉电话的镜头。   “啊?那啥,碧沉姐,我和秦盛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不需要以结婚来解决的。”   别说我和他没发生关系,就算真发生了关系,也不可能嫁他!   温软有些激动,急忙解释。也不知道秦盛跟碧沉都说了些什么,现在她好像误会了,情绪很激动。   “软啊!秦盛都说愿意娶你了,你听着,我们老秦家不是那种吃完了不擦嘴的人。   既然你都是秦盛的人了,那我们也不能让你这个黄花大闺女吃亏不是,秦盛说愿意负责,明儿个就登门拜访,给亲家商量商量这事!”   温软觉得这频率跳得有些厉害,太阳穴隐隐作痛。   “什么?秦盛愿意娶我?   开玩笑的吧,姐,这得是两情相悦的事儿,秦盛自个儿完全没那意思,你不能跟旧社会一样自作主张。”   温软以为这又是碧沉一人在自作主张了,急忙解释。   “这可是秦盛亲口说的,不信,你现在去问他,当面对质!”   碧沉笑得花枝乱颤,这会儿已经在考虑婚礼怎么筹办的事了。   “怎么可能,你别诓我!”   温软宁可相信自己买的彩票能中五百万,也不愿相信秦盛愿意娶她。   “哎呦,我个乖乖,你直接去问你老公,就知道我有没有没诓你了。”   碧沉胸有成竹,温软这种小白兔已经掉到陷阱里来了,果然只要我出手就知有木有!   温软听碧沉的口气似乎不像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秦盛要娶她,想想都觉得荒唐可笑。   她挂了电话,敲了敲那扇暗色大门。   秦盛知道温软来找他了,立马蹦哒坐回位置,摆出一个忧郁深沉的造型,以彰显他做这个决定的艰难与痛心。   “进来吧。”   他清了清嗓子,第一次觉得莫名的紧张,总觉得浑身不舒服,手心甚至都冒出了丝丝热汗。   温软立马走进去,压根就没观察到秦盛今日的与众不同,只是提声质问。   “秦盛,听碧沉姐说你要娶我?”   温软也不想拐弯抹角的问,毕竟大家都不是脸皮薄的人,这种事情就必须放在台面摊开来说。   秦盛听她语气似乎有点来势汹汹,看她一脸逼上梁山,英勇就义的表情他顿时就不高兴了,丫的嫁给我貌似你还不乐意了!   “怎么着,你有意见?”   秦盛斜眼撇了她一眼,话语略带挑衅的意味,翘起了二郎腿。一副你也敢有意见,你也敢不高兴的表情。   “有!你和你母亲怎么闹腾我都没意见,但你要结婚想随便拉个人凑数,把我当挡箭牌,我就不答应!”   温软分贝提高不少,满脸的倔强与鄙视,她直视秦盛,丝毫没有畏惧,一副大不了鱼死网破的表情。   “是吗,那请问是谁强占了我的身体,现在就到了你该负责的时候了。   既然当初有胆子做,现在就要有胆子担当,我也敬你是条汉子,不会像个女人一样扭捏。   嫁给我好处可多了,你不用像一般女人那样,沦为给一个被冠上老公头衔的男人当免费床伴,做生育工具。   你可以吃香喝辣,数钱数到手抽筋,没有无聊的婆媳战争,不用担心我会去找小三。”   秦盛把好处一条条的列出来,他就不信她不会动心。   “那我还得谢谢你了,秦盛既然嫁给你有那么多的好处,你大可以找别人去,大把的人想去。   还有秦盛,现在这年代了还有谁会为一夜情这东西而结婚。   其他的我都不想知道,我就想知道一点,娶我对你而言有什么好处?”   温软很想解释那晚他那宝贵的贞操还在,这样他就不必每天像是贞洁烈妇被恶霸强占身子那样愤懑不屈了。   但她想整他,凭什么他可以大言不惭的耍她,她就不可以,他越在乎贞操,她就把那晚越描越黑。   只是她弄不懂秦盛有什么非娶她不可的理由。   “娶你还需要什么理由,如果非得找出个理由无非就是我以后不想再跟任何人恶心的□□了。   你既然已经跟我□□过了,那就选你,至少你不会再为非作歹了。   如果娶个别的女人,她一天到晚肖想我美丽的身躯,那我还得日防夜防。   你如果敢为非作歹我有的是办法处置你,至少你脸皮厚,抗压能力强,不会被我给玩死了,要是别个就说不定了,看你身强体壮,娶你能多玩几天。”   “那真是谢谢你的厚爱了,可就算你给我座金山我也不会同你结婚的。”   温软对他刚刚的话没有一点置气,反而觉得这个人幼稚得单纯。   他没有爱情,单一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别人的看法,别人的感情他一概不理,说白了有点缺乎人情。可就算这样,他也必须适应这个社会,必须娶妻生子,必须和另一个人共同生活。   但他又幼稚得想保住自己唯一的领土,不让任何人践踏。   他说再多不好听的,她也不会生气。在她眼里,他不过是个穷讲究臭屁得要死嘴贱的大小孩。   她是爱钱,但她不会拿自己的婚姻开玩笑。她这辈子不可能和宋世离结婚了,但不代表她不会再爱上其他人。   她还是矫情的希望嫁给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   虽说现在都二十五了,离开宋世离之后,连个追求者都没有。   当然宋初她是决然不会把他当成追求者的。   他是个阴谋家,似乎一直在看戏筹划些什么。   秦盛见钱都打动不了温软,一时间有些急。   他脸气得鼓鼓的,还是那样,生气的时候眼睛会亮得吓人,似是璀璨的钻石。   秦盛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根本就不存在的灰尘。   两步走到了温软面前,他与温软直视,目光里带了些急不可耐,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惶恐。   连秦盛都不知道自己心跳到那么快是在惶恐,说白了就是害怕。   但温软却看出来了,男人眼里似有水渍,明眸里倒映着她的倒影,清晰而又明亮。   他浓密纤长的睫毛不安的抖动着,鼻翼间的热气扑在她脸上,如他的性格一般热烈直接。   “温软,我真的那么令人讨厌吗?”   秦盛垂着眼睑,轻叹了一声,他呼出的气体在空气中弥散开来,氤氲得眼睛像是蒙上了一层薄纱,看不出什么情绪。   但这句话却的透露出了他的沮丧,像是个得不到糖果的孩子。   温软从来都不喜欢他,他不是不知道。但见温软那么坚定不愿意嫁给他,他还是不可避免伤了心。   秦盛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他一向不受人待见,下属都是敢怒不敢言。他也习惯了他们的奴颜媚骨,他们的表里不一。   可是温软不一样,她一开始就清晰的表达了她对他的不满,他也借机奴役她,似乎在和她每日的吵吵闹闹中能得到一丝快乐。   这些年他太孤单,只有宋初一个朋友。可宋初向来寡言少语,他性子沉稳,跟他并没有那么多话。   很多时候回到家中,看着那一片纯白,只觉得心又空了。   其实自己早就把温软当朋友了吧,可是就像个小孩一样,我把你当朋友,你是不是也应该把我当朋友呢。   可是温软并没有把他当朋友,她把他当上司,当敌人,当赚钱的途径。   现在她又清楚的表达了她的意思。   她不愿和他在一起,这种被拒绝的感觉很不好受。   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觉得心被一只手拽得紧紧的,很累很疼。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都要结婚了,我想给你留个好印象。”      温软习惯了秦盛平时里炸毛狂拽不可一世的模样,但他刚刚的话语,刚刚的语气,分明夹杂着一丝遗憾一丝难过。   她清楚的感受到,他伤心了。   不知怎的,她看着他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颓然的觉得自己是不是错了,但也就这么一刻她没有坚定立场,立马她又觉得自己断然是不能嫁给秦盛的。   她一直觉得婚姻是个很神圣的东西,相爱才会结婚才会想要在一起一辈子。   他和她没有爱情,所以不能结婚。   “秦盛,你爱我吗?”   温软目光灼灼的看着秦盛,她问得很认真,眼神没有一丝情意也没有一丝怒意。眼睛亮得似被清洗无数遍亮的发光的黑色大理石。   只是单纯的想问问他,既然不爱,为什么要结婚日日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秦盛被她这句话被问懵了,要是放往常,他必然给她一个板栗,大呼小叫,你脑袋里装的都是猪大肠吧!本少爷怎么可能爱你!   但现在秦盛却有一刹那的滞留,他脑袋一片空白,我爱你吗?我爱你吗?   我也不知道,我没有爱过哪个女孩子,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言情剧里的那些痴男怨女爱恨情仇他一向不屑吐槽。   在他眼里那是奸*情的借口,说白了不就是一男一女想要和对方发生肉*体关系,然后再冠上个爱情的名号来美化它吗。   他做事说话一向直接,从不含蓄,他的所作所为可能会被人说不要脸,但他就是这么直来直去的人。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于是某人一出口就差点把温软给呛死。   “我不知道爱不爱你,但我知道现在还不想和你发生肉*体关系。等哪天我想毫无顾忌,不嫌弃你脏和你交*配了,大约就是爱你了。”   秦盛说得十分直接,不带一丝情*欲,但他却是认真的,他眼神纯净无暇,眼睛如太极黑白双鱼一样黑白分明。   如果不是他说的这么陈恳,温软几乎会气得暴走。   但毕竟也和他相处两个月了,知道他的为人品性。   他说这些定然是认真的,如果放在别人身上定会有地痞流氓的嫌疑,但他却不会。   他的话,任何人听了都像是高高在上的尊者在施舍,等他哪天纡尊降贵愿意不嫌弃你的劣迹斑斑和你亲近,你就应该匍匐在地,喜极而泣。   但温软知道他说的不是这个意思,他是真的很怕脏,怕和任何他觉得可能携带病菌或者细菌的东西接触。   如果他这样一个人愿意和另一个人发生最最亲近的肉*体关系,约摸就等同于进入了他的世界,也就是他理解的爱。   他怕脏,他能毫无顾忌的和一个人发生□□定然是真的愿意和她好好在一起。   “你的意思就是你不爱我,我也不爱你。那既然我们都对对方没有意思,那就没必要结婚了啊。   结婚的人都是深爱彼此的,人们结婚就是为了给爱情一个见证。我们之间没有爱情,所以结婚也是枉然。你明白吗?”   温软试图把秦盛那套想和对方发生肉体关系就等同于爱对方的思维模式给掰回正轨。她强调爱情,让秦盛明白有爱情才能结婚。   秦盛皱了皱好看的眉心,他嘟囔着嘴,有些不悦。   “虽然我不想和你交*配,但你不是很想和我交*配吗!   你已经爱上我了,等我们结了婚说不定我也会想和你□□*爱上你的。这样不就有爱情了吗!”   秦盛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交*配等于爱情。   温软被他雷得吐血,累感不爱。我他妈啥时候想和你交*配了,就算想和你交*配也不代表我爱你!   但见秦盛一本正经的模样,她知道他不是戏谑,眼泪默默的吞下了肚,我是傻逼,为什么要在这和他讨论交*配的事。   说好是谈结婚的,怎么就又发展到□□了。   “那啥,秦盛啊,我不想和你交*配,也不想和你结婚,就这样,再见!”   温软快步地离开房间。不然她怕自己一个没忍住就把秦盛这丫的给就地正法了。   她很想打电话问问碧沉,问她这些年,秦盛是吃什么药长大的,不然怎么会疯成这个德行。   温软那天工作心不在焉,频频出了好几次错。   要是放在以往,秦盛早就破口大骂,揪下她一大把头发了,那天秦盛却耐心的指导她,太不正常了。   于是受宠若惊的温软嘴贱的问了句:“秦盛,你为什么不骂我?”   “我们都要结婚了,我想给你留个好印象。”   秦盛随口一答,萌萌哒回了温软一句。   温软脑袋里的弦又断了,特想问一句,我他妈不是没答应吗!你凭什么说我们快要结婚了!   大男子主义,就凭这一点我也不会嫁给你。之前和他谈了那么久,他愣是一句话也没听进去,白费了那么久的唇舌。   秦盛见她一脸便秘色,嘴角微微的上扬,一副我就这样,你拿我怎么办的贱样。   温软知道再怎么跟他辩解也是没用的,管他怎么想,只要自己不跟他去民政局,他还能把她绑去不成!   温软那晚回家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穿着白色拖地婚纱和秦盛结婚了。   他笑得一脸萌媚,帅得一塌糊涂。   他吻了吻她的眼睛,眼神深情而又缱绻。   缠*绵的唤了她一句老婆。   温软被这句老婆吓醒了,拍了拍胸脯,额头全是汗。   “他妈的,太吓人了,还好是个梦!不过那小子色相倒真是不错。呵呵。”   做完梦后温软就再也睡不着了,看着窗外繁星点点,她轻轻的叹了口气。   秦盛眼睛貌似和星星一样亮晶晶的呢。   某人没意识到自己此刻满脑子都是秦盛的身影。   温软第二天照常上班,一进办公室被那一沓红色钞票给吓傻了。   尼玛这是谁落下这么一大笔钱在这,看样子是一万吧。   温软嗖的一下拿起钞票,并不是想占为己有。她向来贪的都是小便宜,这样的烫手山芋她可不敢碰。   不料钱上还有一张字条,龙飞凤舞几个字。   “秦盛送,温软收!”   温软觉得整个人都废了,难道这是要赶她走吗,这就是遣送费!   不对,如果是这样也应该通知她,她被炒了吧,这一万块钱放在这是几个意思?   温软觉得那钱跟长了眼睛似的,跟她大眼瞪小眼。   她坐在位置上看着这些钱坐立不安,秦盛这会儿还没来公司。   她也怕跟他在电话里说不清楚,就决定等他来,当面说清楚。   约摸过了二十多分钟,秦盛慢悠悠的走上楼来,一眼就看见杵在自己办公室门口,拿着一沓粉色钞票,干巴巴的望着他的温软。   他心里嘚瑟的恨不得吹个口哨,果然你温软一见到钱就动心了,坐不住了吧。   对于温软这种女人送什么破花啊,还是送钱来得实在,秦土豪小算盘打得门儿精。   秦盛一脸洋洋得意,飞扬跋扈,右眉一挑,露出一口瓷牙,笑得肆意张狂。   “怎样,温软,我这个礼物你还满意吧,假使你同我结婚,日后我天天给你送红包,让你数钱数到手抽筋,颗颗牙都能镶上钻。宋初送花哪比得上我送钱实在!”   楼道空旷而又明亮,男子侧着个身子,仰着个头,眼神闪耀而又诚挚,一张人见人爱的脸偏偏说出来的话却让人喜欢不起来。   “哦?是吗,那我现在是不是应该感激涕零,把我祖坟三代都挖出来让他们给你磕头致谢,谢谢你秦盛让我温家在我温软这一代成了暴发户。”   温软说话的时候表情很是平静,眼神没有一丝波澜怒意,但话语里的刺却扎人得厉害。   她曾经很讨厌过秦盛,讨厌他不懂人情,蛮横无理,臭屁洁癖。但日子一长,她对于他真是只剩下头痛。   世界上最难对付的人有两种,第一种是无知的人,因为无知,所以无畏。不管你使出什么战术,他都乱打一气,让你无从讲理。   第二种是不要脸的人,因为不要脸面,所以你唇枪舌剑伤不了,吓不走他。   偏偏温软倒霉,遇到了秦盛。   秦盛把两样都占全了。   他既无知又不要脸。   他的无知在于情商低,不知道怎样与人相处。只是一味的坚持自己的主张,偏偏手里还有权力,于是强迫或者胁迫你们就范听从。   他的不要脸俨然也达到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与同样不要脸的温软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目前的秦盛不知是不是吃多了樟脑丸,打定主意要娶温软。   就像是一颗屎壳郎遇上了心仪的粪球一般,软磨硬泡,无所不用其极。   “呦,听你的口气,似乎不大乐意给自己一个光宗耀祖的机会。   要知道错过了我这样的绝世好男人,你这辈子就再也遇不到第二个了。”   秦盛笑意加深,瞳黑如墨,眼睛亮度惊人,他语气里似乎还带有一丝惋惜。   这种有严重王子病的人,温软实在是在这世界上再也遇不到第二个了。   或许有比他嘴更贱的,但绝对没有他怕脏,或许有比他更怕脏的,但绝对没有他嘴贱。或许有比他嘴贱也比他怕脏的,但绝对又没有他这么萌。   总之温软面对眼前这个飞扬跋扈的男人,很头疼。   她揉了揉眉心,叹了口气,直接把钱塞到秦盛手里。   立马转身走人,与他多待一秒,她血压就多升一些。   温软还没走两步,身后就传来秦盛的炸毛音。   “温软,你竟敢把被无数人用脏手接触过的钞票塞在我白净无暇的玉手上!   你知道一个人手上有多少细菌吗,被千万人摸过的钞票上有多少细菌吗!你现在这是在谋杀亲夫!!!”   秦盛立马扔掉那些钞票,手不停的抽搐着,一说完话就一溜烟跑到办公室去了,不要猜,就知道他又洗手去了。   温软对最后一句谋杀亲夫给跪了。   “请问你是哪门子的亲夫!经过官方认可,权威认证了吗!秦盛我今天忍你很久了!”   温软回过神来破口大骂时,才发现身后哪还有他的影子。   无奈只好耸耸肩膀,回自己的办公室。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送钱实在!   ☆、“秦盛,你硫酸喝多了,现在到处乱喷是吧!”      温软第二天搭公交的时候,接到个电话。是个陌生号码,她一看是本市的,就直接接了。   “喂,哪位?”   对方大约停顿了两秒钟的时间,然后传来一个温雅的男性声音,还是和从前一样亲切的喊了一声“软软。”   温软电话差点没拿住,脸色霎时白了三分,只觉得耳朵嗡嗡叫,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时光是根长线,在回忆里穿梭织锦。   记忆里是谁每天早晨会给她打个电话,温声细语喊她起床。   “软软,该起床了,我在你宿舍楼下,给你带了早餐。”   每每这种时候温软总会第一时间爬到窗台。   往下找寻那个身影,他总会站在香樟树下,温柔的与她凝视,全世界仿佛只剩她一人。   身姿挺拔的英俊男子,微笑的弧度刚刚好,那时候的他们,眉眼灿烂得似镀了一层金光。   小时候相互依偎的青梅竹马,长大后相互爱恋的神仙眷侣,哪人不艳羡夸耀。   但那么美好的爱恋却经不住一点考验,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决然离去。   残忍的收回当初对她的一切关爱与呵护,向来躲在他怀里,不知世间疾苦的少女,似一只初生的幼兽,四处碰壁,血泪洒满一地。   那是她爱了许多年的少年,他给了她丰沛的爱,也给了她扎扎实实的伤害。   “宋世离?”   温软没有喊世离,他们早已形同陌路,亲切的称谓只会让过去更加难堪。   对方听她冷漠的回应,呼吸骤然一滞。   旁边的人在推推嚷嚷,温软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拉着吊环,身子不住的往前倾。   对于宋世离此刻打电话来,她说不出的烦奈。   温软没好气的说:“有事说事,我现在不方便接电话。”   她都懒得问他是怎么知道她电话的。   宋世离听到她那边有些吵闹,也就没打算多说。   “周六有空吗,我想见你。”   温软本想说没什么好见的,但到站了,马上要下车,她要是说不见,依她对他的了解,他必会多做纠缠,也就随口答应。   “好。”   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一手掐断他的声音。   曾几何时,两人情浓时,总是不愿意挂断电话,每每说要挂断,最后却又是一番缠绵软语。   前后对比,真是可悲又可笑。   原来,那段过去真的就过去了。   你早已不是我的唯一,我已开辟另一片广阔天地。   温软并没有被这个电话影响太多,他既然想见她,她便见一见,决心要逐出生命的人,没什么好难受的。   一进公司她就裂了,因为一大群人蜂拥而至,将她团团包围。   各种声音如霹雳弹一样爆开在她的耳边,整张脸都被各式各样的口水洗了个遍。   她抹了抹脸上的水渍,终于明白秦盛为毛要她戴口罩了。这被喷口水的感觉确实不那么好受。   从这些人的唇枪舌剑中她读取了一个让她火冒三丈,七窍流血的消息。   秦盛说要娶她,全公司都传开了,刚刚已经有不少人喊她老板娘了。   温软一听这话就知道是秦盛放出来逼她就范的流言,不过这手段够下贱够不要脸,她恨不得憋一口老痰吐秦盛一脸。   温软气呼呼的闯进了秦盛的办公室,“秦盛,你硫酸喝多了,现在到处乱喷是吧!”   秦盛见温软大黑清早火气这么旺盛,笑得邪魅狂狷。   温软面扑粉扑,红彤彤的一片,还喘着粗气,大胸脯不断的上下浮动,看上去娇媚可人,若不是她张口就骂,秦盛还因为她是娇羞。   “温软,别给你两口猪肉,你就喘上了,就算你即将成为我的配偶,你也没权利在这站着给我大呼小叫。”   秦盛今日穿着一件灰色针织勾线毛衣,领口很大,露出一大片润白柔腻的皮肤,精致的锁骨如上好的两柄玉如意。   他单手撑着脑袋,斜着眼睛看温软,似乎她是个微不足道的跳梁小丑。   温软看他这幅勾人的模样,口出狂言,气得怒不可遏,恨不得穿越时空在秦盛一出生的时候把他给掐死,从此世上就少了一个妖孽祸害。   “秦盛,我懒得跟你在这里骂架,你自己是个结婚狂关我屁事,为什么非得拉上我躺这趟浑水,我只不过想在你这里打个工安安静静的过日子,这点要求都过分吗!”   温软气得头皮发麻,眼泪留下来了自己都不知道,突然间觉得特别委屈,仿佛全世界都在跟她作对。   这些年所有的积怨与愤懑一下子全都喷薄爆发出来,从几年前父亲锒铛入狱,到被宋世离抛弃,再到母女孤苦无依,自己屡次被人□□。   种种难堪困苦一下子就被暴露在阳光下,也许是因为今早宋世离那个电话让她烦闷不堪,再到被秦盛这个根本就不懂爱的人强迫结婚。   这件事成为一个导火索,让她终于负荷不下去,嘭的一下,引爆全身,炸得自己鲜血淋漓。   秦盛没想到温软会哭,一下子慌了神,他们两个,素来唇枪舌剑,斗来斗去。   这丫头牙尖嘴利,也很少落于下风,他以为今天也跟往常一样,不过是磨尖了牙,炮语连珠,一番厮斗,却没料到素来皮糙肉厚的温软也会哭。   哪怕是以往折磨她擦地十几遍,她也不过是咬咬牙去做,然后背地里痛骂他。   但这次她却哭了,眼睛蒙上了一层水雾,倔强的站在那里,像一棵沉默尖锐的植物。   秦盛莫名的觉得心慌,胸口闷闷的,没有胜出的自豪,像是被谁打了一拳,没有回击的余地。   他快步的走上前,看着一颗颗晶莹透亮的泪水顺着温软细白的脸颊滑下来,第一次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   他像个手足无措的孩子,抬起手慢慢的替她擦掉眼泪,声音也有些不自然的沙哑。   “温软,别哭了。”   秦盛没有安慰人的经验,只是话语一下子软了不少,听得出来他的慌乱和自责。   温软抬头与他对视,看到素来高傲自大,龟毛得像只大孔雀的秦盛一脸的自责与慌乱。   她一下子觉得更加委屈了,好久没有人这么在乎过自己的感觉了。   上次哭泣,被人安慰的时候还是几年前自己一次考试没考过,宋世离温柔的把她抱在怀里,轻轻的拍打着她的背,慢慢的轻吻着她的额头。   那时候自以为天经地义的事,现在想来都是奢望。   多少次受尽委屈之时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多少次疲惫不堪之时只能告诫自己再坚持坚持,多少次被生活折磨得体无完肤相要自暴自弃之时,只能狠狠打自己一巴掌。   好久,好久没有人这样温声细语安慰自己了。   自己终于有人在乎,终于重新被人珍视起来了,虽然只是这么一小会,虽然秦盛说不定只是一时的头脑发热,但对此时的温软而言,他那笨拙的安慰,像是寒冷冬夜里的一床棉被,温暖而又妥帖。   温软此刻脑子里没有别的什么想法,只觉得自己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自己需要一个避风的港湾。   于是某人不知死活的抱住了向来不与人接触的秦盛秦大少爷。   突然怀里多了一个人,温暖小小的一团,软软的,香香的,像一个需要母亲呵护的幼童。   秦盛其实很不适应,整个人都僵掉了。   但却不忍心将她推出怀抱,犹豫了好久才慢慢的抬起手拥抱着这个女人。   他不知道此刻该说些什么缓和气氛,只好默默的轻拍她的脊背。   他高她一个头,温软的头顶正好对准他的嘴巴,不知是谁动了动,他竟然亲吻到了她的头顶。   秦盛闻到她发丝的清香,此刻脑袋里想的竟然是,还好她头发不臭,不然他怕自己忍不住会一脚踹飞她。   (原谅我们家男主还是那个洁癖狂躁症患者,尼玛温香软玉在怀,他竟然想到的是这个。-_-||)   温软此刻已经完全忘了自己是在谁的怀里,只觉得这个怀抱温暖而宽厚,他身上有股很好闻的清香,有一种安静凝神的功效。   她贪婪的吸了吸一口气,眼泪鼻涕全部擦在他的身上,毛衣柔软的料子吸水性很好。   温软只觉得好舒服好惬意,很想就这样一辈子抱着进入甜甜的梦乡。   某人在温软擦完鼻涕眼泪之后终于不能忍了,他的底线完全崩塌。只觉得身上的脏东西必须立刻马上十万火急处理掉了。   于是秦盛用食指和中指顶着温软的眉心,推开她。   “温软,这已经是我能容忍你的极限。现在我必须马上洗澡,请你拿好纸巾回你的办公室安安静静的哭。”   秦盛说完这句话就丢下呆若木鸡的温软,快步走向了浴室,开始他的清理活动。   温软这才发现,自己竟然主动抱着秦盛哭了一会,还他妈不知死活的在他身上擤鼻涕,最最令人惊讶的竟然是他没有在第一时间挣开她的怀抱。   温软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回到了办公室,度过了昏暗的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这个章节字数有点少,但我一般每一章字数都三千四千有木有,还是有保障的。   ☆、“宋世离,再见了。”      之后再见面,秦盛和温软都不约而同的没有再提起之前的事,隐隐约约都有些尴尬,总觉得哪里似乎出了问题。   周六那天很快就到了,温软那天起了个大早,并没有刻意做什么装扮,穿一件白色连帽卫衣和一条牛仔裤。头发梳了梳,没有扎起来,随意披散着。   她和平常的任何一天一样,吃完早餐就出了门,看不出心情的好坏。   宋世离和她约好的地方是星巴克。   以前他们总是一起去星巴克喝咖啡,每次都是宋世离结账。温软从不觉得有什么,两人家庭都比较好,去星巴克不是件多么值得记住的事。   然而自从分手后,温软只去过一次星巴克,她点了杯拿铁,没有加糖,苦得她直掉眼泪。   后来结账发现价格贵得折舌,以后再也没有去过。   那时候的她麻木而悲凉,从一杯小小的咖啡就测出来现在与过去的距离。   之后的她只喝过两块钱一袋的速溶咖啡,还是加班加点时才舍得去买的。   过去与现在被时光一刀劈开,那些美好全部被抛在时光的左岸,如今的她却生生站在时光的右岸。   宋世离于她而言,已经全部被埋葬在过去,今天来不过是做一个了断,她知道,他们之间,需要一个结果,两个人都能接受的结果。   温软到的时候,宋世离已经坐在那里了,还是他们多年前的老位置,靠窗的一个角落,隐蔽又舒适。   宋世离穿一件驼色风衣,里面的白衬衫干净而妥帖。   他还是多年前那个温润的模样,看上去比谁都温柔绅士。在坐的已经有不少女性都在偷偷打量他了。   放在以往,温软必定会一把搂住他的胳膊,撒娇又赌气的像全世界宣告她的主权。   然而现在她只是平静的走向前,面色波澜不惊,不显山水。   宋世离看到她来了,目光灼热而专注,依旧是多年前那副深情的模样。   温软眉心微微一蹙,心知今日恐怕又是一番纠缠。   温软一坐下,宋世离就露出他的标准笑容。   他与宋初都属于温润型美男子,但笑起来与宋初不一样。   宋初笑的时候显得高深莫测,你看不出他的心思。但宋世离笑起来十分舒服怡人,显得分外真诚。   “软软,你来了。”   嗓音温暖而酥软,干净又澄澈。   服务员很快来了,他没有问温软想和什么,自作主张的点了一杯拿铁,还点一份蓝莓芝士和巧克力蛋糕。   这些都是温软以前喜爱的,他固执的以为,四年后的今天与四年前一样。   温软早就不喜欢这些了,但她却没有多说。   宋世离一直温柔的看着她,仿佛两人从未分离一样。   “软软,我打听了,你还没结婚,秦盛只是你上司。”   宋世离话语间带有一丝宠溺的责备和小小的雀跃,似乎温软没结婚,他就有机会一样。   “是没有结婚,但也快了,我和秦盛目前是男女朋友。”   温软顿了顿,后面又刻意的加了句,“感情很好。”   她直觉宋世离不会善罢甘休,要想直接的拒绝他,只好拿秦盛来顶一阵子了,反正两人绯闻已经传开了,到时候他想查证也无需作假。   宋世离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清了下嗓子,尴尬的回了句:“是吗。”   “那天你看见的那女孩只是我家一个世交的女儿,不是我女朋友。这些年,我一直没有谈,在等你。”   温软突然很想笑,她看宋世离的眼神一下子就由冷淡变成了嘲讽。   “宋世离,你能不能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你谈不谈恋爱,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别美其名曰是在等我,我温软没这个福分。”   这时候咖啡和点心来了,宋世离没有说话,但脸色分明不好看。   只是给咖啡加了两颗糖,替她搅拌了几下,点心也都推到了温软的面前。   温软向来喝咖啡要加两颗糖,她怕苦,又娇气,每次都让宋世离为她加糖,为她搅拌。   他还活在过去,她早已脱胎换骨。   “软软,我们别这样说话行吗?以前你不是这样的,说话也没有现在咄咄逼人,我只是想和你好好谈一谈,四年前没有说清楚的话,今天我想好好说说。”   他语气有些无奈和委屈,似乎这些年一直受委屈的是他。   温软喝了一口咖啡,只觉得甜得想吐。为什么四年前那么好喝,四年后这么难喝。   “宋世离,我早就不是过去的温软了,别说那些以前好吗,我说话向来咄咄逼人,如果你不愿意听,现在就可以走。”   温软被宋世离那句以前的你不是这样的,给刺得发疼。   他淡淡的一句话就否定了现在,仿佛现在的温软有多不堪。   以前的温软,那个温柔又娇气的温软才是他最喜欢的。   但温软恨那个窝囊的自己,那个被宋世离抛弃,只能跪地痛哭的自己。   “软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知道你恨我,四年前我不该抛弃你。   但那时候的我真的没有能力救温伯父,我们那时候只是个没毕业的学生,一点能力都没有。   我只能去求我爸爸,爸爸那时候也被牵涉在内,他说他自身难保,官场的水太深,一个不慎就会落得和你爸爸一样的下场。   我在家求了他两天,最后他答应救你爸爸,但条件是我必须和你分手,马上出国。   软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除了那样,我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那件事,我已经尽了全力。所以,别恨我了好吗?”   宋世离一把握住温软的手,说到最后神情很激动。   温软平静的听完了他的叙述,仿佛那件事无关紧要,她并没有宋初预料的那般因为这幅说辞就立马原谅他,投向他的怀抱。   温软是恨过宋世离,但时间长了,她对他一点恨都没有,毕竟当年的情况那样紧急。   宋世离离开她多半是他爸爸授意的,这一点她早就猜到了。   “宋世离,我早就不恨你。那些是是非非现在说来又有什么意义呢,我爸爸现在还在坐牢,还有几年才能出来。   就算当初我们不分手,爸爸现在依旧还在坐牢,一点差别都没有。   我不知道你爸爸到底有没有帮我爸爸,不管有没有帮,都没意义了,一旦坐了牢,他这辈子都毁了。   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毕竟你也帮了忙,我当年不该记恨你。   现在说这些也没必要了,宋世离,我们好聚好散吧。”   说完温软就起身走了,没有回头看一眼。   她心情十分平静,一点波澜都没有,没有半点悔恨,没有半点唏嘘。   没有怨,没有恨。   她和宋世离就算当初不分手,最后还是会分手。   他们早已经是云泥之别,他是高官之子,她是贪官之后,他们感情再好也结不了婚,他的家庭不会容忍得下她这样一个贪官的女儿当儿媳妇。   就算是个普通家庭,找媳妇,也得找个身家清白,干干净净的好姑娘。   宋世离急忙追上她,他紧跟着她,试图去拉她的手,她拒绝了。   “软软,我爱你,从小到大,心里就没有别人,一直都是你,我从来没想过会和别人过一辈子。   你是我认定的妻子,我已经和你分开四年了,这四年我每年都想回来找你,但爸爸总有办法阻挠我。   我已经晚了四年,不能再晚一辈子。   我知道你怕我爸妈不同意,我会好好劝他们的,如果他们不接受你,我们就搬出去住。   我现在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房子,我会好好照顾你和伯母的,伯父出来了,我也会好好照顾他的。   软软,我求你了,再给我一个机会好吗。”   宋世离说到最后声音都哽咽了,他眼睛有些红,还是年少那副深情的模样。   温软深吸了一口气,她指了指不远处天桥几个衣着暴露,化着浓妆跟过往来往男人勾搭的女人。   那些都不是良家子,一看就知道妓*女,在赚皮肉钱。   “世离,我们回不去了。你看看她们,是不是很脏很恶心,可你知道吗,我差点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你别用那副难以置信的眼神看我,你不知道我这四年来经历了些什么。   如果不知道一个人的过去,就不要冒然评论她的现在。   你离开的那年,我和妈妈被赶出家门,一切财务都冻结充公了。我们没地方去,只差没有乞讨了。   我踩了半年的三轮车,电线杆上那些治梅毒性病的广告,我都贴过几千张,贴一百张十块钱。   我甚至连黄*片都贩卖过,抽烟喝酒,那些曾经最讨厌的东西,我全都干了。   就这四年,我被别人试图强*暴过两次,每一次都是到最后关头才解救。你别说话,听我说完。   我说这些不是为了博取你同情,只是想告诉你,我们早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你以为我还是那个纯洁得连听一个黄*色笑话都会脸红几天的姑娘吗,早就不是了。   过去的温软早就死了,死得透透的,尸骨无存。   你见过秦盛,知道我和秦盛是怎么相遇的吗,我和他第一次见面,就能为了三百多块钱跟他在大街上撒泼下跪。   世离,谢谢你爱过我,谢谢你曾经那么宠我。   但我真的不爱你了,只想普普通通的过日子。   所以,请你放过我,也放过你自己。   我们永远都走不到一块了。”   温软从头到尾说得都十分平静,她不知道宋世离是不是现在真的还那么爱她。   或者是因为初恋,或者是因为得不到,或者是因为她们在最最相爱的时候分开了,或者是因为他习惯了她的陪伴。   但她真的累了,她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瓜葛。   他是她年少时的最爱,他代表着她整个青春。   但真的回不去了,她早就不是那个他爱的她,他也早就不是那个时时刻刻为她遮风挡雨的少年。   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不在,以后他也不用在了。   如今的她,刀枪不入,百毒不侵。   所有需要依靠男人干的活,她都能干。   她对爱已经彻底失去了兴趣,也许过几年她还是会结婚,但决然不会有多爱对方,不过是找个普通人家,一个普通男人,和她一起养家糊口,照顾父母。   这就是她对未来的规划,心酸得让人掉泪。   是谁曾说过要举行盛大的婚礼,穿最漂亮的婚纱,和最爱的男子结婚,然后环球旅行,笑靥如花。   到最后不过是找个普通的男人,摆两桌饭菜,找几个相熟的人来喝喝酒吃吃菜。   没有婚纱,没有环球旅行,生活被脱去梦想这层美丽的外衣,剩下的只有材米油盐。   宋世离看温软的眼神,很复杂,有后悔,痛心,无奈,痛苦。   那双美丽的眼睛几乎能滴出血来。   他浑身都在颤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像是被谁钉在了原地,动弹不得。   就这样看着他最爱的姑娘一步步离去,她走得沉稳有力,从头至尾都没有回头看他一眼,那个瘦削的背影看得他心都疼了。   直到温软上了公交车,他才回过神来,想要再追的时候,只剩下公交车黑乎乎的尾气。   宋世离无力的蹲在那里,二十七岁的男人,颓然在大街上痛哭失声。   他知道她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不会。   温软上了公交车之后才的呼了一口长气,原来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说出来竟这样的简单。   “宋世离,再见了。”   温软喃喃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人同情宋世离的,其实他确实对温软一直始终如一,但他年轻的时候能力有限,他不知道那时候的温软多么的需要他的陪伴。所以,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再也回不去了。   ☆、“吃饭,睡觉,骂温软。”      温软回到家后,懒懒的坐在椅子上,扣着桌上的油漆。   桌子是那种老式的八仙桌,有点矮,红漆都斑驳了,一个个黑色的洞像是谁的眼睛,温软百无聊赖的扣着油漆。   这张桌子还是温软两年前从垃圾堆里刨来的,记得当时把这张桌子搬回来的时候还废了好大的力气。   好在这桌子实用,温软母女就在这张桌子上吃了两年的饭。   一只手拍在了温软的脑袋上,   “阿软,没事一边待着去,别在这折腾桌子。”   温母夏莲说道。   “哦。”   温软就起身准备回房。   “今天干嘛去了?”身后温母问。   “见个人。”温软懒懒说着。   “谁?男的女的?是朋友吗?”温母看出了女儿今天的不寻常。   “宋世离。”温软没打算瞒着母亲。   “谁?”温母怕自己没听清。   “宋世离,前男友。”   温软和宋世离谈恋爱,双方父母是知道的。   温母一直把宋世离当女婿看,平日里有什么好吃的,都叫温软带着给宋世离,还打过两件毛衣给他。   对于宋世离当初的决然分手,温母伤透了心,但好歹自己也是个大人,知道这其中的厉害性,所以猜得出来是宋世离父亲不准宋世离和温软来往。   当初分手后,温软伤心了很久,温妈妈告诉温软,这些应该是宋世离爸爸的意思,还叫温软看开些。   但自己却还是怪那个孩子不够坚定,至少和温软说分手的时候委婉一些,或者不要在一出事就说分手,熬两个月也是好的。   对那段恋情,她觉得可惜,但也觉得宋世离没有男人的担当。   “他回国了?”   “嗯。”   “那你们。。。”   “我们四年前就分手了,今天不过是个干脆的了结。他当初走是因为宋叔叔答应帮助爸爸,但要求他马上和我分手。”   “啊?那他现在来找你是想重新开始还是叙叙旧。”   “他想重新开始,但我拒绝了,我和他早就不可能了。”   温软说完这样就关上门了,她躺在床上有一种说不出的疲倦。   温妈妈有些心疼宋世离这个孩子,但更心疼自己的女儿。   她知道这段感情不是她能插手的,好在温软不想重新开始,不然她还得劝她,毕竟宋家如今一升再升,富贵不可攀。   宋家定然是看不上温软的,她不希望女儿再受气受欺负。   她叹了一口气,转身就开始做饭去了。   温软睡了很久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   “妈,你怎么不叫我吃饭?”   “我叫过你了,但看你太累,我就没再叫了,饭菜已经凉了,我再去给你热热。”温母做势要去做饭。   “不用了,我自己去弄。”   温软自己热了饭菜就吃了起来,吃完饭后把碗洗了,正无所事事的时候接到了秦盛的电话。   “喂,秦盛,有什么事吗?”   温软有些不耐烦,毕竟这是周六不是上班时间,秦盛没理由再差遣她。   “呦,我说温软你现在不装了?   还恃叫我宠而骄起来了,以前都是恭恭敬敬叫我秦经理,总经理。   现在倒好,一天到晚叫我秦盛。你说你哪有做员工的自觉。”   温软不知道怎么的,突然里想到了大话西游里面铁扇公主和孙悟空的台词。   铁扇公主娇媚的说,“以前叫人家小甜甜,现在叫人家牛大嫂。”   温软突然就乐了。   “温软,有些人还真是贱啊,我说她,她还乐得跟傻逼似的。说她脑瘫还抬举她了,整个一小儿麻痹症。”   秦盛虽在骂温软,但眉眼温柔似水,嘴角弯弯,心情莫名的好起来。   其实他一点事都没有,待在家里看着雪白的墙壁,突然觉得太安静了,有些冷清寂寞,想找个人聊聊天。   他向来没事的时候不打碧沉的电话,这样冒然打过去也不知道说什么,宋初的电话一直关机,也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他只好打温软电话,突然就觉得嘴痒,想找个人编排编排。   温软在心里暗骂了一声娘。   秦盛一天不找她的茬就跟一天不洗澡一样难受。   温软觉得秦盛的生活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   “吃饭,睡觉,骂温软。”   “有事说事!”温软没好气起来。   她这样一说,秦盛一下子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要是回击骂他,他还可以继续回骂,然后就这样打发无聊的时间。   但温软今天不回击了,他一下子找不到借口,不知道该说什么事。   “额,那个其实也没什么大事,那个。。”   “别吞吞吐吐的,秦盛你要是吃饱了撑的,就把自己拉出去溜溜,没事别找我。”   秦盛一听就炸毛了,什么叫拉出去溜溜,他又不是狗。   但温软的话给他找了线索,吃饭。他到现在还没有吃午饭,莫名的有些饿,想吃温软做饭,那天在宋初家似乎做的不错。   “有很重要的事,关乎公司的运用,一旦没弄好,公司就垮台了,到时候你也就失业了。”   秦盛语气一下子强硬了起来,说得煞有介事。   把温软唬住了。   他知道一旦说到关于饭碗的事,温软就会举手投降,一百个妥帖温顺。   “什么事?”温软这会子不敢再打马虎眼了。   “我现在给你一个小时,你立马去买菜,我要在家款待贵宾,这些贵宾都是公司的VIP,必须招待好了。   你自己打车过来,车费,菜钱在我这报销。”   说完秦盛就挂了,没给温软说话的机会。   温软也来不及多想,立马拿起包就出门了。   “妈,公司有事,我晚上不回来吃了。”   温软去了最近的超市,买了很多菜,买完菜看表发现还有半个小时。   想一想招待贵宾估计还要喝点小酒,反正是秦盛报销,于是又咬牙买了几瓶好酒。   温软坐上出租车的时候发现只剩十五分钟了,叫师傅开快点。   秦盛对时间非常严苛,好几次温软迟到了他都把她骂个狗血淋头。   今天有客人,自然更不能迟到了。   但还是想不通,招待客人,为什么非得在家里,外面哪没有五星级饭店。   还有他那龟毛的脾气,估计家里去了人,又得打扫很久。到时候还不是她做牛做马在那打扫。   温软一下车跑得非常快,因为秦盛早就打电话跟门卫说了,所以门卫很快里放她进去了。   温软就在最后一分钟按响了门铃。   秦盛等得都起毛了,早知道就规定她半小时到达,自己都饿得不行了。眼看着时间马上就要到了,她还没来,他正准备打电话,门铃就响了。   他几乎一秒钟从沙发上弹跳起来,就在手马上要开门的时候,突然觉得要矜持,于是又去洗手间,理了理头发,觉得自己帅得惨绝人寰之后才慢悠悠的去开了门。   温软见门铃响了半天之后,秦盛还没来开门,看着时间都超过三分钟了,待会儿秦盛指不定怎么骂她。   气得用手把头发抓了半天。   于是当门打开的时候,秦盛就看见温软拿着大包小包,头发乱得跟鸡窝似的,神情说不出的狼狈。   顿时就乐了,心情好得不得了。   看着她气得鼓鼓的脸颊,白里透红,肉肉的,很想上去捏一捏。   事实上秦盛确实这么做了。   他双手捏着温软的脸颊,笑得眉眼弯弯,眼里猝然亮起烟火,波光流转,他笑如暖阳。   温软一时间傻眼了,不是没见他笑过,但第一次见他笑得这么和煦温暖,似是冬日里的一抹阳光,如果非拿一种植物来形容他,那就是向日葵。   如向日葵般明亮温暖的男子,他萌得几乎能融化世上任何一颗心。   眼神湿漉漉的,牙齿白晃晃的,眼睛亮晶晶的。   像果冻一样的男子,好想咬一口。   当然借温软一百个胆子都不敢亲他一口芳泽。   她怕嘴还没下去,牙齿就被他打掉了。   温软脑袋有点晕乎乎的,完全忘了秦盛正在捏她的脸蛋。   秦盛捏了几下,觉得手感非常好,不由又捏了几下,捏痛了温软才发现这臭小子正在□□她的脸。   她立马拍下了他的手,“不是说要做菜吗。”   “是啊,进来吧。”   秦盛觉得手现在还滑腻腻,好想再摸两下,完全不知道这是在调戏人家。   温软正准备换鞋进去,突然秦盛又把她拦住。   “你等一下。”   温软也只好站在门口等,秦盛去客厅不知道拿了什么东西,回来的时候往温软身上一阵乱喷。   “你干什么?”温软把脸挡住,气吼吼的。   “空气清新剂,我不喜欢家里有别人的味道。”   温软精神崩溃了。→_→   这种一进门给别人乱喷的习惯一定得改,尼玛都当别人是蟑螂了。   “那个,秦盛,待会贵宾来了,你一定不要再这么干了,我怕别人不会吃饭,说不定拿刀砍你。”   秦盛不置可否,哼了一声就进屋了,大剌剌的躺在沙发上,指了指厨房,意思是温软现在可以做饭了。   温软耸了耸肩,只好去厨房开始做饭了,秦盛的厨房和她家一样大,干净得发着亮光,料理台都可以当镜子照了。   很多厨具温软都没见过,但也不好问秦盛,好在温软需要用的厨具,这里都有。她也没有多想,就开始做饭了。   秦盛躺在沙发上,可以清晰的看到温软的身影,看着她洗菜切菜。   她头发开始是散乱的,之后她两手随便抓了几下,就把头发束起来了。   长长的马尾在她白皙的脖子上来回扫荡,秦盛觉得心也跟着摇晃了起来。   温软只露出一个白皙的侧脸,第一次秦盛觉得她竟然有些好看。   温软身上套着一件小熊维尼的围裙,围裙大大的,她身子在围裙下显得越发的窈窕美丽,凹凸有致。   温软对于这件小熊维尼的围裙有些无语,她都不敢问秦盛,这件围裙是不是他亲手买的,如果是,为毛29岁的大男人这么恶趣味。   她想象着秦盛穿着这件围裙的模样,不觉得搞笑,反而觉得很孩子气,估计萌得不可方物。   像秦盛这样萌系美男子,要是穿亮色衣服,会帅得让人流鼻血。   事实上,当很久以后,秦盛应温软的恶趣味穿了一套黄色连体毛绒类睡衣,温软当真流了鼻血,恨不得一口吞了他。   一个半小时后,当温软终于做完八菜两汤三个甜品后,她累得全身骨头都散架了,浑身黏腻腻的,都是汗,头发也湿了不少。   她把菜都端上了桌子,秦盛家桌子很高级,有保温功能,温软便用一个大罩子把菜都罩了起来。   一看表发现都快五点了,估计贵宾什么的马上就要到了。   她喊了喊秦盛,秦盛没有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卧槽,温软你个暴露狂!”      温软走向前,发现秦盛蜷在沙发上睡觉,整个看上去绒绒的一团,很可爱,顿时萌化了温软。   他穿着咖啡色的家居服,领口很大,露出精致细白的锁骨。   头发有些乱,天然卷,黑亮纤细,浓密润泽,服服帖帖的,看上去很柔顺。   他的睫毛长而卷,似是婴儿,皮肤白嫩细腻有光泽。   挺直的鼻梁下有一张红润的嘴巴,他的唇形很好看,厚薄适度,桃心状,嘴巴微张,露出瓷白的牙齿。   自鼻梁往下线条很流畅干净,棱角柔和,下巴有些翘,没有胡渣。   脖子长而白,喉结有些突兀,像含了一颗豆子。   他手很老实的并拢放在脸侧,像个乖宝宝,将他萌萌的气质完美的发散开来,光一张侧脸就看得温软的心砰砰直跳。   温软都看呆了,这不是第一次看他的睡颜,但心脏却还是止不住砰砰的跳,寂静明亮的房子里,似乎只有秦盛细微的呼吸声和温软强而有力的心跳声。   “长得帅不是你的错,出来勾引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温软掐了掐自己有些发热的脸颊,低声说道。   现在才五点,可能客人六点才到,那就再让他睡会儿好了。   温软懒懒的坐在沙发上,但实在受不了自己一身汗臭味了。   想要回家洗澡休息,但又怕秦盛还有什么吩咐,要是客人来了,她肯定是要部菜盛汤什么的。   自己不能这样冒然回家,就是忍得了身上的汗臭味,想来秦盛也是忍不了的。   于是温软对着熟睡的秦盛说:“我先去洗个澡,洗完澡再叫你。”   温软快步去了浴室,用最快的时间冲了个热水澡,洗澡之后才发现自己果然脑子里装的都是猪大肠。   “尼玛,没有换洗衣服!”某人哀叹着。   但之前的衣服实在是脏得不行了,要是再穿上,这个澡也白洗了。   好在浴室里有干净的浴巾,温软裹着浴巾就出来了。   秦盛貌似还没醒,温软重重的呼了一口气,拍了拍胸脯。   “要是被他看见我这个模样,估计又得说我不知廉耻肖想他高贵的身躯了。”   温软翻了一个白眼。   她记得上次秦盛的房间里是有一个里间的,估摸着里面应该有干净衣服,反正秦盛那么有钱,不会在意弄脏了他一套衣服的。   温软溜进了秦盛的卧室,迅速的来到了里间,果然这是个大型衣帽间。   衣服摆得整整齐齐,衬衣的在一个专柜,西装在一个专柜,皮鞋在一个专柜,领带在一个专柜,还有很多休闲装,反正一眼望去,柜子数不清。   她找了很久才找到一套她可以穿的家居服。   正把全身脱光光的时候,门就开了,秦盛睡眼朦胧的走进来,看到温软赤身裸体之后的第一个反应是。   “哦,温软?”   声音有些沙哑,眼睛还透着朦胧的水汽。   语气平淡得让温软几乎以为她穿戴整齐。   然后某人僵掉了,完全忘记拿衣服遮挡。   秦盛慢悠悠的走了出去,去冰箱拿了一瓶矿泉水,轱辘轱辘的喝了一会儿。   突然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反射弧现在才衔接上。   于是嘴巴瞬间变成了喷泉,他呛了好几口。   “卧槽,温软你个暴露狂!”   温软自秦盛出门后,一直催眠自己,他是在梦游,他是在梦游。   好不容易哆哆嗦嗦刚想穿上裤子,突然听见秦盛那声呼天抢地的怒吼,吓得裤子都掉在了地上。   她第一反应不是自己被人看光了,而是尼玛秦盛会不会拿菜刀来砍自己。   原谅温小姐和秦先生相处久了,脑回路也不正常了。   “我给你一分钟,你给我圆润的滚出来,否则后果自负。”   秦盛对着衣帽间狂吼,温软也不敢耽搁,迅速穿上衣服,十分狗腿的谄媚着:“那啥,秦盛,刚刚那是个意外,你不要多想。”   秦盛看到温软穿着他的家居服,有一种想要扒下来的冲动。   (大家别想歪了,我们秦先生并非垂涎温姑娘的胴体,而是心疼他干净的衣服被陌生人的糟蹋了。)   秦盛气得连鼻子都皱起来了,指着温软一直说:“你,你,你。。。”   温软有些无奈,但明明吃亏的自己,他秦盛凭什么这样生气。   “我怎么了!不就是用了你的浴室,穿了你的衣服,有必要这么小气吗,更何况你还看了我,这点我都没找你算账呢,我们互有损失,各退一步。”   温软挺直小身板,与秦盛直视。   “什么?你竟然还用了我的浴室”   秦盛一副天塌了的模样,眼睛睁得大大的,气得咬牙切齿。   “那又怎么样?”   温软觉得共用一个浴室没什么大不了的,她用的是淋浴,他的浴缸她并没有用。   “怎么样,你好意思说那又怎么样!你知道这共用浴室意味着什么吗!这跟同穿一条内裤有什么差别!”   秦盛恨不得一掌拍死这个不知死活的女人,对他而言,共用一个浴室太脏了。   “喂,你干嘛一副粘了屎的模样,共用一个浴室跟共一条内裤有任何关联吗?你小学语文没毕业吧,这神逻辑是火星来的吧!而且我用的是淋浴不是浴缸。”   温软这辈子都没这样被人嫌弃过,突然有些莫名的委屈。   温软也懒得跟秦盛再做无谓的纠缠,气得拿起包就往外面走,准备回家。   “懒得理你,我现在就回家,让你眼不见,心不烦!”   温姑娘黑着个脸,大步流星往门外走。   她怕再不走,秦盛说出什么过分的话,自己会忍不住拿刀砍死他。   就在温软手已经摸到门的时候,身后徒然音调拔高。   “温软,你就这样出去?你确定要穿着我的衣服回去?”   温软这才低头看了一眼家居服,心里暗骂了一声娘,领口这么大,自己一低头都能看见半个球,裤子又宽又大,整个一副从男人家出来的模样,头发还湿的,现在这个鬼样子能去哪。   温软只好转过身笑得有些谄媚,来掩饰她的尴尬和无奈。   “那啥,秦盛,我借你宝地洗个衣服,衣服一干我就立马回家,保证不再污染你的房子,阻碍你的视线。”   这会子温软也不想好心的帮他招待客人了,只想穿上干净衣服拍拍屁股走人。   秦盛轻哼了一声,没有再搭理她,迈开大长腿径直走向摆满饭菜的长桌,那些菜卖相非常的好,还热气腾腾的,最重要的是多半是素菜,只有一两样荤菜。   一看就知道温软是用了心的,真的以为是要招待客户。   秦盛把那两样荤菜拨到一边,开始拿起筷子大快朵颐,头一次家里没有一丝烟火气的厨房竟然能煮出这么多喷香的食物。   他夹了几道菜,发现都是自己爱吃的口味,没有猪油,很清淡,极好入口。   果然叫温软来煮菜是个再好不过的决定了,某人心里思忖着。   温软见秦盛没等客户来,自己就吃了起来,大惊失色,这样一来,岂不是怠慢了客户,说好请客吃饭的,东道主倒自己先吃起来,太不礼貌了。   于是不知死活的温软走到秦盛面前,收起了他的碗筷。   一副忠臣纳谏昏君的模样,她梗着脖子,细白的嫩脸红扑扑的,像是上了粉漆的密釉。   总之倔强的表情,非常非常的可口。   “秦盛,客户还没来,你不能先吃,这样不太好。”   温软尽量语气亲和,生怕这个炸毛的秦盛一脚踩平她的脸。   秦盛这才想起来自己骗她客户来吃饭这事,突然也没那么生气了,这个邋遢鬼貌似还有点爱岗敬业。   他揉了揉白瓷般的耳朵,样子十分慵懒性感,语气有一丝的戏谑无奈。   “没有客户,就是我想吃你做的饭了,仅此而已。”   温软血槽都空了,尼玛真想用屎糊住他的大萌脸。   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说谎话竟然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但为毛他那句“就是我想吃你做的饭了,仅此而已。”听起来竟然有些宠溺和温馨呢。   尽管这样,温软还是不敢公然与他叫板,深吸了几口气后才挤出一个虚伪的笑容。   “那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早说,如果是你一个人吃的话,我也不用来得这么急,做这么菜浪费啊。”   秦盛听出了她对他这位顶头上司的不重视,但看在她这么辛苦做饭的份上,他也不想再跟她多计较。   “如果我说是我想吃饭,你一定会不负责任的给我叫个外卖。我只说有客户要来,并没有交代要你做这么多饭菜。   还有,你永远要记住,为我做任何事情,都不是在浪费。”   尼玛他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温软就这样被他绕进去了。   最后一句,好霸气,为毛有一种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即视感。   温软联想到台言小说里高大上的总裁扑到小红帽的场景,再把秦盛的脸剪切到霸气总裁身上去,不由一阵恶寒。   秦盛见温软眼珠子乱转,就知道这人心里又在想些歪歪肠子了,他拉开了旁边一个座位。   下巴一扬,指了指那个位置。   “既然怕浪费,那就陪我一起吃饭吧。”   温软见状也没有推让,丝毫不扭捏的坐下来和他一起吃。   一顿饭下来,两人并没有多做交流,室内异常安静,但两人都没有尴尬。   似是相处多年的老朋友,和谐融洽,安静祥和。   他没有察觉,他对她的不设心防。   她没有发现,她对他的包容亲和。   酒囊饭包之后,秦盛揉着肚子躺在沙发上挺尸,温软则十分勤快的去洗刷了碗筷,把秦盛家厨房收拾得干净利落,料理台干净得都可以照清人脸。 作者有话要说:     ☆、“挺好的啊,你不是挺喜欢耍贱的吗,你的贱术天下第一,无人   温软料理好厨房后也没敢闲着,急忙跑到浴室将自己的脏衣服拿出来洗,秦盛这次倒没有说什么,毕竟被喂饱了,心情自然也顺爽那么一些,当然也仅限于那么一些而已。   不出十分钟,秦大萌宝就开始作了。他躺在沙发上挺尸,揉着肚子,好看的眉毛挤在一块,作西施捧心状。   “温软!”   “什么事?我在洗衣服,一会儿用烘干机把衣服烘干了就走,这段时间请你尽量忍耐。”   温软手里都是泡沫,加快了手里的动作,以为秦盛要赶她走,不是她不想走,实在是走不了。眼看着时间越来越晚,她必须回去了,不然怕再晚点回去被妈妈打断了狗腿。   “都怪你煮了那么多菜,我现在吃撑了,你下楼给我出去买点胃药来。”秦盛抖着腿,一副大爷我最大的土豪模样。   “什么?你吃撑了可以自己出去遛遛弯,在小区里面逛逛,那比吃胃药有效一些,我现在实在抽不出空。”   温软隔着门回答,嘴角一直抽搐,果然一天都停止不了作的秦大爷又开始作了。   “遛弯?你当我是狗吗!谁没事吃饱了撑的才去小区闲逛,你当我是七老八十吃完饭就拿着把破剑去公园耍剑的老大爷吗!”   秦盛对于没事出去闲逛相当唾弃,源于有一次秦大爷突然抽风,在小区里散步,结果踩到了一堆狗屎,结果可想而知。   那家养狗的人被他投诉了,不是去物业那投诉,而是正正经经给人家发了律师函。   秦盛站起身来,走到了盥洗室,站在门口,身子倚着门框,长身玉立,端是个娇艳萌媚的花面,可惜秦盛出口就是刚刚一番话。   不得不说,他绝逼是自己的天敌,前一刻为自己塑造的那种高大上的冷艳范,下一刻就被那张贱嘴给破坏了。   “挺好的啊,你不是挺喜欢耍贱的吗,你的贱术天下第一,无人能敌啊。”   温软见秦盛已经倚在了门口,丝毫不见畏惧,倒是跟他抬起杠来,许是潜意识知道他不会开除自己,所以才是那么肆无忌惮。   “很好,温软,你现在胆是越发的肥了,都快赶上脂肪胆了。”   秦盛咬牙切齿的说,他将一条腿弯起,侧过头看她。   “脂肪胆?没听说过,只知道脂肪肝。”   温软对他的美色已经有些免疫力了,她开始拧衣服,专注于自己的事。   衣服拧好后,她拿起盆子,向秦盛走去,“麻烦让一下,我衣服一烘干就走,你就守着你一尘不染,清新脱俗的房子睡大觉吧。”   “话说你什么时候跟我去登记。”   秦盛倏然想起正事,也不和她打哈哈了,要折磨一个人不是把她放在身边才最合适吗。   “啊?秦盛,我明明不是你的菜,你也不是我的饭,为什么你就非得执着于这件事呢。”   温软从他旁边挤过去,找到烘干机后开始烘衣服。   烘干机里传来阵阵轰隆隆的噪音,所以温软并没有听清秦盛的话。   秦盛眼里有细碎的星光,红艳的唇瓣上下煽动,“至少跟你一起,我觉得热闹一些,没那么孤单。”   温软衣服很快就烘干了,她换过衣服后,就把刚刚那套秦盛的居家服扔进了洗衣机,知道秦盛嫌她脏,还特意多加了几勺洗衣液。   温软一切收拾完毕后就回去了,秦盛也没有拦她,连她跟他说再见,他都正正经经回了句再见。   温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难道是今天吃多了脑子缺氧。   温软走后,室内又安静了下来,空荡荡的房子,冰冷的家具,喊一声都有回音。   明明是夏天,秦盛却觉得有些冷,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果然没有了温软的声音,全世界一下子就冷清了不少。   他拿来一床毯子盖在身上,紧紧包裹着身子,好抵挡一些寒意。   电话铃声响起,是个未知号码,他接了,喂。   电话那头有人在笑,很尖锐阴森的声音,像一条黏湿的毒蛇在游走。   秦盛两眼一番,骂了句幼稚,正准备挂电话。   料是一般人接到这种电话多半毛骨悚然,不知所措。但秦盛却觉得这种吓人手段委实不高明,甚至有点小儿科。   电话那头估计猜到他快要挂断电话了,慢条斯理说了句,“秦盛,你还记得十八年前的事吗?”   光缆那头,声音没了方才的刻意阴沉,但却依旧听上去很阴郁,对方说这句话时还带有隐隐的得意和挑衅。   “呵,十八年前,莫非是我接了你两毛钱没有还,还是你被我打得很惨?”   秦盛也颇为无聊,就跟对方调笑起来。   “呵呵,你倒是贵人多忘事,但我都帮你一一记得呢。   一个星期,我们曾经沟通了整整一个星期,不过你被关在垃圾场里,而我通过电视荧幕看着你垂死挣扎罢了,我猜你现在不吃荤腥,多半都是我的功劳吧,啧啧,都十几年不吃荤腥,竟然还能长这么高,真是你爸的好儿子。”   对方一字一句说得极慢,像是在抽着烟,品着酒,慢慢回忆着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秦盛指甲抠破了软白的沙发,他一只手拿着的电话一瞬间甩了出去,手机被摔得四分五裂,他仍觉得那声音通过破碎的残骸,如乌云般笼罩着整个房子,那声音透过他的肌肤皮肉,刺进他的骨头,他全身的细胞都在颤抖,血液逆流,神经几乎要爆裂。   秦盛用双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双耳,闭着眼睛,浑身颤抖起来,他全身蜷缩着,似被开水烫过的一根嫩苗,一下子蔫了。   记忆的碎片从大脑皮层最深处传递到每根神经末梢,他看到年幼的自己,蜷缩在恶心脏乱臭的垃圾场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他快速的跑进浴室,衣服都没脱,就要花洒对着自己一阵乱冲,不够,还不够,他已经闻到一股恶心的酸臭味从自己身体里面散发出来,那团恶臭,挥之不去。那是垃圾场的味道,全世界他最讨厌的味道。   一幕幕破碎的画面撞入他的眼帘,他看到幼时的自己,拿着腐肉臭鸡蛋在那里吞咽,他大吼着脏,不要吃,秦盛不要吃。可年少的自己根本听不见他的声音,他一身衣衫褴褛,头发上有苍蝇在乱飞,但他依旧在疯狂地吃着那恶心的食物。   秦盛对着盥洗台狂吐,晚上温软给他做的素菜一下子全部吐了出来,他吐了很久,最后连苦胆汁都吐了出来,仍觉不够。   花洒里的水还在流洒,秦盛躺进了浴缸,直到水慢慢包裹他的全身他才露出微笑。   秦盛做了个很长的梦,梦中自己又回到了十一岁,爸爸的灵柩被抬回来,他身上盖着红旗,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将他高举过头,给他极致的宠爱。   他神一般敬仰的父亲,为国捐躯。   几个高层拉着他的手,拍了怕他的脑袋,告诉他别哭,这是荣耀,他应该为爸爸感到骄傲。   可十一岁的少年,不需要这样的骄傲,他宁愿自己的父亲是个平庸的小市民,他需要的不是这样一个躺在棺材里,被盖上荣誉奖章的特总兵,而是能拥他入怀的宽阔胸膛。   十一岁的少年大声哭喊着,“我不要这个骄傲,我不要这个荣誉,你们把爸爸还给我,还给我。”   那时的秦盛还没有成年,他是脆弱的孩子,十一岁的少年狂奔出去,不想回家面对这样惨烈的结局。   然而在小河边哭泣的少年被人绑到了垃圾场,一关就是七天,暗无天日的七天,没有人来解救。   陪伴他的只有凌乱不堪发出臭味的垃圾,以及看不到的监控,一声声质问的监控。   “再问一遍,你爸爸上次临走前交给你什么东西,说出来就好,我们马上放了你。”   “他没有给过我任何东西。”   少年重复着同一句话,哪怕置身那样的困境,他都没有流下一滴眼泪。他记得父亲说过,秦盛,我们秦家的男人不是孬种。   他们关了他七天,没有一个人现身出来见他,永远都是无止境的盘问,不给他食物和水,也不出来用刑。   一天只问他半个小时,其余二十三个半小时,除了老鼠吃食物的声音,已经苍蝇的嗡嗡声,少年听不到任何声音。   那个垃圾场,比较小,大概只有两间房那么大,少年试图逃出去,但四处都是墙壁,没有出路。   垃圾场的光线非常暗,他几乎只能朦朦胧胧看见一点光亮。   那一周,黑暗紧紧的包裹他,吞噬他,他被现世的孽火烧得快要奔溃。   没有食物,只能在垃圾堆里找,终于让他找到了一堆腐肉和臭鸡蛋。   少年恶得形销骨立,他知道人没有食物撑不过三天,他不知道那些人跟父亲有什么关系,也不知道他们还要关押他多久。要想活命,只有吃。   少年发狂地吃着腐肉和臭鸡蛋,他不敢吃太多,怕这些有限的食物支撑不了太久。   他又去挖别的东西吃,一边吃一边吐,一边吐一边拉,最后能找到的只有鱼肉蛋之类的食品,全都是坏死腐烂了的。有些甚至上面还翻滚着蛆,少年都大口吞咽着。   他以为那些人会关他一辈子,他也以为自己在那里度过了好几年,可是被放走之后,他才发现自己不过只是被囚禁了一周。   然而就是这短短的一周却囚禁了他一辈子。   这些年他尝试去看过心理医生,可是每次还没开始说,当回忆触及到一点边边角角,自己就已经快要奔溃,所以他干脆将这段黑色记忆尘封起来。   整整十八年过去了,他以为记忆在淡化,自己会慢慢好起来,可今天那人不过说几句话,那些回忆就如同猛虎,抓得他脱不了身。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这个文我改了一下书名,因为有人说这文的名字和我另一篇《女主已疯,男主莫追》名字太像了,而这两篇文其实没有任何关系,不是系列文,容易被读者混淆,以为是一篇。   所以慎重改书名为《贱萌先生》   希望大家谅解!   ☆、“我是宋初,你叫什么名字?”      他知道,时隔这么多年,那些人再次找上门,肯定有什么阴谋。   如今,他也不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羸弱少年了,他有财力物力,他有成人的意志和智力。   他这次绝不会让他们把他再耍一次,既然要斗狠,尽管放马过来。   这一夜秦盛都没有睡,他在短暂的奔溃后重新立起意志,开始筹谋计划。   他一直想不透为什么当年他们要找自己,他们要找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他不知道,父亲确实没有给过他任何东西,但临走前,父亲曾对他说过一句话。   “秦盛,记住,永远要保住自己的身体和性命。”   这句话看上去没有任何不妥,但现在想来,却是有蹊跷的。   父亲从不是喜欢多说废话的人,对他而言,不会把身体和性命两个词汇同时说出来。   就算要说,也应当是性命在前,身体在后。   秦盛拼命回想十几年前的事,父亲临走前一夜突然提出要求要跟自己睡,平日里都是秦盛一个人睡的,那夜为什么跟自己睡,难道是知道他接下来会出事,所以才舍不得他。   不,肯定不单单是这些,秦盛记得那天晚上,自己睡得很沉,第二天一大早父亲留下那句话就走了。   以前两人一起睡,父亲总会跟他聊很多,尤其是即将要出行,不舍会更多一些,那么那夜为什么不跟他聊了。   秦盛脑子很乱,如一团扯不开的毛线团。   他深呼一口气,再次,重新梳理信息。   “临走前一夜,一起睡,没有聊天,睡得很沉。”   “走之前,只说一句话,永远要保住自己的身体和性命。”   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关系,秦盛脑子很沉,他起身泡了杯咖啡,抽了一夜的烟,冥思苦想很久,还是没有头绪。   他敢肯定敢绑架他,不给他受刑,之后还放了他的那帮人肯定是个非常强大有组织的集团。   并且,他们不惧怕大陆警方势力,如果当初自己跟家里人说了被绑架的事,那么警方肯定会插手来查,他们一定料想过这些,但依旧没有杀人灭口,说明他们非常有把握警方查不到他们那里,或者说就算查到了也没有办法逮捕他们。   最可疑的一点,全家只有他一个人被绑架威胁,他妈妈并没有。照理说,一般要找东西,将当事人的老婆绑过来更容易找出结果不是吗,但妈妈却毫发无损。   所有人都知道父母感情很好,那么问妈妈找出他们想要的不是更容易些吗,为什么只找自己,并没有打扰任何人。   这也就是当年他没有跟妈妈说那件事的原因,那时妈妈为爸爸的事肝肠寸断,要不是为了他,估计很寻死。   他不希望让别的事还烦扰她,更何况那帮人并没在他身上找到想要的,所以应该会放手。   也正如他所料,他们并没有再惊扰任何人,只是这一次,他们卷土重来是为了什么。   他猜不透,突然有些恨自己为什么那一刻那么窝囊的扔掉了手机,至少应该听他说完,让他知道他们这次的目的。   沉寂了十八年的事,再次翻出来,肯定有什么更重要迫切的原因让他们不得不重新找上他。   看了,接下来是场硬仗要打。   秦盛急忙给宋初发了一封邮件,请他暂时把碧沉接到他家里去小住几天。   十八年前他们没有伤害碧沉,十八年后未必不伤害,他最后的亲人,一定要保住。   碧沉是一个人独居,这样一来要是人家想绑架她,轻而易举,秦盛能想到可以帮助自己的人只有宋初。   宋初并没有问他什么事,秦盛就喜欢他这一点,他从不多问,愿意帮忙就帮,不愿意就直接说不愿意。   像个古代高冷的杀人,只负责收金杀人就好。   当然这次是要他帮忙照看碧沉,反正他家空房间多得是,也会做饭,碧沉最喜欢这个文秀俊雅的孩子了。   宋初收到这封邮件后就知道一定出了大事,不然秦盛不会要他把碧沉接过去住。   他只回了一个好字。   当晚,他将一直紧闭的那个房间打开,环视了一周,才颔首转身。   “这个房间,终于要等到它的主人了。”   宋初喝了一杯威士忌,对着那个房间举杯,月光影影绰绰,他仿佛看见她身穿一身青色旗袍从民国走到了他的眼前。   宋初回忆起第一次初遇碧沉的画面,那时他才十六岁,碧沉二十八岁。   一个是青涩少年,一个是美丽少妇。   那一年,秦天殉职,年仅二十八岁的碧沉成了寡妇。   她消沉了半年,茶楼没开,也不跟名媛贵妇出去玩闹,整日窝在房间里,除了关心自己十一岁的儿子,再也没有什么能够引起她的兴趣。   十六岁的宋初,并不像现在三十四的宋初。   那时的他,逃课,酗酒,抽烟,打架,泡吧,三天换一个女朋友。张扬,堕落,过着糜烂的生活,纸醉金迷,灯红酒绿。   其实这样两个人按理说是一辈子不应该有交集的。   宋初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在这座城市的学术界说出去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妈妈是金融学教授,座下学生很多,现在不少大公司总裁都曾经是他妈妈的学生。   他爸爸是考古学教授,很多拍卖会都会请他这种资深教授去鉴定真伪。   可就是这样出色的两个人却不是出色的父母,他们貌合神离,两人一年到头不着家。爸爸一年有十个月在外地做研究,妈妈一年有八个月在外地巡回开讲座。   夫妻感情非常凉薄,各自事业心都非常的强,不愿意让家庭牵绊住自己的发展。   所以宋初自小到大是没人管的,父母不在乎他的学业,他们觉得孩子天性不应该被拘束,正处青春叛逆期,过两年就好了,就是这样的父母,导致了那样的宋初。   他家有钱有名,认识不少达官贵人,十六岁的宋初在学校几乎都是横着走。   也因为这样他得罪过不少人,那天他从KTV唱歌出来,天还没黑,他就喝得个烂醉,一路踉跄着,走到小巷子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的一群人把他打个半死。   也不知道打了多久,连宋初都以为自己会被打死,那群人里有人说满地都是血,不会快死了吧。   大家商量了一下就再踹几脚,说了几句“让你横,老子做了你”之类的狠话就一哄而上。   宋初躺在地上动弹不得,他听到自己身体里的血液慢慢流动的声音。   那一刻,他觉得真好听,那声音跟小溪似的,他在想,自己要是就这样死了,爸妈估计也不会忏悔,大约就是骂着对方为什么不多管管孩子。   多么可笑,整日在外筹钱说要帮助穷苦家孩子读书的人怎么会不关爱自己的孩子。   宋初甚至在想,第二天发现自己尸首的人会不会吓得尿裤子。   十六岁的少年,丧失了生存下去的斗志,他明明有力气可以往外面爬,可他却不想动。   直到远处传来细碎的脚步声,他并没有看清来人,而是先闻到了一阵清香,说不出是什么香水味,总之非常好闻,淡淡地,不浓郁,不刺鼻,他交往过的任何女朋友都没有这种让人舒服的味道。   然后他看清了,一个女人,非常年轻的一个女人,长得极美,像森林里的精灵,她素眉素眼,穿着一袭青色旗袍,走起路来袅袅生姿,她走在月光下,仿佛身披荣光,透着一股子仙气,她像是从民国卷轴里走出来的贵女,又像是从烟雨江南里走出来仙女。   他想,第一次见到这么美丽的女人,难道是自己上了天堂,不应该啊,自己理当是下地狱的。   从那之后,他见不得女人穿旗袍,因为她们都没有她穿得好看,在他眼里,能把旗袍穿出味道的,亘古洪荒,唯碧沉一人而已。   那女子离他越来越近,以至于他甚至想要将自己藏起来,不要污了她的眼。   碧沉很快就发现了他,她掏出一方手帕,上面除了个碧字没有任何东西。她眼泪一滴滴溢出来,砸在他的脸上,热泪灼烧了他的心。   她是第一个为他哭的女人,还哭得这般美。   碧沉用手绢捂住他的伤口,哭得比谁都伤心。   “这是谁家的孩子啊,怎么伤成这样了。”   碧沉给他按住了冒血的伤口,又伸出手指探他的鼻息。   他也不知道是被她美得没了呼吸,还是自己有意为之,少年闭住了呼吸,眼睛也阖上了。   碧沉急忙将他放在地上平躺着,口对口给他做人工呼吸。   他感觉到嘴唇上上紧贴着的是她的唇,那么柔,那么软,她呼气如兰。   少年心跳急剧加快,不是没有尝过情*欲,此刻却比初吻还来得甜蜜和惊慌。   他慢慢地睁开眼睛,努力的记住她的眉眼。   少年开口:“我是宋初,你叫什么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宋初的少年情事,其实写宋初喜欢碧沉,一直怕被人吐槽,因为大家一般都能接受大叔萝莉,碧沉大宋初十二岁,大家可能很难接受,但没办法,谁叫我喜欢碧沉这个逗逼呢。   ☆、“宋初啊,你真会过日子,以后哪个姑娘嫁给你真是祖坟上冒了      然而碧沉没有回答他,她见他醒来,急忙呼喊救命,随后和好心的路人一起把他送去了医院。   等他醒来,女子已经不见,他问遍了所有人,大家都说不知道,只说她姓碧,见他脱离了危险就离开了,说是要给孩子做饭了。   十六岁的少年,第一次觉得心里空了一块,她竟然已经有孩子了。他以为她不过大他几岁,怎么孩子就有了。   但那时候的宋初并没有因为碧沉是个家庭主妇而想过要放弃,他找了她十年,才找到她,然后得知她有个儿子,他又收集了她所有的资料,开始筹谋先接近她儿子。   他不是没想过直接去找她,可是也知道想要娶碧沉的人太多了,其中不乏比自己优秀的。但碧沉都拒绝了,她坚持要等儿子有了着落再考虑自己的事。   于是宋初开始了他的计划,他接近她唯一在乎的人也就是秦盛,他和秦盛那次在街上的偶遇,完全不是偶遇,包括那个妇女和她邋遢的儿子,全都是他精心安排好的。这样的安排,他做了无数次,无数次他与秦盛擦肩而过,秦盛都没有在意到他。   他知道秦盛不轻易跟人做朋友,那么要得到他的认可,必须得和他一样讲卫生。   后来,他终于成了秦盛唯一的朋友,第一次秦盛带他去见碧沉的时候,碧沉对他非常热情,见到自己孩子终于交了一个朋友,她欢喜得似个孩子。   她甚至害怕他们是同性恋,还曾经好几次介绍名门小姐给他认识。   他从五年前就开始布置了这个房子,就等着哪一天碧沉能来他家住。   终于,到了这一天,他爱了她整整十八年,找了她十年,接近了她儿子八年,就为等这么一天。   有多少次想要去表白,最后却又堪堪忍住了,他怕自己精心安排的这一切功亏一篑。   他要的不是她的人,而是她完完整整的身心。   他竭尽所能将她死去的丈夫资料挖出来,那个杰出的男人,的确非常优秀。宋初曾经甚至都想过,去整成秦天的模样,但最后还是放弃了。   他不要当代替品,他要她记住他,爱上他,爱上他宋初。   这些年他褪去戾气,让自己成为一个稳重成熟的男人,无非是怕她嫌他比她小十二岁。   他在她面前,苦心孤诣多年,终于让她知道他是个可靠的男人。   “碧沉,欢迎你来到我们的家。”   宋初露出孩童般的天真,他眉色均匀,眼仁素黑,峻挺的鼻子皱了皱,带了一丝俏皮,他露出大大的笑容,终于,他得到了靠近她的机会,他会抓住这次机会,不让她有机会逃走。   温软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里,□□的睡了一觉,一夜无梦。第二天是个大晴天,她按时去上班,准备好一切后,回办公室做事。   忙活了一上午,温软才发觉不对劲,秦盛竟然没来,他平日里虽然嘴贱毒舌,但工作从不马虎,要多苛刻有多苛刻,尽量要达到他要的水准才满意。从不迟到,但今天竟然迟到,而且没有给她打电话说明一下,现在手头几个案子都需要他同意签名,他人竟然不见了。   她打他十几通电话都没人接,温软急忙去找宋初,实在没办法她会去秦盛家里找他,但从昨晚看来,似乎没什么不妥。   不料宋初助理说他今天请假了,温软骂了句娘,莫非宋初秦盛携款潜逃私奔了,不会吧,她果然是公司杀手,这么大的瑞丽也被她克得倒闭啦,看来真的要找人算命改命格了。   温软给宋初打了个电话,嘟了好几声,宋初才接。   “温软,这几天,秦盛有事,来不了公司了,我明天来公司。”   宋初声音缓缓发出,像大提琴一样浑厚有磁性。   大概是自己想多了,温软总觉得今天的宋初声音比起以往似乎多了一份清爽和喜悦。   “啊?可是公司还有很多案子等着他处理呢,很急的,我联系不上他,你能不能下午抽个空来处理一下。”   温软可不想公司无主,她觉得除了秦盛,宋初就是公司最有发言权的了,而且他们两个关系好,就算出了什么岔子,秦盛也不会太生气,自己要是没处理好这些,说不定就要让自己卷铺盖走人了。   “不行,我有很重要的事,没时间。要不你直接去他家里找他吧,就这样,今天别再给我打电话了。”   宋初冷飕飕的说完这些话就毅然掐掉了对话。   “我靠,不用这么不负责任吧。”   温软对着空气抓狂,下面职员又来催,她没办法,只好搭个车往秦盛家里去。   “宋初,你有事吗?要是公司有急事你就先回去吧,我看会儿电视就好。”   碧沉嚼着大白兔奶糖,奶声奶气地说。   碧沉今天倒没有穿旗袍,她只穿了件白色大体恤,牛仔高腰短裤,这会儿她正窝在宋初沙发上看着综艺节目,一手剥着奶糖糖纸,懒洋洋地看着宋初。   她今天一大早就被宋初敲响了家门,当时才七点她不想起来,但那门铃坚持不懈。   碧沉起床气非常严重,她披着一头散发,穿着黑色吊带裙就去开了门。   正准备开口大骂的时候,就发现宋初这个美男子衣冠楚楚站在自己面前。   在碧沉眼里,宋初一直都是清风朗月般的人物,他一身书卷气,待人接物和气大方,端是站在那就如一副水墨画,碧玉般的贵胄清雅俊公子。   她一直都想不通,这么个清新脱俗的仙品是怎么会愿意搭理自己那个臭屁又龟毛的儿子的。   此刻,宋初长身玉立,风姿极好,他穿一件白色衬衣,衣领上解开了两颗扣子,露出修长洁白的脖子,像只高贵的天鹅。   但天鹅手上却拿着一大堆食物,热腾腾的包子和粥,煎饺和豆浆。   碧沉想多么俊秀的小二哥啊。   “宋初?你怎么大黑清早就来了,有什么事吗?”碧沉挠了挠头,侧过身让他进来。   宋初笑意浅浅,眼神深深,他脱了鞋,进了门。   “先吃早餐,待会儿再跟你聊正事。”   宋初高深莫测的模样把碧沉唬住了,碧沉让他先坐会儿,自己急忙去了盥洗室。   “还给我送早餐,不会是要像我坦白,他和秦盛好了很多年了吧。”   碧沉一边洗脸,一边纠结,生怕儿子祸害了人家宋初,一对人双双出柜。   梳洗完毕后,碧沉换了衣服,就出来。   宋初不愧是家居好男人,他已经将早餐摆好,连带着帮她把床都收拾好了。   碧沉心一沉,尼玛真是个大暖男啊,出门旅行必备良品啊。   宋初见她弄好了,笑得暖意融融,端是个服帖的模样。   “快来吃吧。”   碧沉一边喝着粥,一边问他,“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你今天到底有什么事?”   “也没什么大事,秦盛叫我来接你去我家小住几天。”   宋初说了实话,双眼定定的看着她,他眼眸里倒映着她,碧沉略挑了挑眉,有些不解。   “为什么,为什么要我去你家住啊?”   宋初沉吟一会儿,露出请安心的表情。   “为了方便更好的照顾你,你到时候可以自己问他,但这两天他应该会很忙不接电话,吃完饭我就帮你收拾东西。”   宋初总给人一种沉静的味道,觉得把自己交给他会莫名的安心。他就是这样一个男子,气定神闲,很有分寸的一个人。   碧沉一直把他当孩子看,也就没想那么多男女之防。   她也不做作,当着宋初的面给秦盛打了个电话,秦盛没有接。   她也就不作扭捏,开始收东西。   她东西不多,就是一些日用品和衣服,一会儿就收拾好了。   宋初很自然的帮她提了东西,碧沉坐进了他的车。   这是碧沉第一次去宋初家里,很温馨的一个房子,到处都是暖色调,还有她喜欢的茶具。   最重要的是有一天京巴犬,名字叫雪糕,一见到碧沉就往她身上扑,碧沉很喜欢狗,一会儿就跟他混熟了。   宋初领着碧沉去了一个房间,这个房间门是淡绿色,很清新的颜色,她一见就喜欢,房间里面的布置更是让她欢喜。   松软的棉纱吊床,上面挂着复古圆蚊帐,紫色的流苏垂下来,显得高贵不凡。   一套圆木书桌,摸上去质感很好,应该是金丝楠木做的。   上面摆着几本书,全都是张爱玲和李碧华的书。   这两个是她最喜欢的作者,书一看就是精装版。   房间有个很大的窗户,木子格窗户,窗户下面有一盆君子兰,君子兰养得很好,看得出被人一直精心养着。   大片的阳光透过窗子漏进来,照得一室光辉。   房间里还有两个很大的衣柜和鞋柜,不过都是空的。衣柜鞋柜是明黄色的,很舒服亮丽,碧沉迫不及待将自己的衣服鞋子放进去。   衣柜上镶嵌着个大大的穿衣镜,很适合她这样臭美的人。   房间墙壁上挂着副墨梅图,郑板桥的作品,碧沉对这方面很有研究,一看就是真迹。   房间里有个很大的鱼缸,上面各色各样斑斓的鱼儿在游戏嬉闹,相当活泼。   她想,宋初真是个精致的男人,会养花会养鱼的男人耐性一般都很好。   总之,这个房间,她是满意得不能再满意了。   “宋初啊,你真会过日子,以后哪个姑娘嫁给你真是祖坟上冒了青烟。”   碧沉啧啧感叹着,心想秦盛要是有宋初这一半的好,也不会那么难找媳妇了。   宋初莞尔一笑,眼里有暗波流动。   这个房间,除了那幅画之外,里面的一桌一凳都是他亲手做的,油漆也是他一层层刷上去的。   那花他养了两年,鱼倒只养了半年,这些东西全部都是按照她的喜好添置的,只是她神经大条,不知道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且看宋初如何将碧沉手到擒来。   ☆、“给我做顿饭再回去。”      宋初看着在沙发上窝着的碧沉,将手伸过去抽出了她的大奶糖奶糖。   “糖不要吃太多,对牙齿不好。”   碧沉眼看着糖被宋初没收,一脸灰败,有些破罐子破摔的说:“那啥,我老了,牙口好不好无所谓了。”   宋初心头像被谁刺了一下,他快马加鞭,日夜兼程的成长,只为赶上她的脚步,如今她却说她老了。   他仔细端详她的脸,不见半分皱纹,饱满有弹性的肌肤还是水盈盈的,她今日是素颜,倒也丝毫不显老,穿得这样简单,反而倒像刚出社会的大学生。   碧沉四十六岁还有那么多人追不是没有道理的,她眉眼生得极好,一双丹凤眼,即便是不花眼线,不上眼影也勾得人七分魂魄。   她不是时下流行的锥子脸,而是鹅蛋脸,额头生得极好,线条流畅简介,饱满的额头引诱着人去一亲芳泽。   她脸有些肉肉的,所以很显童颜。   这么多年她在茶道上造诣颇高,许是一天到晚接触茶,她身上总有一股茶香。   总之,即便是四十六的碧沉,也依旧美得无法无天。   可她偏偏美而不自知,用那样慵懒的眼神看他,勾得他几乎要破了定力,拥她入怀。   “就因为年纪大了,所以牙齿更容易脱落,你不想以后说话漏风吧。”   宋初一本正经的回答,碧沉想了想自己说话漏风的模样,尼玛那画面太美好,她不忍直视,浑身一个激灵,看奶糖也没了食欲。   宋初见她恹恹的看着电视,也坐下来陪她一起看。   碧沉气出没在意,当宋初陪她看完一整集电视剧之后,她才发现宋初竟然也看这玩意儿。   “宋初你没事吗?怎么和我一起看电视了。”   宋初其实哪里看进去了,他不过是享受这样能和她一起坐着的时光,她看电视的时候,他用余光看着她。   他想,他终于明白岁月静好的意思了。   这样平凡的日子,他渴望了整整十八年。   “没有,只是很久没看电视了,觉得挺好看的。”   宋初第一次说出这么没脑子的话,碧沉一脸惊愕的看着他,要知道她刚刚看的可是狗血剧啊,照理说,宋初这种高智商精英人才是不会看的,第一次她对宋初产生了一种原来这孩子挺接地气的看法。   温软赶到秦盛家门口的时候,一直按门铃,没有人开门,她继续打他电话,还是没人接。   温软知道秦盛百分之九十在家,因为她看到他的车还在车库里。   他这样臭屁的人,轻易不出门,出门肯定不会坐别人的车,一定会开自己的车。   既然他车在这,人应该也在。   她开始在门口吼嗓子,“秦经理,我是温软。”   没人回答。   “秦盛,开门!”   没人回答。   温软喊了十分钟,那扇门纹丝未动,她有些泄气的坐在他家门口。   不一会儿有快递送过来,她颇为同情的告诉快递小哥,人不在家。   快递小哥也是个不负责任的,就把东西放在寝室家门口。   温软打了个哈欠,见这份快递只是一个光碟。   她想起前不久公司说跟扬远公司合作,扬远公司说近几天会把样本光碟寄过来让他们先看看的。   她猜想日子也很吻合,估计就是了,正巧她今天过来带了几分需要签名的文件和手提电脑。   她反正闲来无事,就开了电脑,把光碟放进去播放,她想,她这么爱岗敬业,秦盛应该把本年度最优秀员工奖颁发给她。   温软正得瑟的时候,片子已经在播放了,她插了耳机,将耳塞塞进耳朵。开始聚精会神的盯着电脑屏幕。   一开始画面很黑很卡,有些怪怪的声音,她也没大在意,以为刻碟子的时候出了点小问题。   后来逐渐有了画面,画面不是特别清晰,但也看得清楚,有个什么东西窝在一个角落里,周边看上去很凌乱,邋邋遢遢的。   她皱了皱眉,小声嘀咕,“这是什么东西,难道是广告?”   但出于无聊,温软还是继续往下看,后来画面清晰了很多,她看清了那一团东西,原来竟是个人,十岁左右的小男孩,他衣服很脏,脸也不干净,表情很倔强,但眼神很锐利。   小男孩窝了一阵子,就站了起来,他开始四处挖掘些什么。   他到处翻找拨弄,很久之后他找到了一些东西。   温软这才发现小男孩是在一个很闭塞的空间里,房间里都是垃圾,墙壁上都是厚重的污垢,蟑螂老鼠四处乱窜。   她看着这场景,莫名的有些压抑,她想这电影拍得也太阴暗真实了。谁家大人这么贪钱让孩子来演这种戏啊。   她都看二十多分钟了,小男孩没有一句台词,也没有交代故事背景,看上去更像是录像摄影。   温软坐在秦盛家门口,感觉到四面八方灌进来不少风,莫名地觉得周身有些寒气。   她有点害怕,再一次按响了秦盛家门铃,不出所料,还是没人开门。   她继续看着电影,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小男孩已经开始吃东西了,温软差点没吐出来。   小男孩吃得都是腐肉臭鸡蛋,鸡蛋上面有很多苍蝇在围着转,小男孩吸吮着鸡蛋,黄色的汁液顺着他的嘴巴流下来,场面非常恶心。   温软骂了声娘,这演得也太逼真的,不会是恐怖片吧。   紧接着小男孩又开始吃腐肉,腐肉很大一块,是生肉发臭坏了的,上面还可以看到有肉色的东西在滚动,温软猜那是蛆。   小男孩仿佛没看见那些东西,他用手指扣着那些肉往嘴巴里塞,大口的嚼着,然后吞咽。   没有一丝表情,唯有那双眼睛看得温软心里发毛。   视频后面还有四五十分钟,但温软看不下去了,太重口了,她关掉了视频,将碟子抽出来。   她想,这应该不是扬远公司寄来的,那到底是谁将这碟片寄给秦盛的呢,他有什么目的,难道是知道秦盛怕脏,然后放这种片子恶心他,这恶作剧玩笑也委实开得有点大了。   温软将碟片收好,放进包里。   她站了起来,跺了跺脚,不由自主的回想刚刚那些画面,尾椎骨有些发凉。   她环顾了一下四周,空荡的回廊,没有一个人,没人一点声音,她颓然间很害怕。   她刚想回公司,但一想都坚持在这这么久了,不能就这样没有任何收获就回去。   温软再次按秦盛的门铃,这次坚持了很久,一边按一边喊。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门开了。   秦盛穿着睡袍,头发很乱,满眼血丝,嘴唇很干,一副熬夜过度萎靡不振的模样。   他见是她,鼻子轻轻皱了一下,一副全天下除了你没人敢这么找死的模样。   “你终于开门了,秦总!”   温软也不是没眼色的人,见秦盛这副模样,就知道脾气会很大,自己还是别在枪口上顶风。   她笑得眉眼灿烂,一副狗腿样。   秦盛没有回答,转过身子,径直走过去,坐到了沙发上。   他从茶几上拿起一包烟,英文名字,名字叫迷失。   那烟很细长,被他食指和中指夹着,并没有点燃。   温软自顾穿了鞋套,一进门就闻到很浓的一股烟味。   她咳嗽了两句,很想去开窗,但见秦盛一脸阴郁坐在那里盯着她,也就没敢造次。   她这才发现屋内光线很暗,秦盛竟然将窗帘全部放下来了,不留一丝缝隙。   这个屋子是密封的,给人一种压迫感。   温软不由想起了那个碟片,一想起小男孩吃东西的模样,现在胃还在翻腾。   秦盛从她进门开始一直没有说话,温软有些不习惯,要知道他们两个一见门就吵,各种互掐,今天他这样诡异的沉默,像一尊雕塑,没了感情,端坐在那睥睨众生。   温软也懒得问他的隐私,直接开门见山,将需要签名的文件全部拿出来,她简单的说明了一下。   秦盛目光放空,似乎在听,又似乎没听。   他侧着个脸,室内昏暗的光线在他脸上来回晃动,剪下一个忧伤的轮廓。   温软自顾自说完了之后,把签字笔递过去。   秦盛终于回过了神,他拿起文件,认真的看着,依旧是平日里眼里容不得沙的严谨模样。   他静静的看了很久,终于签了两份文件,还有两份文件他没有签,温软也就没问,知道那两个案子他约莫是不满意的。   “你等一下,我去拿章子。”   他终于开口,一开口声音哑得不行,像是磨砂纸在墙上摩擦的声音,很粗粝,和他平日清澈的嗓音完全不同。   温软想,不会是感冒了吧,不过看桌面上的烟蒂,估计也有可能是被烟熏哑的。   她不是没见过秦盛吸烟,只是他向来很少吸,除了案子特别棘手,他会吸上一两根,平日里都是很克制的,没见有多大烟瘾,这次应该碰到了很麻烦的事吧。   温软想了一下公司的状况,排出了公事的可能性,那既然是这样应该就是私事,既然是私事,她也不好过问,毕竟她和他除了上下级关系还真没有什么关系了。   秦盛没过一会儿就出来了,他给那两份案子盖了章。   温软舒了口气,心想终于自己能全身而退了。   她默默地收拾好了东西,拍了拍身上的褶皱,给秦盛弯了下腰。   “那秦总,我就先回公司了,不打扰了,如果你有什么指示,打我手机。”   秦盛瞥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她以为这就是默许她走了,急忙往玄关处走。   正要抓到门把手时,暗处响起了一句话。   “给我做顿饭再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秦盛,所幸你还活着,真好。”   温软浑身细胞全然一抖,心里吐了个槽。   缓了两秒之后,笑吟吟的回过身,说了句好。   毕竟昨天才给他做过饭,温软对他家厨房可说是轻车熟路。   她昨天买了很多菜,她把他们都放冰箱里了,所以现在也不用麻烦再去买菜。   知道秦盛是不可能吃昨晚的剩菜的,她又开始重新洗菜切菜。   秦盛其实并不饿,只是见到温软后,看她笑得灿烂的脸,突然心里没那么难受了,他并不是多想找人说话聊天,只是不希望就他一个人待着而已,一看到厨房忙碌的身影,他心里就踏实多了,至少不是自己一个人,还有人在。   他突然想起刚刚有个案子还有个细节没说清楚,他就直接打开了温软的公文包,将案子再抽出来,结果有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   他捡起来一看,发现是个碟子。   “温软,那碟子是案子做的PPT吗?”   温软正在炒菜,并没听清他在说什么,只听到PPT三个字,以为他要看U盘,所以回了句是的。   秦盛将碟子放到了电脑里,画面一出来,他就僵住了,连动手指关掉视频的勇气都没有。   他看着幼年的自己,那被人囚禁到发疯的模样,吓得惊声尖叫。   他一把将电脑摔在地上,开始狂吼狂叫,那么恶心的回忆怎么会被人纪录下来。他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没想到还是无法直面过去的丑陋。   温软听到了动静,急忙关掉火赶了出来,一出来就看见自己的电脑摔在地上,还来不及心疼,就发现更惨的事,秦盛竟然抱着头在地上打滚。   这也就罢了,他一直在吐,关键是什么东西都没吐出来,一直在干呕。他将食指伸进嘴巴里扣着,似乎想要吐出什么东西。   温软没见过秦盛这种情况,以为他有羊癫疯之类的病。   她赶紧打了120电话,然后跑过去将秦盛抱着,帮他把手指抽出来。   “你怎么了秦盛,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你告诉我,我帮你!”   温软废了好大力气才抽出他的手指,秦盛这会儿倒是不吐了,一直窝在她怀里发抖,抓得她生疼。   温软想要起身帮他倒杯水,他都不愿意。   他脸色苍白,嘴唇发乌,全身都冒着冷汗,温软急忙间想给宋初打电话,被他制止了。   “不要给任何人打电话,我没事。”   秦盛白着张脸,虚虚弱弱的说,即便是这样,他还颇有气势,端着个架子,让温软火大。   “尼玛都这样了还不许我打电话,去医院看看总是好的,我已经打了120了,估计一会儿就到。”   温软看着他湿漉漉的眼睛,睫毛薄如蝉翼,透着股脆肉,又带着点倔强。心里有些不好受,毕竟也认识好几个月了,他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的做法,她非常看不过眼。   秦盛被温软吼了这么一嗓子有些微怔,随后,他笑得有些狡黠,像只得逞的狐狸。   “温软,你爱上我了。”   他说话的语气像是不经意似的,但说的却是陈述句,颇有点斩钉截铁的味道。   温软特想一巴掌劈开他的脑袋,尼玛这都什么时候了,他竟然还不忘调戏她。   “我去你大爷二祖宗的,谁爱上你了,我这只是关心你,毕竟你要是出了什么问题,我也难辞其咎。”   温软梗着脖子回答,但话虽这样说,但她还是将他抱得牢牢地,生怕他再出事。   “是吗,可你关心我不就代表着你爱我吗。”   秦盛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卖萌的看着她。   “谁说关心你就是爱上你了,我关心的人可多了去了,你这都是什么逻辑。”   温软都被他逗乐了,她想全天下在发癫后,还能脸不红心不跳调戏人家姑娘的也就只有他这奇葩了。   “是吗,可我要不喜欢一个人,我就不会去关心她。”   秦盛一本正经的回答,眼神有些迷茫,都快忘了刚刚那恶心的一幕。   温软用一副,你赢了,我是猪才跟你理论的表情看着他。   他讪讪的笑了笑,露出月牙般的牙齿,脸上有了生气。   温软很快将他扶了起来,扶他到沙发上躺着,看着自己电脑的残骸,心疼得滴血。   秦盛哪里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他霸气的开腔。   “我办公室那本笔记本你拿去用吧。”   温软一听,身子酥了一半,要知道她这台笔记本这是联想的,他办公室那台可是最新的苹果。   她立马用一副你以后尽管用我的东西,摔我的东西,只有您乐意,每天玩着砸都行的贱样看他。   秦盛疲惫的闭了闭眼,想起刚刚那个光碟,他眉心紧锁。   “那个光碟,你哪来的?”   温软估计他说的是那个表态光碟,她老实的说了始末。她越说,他脸色越差。   秦盛指节发白,紧握着拳头,很久才松开。   半晌他问了一句话,“那个光碟,你看了?”   温软老实的点了点头,秦盛突然向她扑过去,双手捏着她的脸,脸对着她的脸,居高临下地与她对视。   他鼻翼间的热气全部扑在她的脸上,她感觉到他滔天的怒意,以及在怒意背后隐藏着的难以察觉的害怕。   他看了她很久,素黑的眼眸里没有一丝光亮,像是两个黑洞,快要把人吸食进去。   温软哆嗦了一下,想起上次自己给他菜里放猪油后他也是这么个反应,不由有些惧意。   他看了她很久,久到她以为时间都凝聚了之后他才颓然放手,瘫坐在沙发上,他像是被谁被抽了骨髓一样,懒洋洋的,没有一点精神,没有半分生气。   温软留也不是,走也不是。   这会儿急救车来了,给温软打了电话,秦盛眼神示意看了她一眼。   温软这才说了已经没事,叫急救车回去。   果不其然被人骂了,温软还下去缴了费。   垂头丧气的又上了楼,因为出门前秦盛不许她回去。   温软好不容易解决了救护车之后,上了楼,这才想起菜还在锅里,想去热热菜。   “我不想吃了,你坐下来,听我说说话。”   秦盛哑着嗓子,气若游丝,温软也不敢不从。   端坐在另一端沙发上,鉴于秦盛好几次捏她的脸,她对他还是有些戒备的。   秦盛把她这些小动作都看在眼里,冷笑一声。   然后他开始说自己的故事,明明那么惨烈的事情,被他三言两语说完,平平淡淡的叙述,无波无澜,说得恶心处,他脸上表情都没有变一下,从头至尾他都没有多看她一眼,仿佛在自言自语,又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   温软越听越慌,她怎么都想不到那个小男孩竟然是他,听完这个故事,她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口,她就那样傻傻的看着他,没有同情的眼神。   秦盛一转头,他将抽纸扔到她怀里。   “我都没哭,你哭什么。”   秦盛说得轻巧,但他不是没有冲击的,温软很少哭的,她一直都是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模样,但她现在竟然在为他哭。   温软其实不知道自己哭了,这件事给她的冲击太大了,她一直以为这些东西只有在惊悚片里才有,但从未想过秦盛竟然是片里的主角。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他那么怕脏,为什么不吃荤腥,为什么吃了猪油也会吐。   一想到自己以前背地里那么说他坏话,心头止不住发酸。   她的眼睛比她大脑做出了更快的反应,她流泪,是因为实在是太心疼了。   她并没有过他那样的经历,也无法无关痛痒的说几句感同身受我明白之类的安慰话语。   很多事,不是亲身经历,又怎会知道个中心酸。   温软其实很想抱抱他,告诉他已经过去了,但她没有,她只是端坐在那里,木木的看着他,没有说话,没有表情。   她无法说出已经过去了这种不负责任的话,很多事确实是过去了,但在受害人心里,它是个禁忌,是不能拿手触碰到伤疤。   就如同她的经历一样,她要是随便跟谁去说自己两次险些被人强*暴,大家只会当作消遣,安慰式的说已经过去了。   因为在他们眼里,你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毕竟是强*奸未遂,未遂就表明你其实还好,那件事也不过是个小事。   可怎么会是小事,那种无人救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永远都不会忘记。   至少在这一点,她是非常明白秦盛的,同样处于无助的境地,看不到未来,得不到救赎的我们多么相像。   “你傻了,怎么不说话了。”   秦盛调侃着,其实他也不知道这件事自己可以这么云淡风轻的说出来,还是跟温软这么个不太靠谱的女生说。   其实他大可以跟宋初说,至少宋初心思缜密能给他出不少实质性的帮助和意见。   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在这么一刻,突然很想跟她说。   不是要获取同情,也不是要怨天尤人,只是单纯的想告诉她而已,就这么简单。   温软轻声笑了笑,她脸上犹有泪痕,看上去像翠绿的荷叶上挂着晶莹的露珠。   “秦盛,所幸你还活着,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我曾经是个警察。”   秦盛有一瞬间的失神,心脏像被电击了一下,酥酥麻麻,温温切切。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语言好像丧失了表达的能力。   秦盛圆丢丢的大眼睛湿漉漉的看着她,像黑色的玻璃弹珠子。   “那啥,温软,你不觉得我脏吗,我吃的东西,正常人都不会吃的。”   秦盛露出一个脆弱的表情,与时光深处那个小男孩重叠起来。   温软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她起身抱住他,轻拍他的脊背,像是安慰一个找不到回家的路的孩子。   “秦盛啊,你听我说,没什么脏不脏的,这个世界最脏的是人心。   你吃那些东西不过是为了生存,你想你要是不吃,说不定就饿死了。   你要是饿死了,那碧沉姐该多伤心,你要是死了,也就遇不到宋初,也就遇不到我。”   温软声音有些酥糯,带着甜甜的嗓音,轻声安慰,像是在低声歌唱。   秦盛用手指牢牢地抓住她的衣角,指节有些发白,他闻到她身上有一股淡淡地清香,很凝神怡人。   他心情逐渐平复起来,就像是一个终于得到救赎的罪人,他用嘴巴亲着她的光滑的下巴,嘴巴一张一合,“温软,谢谢你。”   谢谢你愿意听我的故事,谢谢你没有同情我,谢谢你给我拥抱,谢谢你来到我的世界和我相识。   谢谢你,我的第二个朋友,真的很谢谢。   事后,温软给秦盛收拾了房子,又重新给他煮了可口的饭菜,看着他吃完,才回家。   回家洗脸的时候摸到下巴,这才想起今天被秦盛非礼吃豆腐的事,温软骂了声娘。   宋初陪了碧沉整整一天,碧沉有些纳闷,悄悄又给秦盛打了电话,这次倒是接了。   “喂,臭小子,你公司快要破产啦?”   “没有啊。”   秦盛一听到母亲中气十足的声音,心情好了不少,至少他的妈妈目前还是快乐的,健康的,这就够了。   “那你为什么要宋初把我接过来住,你知不知道和宋初在一起我很别扭啊。”   碧沉赶紧关好门,小声抱怨,生怕宋初听见了。   “怎么别扭了?他没照顾好你?”   秦盛一直觉得宋初最会照顾人了,稳重温雅,又没有女朋友,碧沉在他那住,再合适不过了。   “就是照顾得太周到了,简直把我当贵宾看待,主席接见外国大使也不过如此了。   你不知道,他房间布置得超级漂亮,都是我喜欢的风格。他还给我准备了大白兔奶糖,还陪我一起看狗血剧,最重要的是他做饭超级好吃,从不对我说重话,连洗澡水都替我放好了。”   碧沉一件件开始摊开来说,她一向是个比较随意的人,喜欢跟人打打闹闹,可看着宋初,她就得时刻端出一副温良贤恭的模样出来,虽说也没人逼你这样,但就像你去了不同的地方,自然会有不同的模样一样。   如果去一家不讲卫生的人家,你也会拖鞋随便乱放,垃圾乱丢。去一家非常赶紧讲礼貌的人家,你就自然不然话不敢大声说,连想剔个牙都的躲到房间里去弄。   宋初就是第二种,而碧沉偏偏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一下子这么拘谨,当然会很累。   “宋初就那样,他对你是尊敬,有人对你好还不好,你不是做梦都想要换个这样乖巧的好儿子吗?”   秦盛能想到碧沉去宋初家后的种种不习惯,但没办法,他不敢让母亲这段日子独居,也不希望她和自己一起,那样更危险。   “小兔崽子,我知道宋初那孩子是完美好男人,可他这样,我一女屌丝在他家非得装成个女神,很累的嘛。”   碧沉这会儿被秦盛绕过去了,也忘了要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   “我待会儿给他打个电话好好说说他,你就安心先在那住几天,过阵子我亲自去接你。”   秦盛没等碧沉回话,就掐断了电话。   碧沉再打过去时就变成通话中了,她心里默了个哀,以为秦盛正在给宋初打,也不知道他到时候会怎么说,希望他说得委婉一点,毕竟宋初这孩子,确实是太好了,男人会的,他会,女人会的,他除了生孩子大姨妈应该也都全了。   “喂,宋初,我们出来见一面吧。”   秦盛直接约宋初见面,这件事他现在也不打算瞒着他了,既然都能跟温软说,那么相识八年的宋初更能说了。   秦盛到灯火的时候,宋初已经在那坐着了,他端坐在黑色软沙发上,气质说不出的沉醉迷人,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秦盛觉得宋初心情不错。   宋初见秦盛来了也没有惊讶,只是淡淡地看着他,秦盛拿出一方织帕垫在沙发上,屁股才敢落地。   宋初莞尔一笑,他虽不知秦盛出了什么事,但见他依旧不忘穷讲究,悬着的心也落了大半。   “还好吗?”   宋初先发话,他给秦盛倒了杯清茶。   “说实话,不太好,不然怎么会把我妈送到你那去。”   秦盛也不兜圈子,十分钟不到就讲完了所有的事情,包括那个神秘组织想要从他身上找的东西。   很多事就这样,当你有勇气说第一次,说第二次就不那么难了。   秦盛说得很平淡,甚至内心都没有起什么波澜。   宋初沉默了很久,连续喝了三杯茶,才开始发话。   “现在首要有几个事情需要解决。   第一,这些人时隔这么久重新找上你,必定是有什么证据表明那东西还在你这里,他们找了很多年还是没有找到,所以只能重新从你这里下手。   第二,你爸爸说的那句话很有疑点,保住你的身体和性命,我打个假设,是不是有什么晶片之类的东西植入了你的皮肤。   第三,他们不杀你,不要挟你妈妈,说明他们并不想要闹出人命,只想找到他们需要的东西。   第四,他们先是给你打的电话,然后就是给你碟片,说明短时间内他们还会继续找上你,你必须要小心,说不定接下来他们会直接叫你交出晶片,或者是使出比当年还要残忍的手法来折磨你。   秦盛,我会帮你照顾好碧沉,但请你自己务必要小心。”   宋初把这些东西一条一条列出来,事情很快就明朗了许多。   秦盛现在需要的就是有个人在旁边给他指点迷津,他不希望这次再次被人掌控,如果有可能,他希望将罪犯绳之以法,说不定当年父亲的死也有蹊跷。   “宋初,我记得你是学建筑设计的,怎么你说起话来跟刑警似的。”   秦盛话虽这么说,其实是打心眼里佩服这个朋友,宋初毕竟大他五岁,经历的事情也比他多,朋友多路子也多。   宋初将手里拿着的玻璃杯轻轻放下,目光远眺,看着窗外万家灯火,眼神忽明忽暗。   “因为我曾经是个警察。”   秦盛现在的心情很复杂,跟过山车一样,一夜之间感觉全变样了。   自己平日里拽得不可一世,每天张牙舞爪,可童年却那样的不堪。   宋初没有半点警察的样子,他身上更多的是书卷气,他想他要是不说这件事,是不是一辈子都不知道宋初曾经是警察的事。   并不是怪宋初不坦白,而是感慨,原来每个人都有一段过去,或好或坏,它像一段坏掉的链子,被取下来之后没人知道它曾经存在过。   宋初的确当过四年的警察,并没有当上多大的官,不过他上警校那几年专门学过侦查和破案,犯罪心理方面的书他也看过不少。   他当警察,其实原因很简单,碧沉的丈夫,也就是秦盛的爸爸曾经是特种兵。   宋初当初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就去考了警校。   之后每当警察转而学建筑设计也不过是为了接近秦盛,因为秦盛学的是建筑,那时候他正想开建筑公司。   “真巧啊,我爸爸也是警察。”   秦盛笑了笑,眼里有泪花。   宋初回了句,我知道。   十八年,整整十八年,一个男孩变成了一个男人,先去当警察,再去学建筑,只为了离她更近一步。   有时候,他自己会摸着心问自己一句,值吗。   你这么费尽心机,跋山涉水,只为离她近一点,值吗。   当然是值得的,他爱她,爱了整整一个青春,血液热了又凉,凉了又热,如今恰好温度适宜,让她住进了他的家。   秦盛没有问他为什么不当警察最后改行,他想,他自有他的原因,好朋友就是这样。   不为隐瞒而猜忌,不为过去而怀疑。   你不想说,我又何必再问。   临走前,秦盛想起了碧沉的抱怨。   “宋初,我妈说你把她照顾得太好了,她不习惯,她那人就那样,你不用太搭理她,每天记得叫她一起吃饭就好,她喜欢吃大白兔奶糖,记得不要让她多吃。   她一点小事就瞎嚷嚷,真正什么大事反而镇定得不得了。   她有胃病,但又好吃冷的,辣的,你煮菜的时候记得不要放太多辣椒,也不要让她吃雪糕冰激凌。”   秦盛还想再说些什么,宋初说了句,我知道。   秦盛也就没好意思再说,事后才开始佩服宋初,不愧是警察出身,才住进去一两天你就知道她的脾性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尼玛为什么我觉得自己越写,越把宋初写得像男主了,话说宋初确实是我写过最疯狂的男人了,暗恋十八年,从花季美少年苦恋成多金帅大叔了。   喜欢宋初的童鞋能不能举个手让我瞧瞧。   ☆、“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宋初当晚回去后,碧沉已经睡下了。   室内一片月光落下的清辉,静谧而安详。   宋初放慢脚步,打开了碧沉的房间,他走到她的床前,凝视了她很久。   碧沉睡觉的时候很可爱,像只小动物,她双手合十,服服帖帖的放在脸侧。身体微微蜷缩,看上去柔柔地,像是初生的婴儿。   碧沉的皮肤很白腻细致,脸上没有一个雀斑或是痘痘,鼻子上也没有黑头。她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个美丽的剪影,海藻似的黑发散落肩头,似海里的精灵。   宋初为她把踢翻的被子盖上去,薄薄的嘴唇轻声说出两个字“好梦。”   然后他慢慢离开她的房间,为她把门关好。   他想,这辈子就算不能和她在一起,至少也要看着她安好,他只求她在他安全的视线之内。   秦盛这件事,他一定要处理好,不然会连累到碧沉,尚且,他和秦盛这么多年的朋友了,虽说当初接近他的目的不单纯,但他一直把他当朋友对待。   以前不是没接触到密室囚禁的案子,只不过这不是单纯的绑票勒索,似乎还关系到更为隐秘禁忌的事。   宋初当晚就查了很多资料,喝了一晚上的咖啡,他又急忙给以前警队的朋友打电话联系,顺藤摸瓜,抽丝剥茧,终于让他理出了点头绪。   他查到了秦盛他爸爸秦天当年的死,确实是有蹊跷的。   当时他爸爸去云南那边出任务,具体什么任务,这是国家机密,他查不到。但隐约猜得到当时他们在找一份重要的文件,那是一份名单。   具体名单是什么内容,有多重要,他也不知道。   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当初所有人都没有找到那份名单,但却唯独只有秦天一个人死了,他猜测,秦天找到了那份名单,但肯定涉及了很大的黑势力,然后他被灭口,但名单却不知下落。   既然他们只找秦盛要东西,那就说明他们从秦天那得知东西在秦盛那里。   那十几年后卷土重来,肯定是这件事正在被人调查,他们急切想要赶在警方前面找出那份名单,并且销毁掉。   团团迷雾,宋初一层层剥开,他隐约有些兴奋,其实当初他是很喜欢警察这份职业的,挣扎了很久才转到去学设计,相比于当警察,碧沉更为重要。   但现在他体内一些热血变得躁动起来,他本就不是一个真正内敛的人,这个案子让他重新回到了以前破案的感觉。   第二天,宋初给秦盛打了个电话,跟他说了这些情况。   秦盛当时沉默了很久,越接近真相,他就越加忐忑。一想到父亲当年可能是被这些人害死的,他就痛不可抑。   他的父亲,那么爱他,那么爱他妈妈的父亲,却在而立之年死去,他不甘心真的非常不甘心。   “秦盛,想好了吗?”   电话那端,宋初嗓音沉醉,带有金属激荡的质感。   宋初手指夹着一根香烟,香雾缭绕,弥漫一室,他并没有抽,只是闻闻,嗅一嗅那种魅惑的芳香。   碧沉一进门就见到这副场景,男子穿着一件白衬衣,衬衣只扣下面三个扣子,露出精致蜜白的胸膛,头发有些细碎凌乱的惑人美感,他下身穿着西装裤,修长有力的双腿被包裹着,他的腿很直很长,像杂志封面的模特。   男人只露出一个侧脸,在烟雾的氤氲中显得高深莫测,却又带着致命的性感。   碧沉心里一个咯噔,我的妈啊,果然男人三十一支花,宋初这孩子咋长得这水灵啊,自家秦盛被秒成渣了。   (秦盛哭,你确定我是你亲生的吗,还能不能保持良好的母子关系了。。。)   碧沉正想大赞一声宋初今天好靓仔啊,结果就被烟呛到了。   她被呛个大脸红,宋初见状,急忙将手里的烟摁到烟灰缸里,随后他又打开了窗户。   宋初快步走上前,将她拉出去。   一出门呼吸到新鲜空气,碧沉就好多了,由于刚刚被呛到,她现在脸上还带有红晕,狭长的眼睛里有汪汪的水意,似两颗水嫩的葡萄。   “好些了吗,对不起,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抽烟了。”   宋初看着她难受的模样,心头一紧,一副罪犯痛心疾首的模样。   碧沉没想到他反应那么激烈,自己不过是被呛到了,他就做这样保证,她有些惊愕,这孩子也太周到了吧。   “不用,我没事,你以后继续   碧沉急忙摆手,表明自己很好说话的。毕竟是寄人篱下,他对她足够好了,不用再这么委曲求全。   “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宋初眼睛亮得吓人,他一脸紧张的专注的凝视着她,男子声音温沉如玉,勾人夺魄。   碧沉很久没跟异性这么近对视过了,一时红了脸皮,急忙将眼睛挪开。   “我当然关心你了,你是秦盛的好朋友,也相当于我儿子啊,你要是不嫌弃,可以认我做干妈啊。”   碧沉嗓音清脆悦耳,摆出一副慈母的模样看着他,目光中颇有嘉许。   宋初一下子收敛了所有温柔,眼神黯淡下来,他退后了一步,没有看她,看不出是什么表情,但碧沉隐约可以看出宋初不那么高兴。   碧沉思忖,难道他是觉得我这种老妇女很讨嫌,以后不愿意多跟我接触,才摆出一副不太甘愿做我干儿子的模样,莫非是没给见面礼。   “不,我不要做你的干儿子。”   我要做你丈夫,你的男人。   宋初斩钉截铁的回答,语气铿然有力,仿佛没有一丝商量的余地。   碧沉尴尬的笑了笑,咳嗽了两声,“那啥,其实我也是随便说说,毕竟这种事也得经过你爸妈同意不是,是我太草率了。”   宋初冷这个脸进了房间,徒留一句话,“以后这种玩笑不要随便开了。”   碧沉吓尿,心想宋初不会真的很排斥干妈之类的角色吧,莫非是以前有过干妈,然后对他做了一些难以启齿的事。原谅猥*琐的碧沉美人最近看多了三流小明星□□爹保养的故事。   宋初回房后不久,就收到两条短信。   先是秦盛的,他回了句。“好,我同意。”   然后是碧沉的,这他倒是很意外,她从没给他发过短信,以前请他帮忙撮合秦盛温软的时候也都是电话联系的。   “宋初,不好意思,我错了。”后面还加了个拜托拜托的卖萌表情。   宋初一下子就绽开了笑容,有一种乌云消散,初露明月的感觉。   他的心没来由一软,想了想碧沉刚刚发短信的表情,真想上去紧紧抱着她。   爱一个人就是这个样子,你没办法真正生她的气,你永远先气的是自己。   他觉得,爱一个人的感觉就像喝雪碧,透明看不见,喝到嘴里甜甜的,然后有点酸,触碰到舌苔上又有点刺激,进了胃部之后,整个腹中饱饱的,一下子就填满了空虚。   他爱的碧沉,那个粗神经的大龄姑娘,可爱又傻气,善良又蠢萌。   他爱她,哪怕没有人知道,哪怕心酸悲戚,也能体会到所有的温暖甜蜜。   宋初秒回了她的短信,“没关系。”   傻瓜,真的没关系。   哪怕你什么都不知道,也没关系,所有的风风雨雨我都替你挡着。   你要秦盛幸福安康,我便助他幸福安康。   所有你不愿意看到的,不愿意发生的,我都会帮你抹去。   只要你见到我,还能说一句,宋初,就好。   宋初和秦盛商量的那件事是跟警方秘密合作,三天后宋初就会陪同秦盛一起去警局检查身体,看体内是否有晶片。   “秦盛,记住,永远要保住自己的身体和性命。”   宋初和秦盛一致认为,秘密就埋在秦盛身体里。   黑暗的面纱已露出一角,谜底即将揭晓。   温软这几天每天一下班就去秦盛家里给他做饭,秦盛告诉她,宋初的推测,和即将要去警局的事情。   “秦盛,假如,我是说假如,你身体里面检测不到任何东西,那你还会继续找那份名单吗?”   温软希望秦盛不要执着于给父亲报仇,毕竟一个能隐匿十几年的庞大组织,不是这一次就可以轻轻松松的把他们揪出来的。   万一秦盛的爸爸并没有把东西藏在秦盛体内,那么,那份东西永远石沉大海,这也确保了秦盛的安全,万一真的被秦盛他们找出来了,说不定会引来杀身之祸。   他们当初既然能为那份东西杀掉秦天,现在也能解决掉秦盛。   那个势力到底有多大,藏身何处,总共多少人,他们一点都不知道。   万一就这样贸然触犯了他们的禁忌,那秦盛该怎么办。   “会,既然事情是他们挑起了的,就不该想要我就此罢手,爸爸不能死得不明不白。新仇旧恨是该一起算算了。”   秦盛眼里有复仇的怒火,温软有些担心他,她为他继续盛了碗饭递给他。 作者有话要说:     ☆、“别太想我,好好生活。”      “秦盛,也许我这么说有点懦弱,但是,我希望你考虑清楚,我希望你不要深究这件事,毕竟你爸爸已经死了,逝者已矣,生者节哀。   你该记住你父亲的话,保重身体和性命,你不要忘了你不是一个人。”   温软坐下来,苦口婆心的劝说他。   她早已在潜移默化中当他是朋友,她不希望他出事,一直都那么臭屁狂拽的人,这两天为了这件事几乎足不出户查资料,打电话。   他眼底一大片青色,宣告着他的疲劳。   “不是一个人?难道我会变成一条狗吗?”   秦盛一本正经的回答,他微仰着头,定神看她眼里清晰的倒映着她的身影。   温软扑哧一笑,这是网上最近比较走后的一个段子,他倒是学得惟妙惟肖。   原文是这样的,“情人节快到了,你还是一个人吗?”   神回复,“难道我会变成一条狗吗?”   秦盛见温软笑了,他随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眼神温热,带有告别的味道。   “温软,你笑了就好,这些天,你也忙进忙出,我和宋初都在查这件事,公司都靠你在打点,你也累了。   现在,我给你放长假,让你休息一下。”   温软心里咯噔一下,尼玛这是要裁员吗,还是知道得太多了要杀人灭口。   “那啥,老板,我挺卖力的,挺忠心的,保证以后听你的话。请你不要炒了我好吗,我好不容易在一个公司待这么长时间。”   温软眼里泛着泪花,立马恢复当初的狗血状态,满血复活。   秦盛见温软又恢复了以往的狗腿状态,心情好了大半。   “我不是要炒你,只是这件事,就像你说的那样,非常凶险,我现在连妈妈都让她关掉茶楼,搬去和宋初一起住了。   我和宋初商量过了,你暂时先回家休息一阵子,等这件事解决了,你再回来,还是原来的职位,休息的这段日子,是带薪休假的。   你可以带着家人出去旅游放松一下,至于我和宋初,一切未知在等着我们,万一我们回不来了,会有人去找你,给你一笔钱。   算是我无法守承诺接你回来的违约费,我会给你写介绍信让你去别的公司。   总之,真的非常谢谢你,我脾气不好,性格也不是那么可爱,这段时间,让你受累了。”   温软眼泪就这么毫无防备,巴啦啦掉了一地,她用手蹭了蹭鼻子和眼睛,一把抱住秦盛,脸埋进他的胸口。   “秦盛,我才不要接受你的感谢,我对你可坏了,喝茶吐你唾沫,说话喷你口水,还故意给你放猪油,在背后骂你小气变态,你上次那件的衬衣其实是我不小心把辣椒酱蘸上去的。   你说,我对你这么差劲,你怎么还要安排好我的后路呢。   我不过是你手下一个不听使唤的小员工,像我这样的人到哪家公司人家都会嫌弃我的,就你这里最好,瑞丽还需要你和宋初一起支撑,你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说不回来就不回来。   你说得对,你确实除了长得好看还有钱之外,没什么优点了。   但没办法,我也只是个又穷又丑的挫人罢了,所以你别灰心丧气。   除了宋初,你还有我这么一个朋友,虽然不及他会给你筹谋划策,但煮饭还不错。”   温软话题越跑越远,秦盛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男人去搞基了,女生实在是太麻烦了。   他掰开温软的头,指着自己胸前被她鼻涕眼泪弄得惨不忍睹的衬衣说。   “温软,其实我也只是说说而已,你要是实在不想要那笔钱,我也可以收回来的,但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恩将仇报的做法。   你看看我的衣服还能看吗!”   温软看着秦盛指着衣服上的水渍,一副炸毛的表情,她笑得合不拢嘴,银铃般的笑声在室内久久回荡,脸上一片暖阳,不见忧伤,只见明媚。   秦盛将上衣脱下,看了温软最后一眼,他牢牢地将她的笑脸记在心里。   他暗想,“温软,你确实又丑又穷,我第一眼见到你就想踹翻你。   但你却在我心里占了第二个友谊的宝座。看,多么神奇的事,”   温软为秦盛收拾好了房子里的一切,才安心打算离开。   临走前,秦盛拉住了她,他已经换了一身衣裳,纯白色的棉质长袖,铅灰色的长裤,一身干净清爽,端是个小清新的美男子。   他眉眼有些不舍,但语气却非常坚定。   “温软,从明天起你就放假了,我不打电话给你,你就不要再跟我联系。好好休息,不要再去吃四元餐了,以后吃最贵的,刷我的卡吃。   还有,不要再眷恋你那个什么梨子了,那男人没气场,长得太低调,看上去没什么能耐。   有条件的话,找个帅一点的,有钱点的,没那么多感情纠纷的,婆婆好说话点的。   最重要是,对你好的,不能只是好一点,要非常好,你才能嫁给他,听到了吗。   虽然我一直觉得人类结婚生子挺可笑的,但这毕竟是社会大潮。   我知道你是一定会结婚的,希望你结婚对象不那么令人失望。   当然像我这样的好男人是不多见了,但宋初那样的勉强也不错。   以后不要那么蛮横了,女孩子还是得乖巧一点,但也不要让男人踩在你头上。”   话到最后,温软心化成一片,软得一塌糊涂,泪腺一下子又被刺激到了。   没想到他连她平日在食堂里吃四块钱的菜他都知道,难怪好几次他总是多叫了很多饭菜,最后却便宜了她的胃。   她一副要哭的样子望着秦盛,双眼红如兔子,模样顶惹人怜。   秦盛看不下去了,深吸一口气。   “我靠,温软,你不是要哭吧!   你不知道你哭起来可难看了,鼻涕眼泪糊一脸的,爷跟你说这么多其实就是一下子没把握好尺度,总而言之,可以简而言之总结一下大意。   别太想我,好好生活。”   秦盛摆出一副嫌弃的模样,人拽得不行,依旧萌得让人怦然心动。   说是要送她,到最后把她手抓得紧紧的还是他。   温软破涕为笑,一拳打在他的胸口上。   “秦盛,我不会想你的,我生活过得好不好,以后嫁给谁都和你没多大关系,你现在别一副永别的口吻跟我说话。   我跟你说,姐姐我才不是那么好甩开的人呢,你以为给我点钱就够啦,我不要钱,我要饭碗,我要一直当你的助理。   所以,你能不能跟我保证你会好好的,最后平安回来,然后继续使唤我。”   秦盛抬着头,把眼泪忍了回去,他甩了甩头发,佯装没事。   “死丫头,一天到晚瞎矫情,还能不能好好相处了,不是说祸害遗千年吗,你死了我还没死呢。   别多废话,不然友尽。” 作者有话要说:     ☆、“宋初,记得平安归来。”      温软这次确实没有多说了,她呆楞的看了他一会儿,心里有什么东西一下子明了清晰,心里蒙着的那层面纱终于揭开,终于看到了那个答案。   她把眼睛睁开得大大的,然后用目光一寸寸记住他的面容。   秦盛被她那样看着,心里毛毛的,正想打破尴尬。   倏然,温软指着旁边逗逼的说了句,“看,超人!”   秦盛下意识地扭过头去,温软趁着这个时机,伸出双手捧着他的脸,在上面狠狠地亲了一口,像是要盖上什么印记。   秦盛呆如木鸡,像是被谁突然点了穴道,动弹不得,他嘴巴长得大大的,可以吞下个鸡蛋。   总之那是他从出生到现在做过最傻的一个表情,逊毙了。   温软非常满意他的反应,她声音软如细沙,甜如蜜枣。   “秦盛,有本事你就还回来啊。”   温软说完这句话就走向电梯,电梯门关上的时候,她才没了刚刚的镇定,双手捧着脸开始嘀咕。   “温软,你刚刚真是太帅了。”   她在前一刻发现自己其实非常舍不得秦盛,非常非常舍不得。   她曾经看过一句话。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爱上他了的?   在我知道再也见不得他的时候。”   她一直以为,经过了那么多事,自己很难再喜欢一个人,或者说还是会喜欢,但不至于太深。   但一想到秦盛身处险境,可能再也回不来的时候,她却夜不能寐,辗转反侧。   开始她也以为自己是出于朋友的担心,可再刚刚告别的时候,她心却剧烈的疼了起来,那种疼,远比当年宋世离抛弃她的时候来得更加剧烈。   她的每一根神经都在告诉她,你喜欢秦盛,你爱上了秦盛,你希望他平安,你希望他能安全回来。   她亲他,完全是出于本能,明明知道他不喜欢和别人多接触,但还是忍不住。   温软心里默念,“我愿将所有的运气换秦盛渡过难关。”   秦盛直到温软走了很久之后,他才反应过来。   脸烫得不行了,尤其是被亲的那一块。   他慢慢地抬起手,摸了摸那个位置。想起温软刚刚那句话,“有本事你就还回来啊。”   秦大萌宝短路的脑神经终于接上去之后,才撅着嘴生气。   “温软,你这个胆大妄为的女人,你等着,等我回来好好收拾你。”   秦盛想要回来的心从来没这么强烈过,不知道是忘了擦脸还是不想擦。   总之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去洗脸。   温软回去后给宋初打了个电话。   “喂,宋初,你能告诉我这件事有多大风险吗?”   温软的手紧紧拽着衣角,手心有些出汗。   宋初思忖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诚实相告。   “风险很大,有丧命的危险。”   他言简意赅,都没有想过要说得委婉一些,或者再安慰她几句。   温软沉默了很久,心像是被热油溅到了,很疼。   她看着窗外逼仄的小巷子里来回穿梭的人群,她在想,为什么那么多人还活着,或平庸,或劳碌,可至少命还在,健康还在。   可她喜欢在乎的人,为什么要经历这些,为什么连生命的保障都没有。   她以前很仇富,觉得自己命如蝼蚁,苟且偷生,现在才觉得可笑。   人站在不同的地方就会有不同的感慨,她以前站在低端,看到的都是穷人的艰辛。现在也曾靠近高端,却还是觉得哪怕是富人,也有可能连最基本的生存都难以保障。   这个世界,那么多汹涌的恶意,那么多冰冷潮湿。   她以为那些只有她经历过的,别人也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地点经历过。   可就算那样,她还是保留一颗正义之心,做人最起码的良知。   她知道,还有爱,还有温暖,还有希望。   所以她现在还不是哭的时候,她得好好生活,等着秦盛他们平安归来。   “宋初,我知道你会照料好秦盛的,但我还是想要求你,不要让他太辛苦了。”   温软嗓音有些哑,透着股沧桑的凉意。   宋初了然的笑了笑,他揉了揉眉心,换了只手接电话。   大提琴般的声音缓缓拉开。   “温软,我其实也没什么朋友,秦盛是我最好的朋友。   有件事,我没办法和他说,也没办法和任何人说,但现在想来,要是再不说,可能这个秘密会烂在我的肚子里,一辈子也没人知道。   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次能不能平安回来,这件事,水太深,牵涉到大案子,可能一不小心就回不来了。   现在能不能把我的秘密存在你那里,我要是回不来了,你就帮我告诉那个人,说我爱她。   我要是回来了,你就不必说了。”   宋初眉眼苍然,神情说不出的寂寞,他坐在空寂的房间里,想起那个人温柔的脸庞,心头一颤。   温软一直都猜测宋初有很喜欢的人,但他平日里神情总是淡淡地,几乎一个看不出情绪的人,他喜欢谁,喜欢到连秦盛都不能说,只能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和自己说。   温软想,那肯定是一个很长的故事,那个能被宋初一直藏在心底,并为她布置那么温馨房间的人是个怎样优秀的女孩。   “好,你可以跟我说,我保证帮你保守秘密。”   温软一本正经的回答,她捏手机的力度稍稍大了一些。   宋初那边停顿了一下,似乎在酝酿该怎么开口。   温软很有耐心的没有说话,她在等着他说。   半晌,手机那边传来一个磁性的声音,透着点悲凉,带了股沧桑。   “我从十六岁开始喜欢她,喜欢了十八年。   我一直不敢告诉她,其实也谈不上不敢,只是觉得没到时机,现在也不是时机。   她大我足足十二岁,整整一轮。   可没办法,我还是没办法不爱她。   我处心积虑派人去调查她,为了接近她,我去接近她的儿子,最后和她儿子成了好朋友。   那个人的名字,我想我不用说,你也该猜得出来。   温软,不管你现在多惊讶,但我请你务必要帮我保守秘密。   如果不是确认我已经死了,不要告诉她这件事好吗?”   温软听到这个消息的惊讶程度,不亚于当初知道秦盛的童年遭遇时的慌乱。   她并没有觉得,宋初不该喜欢碧沉,相反,她觉得碧沉那样的女人,男人很难不爱上她。   她惊讶的是,宋初竟然暗恋了碧沉十八年,连和秦盛当朋友都在他的计划当中。   这是怎样一份浓郁骇人的爱,爱得甚至有些病态。   但同时她也相当佩服宋初的隐忍和计谋。   那样的漫长时光,他都是一分一毫计算着,只为靠近他的爱人。   宋初果然比她想象中的更加深不可测,他的痴情和专一,世间罕见。   温软终于知道,他不能告诉秦盛的原因了。   这件事,最接受不了的可能不是碧沉,而是秦盛。   以他的性格,怎么能容忍一个人欺骗他这么多年。   他一直以为的好朋友,其实不过是把他当一个跳板而已,虽然这样说有些难听,但确实也是这样。   温软清了清喉咙,她语气有一丝不自然,短时间内,那种内心被冲击的感觉还没有缓过来,她嗓音温甜,慢慢开腔。   “宋初,我答应你,但不管怎么说,我都觉得,你既然已经做了这么多,等了十八年,怎么能就这样功亏一篑呢,表白这种事,你还是自己亲自去跟碧沉姐说吧。   如果你就这样死了,你甘心吗?   你还没有得到她的回复,你也不知道她的心意。   宋初,记得平安归来。”   宋初心弦微微一动,他沉思了很久,仔细考虑了温软的话,他也在问自己,要是就这样死了,真的甘心吗,都来不及开口就入了土,他真的不甘心。   良久,温软听见电话那端男子温沉的嗓音传来,“谢谢,我尽力。”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最近状态不太好,所以写文字数没有以前多,但还是会坚持日更的,希望大家谅解。   ☆、他想给她的宠爱,深沉如海,温厚如酒。      宋初挂断电话,他修长干净的翻开手里的宗卷,十八年前的事,零零散散的情况全部在这里。   三天后,他就要和秦盛一起去警局,万一秦盛身体里并没有那样东西,那线索也就意味着全部断掉了。   他不能靠唯一的猜测使他们两个在这件事里处于被动情况,那么他还得多做手准备。   当初那端神秘力量既然能杀了秦天这种优秀特种兵,现在也能解决掉他们。   他手指敲打着桌面,陷入沉思。   碧沉这两天实在是窝在宋初家里闷得慌,秦盛不许她茶楼继续营业,这里面肯定出了什么大事。   她问秦盛什么都问不出来,他总能打哈哈把自己的话绕过去。   宋初的嘴巴更严,问他什么总是一笑了之,看不出任何情绪。   她想,这两个人这样瞒着自己,肯定出了大问题,宋初这几天没去上班,天天窝在家里,多半时候都在房间里,很少出来。   或许他房间里能有什么线索,碧沉觉得大着胆子去探一探宋初房间。   她试探性的敲了敲宋初的房门,没有回应。   碧沉猜测他出去了,于是某人得瑟的打开门,大摇大摆的走进去。   一进门,看见宋初躺在靠椅上,他微微往后仰着,双眼是闭着的,眉头有些皱,神情很严肃,没有一般人睡觉的松懈感,手里还夹着一支万宝龙的钢笔。   碧沉心头咯噔了一声,轻声说了句靠,没想到他竟然没有出去。   碧沉想转身就走,但一想来都来了,就不要浪费机会了,既然他睡了,自己手脚放轻一点应该是没关系的。   她将拖鞋脱下,赤着脚走路,这样声音更轻一些。   碧沉猫着腰,慢慢地走到他的办公桌前,上面有好几份文件,都用密封袋装着,她要是硬撕开,他醒来后肯定会察觉。   正着急时,眼神瞥见宋初胸前有一份打开的文件。   但宋初办公桌很大,自己站在这头根本触及不到。   只好绕到那边去拿,她又蹑手蹑脚走到宋初旁边,眼看着就要拿到文件了,无奈宋初的手渐渐松开,那只钢笔马上就要掉了,钢笔一掉也就意味着会有响声,他可能会醒。   碧沉眼疾手快立马伸出手接过了钢笔,正想起身,一抬眼就对上了宋初的俊脸。   他白玉般的面庞,泛着莹莹的淡光,眉色乌正,眉毛根根分明。   他的狭长的内双在闭上眼后显得更加明显,非常精致细长的双眼皮。眼睑上的睫毛长而长,浓密似剪蝶。   他鼻子笔挺如剑,鼻翼间轻微的呼吸声扑在她的脸上,有些痒。   碧沉一下子红了老脸,感觉到沉寂了十几年的心脏倏然普通了一下。   自从秦天死后,她见任何优秀的男人都没有太大的感觉,顶多不过是觉得人家长得好不好看,性格好不好。   从没想过要跟人家有什么发展,今天这是怎么了,太久没近男色,面对睡美男有些Hold 不住了?   碧沉猛地摇了摇头,差点误了大事,正想拿起文件用手机拍下来拿回房间慢慢地看。   宋初眼睛慢慢睁开了,她看见他眼睛有一层雾色,黑色的瞳仁里她的脸显得非常的清晰。   碧沉脑袋里那根弦断了,她想她此刻肯定是一脸便秘色,但奈何她神经已经衰弱了,说不出话也走不动路。   她眼睛里的惊慌刺激到了宋初,下一刻天旋地转,她就被宋初抱在了怀里。   碧沉脑袋那根弦再次断裂,她想,完了完了,这下完了,捉贼拿赃,他不会把她送进派出所吧,都一大把年纪了干这事说出去确实有点丢脸。   这是宋初第一次随心所欲将她揽入自己的怀抱,他怀里温香软玉,离这么近,他甚至能闻到她墨发里的淡淡清香。   他感觉到她的僵硬,但哪怕是这样的接触以前也是从来没有过的,有的不过是在他一场场虚无缥缈的梦里。   宋初看着她一脸惊慌的表情,她此刻眉眼盈盈,像个受惊的兔子。   他看着她红艳艳微张的软唇,很想狠狠地吻住她,但奈何理智终究战胜了欲*望。   宋初将她轻轻扶起了,她慢慢地站起身来,表情很无措,一副做坏事被抓包的模样。宋初没有站起来,怕给她造成更大的压力。   他慵懒地躺在椅子上,语速很慢,声音很轻。   像是平常的闲聊,丝毫没有给人质问的感觉。   “你是来我这里找我吗,抱歉,这些天怠慢了你。   你在家里肯定也闲得慌,去房间换身衣服吧,我们去超市买点你喜欢的东西。”   宋初丝毫不谈刚刚的事,他巧妙的避开话题,一脸云淡风轻,还是那个温柔的模样,斯文有礼,清朗如风。   碧沉没想到他竟然不责怪自己,他果然是个好孩子,也应该知道她为什么而来,但顾及她这个长辈的面子,所以才巧妙的移开话题。   她有些懊恼,当初为什么不多生一个女儿,不然嫁给他多好,有这样的女婿顶得上好几个让人操心的儿子啊。   她想,要是秦盛真的不喜欢女人,要和宋初在一起,她约莫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这孩子太讨人喜欢了,完全抗拒不了啊。   “额,那啥,宋初,我确实是想找你陪我去逛逛街,你等我一下啊,我去换件衣服。”   碧沉笑呵呵的落荒而逃,走的时候还不忘带上刚刚脱下的拖鞋。   一会到房间,她舒了一口气长气,拍着胸脯感叹,“出师不利啊,出师不利。”   宋初其实在她刚刚进房间的时候就已经察觉了,他做过警察,有很敏锐的察觉力。   本以为是那个组织派人前来,一见是她,一身的防备全部松懈。   他可以防任何人,唯独无法防她。   哪怕她是来拿刀捅他心窝的,他也没办法张开手抵抗。   更何况,她不是,她虽说四十六岁,但跟二十几岁的小姑娘没什么不同,爱美,幼稚,贪吃,有点小狡黠,偶尔会任性。   他从没把她当长辈看,他把她当女儿看待。   他想,真正爱一个女人,你会无时无刻不想宠她,就想惯着她,让她活得肆意而张扬。   他要他爱的女人永远活得像二十岁,可以哭哭闹闹,可以任性胡为。   他想给她的宠爱,深沉如海,温厚如酒。   温软吃饭的时候,试探性的问了一下妈妈。   “妈,要是一个小你十几岁的男人非常的爱你,你会愿意和他在一起吗?”   她不知道碧沉怎么想,也不敢贸然去问碧沉。   但她妈妈五十多岁,比碧沉大了几岁,但也算得上是一个年龄段的了,虽然美貌是决然比不上她的,但中年妇女的想法应该差不了太多。   她想看宋初胜算的机率有多大。   温妈妈夹菜的手抖了一下,硬着嗓子回答。   “怎么可能小十几岁的年轻男人能看得上我这种老女人,你别一天到晚想些有的没的,你爸爸还等着我呢。”   温软继续发问,“要是真有呢,假如没有爸爸,你愿意接受他吗?”   温妈一筷子敲了一下她的头,“怎么可能有,我一没钱,二没貌,就算有,我也不可能接受。   一大把年纪的人再跟年轻小伙一起老脸不要了?还害不害臊!”   温妈妈斜着眼仔细的瞅了瞅温软,“女儿啊,不会是有十几岁的未成年和你勾搭上了吧,你要是干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没有,谁看得上我啊,我就是开个玩笑。”   温软话虽这样说,但见母亲反应这么激烈,不由得为宋初捏了把汗。   这段禁忌之爱,希望能有个好结果。 作者有话要说:     ☆、“是老婆本呢,很重要的。”   秦盛这三天一直在家里没有出去,他逼着自己吃荤腥,边吃边吐,吃完再吐,吐完又吃。   他在挑战自己的极限,他知道自己要是不克服这么心理阴影,日后倘使不幸落入那个组织的圈套,他们又会以同样的手法折磨他。   而他,只允许少时的自己懦弱,现在的他不可能求饶。   他坚持了三天没有洗头洗澡换衣服,每每走得浴室,在即将跳进浴缸的时候又奔了出来。在临走前一夜,他吃了碗红烧肉,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   他要以最精神的面貌迎接未来,好的坏的,他都接受。   宋初在最后一夜,找了碧沉谈话。   “我这几天要出去,什么时候回来不一定,你能帮我照看一下雪糕吗?   我已经买了一个星期的食物放在冰箱里,你这个星期都别出去。什么人来敲门,你都不要不要去开门,等我回来。   万一有什么事,赶紧给我打电话。待会儿温软回来,她这个星期会陪着你。   吃完大白兔之后记得刷牙,睡觉的时候要把门窗关好。   不管发生什么事,不要慌,静下心来好好想想。”   宋初表情很严肃,他一脸正色,但眼神很柔和,散着淡淡地暖光。橘色的灯光照在他脸上,带有迷离的醉意,夜色沉醉,男子有种微醺的气质。   她知道,他是在跟她诀别,大致能猜出来,这件事必定是很了不得的事。   碧沉端坐起来,她第一次在宋初面前露出长辈的威严,碧沉嗓音很好听,清脆中带股软绵。   “宋初,你和秦盛有事瞒着我。明天,他也会和你一起走对吧。你们要去哪,要干些什么,以至于要把我关在屋子里不让我出去。   我活了大半辈子,二十八岁就死了丈夫,一个人把秦盛拉拔长大,你觉得我有什么好怕的吗,我不要什么,只求孩子健康成长。   可是你看,现在你和秦盛要去做什么我都不知道,但绝对是件危险的事。这些天,我没问,你也没说,但不代表我是傻子。宋初,阿姨求你了,你就告诉我吧,好歹让我有个底。”   碧沉眼眸已经湿了,黑黝黝的眼睛透着股沧桑,那一刻,宋初才发现原来碧沉真的老了。   她首先是个母亲,然后才是个女人。她担心自己儿子的安危,不愿躲在背后,看他们去冒险。   宋初不愿和她眼睛对视,对他而言,这是一件很残酷的事,她永远都是他心头最柔软的一团肉,她的悲伤,她的害怕,他体会得清清楚楚。   但他现在却无能为力,这件事知道得越少,危险越小。他不想她被牵涉进来,他要做的就是帮她保住儿子。   宋初将头偏过去不看她,他嗓音微微有些沉,“碧沉,这件事有一定的危险,但我以生命作保,你和秦盛都会好好的,我们一定会平安回来。”   碧沉站起身来,一巴掌打在他脸上,力度不大,但她却是真的生气了。   “你有什么权利在这里说,能保住秦盛,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保住谁,或是保住自己。秦盛爸爸秦天,当年也说不要我操心,他会平安回来,可最后呢,不过是一具尸体。   我不相信任何人的保证,我只求身边的人都好好的,不要去干一些危险的事。可秦盛不听话,你为什么不劝住他。   我现在打你,并不是怪你,而是以一个长辈的权利来给你们忠告。   这个世界,任何父母都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去冒险,我也是,你虽说不是我儿子,但在我眼里你跟秦盛没什么两样。   可你们现在,说走就走,什么都不告诉我,这算什么。”   碧沉歇斯里底,开始哭了起来,她头发有些乱,眼泪顺着白皙的面庞慢慢的流下来。   宋初微微闭上眼,有些嘲讽地笑,他笑自己,还没得到她的爱,就已经受到了她的厌恶。   左边脸颊并没有多疼,但她那一巴掌却打到他心里去,一下子扇碎了他的梦想。   她永远都把他当孩子看待,丝毫没有一刻曾为他心动过。宋初长叹一口气,空气里有眼泪的湿意,带着点又咸又苦的味道。   宋初站起身来,他背脊有些弯,没了往日的意气风发,鲜衣怒马,像一个日薄西山的老人,带着股落日的淡淡哀伤和凉意。   他握着刚刚碧沉打她的那只右手,碧沉有些颤抖,湿漉漉的眼睛看着他,她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明显感到他的悲怆。   他一身凉意,手很冷,碧沉看着他被打得有些红的脸,一下子有些心疼,她刚刚真的是太气愤了,任何一个母亲在得知自己孩子要去做危险的事都会着急焦虑,更何况她只剩秦盛一个亲人。   哪怕是知道宋初一向令人放心,她还是避免不了担心。连宋初都说危险的事,她难以想象那是什么事。   “宋初,对不起,刚刚我太慌了,还疼吗,我去给你拿冰块。”   碧沉正要拽开他的手,去冰箱拿冰块。她一下子愧意爆棚,她一向脾气比较好,这些年没跟人动过气,秦盛长这么大,她都没有打过他,但现在却打了宋初。碧沉抿着嘴巴看着宋初的脸,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宋初蹙了蹙眉头,拉紧她的手。   “别动。”   碧沉就真的不敢动了脑袋放空的看着他,眼珠子都不会转了。   宋初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那是个非常小而且精致的钥匙。他将钥匙放在她手里,把她手指翻过去握住。像是交付了什么宝物,郑重而肃穆。   碧沉看着那个螺旋的小钥匙,眼里露出疑惑。“这是什么钥匙?”   宋初莞尔一笑,眉眼似镀上了一层光晕,散发着慈悲的气息。   “这是我的秘密,等我回来,我会把东西交给你,到时候,你就打开它,里面有一些东西,我希望你能帮我保管。”   宋初目光一寸寸记住她的眉眼,扫过她的轮廓,像在描绘一个美丽的画卷。   碧沉收下了钥匙,她想宋初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她,自己定要好好保管。只是不知是什么东西,也不像保险箱的钥匙啊。   “好,我会帮你好好保管的,不会是老婆本吧。”碧沉有意想活跃气氛,开玩笑的回答。   宋初微滞了一下,然后眉眼一片温柔,眼里透着水色。   他嗓音温凉,身上有股好闻的气味,带着一种夏日的寂寂夜晚的清香。   “是老婆本呢,很重要的。”   碧沉眼眸转了转,努力不让自己泪水流出来,她扯出一个不大自然的笑容,佯装不在意。   “宋初,记得,你和秦盛都要平安回来,我等着你们。”   这件事,她终究决定不再过问,她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年轻人想干什么事,她也挡不住,不如不去挡,让他们走得安心些。   宋初眼眸含笑,微微点头,手指却用力的紧握着拳头。   温软是十点钟到宋初家的,她给妈妈报了去云南一周游的旅行团。刚刚送妈妈上了飞机,温妈妈还在抱怨她不一起去,她说有事去不了。   其实她大可以一起去,但实在放心不下秦盛他们,之后她又主动打电话跟宋初说,愿意来陪着碧沉一起住。   宋初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同意了。   温软来了之后,碧沉还是稍微放心了一下,温软宽慰她说没什么大事,不过是公司的事,碧沉虽不大信,但有个能说知心话的女孩在身边,心情好了不少。   第二天温软一大早就起来了,她给秦盛打了电话,没人接。宋初吃完早餐就走了,领走前交给了她一个鞋盒那么大的银色箱子。   “这个箱子放在你这里保管,倘若我出了什么事,把这个交给碧沉,她那里有钥匙,能打开箱子。这段日子,麻烦你好好照顾她,温软,再见。”   “再见,宋初,我会帮你守住秘密,但也请你一定要好好的。”   温软笑得很和煦,不见悲伤的表情,她一脸明媚,暖如明日。   宋初看着温软面前有朝气的面庞,心里的阴霾也去了大半,他想,这个姑娘倒真的和秦盛很配。   他昨夜故意给碧沉的牛奶里放了安眠药,他不希望她早上起来送他,他不能保证看到她的脸,自己还能放心地走。   温软见他目光望碧沉房间的方向看,心里一下了然。她早上也刻意没有去叫她起来,她想宋初应该也是不愿见她难过的。   宋初转过身去,带上了门就离开。他开车去接秦盛,见到秦盛的时候,两人都没有说话,他大概感觉到秦盛已经有些不一样了,但哪里不一样,自己也说不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就六十多章节,我已经写完了,就二十多万字,不会让大家追太久的,爱你们!   ☆、“秦盛,你猜,是字还是花?”   车子开到警局的时候,两人没有立刻下车。   秦盛转过头来看他,眼睛亮得吓人,少了平日的萌感,多了种成熟男子的冷感和魅力。“宋初,你做好准备了吗?”秦盛声音很干脆,似乎还带有隐隐的决绝之意。   宋初淡然一笑,他将一枚硬币抛到上空,然后盖在手背上。   “秦盛,你猜,是字还是花?”   秦盛略略挑眉,定眼扫了他一眼,眼里有股悲伤在流动。   他沉默了一会儿,目光看向窗外的香樟树,大片的阳光漏过绿叶,投射在水泥地面上有斑驳的影子,像是破碎的阳光。   “花。”   宋初眉头微微松开,把手打开,上面是字。他收下心,勾着唇笑了笑。   秦盛不大满意这个结果,他把硬币拿过来,有些赌气的说,“不管怎样,这次毕竟是我的事,不该由你出头,刚刚不算。”   宋初摇了摇头,游戏一旦开始,没有作废的道理。   丢硬币,这是宋初和秦盛多年来玩的一个游戏,每次遇到困难,两人都会抛硬币决定,谁打头,谁护尾,猜对的那个护头,猜错的那个护尾。刚刚秦盛猜错了,所以,这次由宋初打头,他护尾,也就是垫后。   一般打头都会困难,把敌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去,让垫后的那个有可趁之机,然后一句歼灭敌人。以前两人玩CS的时候,一般都是一方引开敌人,另一方趁虚而入的。   进入警局后,有一位李刑警来接他们,这位李刑警,中等身材,看上去五十多岁,但精神很好,应该身体很健朗。   经过宋初介绍,这位刑警名字叫李凯,是宋初以前警队师傅的发小。他看上去很和气,对这件事也比较重视,两方谈了很久,在李凯的安排下,秦盛被人带去检查身体了。   宋初则留下来继续和李刑警安排接下来的部署,李凯把最近搜集来更加有力的资料给宋初看。   宋初接过资料,静下心来看了很久,他一边看,李凯一边在旁边分析。   “这个组织名字叫“黑龙”,他们是金三角的大型黑组织,他们常年走私军火和贩毒,十八年前,秦天他们那对特种兵,九一七战队负责去调查他们,这个战队总共十个人,目前还不知道他们各自的名字,国家机密,所以查也查不到。   当年死的只有秦天一人,据你所提供的资料,秦天的儿子小时候遭遇绑架软禁,但黑龙却没有伤害他,现在又打电话寄碟片恐吓他。   你说他们在找一份名单,但这几乎不可能。因为黑龙五年前就被我方刑警彻底歼灭了。那如果不是黑龙,会是谁有当年秦盛被软禁的视频呢。”   李凯说完就停下来看宋初,宋初从烟盒里掏出一支烟,将他递过去给李刑警,他微笑着接过去,宋初为他点上火,之后自己手指里夹着一根烟,并没有发话。   他手慢慢翻着资料,看着黑龙的这份资料,眉头越来越紧。   这份资料显示,黑龙五年前被歼灭,全军覆没,一干不法分子全部落网,黑龙的老大叫吴青,云南人,56年出生,于2009年9月份被抓,2010年4月份执行枪决。   资料赶紧利落,把他过去犯的罪一条条列出来,每一天都足以判他死刑。   之后又是其他犯罪分子的资料,大同小异,没什么特别之处。   他还特意留意了一下,近几年坐牢刑满被放出来黑龙成员。大部分的黑龙成员被枪决,坐牢的都是罪不够重的小喽罗。   近几年被放出来的只有三个人,一个是朱东来,当时在黑龙集团充当放风跑腿的角色,有吸毒病史,酗酒,坐了十年牢,2006年被放出来,出来后由于身体太差,被侄子接回了云南,目前在床上瘫痪着。   第二个是赵三才,2010年被放出来的,在黑龙组织里当个联络员,他主要是负责联络临国地方军火商,但也没干过大案子,在牢里几年表现良好,提前出狱。目前在一家公司当文员,三个月前强*奸了同事,再次入狱,估计得在牢里再待十年的样子。   第三个是周喜,2012年被放出来,曾经是吴青身边比较亲近的小弟,但出狱后不久被仇家追杀,半年前被砍掉了一只胳膊,弄瞎了一只眼睛,目前不知所踪。   从资料看来,三个人没一个是可能最近恐吓秦盛的人,宋初手指不停的敲打着桌子,之后将手里的资料往桌上一甩。   “妈的,一个都不是,那到底是谁?”   宋初第一次当着外人说脏话,上次说脏话还是他十六岁的时候。他双手撑着额头,面色铁青,额角有隐隐的青筋爆出,呼吸也变得沉重起来,喘着粗气。   他单手粗糙的扯开领带,粗着嗓子问李凯。   “凯叔,有水吗?”   宋初身上有隐隐的戾气,整个人显得阴郁起来,透着冰冷和桀骜。   李凯怔了怔,被他这副样子弄得有些尴尬,“宋初啊,这件事确实不那么好查,但你也得沉住气,毕竟是当过几年警察的人,别这样浮躁。”   李凯去给他倒了一杯温开水,宋初接过温开水,并没有直接喝。   “叔,我知道了,刚刚不好意思,是我太心急了。对了,你这有茶叶吗?我喜欢喝茶。”宋初露出歉意的表情,开始道歉。   李凯笑吟吟的说没事,然后去自己办公桌拿来茶筒子。   他给宋初重新倒了杯开水,上面放了茶叶,宋初细嘬了一小口,露出清朗的笑容。   “是六安瓜片吧,你这茶叶不错。”   李凯笑了笑,“是的,好眼力,你也知道,我们这行,经常忙到半夜,总得喝喝茶提提神。”   宋初点了点头,又喝了口清茶,闻着茶香,眼前立马就浮现了碧沉的模样。碧沉和茶是分不开的,她煮的茶,当是B城最好。   “我有熟人是开茶楼的,下次给叔您多带几包好茶。”   李凯也没有推辞,眼角有隐隐的笑意。   “过阵子,师傅就要六十大寿了,凯叔可要记得去啊。”宋初开始和李凯唠家常,反正案子总是没什么进展,总不能就这样空等。   “这是当然,你师傅有你这样的徒弟,可真是命好,都出师多少年了,还记得他的好。”李凯感叹着,接着他又说要安排他和秦盛中午去他家吃饭。   宋初没有推辞,自是应下。   秦盛回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午饭的时间。跟着秦盛一起来的还有个刑警,这个刑警年纪看上去不大,浓眉大眼,三十出头的样子,看上去有点憨憨的。   李凯说这是他徒弟小王,宋初也跟着介绍了自己,问过小王才知道秦盛身体里没有任何不对劲,更没有他说的什么晶片。   宋初对此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他细观秦盛面色,没有他料想的灰暗和挫败,反而精神矍铄,不见半分丧气和不安。   李凯倒是有些惊讶,“照理说,东西应该就在秦盛身上啊,那既然不在他身上,那在哪里,那群人找上他难道不是为了这个?”   宋初沉默,低着头看不出他的表情,倒是秦盛一脸云淡风轻,他露出一个萌萌的表情。“不在我身上反倒更好,跟我就没什么关系了,那群人想要的东西,谁也找不到。”   李凯提议去他家吃饭,既然事情暂时没什么进展就先去大吃一顿,吃完了才有力气干活。   宋初也点头附和,秦盛没什么意见,小王也跟着一起去了。秦盛和宋初没有坐李凯的车,他们坐的是宋初的车,跟在李凯的车后面。 作者有话要说:     ☆、要吃饱饭,才有力气亡命天涯。   两人坐到车上后,宋初拿出一个小小的机械仪器,很快机械仪器就发出聒噪刺耳的声音。   宋初向秦盛使了一个眼色,秦盛点头。随后秦盛掏出一个本子,在上面写着。   “警局有内鬼,给我检查的那个医生中途换了三个。他们要求给我打麻醉,我拒绝了,之后确实用仪器没有查出任何东西。”   宋初点了点头,趁红绿灯的时候写了一句话。   “下一个红绿灯,你下车,去这个地址,我把你妈妈和温软移到了那里,建安街十九号。”   秦盛本想拒绝,但情况危急,他根本来不及跟宋初商谈,车上有窃听器,他们不能贸然取下来,一旦取下,对方马上会察觉到,说不定会立刻行动。   之后宋初和秦盛闲聊了几句,都是无关痛痒的几句话。   下一个红绿灯马上就到了,秦盛将卫衣上的帽子带起来,迅速下了车,消失在人群里。   宋初看着秦盛安全走后,开始急速加速,他把车掉了个头,迅速的往另一条道上开,不一会儿他就发现后面有辆车跟着他,他加快速度,甩掉了那辆车。   一旁狂飙的时候,他把身上的手机扔了出去,开到一个闹市区,他带了个鸭舌帽下了车,叫了个路边浓妆艳抹的小姐,拦了一辆的士,迅速上了车。   “去崇明路。”   他的样子不慌不忙,一点都不像在逃跑,他拉着小姐的手,满脸都是笑意,唯有眼睛一潭死水,不过他把帽子压得有些,连那个小姐都没看清他的脸。   那个小姐也伸出去去摸他的胸口,他趁机摸了一把小姐的胸脯,之后又把她勾到面前,附在她耳上说了几句话。   小姐在那一瞬间看清了他的脸,心里冒着甜泡,这辈子都没遇到过这么帅的嫖客,长着么帅,何必花钱出来嫖,大把女人往上贴。   但那小姐也机灵,帮他往后面看了看。   “哪有车子在追你,你老婆这会儿怎么都查不到这里的。”   宋初满意的笑了笑,下了车后,给了小姐一千块钱,叫她先去订房间,自己先去附近买东西。   那个小姐也笑吟吟的去了,心想这是个大款,订房间都这么豪气。以前那些嫖客顶多订三百来块的房间,不像他这么阔绰,想必要是伺候好他了,捞的油水更多。   宋初在崇明路那里上了另一辆的士,“去百汇路。”他领子上还带有小姐的唇印,他也佯装不知,一身浪荡痞气,毕竟当年也是个花花公子,现在装起来也像模像样。   他这个样子,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他。哪怕是警察来查,也只会找单身男性,想不到他会在那危急时刻“□□。”   他故意给小姐和的士司机造成他被着妻子出来偷吃的假象,就是为了淡化人的记忆,篡改人的认知,就是警察问起,他们也就当他是个嫖客,不会供出来。   宋初在百汇路常年租了个房子,用的是假名,就是想着哪天有个万一以备不时之需。   他买了一个星期的食物上了他租的房子,那个房子,他每隔一个月会派人去打扫一下,所以也不脏。   所有东西都是现成的,只需要食物即可。   现在他唯一担心的就是秦盛是否安全到达建安街,温软和碧沉是他在临走前做的决定,现在证明他这个决定是正确的,他叫温软带着碧沉去建安街。   那里是他妈妈名下的房产,他妈妈在金融界是名人,暂时还没什么人会去查她的房产,更何况她房产有好几套,用的都是不同的名字,一时半会儿还查不到那去。   他在附近的公用电话亭给温软打了个电话,电话每嘟一声,他心就沉一分。   好在响了四五声之后电话终于有人接了,“喂,你好,温软不在。”碧沉嗓音有些低,似乎带着点低落。   宋初一下子顿了声音,不敢喘气,接电话的是碧沉,他不知道她会不会还在为他今天早上走的时候没有叫醒他而生气,也不知道自己擅自把她们移到建安街上,她会不会更加不安。   但现在是非常时期,他必须确认他们的安全。   “碧沉,是我,你还好吗,温软去哪了,秦盛有没有去你们那?”宋初快速说着话,飞快的环顾四周的环境,看有没有可疑的人物。   “你在哪啊?温软刚刚接到秦盛的电话就出去接他去了,现在还没回来,事情是不是很严重?”碧沉开始小声啜泣,嘶哑着嗓子说话,语调非常着急。   宋初心里咯噔一下,他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冷静。   “你先别慌,一切有我,秦盛什么时候打的电话,温软出去多久没回来了?”宋初抓紧了电话柄,背脊有冷汗冒出来。   “大约四十分钟了,温软电话落在家里了,我现在联络不到她,打秦盛和你的电话也没人接。”   碧沉不知道为什么,当听到宋初那句,一切有我时,莫名的心安,焦躁了四十分钟的心终于平静了下来。   宋初脑袋飞速地转着,做了最坏的打算。现在当务之急,既然找不到秦盛和温软,那碧沉的安全就一定要确保下来。   “碧沉,现在你听我说,不要慌,不要出门,任何人敲门你都不要去开门,晚上不要开灯,假装这个房子没有人。   我的电话你不要再打了,我会每天给你打个电话的,秦盛和温软,我负责去找,相信我。”   碧沉没有说话,但宋初知道她在捂着嘴巴哭,他知道她胆小,怕黑。现在情况那么危急,让她一个人待在那里确实给她太大的压力了。   但现在他不能贸然去找她,要是她被监视了,他贸然前去,一并被抓,那这件事就没有翻身的余地了。   “碧沉,不要怕,床底下有一大包大白兔奶糖,你每次害怕的时候就吃一颗,我保证三天之内去接你。   你要等我,尽量保持睡眠充足,要吃饱饭,才有力气亡命天涯。我知道你有很多疑惑,等我们见面的时候,我会一五一十的告诉你。   秦盛温软就交给我,我保证他们会平安回来,相信我。”   宋初说亡命天涯四个字的时候,碧沉听出了一种缠绵悱恻的浪漫感觉。本来没有食欲的她,现在却特别想吃东西,她必须振作起来,不拖秦盛和宋初的后退。秦盛温软不一定出事了,没到最后,她不能慌张绝望。   碧沉把眼泪收回去,郑重的回了句“好。”宋初见她好了一些,也没有再多话,就马上挂断了电话。   他立马回到房间上网,搜了建安街的地图,在想着怎样去把碧沉安全的接到自己身边。   至于秦盛和温软,他不是不担心,只是不相信秦盛会那么容易被抓,温软是个胆大的女孩,更何况他临走前还交给了她一把枪。   温软是不会用枪的,但秦盛会,他们两个平常经常回去打CS,还有射击。一旦两人回合,必要时候,应该能挡一阵子。 作者有话要说:  原谅我是个男二控,之后的几章会写到秦大萌宝,宋初戏份越来越重,是因为想发展他和碧沉的感情线。   秦盛和温软火候快到了,大家别着急。   这几天都比较忙,所以字数没以前大么多,请见谅!   ☆、“温软,是我。”   温软接到秦盛电话的时候,她就慌了,秦盛当时只说,“我在楼下,快来接我。”   她听出了他当时粗喘着气,气息非常不稳,她接着再打电话过去,秦盛就关机了。她急忙跟碧沉说了两句,临走前把宋初给她的枪装到了皮包里。   现在想来,她都不知道当时是怎么镇定的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的。她下楼的时候并没有看到秦盛,想打电话联系发现自己忘记带手机了。   她没有马上上楼,而是拉高衣领,在楼下逗留,她佯装路人,密切的注视着四周,没有发现可疑但人物。   忽然她被一只手捂着嘴巴拉了过去,她不停的挣扎,手甚至已经摸到了宋初给她的枪。   她闻到一股淡淡地血腥味,继而那人俯头埋在她耳边低语,“温软,是我。”   温软一下子眼睛湿润了,她急忙拉下秦盛的手,转过头急切的想看他的脸。他今天穿一件黑色衬衫,外面还套了件黑色短夹克,鸭舌帽压得低低的,只能看清他流畅光洁的下巴曲线,从来没见过秦盛这副模样,他一身透着凌厉的气质,像潜伏在夜里的猎人。   “秦盛,你还好吗,哪里受伤了?”   温软急忙去摸他的身子,慌乱中摸到他胳膊哪里湿湿黏黏的,手一张开,一片暗红,红色的血印在她雪白的手上,显得残忍而血腥。   “我没事,宋初在你那放了把枪,枪带来了吗,给我。”   秦盛声音有些微颤,他握住温软那只被血弄脏了的手,说明了来意。   “枪我带来了,但宋初说不到迫不得已不要用。你现在手受伤了,还是不要用枪了,太危险了。”   温软默默地把包握紧,秦盛这个样子,她怎么敢放心把枪交给他。她有些慌,呼吸不太稳,急忙从包里拿出纱布手忙脚乱的想要给秦盛缠上,这些东西是她几天前就准备好了的,就怕有什么不时之需,现在果然派上了用场。   “你先别说话,我先帮你把伤口处理一下,还在流血。”温软声音带着哭腔,她一边说话,一边往后看,生怕有人发现这边的情况。   秦盛握住温软的手,他把帽子往上抬了抬,露出清澈素黑的眼眸,他表情很严肃,少了平日的萌,多了份阴鸷的味道。   “温软,听我话,把枪给我,然后你再当什么事也没发生就赶紧上楼,我马上就要走了,留在这只会给你们造成危险,妈妈还在等着你呢。”   秦盛试探性的拍了拍她的脑袋,此刻的温软没有了平日的凶神恶煞,像一个小媳妇一样依赖着他,担心着他。   他知道她很害怕,也知道这件事有多严重,现在他得先找个地方躲起来,而不是和她们在一起,三个人在一起太容易暴露身份。   刚刚他已经中了一枪,虽说只在手臂,但那些人很快就会追上来,要是发现了温软和碧沉,结局不过是三人一起被抓。   “不,我不,再也不听你话了,你说会平安回来,可是你今天一出门就见血了,我怎么敢放心让你一个人。不管怎样,我要跟着你,你现在都受伤了,跟需要人照顾,我很机灵的,不会给你拖后腿的。”   温软坚定的摇摇头,她紧紧地拽着他另一只没受伤的胳膊,生怕他就此消失不见了。没有人比温软此刻更了解自己,她知道自己是个能吃苦的人,这些年她什么没干过,她并不柔弱。与其让她待在屋子里不出来,她更愿意时时刻刻跟着秦盛在一起,哪怕是是死,她也得为他收尸,不让他流离失所。   至于自己,没有人比她更加疼惜自己的命,她是差点死过两次的人,但每次都能活下来,她相信这次也一样,她不会那么容易让自己死,她的爸爸还在牢里等着她去接他出来,她的妈妈还需要她照顾。   她的生存意志非常强大,她想要做的,不过是陪着他,不让他再次置身于当年的凶险。   “温软,你再轴,我就直接辞退你,之前说好的福利一个都不给你!”   秦盛佯装生气,鼓着个眼睛,他能要挟她的只有这个,虽说他也明白这个东西说出来自己也不会信。   温软怎么可能被这个吓到,她耸了耸肩,调皮地回答,“无所谓,我已经攒了不少钱,不差你那点钱了。”   秦盛心里有十万头草泥马在奔腾,尼玛这么霸气的土豪话竟然是从一毛不拔的温软口中听到,也真是天上下红雨。   秦盛还想再说什么,温软就拉着他进了一个楼梯暗道,逼仄黑暗的空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两人离得很近,双方都能感觉到对方鼻翼间扑出来的热气。   温软这会儿也顾不上脸红了,她急忙把秦盛的衣服脱下了,秦盛右边手臂并没有中弹,但子弹估计是从他表皮擦了过去,有一道有点深的口子,上面不停在渗着血,红肉外翻,有点渗入。   温软以前在一家小诊所做过杂工,懂得一些简单的医理,她也来不及心疼,急忙从包里掏出双氧水,往他伤口上倒,双氧水刺激性有点大,倒在秦盛手臂上,发出滋啦啦的声音,秦盛脸都白了,但依旧咬着牙没有说话,他一直静静地看着她,她额发有些已经掉了下来,白皙的额头上冒着微微的汗。   她更本没心思顾及自己,含着泪急忙拿出纱布往上绑,她绑得不松不紧,几分钟下来他的手就被她处理好了。   之后她又帮他把衣服穿上,拿着卫生纸帮他的衣服上的血渍擦了擦,好在的黑衣服,看不大出来上面的血渍。   做完一系列动作之后,她才长长舒了口气,眼神里有淡淡地光芒,有些邀功地说,“看吧,我还是很有用的。”   秦盛看着她满手的血渍,心里泛着酸气,有些刺痛,但他面部不显半分,有些无奈地说,“机器猫同学,你包里还有什么法宝一次性都拿出来吧。”   温软认真地去掏了掏包,从里面拿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她剥开糖纸,把奶糖纳入他的嘴。   “你失血过多,吃颗糖补充一下能量。”   秦盛嚼着奶糖,嘴里有甜甜的味道,他一下子就想起了碧沉,这奶糖是碧沉的最爱,她现在怎么样了,有危险吗。   “我妈妈怎么样了,她这几天还好吗,你们住的这个地方安全吗?”   温软偏这头想了一会儿,“碧沉姐这两天情绪不大好,虽没跟我说太多,但她知道你出事了,很担心,现在她一个人在房间里,我刚刚下楼很慌,也忘记带手机了,你手机拿出来,我给她打个电话。”   秦盛见碧沉还在房间里,不免有些担心,“我把手机关机了,怕有人追踪,警察里有内鬼。不行,我得去看看她,确认她的安全。”   秦盛正想往外面走,被温软拉住了。   “不用担心,只要你不出现,没人知道她在这里,你上去反而暴露了她的行踪。宋初说这是她妈妈名下的房产,名字是假名,一时半会没人查的到这里。   我们现在先找个地方躲躲,待会儿再用公用电话给她报个平安。”   秦盛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靠近她,确实给她带来更多的危险,也就同意了温软的做法。   两人之后从小巷子里绕出去,打了一辆的士,他们去了郊区,那里是秦家老宅,空了很多年没人住过,虽说那个位置很危险,但秦盛还是觉得看一下,看父亲当年有没有留下什么线索。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我自是美色倾城,请君怜惜。”   他们到秦家老宅时,已经是傍晚了,天空有些暗沉,如灰色的水泥,显得很压抑。   他们并没有直接进去,因为秦家老宅门口有警车在停着,四五个警察在那里走动,其中有一个就是李凯。   他正在打电话,不知道在说什么,没有了初见的笑脸,一脸暗沉冰冷,像是被谁训斥了。   “你说警局里有内鬼,那知道是谁吗?”温软看着前面的几个警察,有些疑惑地问秦盛。   秦盛点了点头,目光在李凯那里逗留了很久。   “知道,他就在这里面,宋初判断出来的。”   说到宋初,秦盛心里安定不少,虽不知道他现在身在何方,但他相信他定能逃脱。宋初当时在纸条上写,李凯是内鬼。但情况紧急,他还来不及解释,不然也不会让他中途转道逃跑。   “那现在这么多人在老宅,我们还进去吗?”   温软有些担心,现在进不去秦家老宅,线索都断了,接下来他们像无头苍蝇一样,难道只能一味的逃跑吗。   黑道白道分不清好坏,他们能求助谁,当年那个案子到底是有多严重,才会事隔十八年再次卷头重来。   秦盛邪魅地挑了挑眉,夕阳的薄光散落在他眼睛里,有橘色的光芒,看上去透着中妖冶的美感。   他勾了勾唇,露出莹白的牙齿,鼻尖轻嗤。   “去,怎么不去,他们守他们的,我们去我们的,一点冲突都没有。”   他的嗓音带这种磨砂的磁性,一身黑衣,帅气逼人,像动漫里走出来的美少年杀手。   温软再次被他秒了,她干巴巴的扯了扯嘴巴。   “那啥,秦盛,有没有说你长得很帅啊?”   秦盛没想到她跳频这么厉害,但还是立马反应过来了,他自是分分钟不放弃耍酷的机会。故意邪魅地对她抛了个眉眼,把领子竖起来,遮住白皙修长的脖子。   “不好意思,我自是美色倾城,请君怜惜。”他露出媚意,声音温凉,像叮咚流动的泉水。   温软绝倒,血槽已空。   十五分钟后,温软和秦盛在一个逼仄的空间里匍匐前行。   “秦盛,走这条狗洞,自然是不可能跟他们撞在一块。话说,你怎么会愿意钻狗洞的,不怕脏吗?”   温软扭动着身子,身下都是黄色的泥土,但她却觉得,再也没有比跟秦盛一起钻狗洞更浪漫刺激的事了。   秦盛微微一滞,继续前行,他抬眼环顾了一下四周,并没有人,他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又伸出手去拉温软。   秦盛全身脏兮兮的,但他的表情却非常的轻松。   “这条狗洞,是我小时候挖的,那时候我经常钻,所以现在钻也没什么。连死都不怕了,还怕什么脏。”   温软向他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她站起身来,和他一起呼吸着这里的空气,她想,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十年前的她,绝对想不到十年后的自己会跟一个叫秦盛的男人一起钻狗洞,而且还钻得这么开心。   他们现在是在秦家后院,不得不说,秦家老宅真的非常的大,这个后院都有温软的两个家那么大,到处都是瓜果树木,被养得非常的好,一点都没有荒废的迹象。温软猜想这应该是碧沉所为,她可能每年都会派人回来照料一下老宅的吧。   他家后院有一个非常高大的合欢树,秦盛问温软会不会爬树,温软目测了一下树的高度,她非常老实的回答。   “我估计只能爬到一半高,爬不到顶。”   秦盛露出赞叹的眼神,“能爬一般就够了,我们现在要通过这棵树爬到二楼,那个木格子的房间是我的房间,我们待会儿进去,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温软有些惊讶,秦盛没有让她在下面等她,她点了点头,心里还是非常高兴满足的,因为秦盛愿意带着她一起,而不是让她一个人躲着。   秦盛扫了一眼温软,大致猜出来她在想什么,他无声地笑了笑,眼里有亮光。   “既然你愿意跟着我一起,我就要带着你,只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确保你的安全,你要是在下面待着,我无法预测你接下来遇到什么危险,我能第一时间到你身边来救你。”   秦盛说完这话,就开始爬树了,他爬得很快很稳,温软抬头看他,能清晰的看到他后背的线条和矫健的身手。   他衣服往上撩开,露出好看的腰窝和光洁的脊背,温软看着他大好的曲线,脸有些发热,她想,他怎么可以帅成这样。   秦盛爬到一半见温软还没动,眼神示意问她怎么了,温软这才开始爬树,她又抬眼看他,见他爬得有些慢了,知道他是在等她,心里漫过一阵暖流,甜甜的。但花痴归花痴,她还是有些担心他受伤的手臂。   不一会儿,两人就爬到了树的一个横枝上,横枝正对着秦盛以前的房间,站在树干那里,纵身一跃就能跳到房间里去。但他们没有立刻跳,因为院子里来人了,有两个年轻警察在那说话,好在树叶繁茂,他们两个躲在树里,没人看得到他们。   “你说李刑警叫我们来这搜东西,到底是搜什么也不告诉我们。说要密切注意一切可疑人物,他把这两张照片给我们也不告诉我们他们是谁,也没说是罪犯。”   “谁知道呢,看着两个男人的照片,一看就是高富帅,应该不会是什么坏人吧。”   两人在院子里抽了两支烟,之后又闲聊了一会儿就走了。   秦盛和温软看清了他们手里的照片,正是秦盛和宋初。听那两个警察的意思,他们并不知道实情,应该就是两个无知的小警察,他们只是听命于李凯而已。   秦盛和温软四目相对,没有说话,做了个手势,但两人都清楚对方的意思。秦盛先跳进房间找东西,温软密切的注视周围的动静。   秦盛马上就跳进了房间,他蹑手蹑脚的走进去,房间已经被翻乱了,看不出原貌,秦盛没打算找东西,他直接躺在了他小时候睡的那个床上,他闭着眼睛,回想那一夜爸爸除了跟他说那句话后,还跟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记忆太久远,他竭力回想了半天,还是没有任何线索,只记得自己侧身躺在床上,爸爸躺在他身后。   然后他就睡着了,醒来爸爸就不见了,除了那句话,没有任何蹊跷。   他以为自己体内有晶片,但是没有,假使趁他不注意,从他体内拿出了晶片,也就不用耗那么大力气来秦家老宅找东西了。   至今,除了他中的那一枪外,黑势力都没有出现过,他接触到的是黑警,然而真正的黑道还没有出现,他们一定躲在某个地方,伺机而动。   秦盛环顾了一下房间,没有逗留太久,就翻过窗户,温软伸出手拉他,他们关好窗户,很快就爬下了树。   两人一路无话,直到逃出秦家老宅,秦盛才开口。   “怎么办,温软,我找不到那东西。但我知道爸爸一定告诉过我了,那么它到底在哪,我一定知道的,只是想不起来了,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秦盛将头埋在双膝间,声音低沉,温软看着他头顶黑色的发旋,有些心酸,她知道他这是在自责,在怪自己不够细心,在怪自己不够聪明。   温软张开手,怀抱着他的身体,他有一瞬间的僵硬,之后就放松了。但依旧埋着头,周身散发着悲凉的气息,像一只被抛弃的幼兽。   温软拍着他的脊背,手指轻敲他的背膀,声音柔缓似轻音乐,“秦盛,不要自责,你已经够努力了,想不起来就不要想,说不定突然一个契机,你被尘封的记忆就打开了呢。”   秦盛猛地抬起了头,眼里有一道彩虹,非常鲜艳明亮,如彩云织锦。温软有些惊愕,把手放下了,有些担忧的看着他。   “怎么了?”   秦盛猛地抓起温软的手,眉眼里似乎有什么不一样的东西,他眼里有奇异的光芒,看温软的眼神几乎能化掉她。   温软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她想,他不会是突然春心萌动,要向自己表白吧,怎么办,人家还没做好准备。   温软把脸侧过去,低着头,一脸羞赧,似被调戏的弱女子。   倏然,秦盛紧握着温软的手往自己脊背上拍打。   “温软,你再多拍我几下!快一点,我想起爸爸那晚一直在拍我的后背,好像重复着一个调,你说他会不会是留下来什么线索,他平常很少拍我后背让我睡觉的。”   秦盛高了三个音调,几乎要喜极而泣,似一个考了满分的孩子。   温软手一下子僵掉了,暗骂了一声自己傻逼。她神情有一瞬间的僵硬,从来没这么挫败过,好打脸。但她还是很高兴能找到线索,她急忙拍打着他的脊背,秦盛总说不对,不是这个调,不是这个手法。   温软手都拍红了,秦盛背估计也好不到哪去。奔波劳累了一天,两人都非常的疲惫,最后还是决定先去找个地方休息。 作者有话要说:     ☆、“温软,我应该很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他们没有去需要登记身份证的酒店,而是找了一家小旅馆,两人要了一个标准间。   这家旅馆,温软非常不满意,但也不是她不满意,而是担心秦盛。   他那样一个爱干净的人,怎么可能愿意睡这种被子,一看就又潮又脏。虽说白色的被子,上面还有黄色的不明物,脏兮兮的。浴室里的毛巾也看上去不那么干净,厕所也没刷干净。总之这种环境,温软笃定秦盛是受不了的。   “秦盛,要不我们换一家旅店住吧,这家不太干净。”温软把包背起来,拉着秦盛的手准备退房。   秦盛环顾了一下四周,要是以前的他,断然会毫不犹豫的走,但现在不会了,人在逃命,还怎么顾得上那么多细节。   更何况他在家里已经刻意锻炼自己的意志,让自己不那么怕脏。现在这些虽然还是让他有些难以接受,但也不至于会让他睡不下去。他得养足精神,才能有力气面对明天。   “睡吧,不需要换了,我们又不能用身份证登记,找别的旅店还是一样。”秦盛一脸淡定地把外套脱了下来,坐在床边,开始铺被子。   温软被这样的秦盛吓得折舌,但她也不想去多问,她知道,秦盛长大了,或者说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有担当,不怕脏,克服了自己的心里阴影。   面对这样一个秦盛,温软表示毫无招架之力,分分钟被他帅哭。   有人说,当你开始看某人不顺眼的时候,你就会越看越不顺眼。   温软想,反正,当你开始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越看越喜欢。   他蹙着眉头很帅,他脱衣服很帅,他说话很帅,他看着你的时候,你心都要化了。   秦盛见温软还在看着他,眼神有点荡漾,他环顾了一下四周,三十坪米的房间,到处都贴着裸*女图片,小木桌上有避*孕*套,他也有些不自然,下意识就想起了温软的裸*体。   他咳嗽了两声,打破了尴尬,我先去洗澡,你先看会儿电视吧。   温软木讷的点了点头,她坐到自己的床上,开始把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一把枪,几包面巾纸,一根香肠,几颗大白兔奶糖,一些医疗用品,还有她的几件内衣。   她的内衣拿出来,想到秦盛洗澡没衣服换,肯定会很不舒服,于是给秦盛留了一个纸条,去了附近的小超市,买了几件男士的内裤和几条干净的毛巾,又买了两斤水果和几个面包。   她一路上都注意隐蔽,没有发现可疑的人物。等回到房间的时候,秦盛还没出来,她敲了敲浴室的门。   “秦盛,你把门打开一下,我刚刚给你买了内衣和毛巾,你接一下。”   秦盛黑着脸把门开了一条缝,他头上还有不少泡沫,上身倒是干净,但湿漉漉的,很引人遐想。   “你怎么能擅自出去,要是被人抓走了怎么办!”   他音量有些大,眼睛因为生气而显得越发的亮。红颜的嘴唇一张一合,似一朵稚嫩的玫瑰。温软见美色当头,也来不及委屈,笑嘻嘻的回答。   “我很小心,没有被人发现,只是想到你没衣服换,才。。。”温软向来不使美人计,她使的是苦肉计。   果然她一脸委屈的望着他,手里拿着毛巾和内裤,秦盛一听心就软了大半,恨不得抽自己几大耳光。   “对不起,我只是太担心了。”秦盛接过东西,表情有些别扭的道歉。   温软露出宽宥的表情,笑得甜糯舒心,清新自然。“没事,你快点洗澡吧,别感冒了。”   这次轮到秦盛被秒了,他快速的关上门,平生少有的男性特征被召唤起来,他把热水调到冷水,洗了很久才出来。   温软很贴心,不仅给他买了贴身的内裤,还给他买了一件大裤衩,很适合穿着睡觉。   他出来的时候,温软已经睡着了,她躺在床上,也没有盖被子,上衣有些短,露出一小截白嫩的肚子和可爱的肚脐。   温软睡觉的时候,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两颗瓷白的牙齿。她的睡相并不好看,四仰八叉,但睡颜却非常的甜美。   白嫩的脸庞看上去像一朵睡莲,她眉毛很细,柳叶眉,看上去很乖巧。长而浓密的睫毛似一把小刷子,在秦盛的心尖来回扫动着。   秦盛一直盯着看她粉色的嘴唇,嫩嫩的,看上去水水的,很像一颗草莓。秦盛突然有些渴,脑海里闪过一些片段,记忆里他和温软接吻过,她情动的模样很美,他现在非常渴望那种感觉,记忆里她嘴巴很香甜可口,像布丁一样。   秦盛的俊脸和温软的睡脸离得非常的近,仅一个拳头的距离。秦盛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强而有力,感觉整个房间都是他心跳的声音,他有些尴尬,正想起身。   突然,温软的眼睛慢慢睁开了,她的眼睛有一瞬间的迷茫,接下来她甜甜地说了句,“嗯?秦盛。”   秦盛尴尬得眼神不知道往哪看,他有些不自然的回答,“怎么了?”   “你想亲我吗?”   温软这会儿意识其实处于混沌状态,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还是在现实里,只是看着秦盛离得这么近的脸,下意识的就说了这句话。   秦盛一下子有被人识破的慌乱,他的心已经负荷到一定程度了,如果心脏是个气球的话,那么他的那个气球现在已经膨胀到最大了。   秦盛正想极力否认,温软却抬手挽住他的脖子,她媚眼如丝,声软如糖,像一只惑人的妖精,“想亲就亲吧。”   秦盛心里那根弦断了,气球一瞬间破裂,他猛地把头埋下去,对准那口甜蜜,开始吸*吮,一下子就轻车熟路,找到她的软舌开始勾缠,嬉戏,啧啧有声。温软不一会儿就开始回应他,他亲得忘乎所以,不知身在何方,脑袋里在放烟花,很灿烂绚丽,美不胜收。   秦盛越亲越起劲,换了几口气后继续亲,他搂着她的细腰,两具身子严密缝合,两颗心也越贴越近。   温软亲到最后,嘴巴有点疼,开始呜咽呻*吟。秦盛也知道自己过火了,才恋恋不舍的放开她的唇,将头埋在她的肩胛骨里深吸着气。   温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觉得身子很重,好像被什么压着,一睁开眼就看见秦盛头埋在自己脖颈那里,他大半个上身压着她,腿倒是放在了旁边,不然一夜过去,她准被压死。   温软蹙了蹙眉,开始回忆昨夜的情景,回想起全部之后,头脑有些发热,涨涨的,那一幕幕香艳的情景真真是让她脸热,虽说只是接吻,但这是秦盛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做的事。   他这样,算是喜欢自己吗,温软有些苦恼,但一想到昨夜是自己诱惑他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温软动了动,试图先跑路,避免一大清早两人四目相对的尴尬。但往往天不从人愿,她一动弹,秦盛就醒了。   接下来就是两人四目相对而视尴尬情况,秦盛约莫也是回忆起了昨夜的旖旎,他不自然的咳嗽了两声,然后一秒钟弹起身来。   “我去刷牙洗脸。”   秦盛几乎上是跑着去浴室的,温软仰天长啸一声,然后将脑袋埋在被子里,蹬了几下腿。   “妈蛋,太尴尬了。”温软没有在床上躺多久,之后她起床把东西都收拾好,秦盛洗完脸后,她就木这个脸进了浴室,弄完所有后,她挠着头出来了,也不敢和他搭话。   秦盛已经穿戴完毕,还是昨天那身衣服,但依旧帅得一塌糊涂。他迈开大长腿向她走来,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坚定。   “温软,我应该很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秦盛声音温沉清雅,他眼睛亮晶晶的,素黑的眼眸里倒映着她的身影。   温软裂了,一大清早来这么耐人寻味的表白,她真的Hold不住。一下子不知道该露出什么表情,照理说,她是该欣喜若狂的。   最幸福的事莫过于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   但杀千刀的秦盛表白的时候,能不能去掉“应该”两个字啊,什么叫做“我应该很喜欢你。”   喜不喜欢一个人,难道自己还不清楚吗,加一个“应该”这样表猜测的词汇,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绝逼不能忍好吗。   温软倒吸一口凉气,目光对上秦盛的目光,她尽量使自己语气平静一些,“秦盛,没有人在表白的时候会加上应该两个字的,你自己都表达不清楚自己的感情,我怎么敢接受你的感情。”   秦盛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眉眼一片哀色,语气有些落寞,“对不起,温软,我也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你,我对别人连这种喜欢的疑惑都没有,直接是确定的不喜欢,但对你,真的不知道自己的那种感觉是不是你所说的那种喜欢。   我不太懂什么是喜欢,只知道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比任何时候都开心,你能轻而易举让我生气,也能轻而易举让我乐得像个傻逼。   现在跟你说话,我的心跳非常快,很紧张,会想要去吻你,想拥抱你。我想我应该是很喜欢你的,你能理解我说的吗?”   秦盛每多说一句,温软心跳就加快一分。她看着手足无措,在爱情里像个孩子的秦盛,心里那坚硬的一角就这样塌陷下来。   她笑了,眼角有泪花,她想,她在纠结什么呢,也许过了今天,就没有明天了,趁阳光还灿烂,趁颜色最好,赶紧在一起吧。   萌萌的秦盛,帅气的秦盛,臭气狂拽的秦盛,沉郁悲伤的秦盛,哪一个都是他,他早已攻陷了她的堡垒,俘获了她的心。   她不是个多矫情的人,不喜欢端着,喜欢就是喜欢,爱就是爱,既然双方都有感觉,为什么不在一起。   “秦盛,我们在一起吧。”   温软突然附过身去,张开双手捧着秦盛的脸,四目相对,他眼里有惊讶和欢喜,温软把唇印上去,对着他的红艳嘴巴,他马上就意识过来,两人缠绵很久,颇有亡命鸳鸯的感觉。   秦盛想,人类愚蠢的唾液交换,感觉还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尼玛终于在一起了,我这个做月老的也特不容易了,大家应该满意了吧。   ☆、“宋初,谢谢你,谢谢你愿意来接我。”   当天,秦盛去公用电话亭给碧沉打了个电话,电话才嘟一声,电话就接了。   “宋初,是你吗?”   碧沉话有些急促,声调没了平日的细软,带了点细碎的嘶哑,一下子沧桑不少。   “妈,是我。”   秦盛滞涩了一下,自己太久没有联系她,一直把她丢给宋初,她想必是很慌乱担心的,秦盛一下子愧意满满,连平日里喜欢称呼的大婶都改成了妈,有多久他没有叫她妈妈了,貌似很久了。   秦盛听到对方呼吸一下子急促不安起来,似乎带有汹涌的情绪,下一刻就要爆炸。   “秦盛,你在哪,温软找到你了吗,怎么这么久不跟我联系,我都担心死你了。”   碧沉在听见秦盛叫妈的那一刻,泪水决堤,她的儿子现在在外面四处流亡,她只能蜷缩在一个小公寓里,白天不能出去,晚上不能开灯,她每天做的做多的事,就是守在电话旁边等着他们给她打电话。   秦盛听到碧沉在哭,心里涩涩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他仰脖子吸了一口气,然后才压下难过的情绪跟碧沉继续说话,他知道她这次真的是怕了,要是放在以往,她总是会先骂他几句,就算是哭也不当着他的面哭,这次她却一开口就是哭腔。   想到她此刻一个人,但他没法去找她,暴躁到恨不得提枪去杀了那帮人,可是那帮人究竟有多少人,他们的头目是谁,他们找的东西是什么,他全部一无所知。   秦盛抬手捏了捏鼻梁,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压低声音说。   “我现在和温软在一起,我们没事。但这件事很危险,你一定要好好地待在房间里不要出来,过阵子处理好事情后我就去接你,到时候一五一十跟你说清楚,但现在,妈妈,你能不能不要问我。”   碧沉抹了抹眼泪,喉咙吞咽了一声,然后才曲不成曲,调不成调的回答。   “秦盛,妈妈现在不问你了,你先干什么事,就放手去干,我不会成为你的绊脚石的,但你一定要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务必要保住性命。”   秦盛其实做好准备碧沉的逼问和嘶吼,但却没想到她这次会这样理解自己,她叫他放手去干,保住性命。   已经二十九岁了的秦盛,第一次这么渴望妈妈的怀抱。   虽说他家碧沉婶子一直不那么靠谱,时不时犯蠢,但她是他妈妈,养育他,呵护他成长的母亲。   秦盛一滴眼泪溢出眼眶,砸落下来,像一颗坠毁的陨星。   “好,我答应你,你多保重。”握紧了电话电话手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   他是个男人,他有他必须照顾好的女人,一个是碧沉,一个是温软,他最最爱的两个人,在他向前拼命厮杀的时候,他还得带好铠甲,他一定要全身而退,他想要陪伴着她们过完余生。   平生第一次,想活下去的欲望这么强烈。   宋初是晚上九点到的建安街,他穿着一身油漆工服,推着破旧的小推车慢慢地走着。   他现在在碧沉楼下九点钟方向,宋初没有贸然上楼去找碧沉,而是在一个小商铺门口坐着抽烟。   他这两天没有刮胡子,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模样跟他之前贵胄温润的谦谦公子形象差了太多。   他抽着几块钱的劣质烟,灰白色帽子下一双鹰隼般的在环顾四周,考察环境,他昨晚就已经查好了逃跑的路线,现在只需要扫除障碍就可以带着碧沉走了。   果然几分钟之后,他就发现了碧沉对面楼有人在开着望远镜监视她的房间。   但碧沉那层楼的窗帘被全部拉下来,没有一丝光亮,估计也看不到什么。   但一旦自己要上楼,或者碧沉要下楼,对方都可以察觉到,来个瓮中捉鳖。   宋初把烟蒂丢在地上,然后抬脚把它给碾碎,开始拉着小推车往街后面走。很快他就绕到了这条街的后面,碧沉那层楼是在六楼,有点高。他考察了一下地形,然后拿出绳索盘在腰上,他给碧沉打了个电话,很快就有人接。   当他听到呼吸声,就能确认那是碧沉,紧张的心一下子就放了下来。   他压低声音,声音依旧浑厚如酒,似拉开的大提琴,“碧沉,我是宋初,现在你听着,到厨房后面来,打开窗户,往下看,我在这里,现在我上去接你。”   碧沉几乎要喜极而泣,她没想到宋初这么快就来接她,她在这个房间待怕了,简直度日如年,每天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在过去,身体里的血液似乎也伴着时间在流逝,她真怕日子久了,自己会疯掉。   没有人陪她说话,不能打电话,得时刻拉着窗帘,一点风吹草动,她就如临大敌。   这和囚禁没什么两样,这两天她神经极度紧张,睡也睡不着,但听宋初的话,还是照常吃了东西,这样的日子再多过几天,她想自己恐怕要奔溃如沙。   碧沉抑制不住自己的颤抖,声音几乎有些尖锐刺耳。   “真的吗,宋初,你真的来接我了吗。”碧沉急忙跳下床,连鞋子都没穿,就跑到厨房去,仓促间打开窗户,她往下俯视,路灯有些昏暗,她只看见一个油漆工在那里,没有看见宋初。   碧沉牢牢地看了那个油漆工良久,才不确定地问,“那个人是你吗?”   宋初摘掉帽子,莞尔一笑,橘色的路灯下,宋初一身狼狈,但身姿挺拔,望着她的眉眼一片温柔水色,像是迎接新娘的新郎。   宋初声音如山涧流动的泉水,和缓清澈,温润有声,“碧沉,是我。”   那一刻,碧沉想,她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刻,夜幕下年轻俊朗的落魄男子,抬头仰望着她,星光落在他身上,仿佛是个一路披荆斩棘,披星戴月的救公主于危难的骑士。   碧沉听到心脏血液哄拥而上冲向脑袋的声音,她什么都看不到,什么不知道,天大地大,那一刻,全世界沦为他的背景,而他眼里唯她。   她想,要是他就那样叫她跳下来,她也是会毫不顾忌的往下跳,不为什么,只为相信,相信他会接住她,给她最炽热温暖的拥抱。   碧沉开始无声地笑,笑着笑着就溢出了眼泪,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哭,用个通俗点的词,可以说是喜极而泣。   但她却觉得不足以表白她那一刻的心情,应该是“救赎。”用“救赎。”这个词更为准确一些。   宋初救赎了她,他带给了她希望,给了她奔跑的勇气。   “碧沉,你先去把东西收拾一下,我现在就上来。”宋初在看到她脸的那一刹那,他的心跳像被人截掉了一段,倏然停止了跳动。   这是他第几次为她差点休克,他已数不清,她给他的感觉,永远都是怦然心动。   他没有耽搁,开始顺着水管往上爬,每一步他都踩得非常稳,跟他平日里攀岩一样,没有太大的挑战性,跟家常便饭差不多。   碧沉见他就这样开始怕,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他已经收了电话,她也无法给她打电话叫他小心点,或是隔空大喊。   她只能那样牢牢地看着他,生怕他有任何闪失,碧沉不想去收拾东西,因为怕自己一旦走开,意外也会随之而来。   她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虽说知道秦天也非常厉害,但她跟秦天在一起的时候一直很安全,直到他死,她都没有经历过任何危险,这样惊心动魄的经历是她生平第一次。   宋初见碧沉赤着脚,穿着单薄的外衣在那看着他,不由有些蹙眉,现在已经是初秋,晚上风又这么大,感冒了怎么办。   但他没法冲着她喊,只好加快进程,跟一只壁虎一样,三下五除二爬到了六楼。宋初一路地,还没来得及批评碧沉,碧沉就一把扑进他的怀里,她牢牢地抱住他的腰,头埋进了他的胸膛,开始小声呜咽。   “宋初,谢谢你,谢谢你愿意来接我。”碧沉哑着嗓子,身子开始细微的颤抖,她周身冰凉,但眼泪却滚烫如火,灼烧了宋初的心。   宋初有那么一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如何开口安慰她,她才会心安。但在他大脑做出反应之前,他就开始抱紧她,轻轻地拍打她的脊背,像是妈妈安慰哭闹的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我信你,宋初,你从来都没有骗过我。”   微风从他们身上吹过,宋初感觉到怀里那个娇小的一团打了一个冷颤,他这才反应过来,急忙拥着他进门。   宋初手脚麻利的给碧沉套了件风衣,然后又找到鞋袜替她穿好。从头至尾,碧沉都有些木木的,看着忙碌的宋初有些不知所措。   他知道她是太紧张了,一直绷紧的弦一下子松开,人肯定会有些难以适应。   宋初环顾了四周,室内安静得有些诡异,空荡荡的房间,外面拉着厚重的窗帘,连台灯也没有开,他急忙去检查了冰箱,发现事物少了不少,这才安心。   他想,他肯定吓坏了,一个人待在这么压抑的环境里,肯定很害怕吧,突然有些懊恼自己为什么不再早一点来,懊恼归懊恼,他马上回归现实,替她拿了一些必要的日用品装在双肩包里。   碧沉放空的眼睛这会儿终于聚焦了,她有些踌躇地跟在他身后,不知道说些什么。   宋初把双肩包背在自己胸前,然后拿出手里的绳子,套在碧沉腰上绑紧,另一端绳子套在自己腰上,他系绳子的时候脑袋有些乱,莫名的想起古代夫妻成亲时候新郎新娘手里拿着的一根红绸。   “宋初,抱歉,我什么忙都没帮上。”   碧沉现在想干点什么以证明自己还行,却发现宋初在短短的几分钟什么东西都处理好了,连带着自己身上的衣服袜子鞋子都是他帮忙穿上去的。她察觉到自己一无是处后,泄气的低了低头,一副委屈受气的小媳妇模样。   宋初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他开始说正事,“没事,我们现在要下楼了,你怕吗,我待会儿背着你爬,你一定要抱紧我。”   碧沉坚定地点了点头,她下定决心,这次一定要好好表现。   可当真正看到六层楼高的时候,腿开始打颤,她从小就恐高,但她不能让宋初担心,佯装一副小菜一碟的模样。   但殊不知她的眼神已经出卖了她,宋初看着她苍白的小脸有些担忧。但除了此法,没别路子可走。   “碧沉,你信我吗?”宋初双眼一片幽暗,像无尽的黑洞,吸吮着人的灵魂。   碧沉迎上他的目光,坚毅地点了点头,她笑得一脸明媚,灿如彩虹。   “我信你,宋初,你从来都没有骗过我。”   碧沉不知道这句话对宋初的影响有多大,一个男人,最大的成就不是一个女人有多爱他,而是那个女人有多信他,获取一个人的信任远比获取一个人的爱难多了。   宋初竭力掐住自己的手心,才能忍住不把她拥入怀抱,狠狠疼爱。   “好,那我们走。”宋初声音铿锵有力,带着股令人信服的气势。   宋初弯下腰,碧沉攀上了他宽阔的臂膀。宋初喊了声抓牢,宋初双手抱着他的脖子,腿盘着他的腰。   两人开始往下爬,碧沉毕竟有九十多斤,她是那种看着瘦,但其实很有肉感的女人。   她生怕宋初不堪重负掉了下来,倒不是自己多怕死,而是不想自己成为他厚重的包袱,但事已至此,再叫他把自己放下来,也未免太矫情了点,只恨平常贪嘴没有减肥。   碧沉不知道,宋初从来都没有这么幸福过,他背上背着她最爱的女人,一点都不觉得重,就算是重,那也是甜蜜的负担。   碧沉眼睛不敢往下看,她只能弯着宋初的后脑勺,他头发很有光泽,像黑色的绸缎,发质有些硬,老人说这样的男人都很执着,她不知道宋初执不执著,但宋初肯定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光从他这么讲义气,帮兄弟来接他妈妈就可以看出来。   碧沉有些不厚道的想,宋初以后要是结婚了,会不会就对她没这么好了。   就在碧沉发呆遐想的时候,两人已经安全的着陆了。宋初见碧沉还没有反应,以为她睡着了,他也就没舍得放下她,继续背着她往前走,经过好几个巷道之后,碧沉思维才飘回来,等到意识恢复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早就安全着陆了,现在不知道在哪。   男子沉稳的脚步声,微微喘着气,他双手托着她的腿,健步如飞。   “宋初,放我下来吧。”碧沉清了清嗓子,有些尴尬,自己竟然还在宋初背上赖着,这算是老不要脸吗。   “你醒啦,没事,就几步路了,过了巷口,就有车了。”宋初没有放她下来的意思。   他加快了脚步,开始往前走,碧沉看着他一脚深一脚浅踏在泥淖的小路上,裤子被染上难看的污渍,鼻头有些酸。   “宋初,谢谢。”   碧沉心底发出这一声喟叹,除了说这个,她真的不知道用什么表达自己对他的感激,可能也不单单只是感激还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但她不想深究。   宋初脚步一滞,碧沉明显感觉到他全身的僵硬。片刻,他继续行走,从胸腔里发出来的震动,紧贴在他后背的碧沉听清了那句非常小声的呢喃。   “碧沉。”   他只说了碧沉两个字,但却不是说给她听的,似乎是说给自己听的,那句碧沉更像是他在嘴里咀嚼半天才慢慢吐出来的话,带点莫名的哀痛和悲伤。   碧沉有些慌乱,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开始不一样了,但她不敢去想。   宋初和碧沉是晚上十一点到百汇路的房子的,那是个小小的出租屋,房子不大,就一室一厨一卫。   办公桌上有台电脑,桌上有很多资料和被用过草稿纸,还有半瓶矿泉水,桌面有点乱。   但这个房子最干净的是床铺,双人床,不是很大,但胜在干净整洁,床单上没有一丝褶皱,被子叠得跟豆腐块似的。   夜已深,窗外有几家还在营业的酒吧和KTV,霓虹灯能透过玻璃,照到房子里面,房间有些旖旎的光线。   宋初把背包取下来,拿出一套睡衣递给碧沉,你先去洗个澡睡觉吧。碧沉有些为难的看着这唯一的一张床,“这里只有一张床,怎么睡?”   宋初目光扫过那张双人床,镇定自若地回答,“你睡床,我待会儿打地铺。”   碧沉本想说,我打地铺,你睡床好了,但想了想,宋初应该不会同意的。她拿过睡衣和毛巾利落地去了浴室,她本来洗过澡的,但刚刚一路奔波,她出了一身冷汗,现在冲个热水澡也好。   这个房子虽然狭小,但碧沉却很踏实,至少不是她一个人了,最重要的是还有宋初在身边,有宋初在,她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样。   碧沉这个澡洗得比较快,她穿着宽大的睡衣出来,坐在床上,没有立刻躺下。宋初一直在用电脑,不知道在干什么,但他侧着个脸,表情很严肃,眉毛斜飞入鬓,似两柄出鞘的宝剑。   碧沉在床上坐了一会儿,看了看表,已经晚上十一点半了,见宋初还没有睡的打算,她起身给他倒了一杯温开水。   碧沉拍了拍他的肩膀,把水递过去,软软的说,“夜深了,睡吧,要忙什么明天再忙。”   宋初抬眼看她,两眼都是红血丝,嘴巴干得有些起皮,这段时间,他真的憔悴不少。碧沉一阵心疼,也不知道秦盛到底惹出了什么祸事,让向来镇定自若,淡定如水的宋初操心成这样。   “你先去睡吧,我马上就睡。”   宋初端起水,喝了一大口,嘴巴上有盈盈的水泽。见灯下美人如玉,红袖添香,心里泛起一阵暖流。在这样刀锋舔血的日子里,能多看她一眼都算上奢侈了。   碧沉没有多说,叹了口气开始脱鞋上床,这个床很暖,有一股阳光的味道,她疲惫劳累了一天,是有些累了,很快她就进入了梦乡,在闭上眼钱,她还看见宋初坐在灯下不断敲字的身影。   碧沉这一觉睡得非常安稳,一觉醒来已经是上午八点多了,她一睁开眼看着白色的天花板,有一瞬间的茫然,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她翻了个身,看见宋初正在厨房煮东西,才醒觉自己昨夜已到了这个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那么,你也希望我不知道吗?”   “你醒了,起来吃早餐吧。”   宋初围着围裙,逆着光回过头来看她,阳光散在他的皮肤上泛出一层莹润的光泽,他换了昨天那套油漆工的服装,穿了一件格子衬衣,外面套着件开衫黑色毛衣,又恢复了以往帅气优雅的模样。   碧沉睁着迷茫的眼睛看他,含糊的回了句“嗯。”她开始懒洋洋的起床起了盥洗室,上厕所,刷牙,然后洗脸,脸洗到一半的时候,整个人僵住了,刚刚她是怎么做到,一副我是主人高高在上,尔等听候我差遣的死模样的。   碧沉哀嚎了一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抓狂地揉了揉头发,自己这样奴役宋初真的合适吗,睡他的床,还等着他给自己做早餐。她纠结成了一团毛线,最后还是决定出去跟宋初好好商议一下,以后他主外,她主内,家务都让她来打理,他只需要做好他正在筹划的事即可。   碧沉出去的时候,肚子里这番说辞还没开口,就看到宋初把她睡乱的床铺好了,早餐已经端到餐桌上了。宋暖男就坐在餐桌上,一脸和煦的看着她。   “碧沉,快过来吃早饭。”宋初帮她的粥盛好,筷子整整齐齐地摆在她面前。碧沉血槽已空,她觉得宋初太暖了,简直就是个太阳,时时刻刻发着光,普照大地。   碧沉有些不自在的端坐在那里,她端起粥开始喝,宋初煮的是薏米粥,甜度适中,香气扑鼻,酥软可口。   “宋初,以后你忙你的吧,不用管我,这些家务事还是我来做吧。”碧沉喝了一口粥,目光乱瞟,但声音中气十足,颇有一种你不同意,我立马死给你看的气势。   宋初像是料到她会这样说,莞尔一笑,说了声好,碧沉以为他会跟她推脱一下的,没想到他竟然就这么爽快的答应了,她有点受宠若惊。   “嗯,我会好好干的。”碧沉只差没有站起来鞠躬了,她一脸老板我会好好干,你就等着瞧的表情。   宋初有些无奈地笑了笑,吃完饭后他果然没有洗碗,但这次却没有继续在电脑面前查资料,他直接带了个鸭舌帽,貌似准备出去。   碧沉立马放下手中的碗,把湿了的手连忙往围裙上擦了擦,她追上去拦住他,有些焦急和慌张。   “宋初,你要去哪,什么时候回来?”   宋初无声的笑了笑,他露出宽慰的表情,语音很温润,“我只是出去买床被子。”   碧沉看着床上那个豆腐块状的被子,有些疑惑。“家里不是有被子吗?为什么还要买。”   宋初弹了一下她光洁的额头,眉眼一片光华,颇为宠溺的说,“笨蛋,我没有被子睡啊。”   碧沉啊了一句,顿了三秒才反应过来,宋初没有被子,那他昨晚不是没有睡吗。难道他工作了一夜,或者是伏在办公桌上打发了一夜。   碧沉一下子眼里就起了水雾,湿濛濛的一片,像雨过天晴后山头的薄雾。她鼻头一酸,喃喃地说,“你怎么不告诉我,你竟然冻了一夜,这么冷的天。”   宋初淡淡地说了句没事,然后就出了门,出门前还不忘嘱托她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直到宋初走老远了,碧沉才回过神来,她扒在窗户上看着宋初远去的身影,莫名的觉得很委屈,不是为自己委屈,而是为他委屈。   他本可以过得很好,但现在却要和她一起窝在这个出租屋里,晚上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就像明珠蒙了灰,任何人见了都会怜惜感叹。   当夜碧沉自告奋勇为宋初铺了床,宋初也没有帮手,就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眉眼温和,神情温软。   当夜宋初并没有继续忙碌,他和碧沉都早早上了床,那夜风特别大,窗外呼啸的风一直震得玻璃隆隆作响。   暗夜里,谁也看不到谁的表情,一个在床上躺着,一个在地上躺着,从未这样贴近过。   “碧沉,我现在可以跟你说这件事,但秦盛其实并不希望你知道,那么你还要听吗?”   宋初嗓音低沉,他缓缓说来。   碧沉翻了一个身,面对宋初的方向,她犹豫了很久,然后才回答。   “那么,你也希望我不知道吗?”   碧沉其实是有点紧张的,出于对宋初的信任,她希望知道他的想法和意见。他说秦盛不希望她知道,所以她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但如果连心细如尘的宋初也觉得她不应该知道的话,那么她就不问。对宋初的这种信任,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和他在一起特别安心。   宋初沉默良久,他叹了一口气,有些无奈,“碧沉,这件事,你其实是应该知道的,毕竟你是秦盛的母亲,而你现在跟我在一起东躲西藏,也无法置身事外了。”   宋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她理应知道。   “那么,你说吧,我做好心理准备了。”碧沉声音有些细微的颤抖,带着一种真想即将解开的忐忑感。   “这件事,不仅涉及了秦盛,还涉及了你丈夫秦天,十八年前,你丈夫秦天的死或许不是偶然,可能是谋杀。”   宋初在这里顿了顿声音,没有继续往下说,他这是在看碧沉是否能够承受这个消息,如果不能,那么接下来的他也就不说了,毕竟秦盛幼时的那些经历,任何一个母亲听了孩子这样的遭遇,都有可能会奔溃。   碧沉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她尽量使自己显得不那么脆弱和激动。她最爱的秦天,竟然有可能是死于他杀,这个消息,她有点难以接受。   但她知道宋初决然没有说完,只是在等自己调节情绪而已,她深吸了一口气,苍然地回答。   “继续说。”   “当年秦天可能得到一个很重要的资料,然后他被灭口,在灭口之前,他或许已经察觉到危险,所以把东西藏到了秦盛那里,但秦盛并不知晓。   那个资料,黑白两道都想得到它,在秦天死去不久,秦盛消失了几天,你还记得吗,那段日子,其实他是被那个黑势力抓走了,他们囚禁了他一个星期,并没有严刑逼供,但却把他关在垃圾场里,不给他任何食物。七天后秦盛活着被放出来了,从此不沾荤腥,不能容忍脏东西。   然而时隔十八年,他们再次找到秦盛,恐吓秦盛把东西交给他们,至今那样东西我和寝室还没有找到。   前阵子我们去警察局,发现有内鬼,然后我们就分头行动,之后的事你也就知道了。”   宋初始终保持一个声调,语气非常平淡,秦盛那段故事,他特意淡化它,好让碧沉不至于难过。   碧沉很久没有说话,连呼吸声都非常的轻,宋初非常担心她,他知道她是那种小事会吼得全天下都知道,大事就自己忍着憋着不说的那种人。   宋初喊了一句碧沉,她没有回答,宋初立马站来了开了灯,走到她床前才发现,她面如死灰,眼睛睁得大大的,眼泪一个劲的流淌,咬着唇不说话,薄唇都被她咬出淡淡地血渍出来。   宋初紧蹙着眉头,知道这件事给她的打击太大了,但他还是不后悔,与其让她惶惶不如终日,不如让她知道个明白。   他用指腹一边慢慢给她擦眼泪,一边跟她说话劝解她。   “碧沉,别憋在心里,想哭就大声哭出来。”   宋初看着她这个模样实在是太心疼了,他见她没有反应,就用食指和大拇指捏开她的嘴巴,不让她的牙齿咬破嘴唇。   碧沉这是在自责,她在想,为什么丈夫死了,儿子被人囚禁,但自己几十年来活得这么安全健康。   为什么那群人不捉走自己,而要捉一个只有十一岁的孩子,秦盛那时候才十一岁,就这样差点被毁掉了一生,那孩子每次见面就跟她吵嘴,但她哪里不知道他孝顺。   “难怪,难怪他那时候总是在洗澡,一见到荤腥就吐,我当时竟然还骂了他。   宋初,你说,他们为什么不找我,而要找秦盛呢,他那时候还那么小,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那群畜生不抓我,为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宋初,记住,你和秦盛都要好好的,珍重。”   宋初心疼的捧着她的脸,轻柔的为她拭去眼角的泪痕。   “碧沉,其实当初我也想不明白,这个猜测,我无法跟秦盛说,但是你要知道,秦天真的很爱你。   我估计是他故意透露出消息,说东西在秦盛哪里的,他为的不过是保护你,不能说他不爱儿子,但是你是他的妻子,他最爱的女人,他怎么舍得你被人□□。   这个世界,要折磨女人的方法太多了,如果你和秦盛他必须选择一个来牺牲的话,那么他会选择秦盛。   这件事也许你觉得听起来很荒谬,但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还有一个就是,绑架秦盛的人不是完全杀人不眨眼的黑道,可能是你们认识的人。他是个坏人,但没有坏到那么彻底,也许他顾及旧情,没有伤害你,也留了秦盛一条命。   所以,碧沉,不要再自责了,这件事是必然要发生的,你想想,倘若当年被抓的是你,你还可能活得下去吗,也许你为了秦盛依然还苟延残喘地活着,但是你   们决计活得不如现在好。   秦天应该是很了解秦盛的,他知道儿子像他,是个有血性有毅力的孩子,所以他只能忍痛牺牲掉秦盛。”   碧沉听完他这一段分析后,像是道具人一样,面皮一片片剥落。这样的分析和猜测,这么残忍,她怎么可能接受得了。   碧沉开始捶打宋初,哭得喘不过气来,“你胡说,秦天那么爱秦盛,他怎么可能那么做,你胡说!”   宋初任她打骂,她打累了,骂累了,他才抱住她缓缓叹息。   “碧沉,秦天那样做,只是别无选择,你低估了他对你的爱,也低估了他对秦盛的期望。”   碧沉浑身一僵,皮肤表层像是被一层冰霜笼罩着,血液一片冰冷,她牙齿打着冷颤,嗑得有些响。   宋初只好牢牢地抱紧她,然后一遍遍地轻怕她的脊背,他身上有股很温沉的香味,似是檀香,让人紧绷的情绪一下子缓和不少。   碧沉像一条冻僵的幼兽,她感到由内而外,铺天盖地的寒冷,她只好紧搂着宋初,汲取他身上的温暖,就像是一路跋涉的旅人终于找到了一汪清泉。   宋初的存在,对碧沉有很特别的意义,他是你狂躁时的一管镇定剂,是你疲惫时的一个肩膀,是你身处黑暗时的一盏明灯,不管你什么时候需要他,他总在那里温柔的看着你,只要你伸出手,他就带你走出阴霾,走向光明。   那夜碧沉是搂着宋初睡的,宋初在她睡着后,轻轻的吻了她的额头,满眼都是怜惜,他想起身,但她总是大力的拽着他,他一动,她就像一只断奶的幼兽一样哼唧,宋初没办法,就那样陪了她一夜。   次日,碧沉睁开了她核桃般肿胀的眼睛,露出一条细缝。   她看到宋初的俊脸和她近在咫尺,自己在上前凑上去几厘米,两人就面贴面了,碧沉想起昨夜自己的疯狂,有点不好意思。   毕竟这件事,宋初从头至尾都只是一个外人,她当初还以为可能是涉及到公司的事,现在看来,完全是他们秦家的事,怎么就这样拖宋初下水了呢,那群人不折手段,保不齐会怎样伤害他。   碧沉拿开了宋初横在自己腰间的手臂,开始起身,宋初估计是真的累了,他蹙着眉,轻喊了一句碧沉,碧沉应了,但他没有继续说。   她想他应该是在说梦话,果然自己拖累得他连做梦都不得安生,碧沉其实想就这样走出门去,不连累宋初,就让那群人把自己抓走好了,跟他们同归于尽。但想了想,这个想法着实可笑自己一个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能干点什么呢。要是就这样走了,他和秦盛还得费尽心思去找她。   碧沉洗漱完毕之后,开始准备早餐。   宋初很快就醒了,他下意识的伸出手去摸旁边的人,可惜被子已经凉了大半截。他拧了拧眉头,立马睁开眼睛,扫过周围一圈后终于看到碧沉的倩影,这才放下心来。   很多男人的梦想其实都很简单,不过是晨起看见第一缕阳光射进房间,老婆为自己在厨房忙碌早餐,一回眸间看见自己然后笑意甜甜催促他起来吃早餐。   梦想照进现实,碧沉听到身后细碎的脚步声,温甜地回眸,“宋初,你醒啦,快去洗脸,早餐马上就好。”   宋初一脸迷离地望着他,没有说话,眼神幽暗,似漆黑的夜色。   “碧沉,早。”宋初缓了一阵子,然后才开腔,声音带点磁性,很迷人。   “早啊。”碧沉素眉素眼,笑得一派天真,眼睛还有点肿,但完全不见昨夜的癫狂和失控。   宋初和碧沉相交有八年了,但事实上从来没吃过她亲手做的饭,他一直以为她不会做饭,没想到她饭做得还不错,甜糯的桂圆莲子羹,煎得金黄酥脆的南瓜饼,还有两个溏心鸡蛋。   宋初没有称赞一句好吃,却用实际行动表明了他的赞许,她做的早餐他吃得一滴不剩。   宋初吃完早饭后坚持洗了碗,让碧沉歇会儿,碧沉也就没做推辞。   洗完碗后,宋初换了一套黑色休闲服,和运动鞋,他和碧沉相向而坐。碧沉见他一身打扮就知道他是要出去了,这次不会是像上次一样只是出去买床被子,而是干正事了。   宋初深情的望着她,他眼里似有漩涡,让人不由自主的被吸进去。   “碧沉,我已经想办法通知秦盛你在这里了,也许几天后他就回来接你。这个屋子比你之前那个屋子安全,所以你不要怕,但还是尽量少出门为好。   我待会儿就走,很难确定回来的时间,所以你不要等我,等秦盛来接你。   这件事单凭秦盛一人之力是没办法完成的,我不帮他就没有人能帮他了,现在我必须走,你要好好的知道吗,万一有什么事,不要慌,不管怎样,要记得保住性命。”   宋初开始带上了鸭舌帽,他背着个黑色的双肩包,里面看上去鼓鼓的,碧沉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约莫能猜出来里面有武器,她有些难以想象宋初这样一派文雅的人拿着刀砍人的模样,但如果并不是刀,那会是什么。   碧沉很想说些什么阻止他去冒险,但她终究还是没有说,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宋初和秦盛想要去做的事,她阻拦不了,也没法阻拦。   她也不是十几岁脑袋发热的小姑娘,不会说出带我一起去吧那种傻逼的话,她明白,很多时候,女人就是拖累,她还没有强大到可以和宋初并肩作战,既然这样,唯有老实待着,等着他们凯旋归来。   她不是不怕,不是不紧张,但有些事是避无可避,别无选择的。   她想如果老天要对秦家人赶尽杀绝,她也没有任何办法。碧沉站起身来,她眼睛有些湿润,透着黑珍珠似的光泽。   她张开双臂抱住了宋初的腰,佯装镇定地拍了拍他的脊背,碧沉心酸得险些掉泪。   “宋初,记住,你和秦盛都要好好的,珍重。”   碧沉嗓音沉阔,她目视前方,看着窗外啁啾的小鸟,她想,一切都会变好的,告诉自己不要伤心。   “珍重。”   宋初摸了摸她的肩膀,千言万语马上就要宣之于口,最后却还是只剩珍重两个字,这一次,他其实一点把握都没有,他甚至还没出发就已经感觉到自己不会那么容易就回来。   他很想告诉她,他爱她,但他惯于隐藏,沉于黑暗,既然希望渺茫,又何必让她徒添悲伤烦恼。   他知道她最想要的不是有个男人爱她,而是儿子安好,既然这样,秦盛的命就该由他来保。   他只大秦盛五岁,但从开始有接近秦盛的想法开始,他就把她的儿子当作自己的儿子。   这个世界上,他对得起任何人,唯独对不起秦盛,毕竟他是真心拿他当朋友,而他却从一开始就居心不良。   宋初一出门,碧沉心就开始慌,不知怎么的,她右眼皮一直跳,她总觉得她要失去什么了,坐立不安,但又无能为力。   宋初径直去了李凯家里,他把枪藏在口袋里,手一直插在袋子口,纹丝不动。他这两天想了很多,要找□□龙组织,目前只有一个突破口,那就是李凯。   李凯老婆三年前出车祸死了,一个女儿早已远嫁加拿大,如今一人独居。要对付他,他还是有点把握的。   宋初一直在他房间里等着他,从天光等到夜幕四合,李凯是晚上十点下的班,他一进门脑袋就被一只冰冷的枪指着,他慢慢伸手去摸别在自己腰上的枪,企图反抗。   但宋初也不是怂蛋,他单手指着他的脑袋,另一只手拿过手铐将他一只手铐在椅子上,屋内没有开灯,李凯只能接着夜色打量眼前人的模样,那人带着黑色口罩和鸭舌帽,他看不清他的脸,唯一能感觉到的是他那鹰隼般锐利的眼神。   宋初没有开口,他给枪上了保险,准备扣动扳机,李凯见来人不说话,貌似下一秒就要直接解决掉他,脑门渗出一层冷汗,他下意识的挣扎了一下,呼吸很急促,声音有些打颤。   “你是上头派来的吗,能不能跟上头说一声,再多给我几天时间,我马上就能抓到秦盛和宋初,这次我直接把他们交给你们处理。”   宋初来时,刻意吸了很多烟,熏了嗓子,现在声音佷哑,几乎没办法从声音辨别出他是谁。   他嘶哑着嗓子,透出一股狠劲,将枪往前顶了顶,顶着他的太阳穴,声音冰冷如雪。   “上头说要你死,就要你死,完不成人物就得死。”   他的声音似刀子刮过皮肉,带着渗人的效果,李凯感觉到他一身的戾气和杀气,一下子就慌了。   “林先生不能这么对我,警局还需要我,如果没有我里应外合,这个计划根本就没办法进行。”   宋初手顿了顿,佯装沉思,他慢慢地收起了手枪,躺在皮椅上,皮椅一圈圈的转动,他脑子快速的在思考,林先生,他得到的资料里,没有一个人姓林,那么这个林先生是谁,他必定是个重要人物,也许是头目,他在暗箱操控着这个局面,打着一手好牌。   他没办法继续盘问李凯,因为再多问就暴露的身份,但一旦就此收手,那线索就断了。   李凯见这个黑衣人坐在那里没有说话,似乎在思考什么,他就谄媚地继续报告点有用的消息,以获取更多的信任。   “我们的人已经查到秦盛的位置了,但目前还在部署当中,至于宋初,他手上没那份资料,也不用急。”   宋初眉头一滞,他在手上玩弄的一支笔直接□□真皮椅子上,透着凌厉的杀气。   “秦盛在哪?”宋初一字一句,吐词清晰而缓慢,颇有一种咬牙切齿的味道。   “前些天在宝仁街发现了他的身影,可惜跑得太快,我们已经严密查看了那条街,相信不久就会抓到他,他身边还有个女人。”   宋初食指敲打着大理石桌面,面色暗沉,微微低着头,月光射进来,照在他的身上,似一个高冷的杀手,处处透着锋利的杀气。   “先不要轻举妄动,我们还需要靠他找到资料。”   李凯心里早已默认这个人就是林先生派来的,猜测这应该是一个骨干型的大人物,也不敢怠慢。   “那您的意思是?”   “秦盛就交给我处理。”宋初声音不缓不急,透着股狠劲。   “额,这个,恐怕还得请示上级。”李凯对此还是不敢自做主张的,他没有立刻答应。   “好。”宋初把手铐的钥匙往他身上一抛,一瞬间黑色的身影就消失在夜幕里,如一个迅猛的猎豹。   他不能就这样杀了李凯,但也无法继续再和他沟通了,趁他还没有请示上级之前,他必须赶在他们之前行动。一旦他刚刚的伪装被拆穿,秦盛危在旦夕。 作者有话要说:  实在是太抱歉了,这个章节少了一千多字忘记发上去了,现在补上。   ☆、“温软,我不会让你死的。”      宋初和秦盛没办法用电话联系,事实上从几天前两人分道扬镳开始,秦盛就再也没见到宋初,温软和秦盛这几天一直都在想秦天在他后背敲打的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温软看多了警匪片,她猜是摩斯密码,但奈何秦盛和温软都不会那酷炫的技艺。   温软哀嚎一声,“又不能去找警察,谁能帮忙告诉我们这是什么意思呢。”   秦盛沉思了一会儿,他目光深邃而飘渺,似是陷入了思考,温软用手肘捅了捅他的胳膊,“喂,你在想什么呢。”   “有一个人应该会摩斯密码。”秦盛眼里闪过精光,整个脸都显得流光溢彩,分外多姿。   温软咽了一口口水,惊讶地问,“谁啊?”   “宋初。”秦盛说出宋初两个字的时候,嘴唇微勾,露出自豪的笑容。   温软想,要不是知道宋初喜欢碧沉,秦盛喜欢自己,那她真的觉得他和宋初是一个好基友,多么好看的男男组合啊,怎么看怎么般配。   “宋初怎么可能知道,他又不是警察。”温软切了一声,有些泄气。   “他是警察,曾经是。”秦盛拿出了温软给他的那把勃朗宁手枪,开始细细描摹,似是在抚摸爱人的脸庞。   “我靠,不是吧,这么牛逼。”   温软忍不住爆了一声粗口,她对秦盛的话是没有怀疑的,只是一想到那么帅的宋初竟然曾经是人民警察,一时有些难以接受,她想他穿制服的模样一定秒杀一群雌性生物。   秦盛见温软又沉静在无边的遐想当中,一时飞醋乱飞,他气哼哼地扳过温软的脸,四目相对时,他眼睛亮如初雪,“温软,不许当着我的面想着觊觎别人的美色。”然后他又侧头思考了一会儿,继续追加条件,“当然,背着我想别的男人也不行。”   温软噗呲一笑,看着这个萌萌的又爱吃醋男子,心里喜欢得冒泡,于是对着他一张一合的嘴巴啁啾了一下,他呆楞了几秒钟,约莫是不高兴她以这样不道德的方法转移注意力,然后又气哄哄的数落她。   “别以为你给我一点甜头,我就会一时头脑发热,眼花缭乱,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任由你对别人有那种难以启齿的非分之想。”   秦盛撅着嘴巴,软软白白的鼻头皱了皱,嘴巴还不服气的想要继续说。   温软见不得他这么萌的模样,以前不是情侣的时候,也时时被他萌发一脸血,现在他都是她的人了,她怎么可能放过他。   温软继续轻啄他红艳艳的唇,这次不是只啄一下,而是一下一下的啄。越啄越慢,直到他的声音变小,最后秦盛用手扳开温软的头,有些不服气又有些倔强的回答。   “虽说美人计低劣了一点,但我决定先享用再接着批评你。”秦盛一把拉过她,将她抱在大腿上,开始对准唇细细的品尝美味。   热恋期的情侣就是这样,吵着吵着就亲上了,宋初扒上他家窗台的时候,看着眼前这旖旎的画面,很自然的别过头,从怀里掏出一支烟,点燃,没有吸,他曾经答应过碧沉不吸烟,昨晚为了熏嗓子那是意外。   但他还是会在很烦或者例如此类情况下,点一支烟,让它静静地燃烧,自己坐在烟雾缭绕当中思考问题,尼古丁的味道有镇定安神的效果。   秦盛尚未发觉,但温软隐隐约约闻到了烟味,她皱了皱眉,含糊的说,“你又躲着我吸烟了?”   秦盛把她微微离开的脑袋拉过来继续品尝,没有搭理她,他在她的监控下,再难捱的时候都没有吸烟,他已经戒烟好几天了,所以也就当她被亲得意乱情迷,头脑发热。   温软还是觉得不对劲,她抬眼望四周一看,吓得咬破了秦盛的舌头。   “啊!你干嘛咬我,你属狗的啊!”秦盛这次倒松开了她,嘴巴抽着凉气。   温软指着窗台上横坐着的宋初说不出话来,脸红得跟晚霞似的。她都不知道他在那多久了,毕竟这种事被人旁观肯定会很尴尬,更何况是被宋初这样沉稳的人看到。   但不得不说宋初真的是帅得惨绝人寰,他一身黑,黑衣黑帽黑鞋子,脸上有淡淡地胡茬,跟前几天比起来多了股男人的沧桑感,性感得要命,他眼神淡淡地,食指和中指之间夹着根燃了大半的烟,烟雾袅袅升起,给他添了一层惑人的神秘感。   秦盛以为是黑龙的人,他下一刻就扣动了扳手,对准窗台,动作非常的快。宋初无声地笑了笑,眼神深邃得似黑色的隧道,一望不到底。   他将烟碾熄,一个翻身就从窗台一跃而下,一连贯的动作非常潇洒帅气。   “我现在终于相信你是警察了,天生的霸气啊!”温软狗腿的笑着,忘了刚刚的窘态。   秦盛斜着眼睛瞪了温软一眼,他声音有些不着调,“大哥,拜托下次出场不要耍帅了,温软眼睛都快贴到你脸上去了。”   “哪有!”温软气得个大脸红,开口辩解。   宋初对此没有发表任何看法,他直接开门见山,言辞犀利。   “碧沉在我那里,百汇路永成巷道23号,记得去接她,我已经给她换了号码,她那个号码不能继续用了,可能被追踪了。”   宋初逃出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地址和号码,他把它交给秦盛,秦盛看了一下小心收好。   “我昨天去找了李凯,他透露已经知道了你们的藏身地点,现在赶紧跟我走,估计待会儿就有人来了。”   温软一听就非常利索的去收拾东西,秦盛拍了拍宋初的肩膀,眼里有波光流转,他哽塞了半天才说出谢谢两个字。   他想说的,宋初都知道,相识这么久,好兄弟又何必说太多。宋初莞尔一笑,没有回答。   很快他们三个人就离开了宝仁路,宋初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辆重型摩托车,他扔了两个头盔给秦盛和温软,温软坐在中间,秦盛坐在后面。   宋初车开得飞快,温软只听见耳边呼啸而来的疾风轰隆隆作响。秦盛望了一眼身后,一只手牢牢抓住后面,另一只手紧握着温软的腰。   “宋初,后面有人追我们。”   宋初淡定的回了句我知道,他在前一个路口快速的来了个急转弯,油门加到最大。   温软一听,急忙回过头看了一眼,果然后面有两辆黑色的轿车跟着他们。所幸没有像电视演的那样会掏出枪来对准他们。   她下意识的抓紧了秦盛的手,秦盛立马回握着她,他附在她耳边轻声说,“温软,我不会让你死的。”   就算温软前一刻是有些害怕的,但这一刻她却释然了,大不了一起死,所幸和最爱的人死在一起,也好过一个人苟且偷生。   宋初听着两人的对话,加快了车速,他车子一个摆尾就甩掉了他们,摩托车驶进了一条狭窄的巷道,宋初停下车,叫秦盛和温软下去。   “秦盛,听着,你们现在往巷道里面走,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我去引开他们。记住不要跟他们正面交锋,你枪里的子弹不多,不到生死时刻,不要开枪。”   宋初眼里有浓重的煞气,他话说得非常快,车子甚至还没有熄火,随时准备走。   “好,但你自己小心点,对了,你是不是懂摩斯密码,我爸爸临走前在我后背敲了很久,我怀疑跟这件事有关。”   秦盛不知道这一次十分就是诀别,他双眼牢牢地盯着宋初,似乎要将他刻进心里。   他自负以为自己够小心,能够对付那群人,但事到如今才发觉,他们要对付自己轻而易举,无异于瓮中捉鳖,要不是宋初来得及时,说不定自己和温软早就落到了他们手里。   宋初眉眼一动,把手背伸过去,“你把那组密码敲在我手上。”   秦盛照做,宋初脸色越来越难看,他的眼神似一滩黑水,静默无声。   温软急切地问了一句,“怎么样,说了什么?”   宋初深吸一口气,扫了他们一眼,只留一句保重,最后绝尘而去。   “秦盛,宋初这是什么意思?怎么不说话就走了。”温软有些不解,但隐约也察觉到有些问题,她拉着秦盛的衣袖,开始发问。   秦盛没有回答,他脸冰凉如水,讳莫如深,拉着温软开始往小巷道里跑。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快猜那个摩斯密码说的是什么?   ☆、“我想真正的李凯先生已经被你们杀掉了吧。”      他们跑了很久,然后躲进一个筒子楼的巷道里,开始喘气,秦盛握着温软的那只手非常的紧,像一个铁箍一样,温软手骨都被他捏得有些疼。   “秦盛,你别这样。”温软见秦盛倚在灰白的墙上不说话,目光冷到一个冰点,有些骇然。   她不知道宋初是怎么想的,也许是那个秘密太恐怖,以至于让他不愿意告诉他们,也许是他急需逃走去引开后面的追兵,但他明显知道了什么,却不愿意告诉他们,这让秦盛很受打击。   秦盛神色哀伤,声音十分悲戚,像动物的哀嚎,他眼里似有血色,渗出透骨的凉意。   “温软,你说宋初这算是为我们好吗,可他妈什么都不告诉我们,要是死了,我们都不知道去哪给他收尸!”   温软被他这副模样给刺激到了,她以为秦盛在生宋初的气,或者更坏点想可能还会怀疑宋初是那群人同党。   但秦盛没有,他确实是在生气,但更多是悲伤,似动物一样哀鸣,无非是知道宋初这一去可能就回不来了。他把重担独自抗下,把危险独自包揽,无非是要护他们周全。   温软想,宋初爱碧沉真是爱得骨子里去了,她知道他决计不会让秦盛去死,没想到他自己孤身犯险。   温软抹了一把泪,她摇了摇头,嘶哑着嗓子,“秦盛,宋初那么厉害不会有事的,再说了,你都说过他曾经是警察,他应该没我们想的那么弱。”   秦盛慢慢蹲下来,没有抬起头,他把那把勃朗宁的枪掏出来,放在手里慢慢的擦拭,他声音坚决,一身煞气逼人。   “温软,你自己打车去妈妈那里,我要和宋初一起共进退。这本是我的事,怎么能让他来抗,就算是死也该是我死,而不是他。”   温软抿了抿唇,她弯下腰,和秦盛一起在地上蹲着,开始轻声说,“秦盛,我不走,虽说我跟着你可能是你的一个拖累,但我还是要跟着你,就是你真的死了,我也要替你收尸。   我是怕死,但更怕你抛下我,我是不是没有告诉过你,我前男友他就是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丢下我的,虽说他有他的苦衷,但我就是没办法再爱他了。   我受不了任何的抛弃,所以,秦盛,不要妄想我会抛下你,你也不要妄想抛下我。   你说你要和宋初一起共进退,我没有意见,但我希望你不要意气用事,宋初现在在哪,我们也不知道,去哪找他呢,我建议我们还是先躲起来从长计议,要是这样贸然出去,一旦被抓,反而成了宋初的拖累。”   温软伸出手,慢慢的将秦盛手里的枪拿过来放在包里,这东西太危险,她不希望他擅自碰它。   果然秦盛被她劝服了,他一把抱住她,将头埋进她的脖颈里,温软感觉到自己脖子上有凉意,她知道他哭了,温软胸口闷闷地,要是哪天黑龙帮那群人落到她手里,她定要放蛇去咬他们,那群人心太黑了,把她家秦大萌宝折腾坏了。   温软安慰性的摸了摸他的头,一会儿,秦盛就抬着湿漉漉的大眼睛一本正经的望着她。   “温软,你胸真大。”   他只是做一个客观的陈述,并没有一般男人的那种调侃和猥*琐,温软今天衣服领口有些大,他刚刚埋进她的脖子里,无意中瞥见了她的波浪汹涌,他特别诚恳的给了她一句赞扬。   温软脸一黑,气得鼻子都歪了,一脚踹了过去。   宋初骑着摩托车到了秦家老宅,前两天这边一直有警车在巡逻,但今天却出乎意料的没有人。他并没有直接进去,他考察了一下地形,秦家老宅他只来过一次,那还是几年前秦盛带他过来避暑。   宋初决定从后院翻进去,他一到后院,就发现了不对劲,四周静得可怕,连一声狗叫都没有。   他急忙想要离开这边,无奈已经有狙击手瞄准了他,他抬眼看到了对面楼上的狙击手,那个人的位置非常隐蔽,不仔细看绝对看不到。   宋初气定神闲的摸了摸枪,并没有掏出来,他知道他已经被包围了。四周不是潜伏着的李凯一干人等,如果是警察,他不会发现不了。   这次来的是大头,隐藏在背后,一直密切注视着他们的那个组织。他勾唇一笑,或许,那个林先生已经来了。   宋初点了一支烟夹在手里,他倚在秦家后门上,有些玩味的笑。   一辆黑色的卡宴驶过来,后面又跟着几辆豪车。   卡宴停在了他的面前,但是没有人下车,车窗装的是镀膜玻璃,他看不见里面的人,他猜林先生就在车内。   后面紧跟上来的一辆路虎,路虎停在卡宴的后面,前面司机下来开门,下来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中等个子,面相很凶恶,一身杀气,那双眼睛像从冰水里捞起来的一样,没有一丝热气。   他穿着一件皮夹克,腰间有些鼓,应该藏了枪,随后的几辆车也陆续下来了几个人,李凯是其中一个。   宋初斜着眼睛看他们,并没有搭话,眉眼一派祥和,不见害怕,不诉张狂,临危不惧。   他的手下有些蠢蠢欲动,一个个摸着腰里的枪。那个男人手一抬,他们全部又放下,恭恭敬敬站在后面。   “你就是宋初?”那男人声音和他的人一样,阴郁,冷冽,似一条冰冷的毒蛇,高傲的睥睨着你,随时准备一举攻下。   宋初莞尔一笑,温润的嗓音说了句幸会。   那男人轻嗤一声,眼神阴郁,看着有些渗人,“你倒是死到临头了还一派轻松,我该说你镇定好呢,还是说你不知天高地厚好。”   宋初眉眼淡然,偏过头看他,有些不屑,“游戏才刚刚开始,你怎么就能确定是我死而不是你们死呢。”   那男人额头的青筋一下子爆出,“妈的,老子今天不废了你,吃不下饭!”   他摸了摸腰间的枪,身后的随从也随之把枪掏出来。   宋初手都没有动一下,他依旧笑得帅气,仿佛自己是在悠闲的度假。   “慢。”   一个单音,随之所有人手都放了下去,唯独刚刚那个男人手还摸着枪。   那句单音是从卡宴车里传出来的,他人并没有下车,但不见其人先闻其声,很有震慑的效果。   宋初了然的望了那扇玻璃窗,仿佛能透过玻璃与里面的人对视。   “宋初,我来问你几个问题,你可以选择回答,也可以不回答,但是生是死我就不能保证了。”   那个人的嗓音出奇的好听,声线非常缓和,似儿童节目的旁白配音,让人心生好感。光听这声音,你很难想象一个黑社会的至高者到底长什么样,一个声音这么好听的男人,他性情大约也不会太差。   “好,你问。”   宋初将手上的烟熄灭,目光飘向蔚蓝的深空,他在想,碧沉现在在干什么,安不安全,害不害怕,有没有好好吃饭。   “你是什么时候察觉李凯不对劲的?”那道声音缓缓流出,似二泉映月的曼妙音符,不给人压迫,不让人害怕。   宋初扫了李凯一样,李凯也随之一副急于知道的表情。   他无声地笑了笑,“很简单啊,他的破绽太多了,虽说和真正的李凯刑警长得几乎没什么差别,但他却学得一点都不到位。   首先,真正的李凯不吸烟,或者说三年前就已经戒烟了,当时她老婆出车祸,临死前给他的遗言就是让他戒烟,他很爱他老婆,自是会遵守这个,但我一见面就给他递烟,他就接过去了。   然后,真正的李凯不喝茶叶,他对茶叶过敏,可是他却收藏六安瓜片,当我说要送他茶叶时,他还很高兴。   最后,真正的李凯和我师傅是拜把子兄弟,我师父前年已经办过六十大寿的寿宴了,但当我说要给师傅准备六十大寿生日礼物时,他却没有任何反驳。   据我所知,李凯还有一个双胞胎兄弟,从小游手好闲,早些年就和家里人断绝了关系,现在这个估计就是李凯的兄弟李光了。   其实不是我太聪明,也不是李光太倒霉,而是他感情淡薄,但凡他多关心他哥哥一点,他也不会连他哥哥喝茶叶过敏这种小事都忘记。   我想真正的李凯先生已经被你们杀掉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呀,怎么办,后期把宋初写得太帅了,尼玛这是要换男主的趋势吗,好吧,不说了,秦盛拿着拖鞋来砸我来了。   ☆、“初次见面,我姓林。”   李凯被他说得脸都白了,他脖子上直冒冷汗,想起了大哥临死前那个悲痛的眼神,周身都是凉意,牙齿紧咬着嘴唇,把他埋得低低的,真相一下子被人戳穿,这几年他就算装得再像哥哥终究也不是他,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混,哪怕穿着警服都挺不起胸膛来。   “呵,有两下子,不愧是当过警察的人。”   车门下一刻就打开了,仿佛另一个世界的门就此开启,宋初想,从这一刻开始,自己才算是触摸到了这个组织的真面目。   一个大约三四十岁看不出具体年纪的男人走下车来,他个子很高,大约有一米八,清清瘦瘦,斯斯文文,一身中山装,戴着无框眼睛,自是一派风流。   宋初第一次见到一个跟碧沉如此相配的男人,这个男人长相仅算得上是端正,但周身的打扮气度,却硬将人折煞掉下去。   他似是上个世纪的名门贵公子,又像是胡适之类的儒雅学派人物。他嘴巴始终都保持着一个弧度,非常淡的一个笑容,却和他的声音一样让人感到很舒心。   这位林先生,真的可以称得上先生两个字,现代的先生只是一个称呼,对男士的普通称谓,但这个人仿佛是为这个名词而生。   说起黑社会头目,大家第一反应就是一脸横肉,喊打喊杀,长相凶恶之人。但这个林先生,莫说凶恶了,看上去一脸慈悲,仿佛还带着菩萨的光环,他周身没有一丝匪气,跟周围的人格格不入,此刻跟他比起来,宋初反而显得像坏人一些。   林先生伸出他那骨节分明的手,那双手很白很长,但上面却有不少疤痕和老茧,他通身上下也就只有他这双手才符合一点黑社会的气质。   “初次见面,我姓林。”他笑得一派清和俊雅,声音还是那么有磁性,普通话非常标准,似一个播音员。   “你好,我是宋初。”宋初也伸出手去,林先生的手温暖而干燥,他轻轻的握了握宋初的手,随后又慢慢放下。   之前那个阴鸷的男人有些不高兴了,他走上前掏出枪指着宋初的头,“林先生,让我把他给杀了,这小子早该杀了,都是他坏了我们的大事!”   林先生冷冷的扫了他一眼,但声音却不容置疑,“周南天,放下枪,我自有主张。”   那个叫周南天的男人有些不甘的放下了枪,但眼里却杀气腾腾,他一脚踹向了他身边的小弟,“他妈的,看着你真不顺眼!”   那个小弟被他踹倒在地,捂着肚子疼得嗷嗷叫。林先生淡漠地扫了一眼小弟,没有说话,周围所有的人都不敢吱声。   宋初挑了挑眉,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周南天是二把手,但他却生性冲动,不服管制,刚刚那招是指桑骂槐,他分明不服他的上头林先生,看来他们黑龙帮,里面纠纷也不少。   但那个周南天一看就不是林先生的对手,真正的领导者就该是他那个模样,杀人不见血,但却能运筹帷幄,看清所有格局,包括所有人的野心,他想林先生整治周南天是早晚的事。   但凡成大器者必须能沉住气,而从林先生刚刚对周南天的态度,就可以看出周南天的死期不远了。   果然应了自己那句话,谁死谁亡,还不一定呢。   “宋初,秦家的事本不该你插手。”林先生缓缓说道,他双眼淡淡地望着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几乎看不出情绪,连声音都是非常平缓的调,分不出喜怒。   宋初在见到林先生的那一刻,他就没打算活着出去了,这么厉害的一个领导者,想在他手上全身而退,没有一丝可能,除非他大发慈悲。   宋初皱了皱眉,有些无奈的摊开手,他语气懒懒的,“怎么办,我已经管上了,现在想全身而退,你也不会同意了。”   林先生出乎意料的笑了笑,他眉眼盈盈,眼里似有闪亮的星光,他眉眼处有淡淡地细纹,但却丝毫不显老,反而更添一丝魅力。   “是吗,如果我说,你现在还有机会走,只要你不插手秦家的事,我保证你性命无忧,你走不走。”   他的手下全都呆楞了,全部齐刷刷的望向林先生,没有一个人敢开口反驳,但眼神都不约而同的写着一句话,“林先生,三思。”   宋初叹了口气,颇为可惜的回答,“谢谢你,但我既然都到这了,没有就这样回去的道理。”   林先生似是料定他会这样回答一样,他了然的笑了笑,没有继续开腔。   宋初见他没有反应,他直接推开秦家后门,就这样大大咧咧的走进去了。他在心里默数三声,一,二,三,空气焦灼得有些干燥,宋初其实已经做好同归于尽的想法,但那声枪声始终都没有响。   直到他上了二楼,他那颗悬着的心才安然放下来,他在想,为什么林先生不杀他,不可能只因为自己那点小聪明。   他想不透,宋初往楼下望的时候,林先生已经坐到了卡宴里,其他人全都站在那里,一片诡异的寂静,甚至都没有人抬头看他。他望了一眼对面,连刚刚那个狙击手都不见了。   宋初的手一张一握,最后他还是决定去找那样东西。   秦天留给秦盛的最后一句话是,“答案在你照片的后面。”   宋初很快就到了秦盛小时候的房间,那里已经被翻乱了,宋初并没有先去找相片,而是找一下有没有摄像头。   没有,一个都没有。   这似乎不像林先生的做法,那样一个心思缜密的人,怎么可能不在这个房间安摄像头,既然不安摄像头,那今天全部人马围堵他又是为了什么,难道只为自己找到答案后,直接杀人灭口?   宋初很快就找到了秦盛的照片,那是他十岁生日的纪念照,那时候的他,一脸青涩,笑得甜甜的,跟任何一个家庭幸福的小孩没什么两样,谁会知道他之后会遭遇那样惨绝人寰的事。   他小心翼翼的打开了相框,里面有夹层,一张被密封的信,他打开信开始看。   不论是谁将来看到这封信,请你帮忙把它交给警方。   宋初很快就看完了那封信,他把信撕了,另外的那张档案放在衣领的夹层里。他终于知道黑龙帮为什么要找这样东西了,这个秘密,一旦被揭开,后果不堪设想。   而他就算是死,也要护住这份档案。   他终于明白当年黑龙帮没有杀掉秦盛和碧沉,一切水落石出,只待黎明。   宋初没打算逃,他径直走下了楼,前后不过十五分钟的时间,林先生见他下来了,并没有马上出来。   李光走向前,拿出手铐要将他铐住,宋初没有挣扎,随他去铐。   之后他被他们带上了一辆车,眼睛被蒙上,看不见任何东西,他们一路颠簸,最终到了个目的地,他想,这应该就是黑龙帮的大本营了。   他被压着走,越走越冷,最后被绑在一根柱子上,那柱子仿佛是冰柱,一接触就是彻骨的寒冷。   “你老实待着,林先生暂时还没有吩咐,你是生是死就他一句话了。”   李光拍打着他的脸,并没有给他解下他的眼罩,但也没把他嘴堵住,一点也不怕他喊救命。   “这里是冰窖吗?”宋初轻声问,丝毫不见惧怕。   李光远去的步伐有一瞬间的停顿,宋初马上了然,果然是冰窖无疑了。   只怕过不了几个小时就要被冻死了,还好没有把他衣服给扒了,不然他还得费心去找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  林先生帅哭我了,写他的时候小心脏都忍不住颤抖啊!   ☆、“在这个局里,他,是第三方势力。”   秦盛和温软当天接到一个匿名彩信,“宋初在黑龙帮手里,生死攸关。”   上面还附带了宋初被绑在冰窖里的图片,他眼睛被蒙着,嘴唇发紫,眉眼上已经覆盖上了一层薄霜。   秦盛这次到没有温软想象中的那样慌乱,他看了照片良久,表情沉静如水,不见喜怒。   温软看着那张照片,不自觉的开始心慌,她心慌是必然的,他们已经换了号码,但那人还神通广大的能找到他们,他们仿佛一直处在一个监控下,仍人摆布,事情按着他的预想发展。   宋初被抓,他们的主心骨一下子断掉了,如果说前一刻她还在安慰秦盛,宋初不会有事的,那么这次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能把宋初抓起来,黑龙帮的势力想必非常的大。   而给他们发彩信的人是谁,他们也不知道,是黑龙帮的人吗,不能确定。   如果是黑龙帮的人,那么他们有什么意图,引诱他们去救宋初然后一举歼灭吗,但既然都能找到他们的电话,想必也就能轻而易举的找到他们,又何必多此一举。   如果不是黑龙帮的人,那么他是谁,是好是坏,为什么势力大到不仅可以找到他们,而且可以进入黑龙帮拍到这张照片。   温软知道秦盛一定也有这方面的疑惑,她也就没有打算多说什么。   “秦盛,我们要去救宋初吗?”温软看着照片,表情坚毅,她想,不管秦盛做什么样的决定,她都会听他的,只要不赶她走即可。   倘若秦盛要单枪匹马去救宋初,那么她就生死奉陪,倘若秦盛按兵不动,那么她也就静静等待。   她不相信,那么厉害,那么喜欢碧沉,能用十八年计划来接近一个人的宋初就这样会民丧黄泉,她死了,宋初也不会死。   秦盛眉眼一挑,嘴巴扯出一个邪气的笑容,越发的邪魅狂狷,妖冶迷人。   “救,为什么不救,这个人的意思在明显不过,他会帮助我们,至于他想要什么,到时候就知道了,倘若是想抓我们,在发彩信之前就能把我们抓到,又何必多此一举。   在这个局里,他,是第三方势力。”   秦盛眼里有尖锐的冰,又锋利又冰冷,但这样的一个秦盛,远比之前那个难过得埋在温软脖子里哭的秦盛强大多了,温软清楚,她见证了一个男人茁壮的成长。   “好,听你的。”温软眉眼生动,顾盼生辉,眉眼里有流动的蜜意。   秦盛快速的敲打着键盘,给那个人回了短信,“地点,时间。”   那人也很快给他回复了,“仁知街道,废弃的大旺冰厂,地下室右边倒数第三个门。下午五点之前务必到那,他撑不了太久。”   秦盛看了看表,现在已经下午三点半了,从这里去认知街道需要一个小时的车程。   他望了一样温软,温软了然的点了点头,背上了一个双肩包,把枪交给了秦盛,两人打了辆出租车,往仁知街去了。   他们是四点半到认知街的,两人在冰厂外面转悠了一圈,考察了一下地形,他们从破旧的一个通风处爬了进去。   冰厂里面有人把守,四个男人,个个膀大腰圆,看上去很粗壮。要下到地下室,必须经过那道楼梯,但他们几个正聚在楼梯口那里打牌。   温软有些着急,眼看着时间到了四点四十,那些人牌打得正热,没有一个要走动的意思。   “哈哈,我有炸弹,这下你们输定了。”   “我也有,比你大!话说那个宋初都已经被关两个小时了,不会早就冻死了吧。”   “怎么可能,上头吩咐,不要冻死他,冰窖里面的温度被调到5度了。”   “周哥吩咐过,不是要你调到零下几十度的吗,你怎么敢擅自调到5度!不要命了吧。”   那人作势要站起来去把温度调低,秦盛下意识的要拔枪,温软拉住了他,解决一个好说,但这里有四个,他们赢的机率太小了。   “你才不要命了,这是林先生吩咐的,他说他只是要惩罚一下他,暂时还不需要他的命,他还有大用处。别忘记了,林先生才是大老板!”   秦盛和温软都有些惊讶,那个林先生,看来是黑龙帮老大,但他为什么不杀宋初,难道是为了引诱他们来吗。如果是这样,那刚刚给他们发短信的人势必是第三方无疑了,说不定就在黑龙帮潜伏着。   就在这时,一个人的手机铃声响了,他接了电话,“喂,什么?好的,我们马上来。”   那人放下扑克,指着两个人说,你们两个赶紧跟我去仓库那边,刚刚有人打电话过来,说那里着火了,缺人手,赶紧跟我去救火。阿豹,你待在这里看着宋初。   好,三人纷纷起身,两分钟后,就只有那个叫阿豹的男人坐在板凳上吸烟。   阿豹是个光头,上身纹着难看的纹身,一副古惑仔的模样,长得极其猥琐。但长得五大三粗,看上去有一米八,是个不好对付的。   秦盛和温软相视而笑,他们知道机会来了,也明白肯定是那个人帮助了他们,时间现在是四点五十,他们还有十分钟救宋初。   秦盛拿出那把勃朗宁,弹匣容量十三发,枪口初速三百米每秒。秦盛那把手枪的弹夹并没有装满,里面只有五颗子弹。   所以,他争取一发即中。   秦盛右手握着手枪,左手端在右手手腕处,他瞄准那个豹子的右腿骨,侧脸的线条如刀削一般冷硬,透着股男人的血腥,温软望着他的侧脸,心脏都要膨化了,尼玛太帅了,她男人又帅出新高度了。   “砰!”一声沉闷的响声,声音不太大,但也足以让所有人听见,是子弹打入骨头的声音。   那个叫豹子的男人立马拿出砍刀,他右手先捂着血流不止的腿龇牙咧嘴。然后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手立马开始摸口袋,他想要打电话,就在这时,秦盛眉眼不动安如山,又来一枪,他的右手中弹。   秦盛和温软从通风口跳出来,那个豹子才知道他们在那里,因为是高处,所以刚开始都没发现他们。   “你奶奶的,敢开枪打我,老子毙了你!”   秦盛和温软没想到那个叫豹子的男人攻击力那么强,他即使手和脚都中弹了,但拿砍刀的手依旧非常利落,速度也比得上一般人了。   温软被他那一脸凶相,吓得腿有些发软,但还是激灵的拿起了一个板凳,跑到秦盛后面去站着。   “温软,你先去救宋初,这里有我。”   温软虽然见证了秦盛厉害的枪法,但还是有点担心,但比起危在旦夕的宋初,秦盛反而更安全些,她也不矫情了,说了句,你小心,就急忙顺着楼梯口往下走。   豹子见温软下去救宋初了,讥讽的笑了笑,脸上浮现阴冷的表情。   他的砍刀顺速朝秦盛那个挥去,“哼,你别以为我好对付,我混这条道十几年了,还怕你这把枪不成!还有,你的妞恐怕命保不住了,你们以为整个冰厂就只有我一个人把守吗,真是可笑,我守的只是上面而已,下面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在那等着你们呢!”   秦盛一听脸都白了,他怎么就没想到呢,如果下面还有别人在那看守,那么温软!   他一下子慌了神,被豹子朝腿上砍了一刀,估计腿筋要断了。秦盛急忙瞄准他的腰腹,一枪过去,豹子果然倒在地上了,他没有死,但也无力反抗了。   秦盛急忙跑下楼梯,也顾不上腿上的疼痛,他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他听见两声剧烈的枪响,心脏一下子剧烈的收缩着,胸口仿佛嵌了一颗子弹。   温软没有枪,他是知道的,唯一的枪在他手上,那么中弹的是谁,是温软吗。   他全身的血液就此凝住,仿佛降到了一个冰点,感觉不到一丝热气。   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自私,如果宋初因为他来晚了而被冻死,或许他会内疚自责一辈子,但如果他的温软,他最最喜欢的那个温软,因为他的疏忽死了,那么他直接开枪自杀。   他还剩两颗子弹,只求温软现在还活着,单凭两颗子弹,他或许对付不了豹子口中那个更可怕的角色,但他就算是死,也不会让温软收到任何伤害。 作者有话要说:  温软有没有中弹,大家觉得呢?   ☆、“林清许。”   秦盛跑到地下室的时候,宋初正拿着枪瞄准了那个即将扑向温软的大狼狗,地上还两只狼狗躺在血泊里,全部都是脖子上中弹,一枪毙命,有一只甚至还在抽搐着。   秦盛没等宋初开枪,他一秒钟就对准了那只正往温软身上扑的大狼狗,也是一枪毙命,宋初回眸看他,他第一次看到秦盛身上有这么重的杀气,他裤腿上都是血迹,嘴巴抿成一条线,似凌厉的刀片。   秦盛旋风的速度跑向温软将她牢牢地抱在怀里,仿佛要嵌入皮肉骨血。   “对不起,我来晚了。”   秦盛不停的亲吻她的额头,一滴灼热的泪滴在她的脸上,温软摇了摇头,吸了一口气,“不,你没来晚,刚刚好。其实我很厉害的,你看我手里还拿着板凳呢,一条狗我能对付,三条确实有点吃力,再说了,还有宋初在呢。”   温软怎么可能不害怕,当她一下去,看到三条狼狗虎视眈眈的望着她,瞬间觉得自己变成了盘中餐,腿都软了,她正准备拿起手里的板凳去砸,宋初就有如神降。   他一身寒气,似冰雪骑士,拿着枪,收起枪落,立马就收服了两条狗,帅出新高度啊,温软想,如果不是爱上了秦盛,那么这样的宋初,绝对是她的菜啊。   温软知道秦盛很担心自己,软声安慰他,“秦盛,我真的没事。”   秦盛捧着她的脸,然后上上下下看了三圈之后才确认她确实毫发无损,这才放下心来。   倒是温软见秦盛血淋淋的腿,一下子就哭了,“你的腿怎么流了这么多的血,肯定是被那个豹子砍的,赶紧去医院看看吧。”   宋初把枪收起来,一脸冷毅,声音低沉,“我们快走吧,待会儿就有人来了。”   秦盛和温软这才想起宋初,一时小两口都歉意满满。   “宋初,你怎么出来的,肯定冻坏了吧。”温软很好奇宋初是怎么自己出来的,而且还在她即将被咬的时候英雄救美。   秦盛立马脱下外套往宋初身上盖着,“别感冒了。”   宋初也没有推辞,他把衣服穿上,哈了一口热气。“别废话了,赶紧走。”   他走在前面,露出一个孤寂的身影,似一个孤胆英雄,带着一身沧桑与冷绝。   温软扶着秦盛,急忙跟上他,温软小声地附在秦盛耳旁说,“宋初真帅,像一个冷血杀手。”   秦盛这次倒没有吃醋,他望着宋初料峭的背影,轻声说了句,“不,他不是杀手,他是警察。”   三人离开冰厂的时候,天已经有些黑了,街道上的路灯一盏盏亮起了,似璀璨的希望。   宋初打了辆车,吩咐温软带秦盛去医院把腿整治一下。   “你不一起去吗,你现在一个人很危险,要是黑龙帮再把你抓起来该怎么办?”   温软一脸担忧地问道,宋初老不跟他们一起,总是单独行动,没有一点团队意识,虽说他确实很厉害,但让他一人孤身在外,她还是不放心。   “我有我的事还没有完成。”宋初这句话是对秦盛说的,他看向秦盛,虽未说明其他事情,但他相信秦盛已经明了。   “好,你去吧,注意安全。”   秦盛没有留他,他拉着温软一起进了车,把车门关上了。车子发动后,温软朝后视镜往后看,宋初已经不见踪影,果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跟古代的游侠似的。   “你为什么不问清楚?”温软有些生气,这还是她跟秦盛谈了之后的第一次闹别扭。   秦盛握住了她的手,叹了口气,他目光望向窗外的淡薄夜色,语气有些哀伤,“宋初不想要我们知道的,必定就是我们不该知道的,他想说自然会说。”   “好吧,但是他总得告诉我,他是怎么没等我们去救,就能自己出来的吧,这个我非常好奇。”温软撅着嘴巴开始卖萌。   秦盛宠溺地刮了刮她的鼻子,眉眼熠熠生辉。   “这个我下次帮你问好了吧。”   “这还差不多。”温软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甜甜的笑开了。   出租车司机面对这对情侣有些无奈,腿都成那样了,还有功夫打情骂俏,果然爱情是最好的止疼药啊。   去医院骨科看了一下,好在只是骨折了,并没有伤到腿筋,但必须打石膏,秦盛不愿意,他认为这种关键时刻自己拖着个打石膏的腿实在太不方便了,而且很怂,一下子高冷的气质就变low了。   但在温软的软磨硬泡之下,秦盛还是不得不屈服,右腿变成了石膏腿,温软还不厚道的拍了留念照。   宋初见秦盛和温软上了车后,他打通了一个电话。   “喂,是时候出来见一面了。”   “好。”   他是唯一获得真相的人,而接电话的那个人却是当年的参与者,真相即将浮出表面,只是不知是否又是一场生死搏战。   他们约好的地点在小舟山,那是B城的一个小风景区,宋初提前半小时到了小舟山,他坐在悬崖上的一个亭子里,这里是最高点,无论谁从那条路上上来,他都能看清对方,并且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忽然他听见天空中传来轰隆隆的声音,他心里一下子了然了,对方是坐直升机直接过来的,他抬眼看着上空,直升机慢慢降落,巨大的风被卷起,吹得他衣角掀动。   宋初抬手看了一下表,刚好是他们约好的时间,一分不差,真是个守时的人。   飞机慢慢降落在平地上,巨大的螺旋桨还在煽动着,林先生一身劲装从飞机上走下来,奇怪的是,他是从驾驶座下来的,机舱里没有任何人,也就是说,他是自己一个人开着飞机过来的。   宋初脸上冒出钦佩的表情,这个社会上,向来有点名气派头的人都不会自己去当司机,林先生没想到却能自己开飞机过来,一证明了他的勇气和定力,二证明了他能力非凡。   这样一个男人,能爬到黑龙帮头目的位置,身上怎么可能不沾一滴血。他再儒雅的外表都掩不住他骨子里透出来的霸气和凌厉。   “宋初,久等了。”   林先生今天没戴眼镜,他那双狭长的细眼分外清晰,眼仁很黑,照理说人最先老的是眼睛,然而他那双眼睛非常的年轻,少了戴眼镜后的那份儒雅和睿智,反而透出另一种精明的味道。   “刚来,林先生,能否告诉我你的全名。”宋初直接开门见山,单刀直入,都没兴趣和他打太极。   林先生那个笑容极淡,淡到几乎一纵即逝,像蒙娜丽莎的微笑。   他依旧用着他那好听的嗓音缓缓开口,似泉水叮咚,又似春风浮动,“已经很多年没问过我全名了,大家一直叫我林先生,叫着叫着,我都快忘了自己的本名。”   他似乎陷入了久远的回忆,眼睛眯起来,似打盹的狐狸。   宋初没有说话,等待着他继续说,他就站在那里看着他,秋风深深,树叶沙沙作响,山下有零散的几个游人,两个男人就那样站在山顶上,似是闲聊,又似是对峙,有些庞大的直升机作为他们的背景,遮挡了一片日光。   林先生之后作思忖状,他食指点着自己微翘下巴,下巴光洁紧致,胡子理得非常干净,这样一个动作,由他做起来,竟显得异常的迷人,或许有些人就是天生的王者,他们自带光环,也许容貌普通,但那一身气度却能让万众瞩目。   他唇角微勾,之后才慢慢吐出三个字,那三个字绕着他的舌头,似是一朵半开的莲花,极美,极清狂。   “林清许。”   林清许,非常简单的三个字,组合在一起却似书本网的公子,清清如许,他的名字和他的人极为贴切,似乎他是为了那个名字而生,又似乎那个名字是为了他而生。   他的人,他的名,其实都没有错,可错就错在,他明明是一身清骨,却入了这浊世,成了黑暗之王。   宋初心头一动,他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和澎湃的情绪,几乎要像这个男人顶礼膜拜。   果然是他,他要找的人,终于找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宋初,记住,要活下去。”   黑龙帮一直要找的那样东西,严格来说,不是一份资料,而是一个人,二十年前警方派到黑龙帮的卧底。   然而这个卧底,在黑龙帮一待就是二十年,一个男人所有的青春与热血,全部都被耗在这里。但他终究不负使命,坐上了第一把交椅。   宋初从怀里掏出一份资料,那是林清许的警察档案,他郑重其事的把那份东西递给他,“林先生,秦天先生在那封信里说到,当初你是代替他进入黑龙帮的,赵一行高级警官派你进去当卧底,这件事只有赵警官和秦先生知道。   但赵警官和秦警官在十八年前均殉职,没有人能证明你的身份,这份档案秦先生冒死为你保留了下来,有了他,你就可以重新回归警队了。”   林清许接过档案,他脸上没有任何情绪,不见喜怒,不显山水,照理说一个人在经过这样的大起大落之后应该会很激动的,但他却异于常人,他很平静的打开了那份有些泛黄的档案。   上面有他28岁时的照片,那时候的他一脸青涩还有对正义的无限无限渴望,打击坏人是他的最爱,他记得那时候他的愿望就是成为像赵警官一样的高级警司。   现在想来,真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他如今却是最大的黑帮老大。   档案内容   姓名:林清许   出生年月日:1966.11.23   籍贯:XX   编号:001XXX   荣耀:1988年四月份从XX警校毕业,进入XXX警局,九月份缴获五十克毒品。   1989年xxxxxxxxx   1990年xxxxxxxxx   1991年xxxxxxxxx   1992年xxxxxxxxx   1993年xxxxxxxxx   1994年8月,派去黑龙帮当卧底,隶属赵一行高级警司。   上司对其评价:林清许从进警局后就一直虚心学习,屡破棘手案件。年轻有为,沉着冷静,心思缜密,非常适合当卧底。他在黑龙帮这几年屡次给我传递消息,让我获得很多有用的情报,在此嘉奖。   档案上还盖在三个大红公章,下面有赵一行的签名,墨水都已经很淡了。   林清许把档案握在手里,目光幽暗,他望向宋初,慢慢开口,“你当初就是看到这个档案,才肯上黑龙帮的车,任由他们把你关在冰窖里的吧。”   宋初摇了摇头,他眉心有些皱,似微风吹动水面荡起来的涟漪。   “就算当时没找到这份档案,我也会跟你们走。”   “哦?为什么?不怕我杀你?”他一连问出三个问句,但表情却非常轻松,带着浅浅的笑意,似一个渊博的智者。   “你不会,在我上楼的时候,你没杀我,那么以后也不会杀了。”宋初笃定的回答,他目光眺望远处的风景,一脸云淡风轻。   “说不定我当时只是想通过你找到东西,事后就会杀掉你。”   林清许掏出一根苏烟,拿烟很细长,有点像女士烟,但他抽烟点火的样子非常的醉人,带着点迷离的味道。他并没有递烟给宋初,自顾自的抽着,烟的味道很淡,有点像薄荷,清清凉凉的。   “不,你不会杀我,因为你不屑,如果你想杀我,就不会下车见我,你不喜欢看到血腥,所以但凡要杀我,你必定会坐在车里,随便一个指派,我就命丧当场了。”   宋初观察到山下有一群人在往山上走,全部都是男人,有一百来个,非常庞大的队伍。他们提着刀,刀面在太阳的照射下,亮得刺眼,宋初没有做任何反应,只是那样淡漠的看着。   “呵,你倒是个心思缜密的人,不过为什么要把档案交给我,你就不怕我在黑道待了二十年,坐上这么高的位置,开始贪恋权势了吗,你留在身上,说不定还是道保命符,但你交给了我,我就可以杀人灭口,随时要你的命。”   林清许用眼角扫了一眼半山腰上的那一队人马,不用二十分钟,他们就可以走到山顶,杀宋初易如反掌,当然杀他也易如反掌。   宋初双手插袋,他仰着脖子看蔚蓝的天空,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他叹了一口气,语调颇为伤感。   “林先生,如果我说,这次我没有用任何推理,也没有找任何证据,只是单凭直觉做事,你会不会笑我。   直觉告诉我,你非常厌恶你现在的生活,你想回归警队想了二十年,如果没猜错的话,你的人物还没有完成。   哪怕你现在手里有档案,你也无法就这样回去,因为黑龙帮还没有解散。   这个组织还在运作一天,你就不得不继续干下去,哪怕当年,你师傅,你兄弟全死了,你也不能就那样放弃。   你把前任老大吴青送进监狱,但斩草要除根,他的余孽旁支还在,所以你不得不继续留在那里,只有位置爬到最高,你才可以看清一切,掌握一切证据。”   林清许这次又笑了,与之前那些淡薄的笑不一样,这次他笑得非常苦涩,那是一种经过漫长无尽岁月终于快要熬到尽头的心酸,那是一段苦涩难言的秘密终于能与人诉说的欣慰,那也是长达二十年的重担马上就可以卸下来的悲痛。   那个身上始终带着点点光芒的男人,极慢的开口,“宋初,你愿意听我讲一讲我的故事吗,大体和你说的差不多,但我真的很想跟一个人说说,我想再不说,我这一辈都快要被这些东西给压垮了。”   “你说,我听着。”   宋初点了点头,那群人已经快走到山顶了,他们只有不到十分钟,但他想,林清许的二十年,只为换着十分钟,心酸得令人掉泪。   林清许背靠在柱子上,他的样子很慵懒,似乎陷入了久远的回忆。   “我22岁当上了警察,那时候一腔热血,想要大干一番天地,我结识了秦天,他是我师兄,非常有血性的一个男人,英俊痴情,我记得他的妻子非常的美丽,我很羡慕,他还有个儿子叫秦盛,其实秦盛很小的时候,我抱过他,但他忘了,对于秦盛,我是非常愧疚的。   当初吴青(前任黑龙帮头目)察觉到黑龙帮里有卧底时,然后他开始大清查,每个人他都怀疑,有一次我们去云南交易一匹军火,我给赵警司告了密,当时他是派秦天和我接头的,后来我们被人发现了,秦天为掩饰我的踪迹,暴露了行踪,他还中了弹,当年他回去修养,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   当年赵警司在另一个任务中殉职,于是全世界知道我身份的人就只有秦天了,吴青这个人非常厉害,他之后竟然查到了秦天,他设法找到了秦天,严刑逼问下,知道卧底的资料在秦盛那里。   但当时他急于去缅甸,就把找出卧底的任务交给了我还有周南天。之后我们抓了秦盛,一直虐待他,秦盛是个很好的孩子,他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说,我想秦天就是怕黑龙帮把他一家老小全抓过去,所以才只说出秦盛一个人的名字,秦盛这孩子受苦了。   周南天非常好女色,要是当初被抓的是嫂子,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救秦盛,我把卧底的事嫁祸给帮派另一个人,好在秦盛最后逃了一劫。   再之后我想方设法把吴青送到了监狱,但黑龙帮势力真的很大,一个头目进去了,其他人争锋想要当老大,黑龙帮依旧横行霸道。   于是我想方设法做了老大,周南天记恨于我,但他忌惮于我的势力,一直虎视眈眈不敢轻举妄动。直到前阵子,牢里放出来一个人,他告诉了周南天当初那个人是被冤枉的,卧底一直都在,于是他就背着我自作主张找上了秦盛。   我不能光明正大的救你们,一旦我出手阻拦,他定会怀疑。但昨天你们逃走,仓库失火的事,他现在已经知道是我干的了,你看下面大批人马,全都是个个堂会的堂主和头目,无非是被他请来,一起诛杀我这个卧底。   黑社会就是这样,不是我砍死你,就是你砍死我,打打杀杀,无止境的犯罪。他们所有的犯罪证据我都把它放在你家里了,记得到时候拿着这些东西上法庭。”   听他说完这些,宋初心头一滞,像被谁刺了一下,听林清许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他没打算逃,他打算死。   宋初眼看着他们就要上来了,他掏出手里的枪,正色望着林清许,声音有些不安“林先生,你打算就这样死吗,你的档案已经找到了,证据你也有了,为什么不跟我一起走。”   林清许摇了摇头,他把烟蒂放在地上,轻轻用脚尖碾灭。橘色的火花一下子熄掉,似他猝然停歇的一生。   “我真的累了,长达二十年,一个人的孤军奋战,这些年,没有一个警察找到我,我像是一个被抛弃的人,甚至连赵警司和秦天的葬礼都不能去。   逃不掉的,从我进入黑龙帮那一天开始,我就逃不掉了,他们要杀的是我,就算我能逃到哪去,逃到天涯海角都会被追杀。   我已经四十八岁了,半截身子已经入了土,就算是重新再当警察,我也当不了几年就退休了,再说了,我早就没有资格再当警察了,我满手都是鲜血,自己的,别人的,一身罪孽。   宋初你听着,你要活下去,代替我那份好好活下去,帮我和秦盛还有嫂子说句抱歉。”   宋初摇了摇头,他一定要救林清许,就算只是逃得了一时,也要逃,活得了一时,也要活。   “不,你有直升机,我们一起走。”   宋初指着直升机说,他已经听到大批人马赶到的脚步声了,宋初急忙去拉林清许的手,但林清许甩开了他的手,他身手非常的好,比宋初还要好不知道多少倍,身姿矫健得不像快五十岁的人,林清许将手里的那份警察档案交给宋初。   “宋初,记住,要活下去。”   他的眼睛亮如昼日,笑容和蔚蓝的天空一样纯静,明明已经是四十八岁的人了,帅气得一塌糊涂,周南天赶到的时候,林清许回头望了众人一眼,那一眼有太多情绪,叙述他这一生的传奇。   林清许就在众人的注目下,把宋初退下了悬崖,宋初手里拿着的正是那份档案,他的档案拽得紧紧地,哪怕是在坠落悬崖的那一刻,他都没有想过要放手。   因为他知道,他手里拿着的一是单纯的一张纸,而是一个男人的一生,他的清白,他的青春,他的爱,他的恨。   宋初最后看到的是林清许美如神祉的笑容,记忆中他那张浅笑的脸,在阳光中熠熠生辉,随着他按下那一声按钮,变成了碎片。   宋初眼底滑过一滴泪,消散在风中,不见痕迹,人生第一次直面这样惨烈的悲剧,他心里从此多了道疤。 作者有话要说:  在我眼里,林清许才是本文最帅的男人啊,被他秒杀了。   秦盛正提着刀来砍我,宋初给了我一个赞许的眼光。   ☆、“B市小舟山爆炸惨案,死亡人数高达81人,重伤17人,失   秦盛还在病房里吊着腿,他腿打着石膏,温软为了防止他乱动,把他的腿架在吊环上。   自从宋初那天跟他们告别会,这已经过了三天了,没有一个消息。他有些烦躁的看着窗外,屋外阳光一片大好,不少病人在花园里走动。   “温软出去买个水果怎么这半天,不会是被抓了吧。”秦盛皱着眉,心里有隐隐地担忧,他正准备把腿放下了,跳着去找她,温软就进来了。   秦盛看着她两手空空,只拿着一份报纸,撅着嘴巴有些生气,“水果呢,我第一爱吃的荔枝呢,第二爱吃的水蜜桃呢,就算都没有,也好歹有个苹果吧。”   温软脸色发白,跟医院的墙有得一拼,她紧抓着那份报纸,手还抖着,尽量不让自己哭出来。   她本想瞒着他,但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宋初的死,他有权利知道。   秦盛见温软脸色不对,双眼通红,一时有些慌,他两只手紧紧地拽着雪白的床单,额角渗出丝丝密汗。   他哆哆嗦嗦的开口,声音有些哽咽,“是谁出事了,我妈还是宋初?”   这个世上,对他而言,最重要的不过三个人,一个碧沉,一个温软,一个宋初。   他们分别代表着他的亲情爱情和友情,割一不可。   温软没有立刻回答,她把报纸藏在身后,看着他这副要吃人的表情,她难过得心似被谁剜了一刀。   她眉眼一片哀色,声音颓唐,“秦盛,你别这样,你先冷静下来,我再跟你好好说。”   秦盛立马抽出那条打了石膏的腿,他单腿跳下床,三步两步走到温软面前,伸出手找她要报纸。   “温软,我现在没法冷静,不管是谁死了,我都必须要知道。”他哑着嗓子,似被烟熏过一样,双眼红得似兔子,像一个一碰就碎的水晶娃娃。   温软流着泪剧烈的摇了摇头,她紧压着牙关,不让自己哭出来。两人四目相对,秦盛抬头一阵哀嚎,似鹤鸣,似辕啸,他眼睛红得滴血,艰难的从温软手里拿过报纸。   新闻头条,非常大的一个篇幅,“B市小舟山爆炸惨案,死亡人数高达81人,重伤17人,失踪7人。”   下面还附带了照片,打了马赛克,但依然能从报纸上看现场的血肉模糊,死亡名单里面清楚的写着一个人的名字,小小的两个字,还没小拇指指甲盖大,铅字印刷着“宋初”两个小字。   秦盛如遭雷击,一下子全部的感觉失灵,他听不见也看不见,只知道温软在拼命的摇晃着他说些什么,但他没办法回应她。   他眼里呈现宋初的那张脸,记忆中他总是浅笑着,他眼窝有点深,看人的眼神很专注,和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能和他一样嫌弃那个孩子不讲卫生。   他想起宋初当初抛得那枚硬币,是不是从一开始,他就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如果时空倒流,他一定不会去跟宋初结识,他想,这样他就不会成为他的朋友,也就不会死,至少现在还在某个地方好好的活着。   秦盛做了很长的一个梦,梦里他爸爸秦天没有死,他也不曾被人绑架过,一家人和乐美满。他在大学里结识了一个叫宋初的男子,他像一个大哥哥一样照顾他。后来他娶了一个叫温软的好姑娘,宋初也娶了他爱的人,两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了一辈子。   然而是梦总会有要醒的那一天,秦盛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入目即是白色的天花板,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   温软伏在他的床边,手握着他的手,眼睛肿得像个核桃,她眉心拧成一个川字,连睡觉都心事重重,一脸哀伤。   秦盛抬手去擦她眼角的泪珠,温软这些日子跟着他憔悴了不少,现在回想,好像自从他们认识开始,她一直被他奴役着,奔波劳累,疲于奔命,和他在一起后,又开始东躲西藏,亡命天涯,今天死的是宋初,明天死的会不会就是温软了呢。   宋初,一想起宋初,他胸口就闷得发疼,像被谁打了一拳。   温软察觉到有人在摸她的脸,迷糊间睁开了眼睛,她见秦盛已经醒了,差点喜极而泣,他昏迷了一天了,中途不断地说梦话,他时而喊着宋初的名字,又时而喊着她的名字。   她看着他陷入魔怔,自己却无法帮他,真的很心疼。   “秦盛,你好些了吗?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温软握着他的手,神情很紧张,她眉里眼里都是他,专注而温情。   “温软,今天几号了?”秦盛抬眼望着窗外迷离的夜色,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啊,21号,怎么了?”温软一脸疑惑,也随之望向窗外。   “21号了,宋初今天的生日呢,可我没办法跟他说生日快乐,真的没办法说出口。”   秦盛身子有些颤抖,一滴泪从眼角慢慢滑下来,顺着他白皙的脸滴落到他简洁的下巴曲线上。   温软将头埋在秦盛的怀里,开始小声的啜泣,像一只小猫一样,哭得断断续续,却挠得人心疼。   “秦盛,你一定要振作起来,碧沉姐还等着我们去接她呢,还有,还有警方那边我们必须去认尸,宋初的父母都在国外,暂时联系不上。”   秦盛一阵剧烈的咳嗽,咳得肺都要出来了,他摸着温软的脸,非常的难过,眼里都是破碎的星光。   “温软,我们明天一早就去警察局,宋初还在等着我们,我们得去接他回家。还有我想最后再确认一下他的尸骨,我不相信他就这样死了,我都还活着,他怎么可以死。”   温软点了点头,抽噎了一下,附和着回答,“好,我们一早就去,你现在好好休息,饿不饿,我去给你买点吃的。”   “我不饿,对了,我记得你妈妈应该今天就回来了吧,你有没有去接她。”   秦盛想起了温软妈妈去云南一周游的事,他开始担心未来的丈母娘大人是否安好。   “我今早已经去接她了,她这些天过得很好,现在在家里休息,我跟她说了谈了男朋友的事,她挺高兴的,知道我来你这,本来想一起过来看看你,被我拦住了。”   温软有些诧异秦盛竟然还记得这件事,说不感动是假的,今天去接妈妈的时候,只说男朋友病了,在医院里需要照顾,她心情好,也就没有责怪她夜不归宿的事,还想着煲点汤送过来。   “跟阿姨说一下,等事情处理好之后,我去登门拜访。”   秦盛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声音很温切,他这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他将来是要迎娶温软的,婚前肯定必须要得到丈母娘的首肯。   温软没做他想,点了点头,难过的心情一下子缓和了不少。她还是坚持下楼去买点粥给秦盛吃,毕竟一天没吃东西了,还是得吃点。   温软走后,秦盛再次拿起昨天那张报纸,报纸估计被温软翻过很多遍,上面都起毛边了,秦盛仔细的翻阅。   发现一条重要消息,死的那些人全部都是黑龙帮的人,都是个个堂会上的一把手二把手。   里面标出两个重要人物,一个是林清许,另一个是周南天,黑龙帮的一把手和二把手。   这两个人一死,也就意味着黑龙帮群龙无首,个个堂会的堂主也都死伤不少,黑龙帮东山再起非常的困难,这个帮会现在应该乱成一锅粥了,相信不久就会解散,剩下的都是一帮乌合之众,难成气候。   这次爆炸案,上面写着是有人蓄意在小舟山埋下了很多炸弹,相信是蓄意谋杀,秦盛心里一顿,不会是宋初安排跟他们同归于尽吧,仔细想了想又觉得不可能。   他脑袋越来越乱,觉得这件事肯定还有蹊跷,现在还不是悲伤的时候,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宋初的尸首他还没见到,不应该这样大乱阵脚。   温软回来后,秦盛跟她说出了心里的疑问,温软大喜,坚信宋初应该还没死,至于为什么,她的回答是,因为他不是甘心就这样死去的,他还有未了的心愿。秦盛问她是什么心愿,她又故作神秘不肯说。 作者有话要说:     ☆、“我无法确认他的死亡,也无法确认他的存活。”      第二天,温软和秦盛一大早就往公安局里赶,秦盛单手拄着拐杖,走得有些艰难,但即便是这样,他帅气依旧,本来平日里长得挺萌的的一个人,但一旦认真沉寂下来后,你反倒首先注意到的是他的盛世姿容,而后才是他的萌感。   温软见有不少女警察盯着秦盛看,急忙贴着秦盛,一副这颗好白菜已经被我拱了的得瑟表情。她轻轻附耳对着秦盛说,“都成半个残废了,怎么还这么会招蜂引蝶!”   秦盛挑眉扫了一眼偷看他的女警,十分严肃的回答,“你说她们不会垂涎宋初的尸体吧。”   温软绝倒,气氛被两人这样一缓和之后,心情也就没那么沉重紧张了。   他们跟警察说明了来意,警察指着休息厅一厅的人,神色肃穆的说,“那些都是尸首的家属,都是来认尸的,但是没办法,大多数尸体都面目全非了,有些甚至都只能找到残肢,很少有完整的尸身,所以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刚刚有一对父母只能找到孩子的一只手,妈妈已经休克送到医院去了,你们要有心理准备。”   温软明显的感觉到秦盛握着她的那只手抖了一下,凉汗从手心里丝丝冒出来,像眼泪一样。   温软有力的回握着秦盛的手,安慰性的望着秦盛,秦盛眼里有极具汹涌的漩涡,深不可测,温软试探性的问,“秦盛,我们还看吗?”   秦盛坚毅的点了点头,看,怎能不看,就算宋初只剩下一根手指头,他也得把他找出来。   那警察领着他们去了停尸间,一进门温软就闻到浓稠的血腥味,她没忍住捂着嘴巴就跑了出去。   秦盛担忧的跟上去,见她吐了,递给她一瓶水,拍了拍她的脊背,眉眼冷寂似残灰。   “温软,你就待在外面吧,我去看就好,这种场景,你们女孩子都会怕的。”   温软没有坚持,毕竟她这是生理反应,没办法控制,要是硬着头皮逞强,到里面去之后再吐出来,这是对死者的大不敬。   秦盛把她安顿好之后,自己一个人进去了,密封袋把尸体的残骸都一包包装好,他一个个打开去看,里面血肉模糊,从这根本就认不出来谁是谁。   法医在旁边说,得靠血迹和DNA判断,但这次人数太多,估计至少还得等上半个月才能出来结果。   总共有几十个袋子,秦盛一个个打开,每一块残骸他都看得非常仔细,那么怕腐肉的他,现在却没了任何恐惧,因为他知道,他看到的不是一块块肉,其中可能有他最好的朋友。   一个小时后,他没有在里面找到宋初,其实他能认出的只有宋初的脸而已,那么多破碎残骸,就算真的有宋初在里面,他也没办法认出来。   他这么做,只不过是心不甘,他仅凭这自己那点直觉猜测宋初不在里面,他不甘心,更不愿意相信,那么高贵儒雅的宋初会混在这一堆堆残骸里,等着人去辨认。   他想,宋初就算是死,也必须体面地去死。   秦盛出了停尸间,温软急忙跑过来,她满脸都是紧张的神色,她怕听到结果,又渴望知道结果。   “怎么样,他在里面吗?”   温软最后还是忍不住问了,这段时间,她一个人待在外面想了很多,全部都是宋初的种种,记忆里宋初是个高深莫测的人,感情非常的内敛,以至于他能隐忍爱一个人爱了十八年而不露馅。   她在想,一个人一生之中有多少个十八年,粗粗算来大约也就四个十八年,而宋初要是现在死了,他才三十四岁,人生两个十八年都不到,但他却用了一半的生命在爱碧沉。   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从十六岁爱到三十四岁,他把最好的年纪交付给了一段没有结果的感情。   这段感情,还未开始,就已经鲜血淋漓。   宋初从一开始就告诉了她这个秘密,是不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已经做好奔赴死亡的打算。   他就是怕自己哪天突然死了,碧沉连知道这件事的契机都没有。   他果然每一步都算得极稳,不出任何偏差,他帮碧沉护住了秦盛的命,却没办法护住自己的命。   温软心想,用痴情两个字都配不上宋初的那段感情。   秦盛摇了摇头,他闭上眼深吸一口气,眼里浮现宋初的面容。   他眸色暗沉,声音沧桑,“找不到他,但现场确实有他的血迹,我不相信他已经死了。”   温软拉着秦盛的手,将脸埋在他手心里,眼泪一滴一滴砸落下来。   她喃喃的回答,“我们去接碧沉姐好不好,她有权利知道这件事情。”   她和秦盛始终说不相信宋初死了,但却没有一个能有勇气坚信他还活着,是啊,倘若还活着,为什么不来找他们。   黑龙帮已经危险不到他们了,为什么他还不现身,如果还活着,那么他在哪,身处何方,有没有想过这里还有人在等他。   秦盛和温软按照宋初给的那个地址,找到了碧沉,他们找到碧沉的时候,碧沉正在给雪糕洗澡,看得出来她过得很好,小小的出租屋被她打扫得干净整洁。   衣帽架上还挂着一件宋初的衣服,似乎他未曾走远。   秦盛见母亲一切都好,心里又漫过一阵愧疚,本该是他的责任,但宋初却把她照顾得这样好,这么久不见反而更年轻了,秦盛哑着嗓子喊了一句妈。   温软也跟着喊了一句碧沉姐,她看着碧沉貌美如花的脸,无可抑制的为宋初感到难过,她这次把那个箱子一起带来了,按宋初的说法,他不在了,箱子要交给碧沉。   碧沉一见到他们两个,眼里就簌簌的流下来,她注意到秦盛打着石膏的腿有些心疼,也顾不上手里还有为狗洗澡的泡沫,扑上去给秦盛一个熊抱,手上的泡沫全部都揩在他衣服上,要是平时,秦盛早就发出杀猪似的声音开始惨叫了,他一定会说,你个邋遢鬼,怎么能拿你的脏手弄脏我的金缕玉衣。   但这次他却没有,他张开双手牢牢地抱住碧沉,抚摸着她的脊背,亲吻着她的头发。   “你个死孩子,这么久不见人影,现在倒知道来找我了,要不是宋初带着我,你现在估计扑在我坟头哭着呢,腿怎么了,不会落下个半身不遂之类的绝症吧,你妈我胆小,不要吓我。”   碧沉一见到儿子就露出了大妈本色,秦盛嘴贱不是没有原因的,就是学她的。温软见她提起宋初,心里隐隐作痛,她在想宋初的事,要是真的告诉了她,她能接受吗。   秦盛见她念叨宋初,手一僵,他竭力抑制住自己心里的悲伤,笑得有些贱,“这可怎么办,我腿好着呢,下个月就可以踢足球了,让你失望了。”   碧沉一听,心缓了下来,急忙去搬椅子过来给他们坐,也不知道是从哪掏出来的大白兔奶糖,开始剥糖纸往秦盛嘴里塞,赛完一个又望温软嘴里塞。   之后她自己两颗一起嚼,嘴巴吃得鼓鼓的,像一只兔子。   她笑得眉眼盈盈,媚光波动,想起奶糖是宋初给她买的,就随口问了句,“宋初去哪了,不会是买菜去了吧。”   温软和秦盛身子同时僵住,望着笑得一脸明媚的碧沉,不知说什么是好。   秦盛眼神示意温软,他的意思就是这件事由他来说,温软有点担心,安安静静的坐在一旁,环视了一下屋内的面巾纸放在什么地方。   “宋初可能再也回不来,小舟山发生了爆炸案,他在死亡名单里面。”   多么简洁的一句话,连前因后果都彻底抹去,直接开门见山,告诉你人死了,不会再回来了。   碧沉嘴巴一僵,下意识的把糖吐出来,她立马站起来,有些慌,拧着秦盛的耳朵开始狂轰乱炸,“秦盛,你摔坏的是脑子,不是腿吧,你们都回来了,他怎么可能死!我这么一大把年纪都还好好的,他还那么年轻怎么可能死!他说要我等他回来的,怎么可能死!你这么吓我,小心我得老年痴呆症,大小便失禁!”   她一连用了三个怎么可能死,表情像是被雷劈了一样,惊愕的不知所措。   秦盛由她拧着他的耳朵,语调悲怆,似起了风霜。   他嗓音伴着肺叶的煽动变得有些怪异,“妈,我也觉得他不可能死,可是离我们上次见面已经过了五天了,他五天没和我联系了,全世界都找不到他,除了爆炸现场那里的血迹外,再也没人见过他。   一个人就这样凭空消失了,随着一场大爆炸就这样灰飞烟灭了。   我无法确认他的死亡,也无法确认他的存活。” 作者有话要说:     ☆、“只要是妈妈喜欢的,我都可以接受,更何况是宋初这样的好男   碧沉揪着秦盛耳朵的手,就此颓然放下,她难以置信的望着秦盛,然后她似是找到了什么希望一样,拉着温软质问,她掐着温软的手臂,温软有些疼,但还是没有反抗。   “温软,你最乖,最听婆婆的话了,你告诉我,秦盛是骗我玩的,宋初没有死对不对?”   碧沉话虽这样说,但她的表情已经出卖了她,温软第一次见碧沉哭,不得不说真的很美,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似荷叶上晶莹流动的泪珠。   温软难过的望着碧沉,最后还是残忍的附和秦盛的话,“碧沉姐,宋初真的可能死了。”   碧沉一下子松开了她的手,哇的一下哭了出来,没有任何前奏,似一个失去心爱玩具的孩子,她瘫坐在地上,凉凉的地板砖透过她的衣服将凉意丝丝渗透到她的骨头里,骨头冻得直响。   秦盛急忙上前想要去把她拉起来,他没想到母亲会是这样一个反应,虽说她一直都挺看好宋初这个孩子的,但不至于会这样失态,秦盛瘸着条腿,不好扶碧沉,温软急忙上去帮他扶碧沉坐到床上去。   碧沉哭得声音很响亮,似初生啼哭的婴儿,没有平日半点女神的模样。秦盛有点慌,他笨拙的拿过纸巾为碧沉拭泪,“妈,别哭了,尸首现在还没找到,不一定死了,但医生也说存活的机率很小。”   温软瞪了秦盛一眼,拜托老兄,只说前面那句就好,后面那句可以省略掉的。   碧沉并没有因为他的安慰而停止哭泣,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她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伤心和痛苦,这感觉和当年看到秦天尸首的时候没有两样。   碧沉想起宋初的种种,那么优秀的一个孩子,相貌好,家世好,性格好,又有才华,怎么就这样一声不吭的死掉。   她甚至还记得宋初临走前对她说的话,他说叫她等秦盛回来接她,是不是从那个时候起,他就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离开的。   她和宋初才能够一开始到最后,前前后后相处加起来的时间不超过十天,但宋初给她的印象却比以往任何一个男人都来得深刻。   他总是浅浅的笑着,斯斯文文,温润有礼,对她每处都照顾到最好,最妥帖。他会给她买她最爱的大白兔奶糖,他会冒着危险爬水管上去就她,他会煮好吃的饭菜,他会把唯一一床被子让给她,自己一夜未睡,他的优点太多,她一下子都数不完。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却最早死去,连个尸体都找不到。   叫她怎么相信,叫她怎能不恨。   碧沉后来终于没有哭了,她绝口不提宋初的事,像个没事人一样给雪糕继续洗澡,甚至还提出出门去买菜晚上做顿好吃的,温软被她这个样子吓到了,她也不敢刺激她,只好求助秦盛。   秦盛很放心的让碧沉出了门,温软打算跟着一起去,秦盛把她拦下了。   “温软,让她走,我们不要跟着。   她这人就是这样,真正难过的时候,就像没事人一样吃吃喝喝,她以前从不在我面前哭的,今天是第一次这么失态。   她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都知道,她每次真正非常伤心的时候,总是会借机出去买个菜,然后找个没人的地方狠狠地大哭一场,回来的时候脸还是笑着的,只是眼睛肿得不成样了。   她不喜欢大家围着她,担心她,她爱凑热闹,喜欢人多,但真正难受的时候却只喜欢一个人。   温软,我低估了这件事对她的冲击,是我考虑不周,但实在没办法骗她,万一半个月后,确认了宋初的死亡,结果还是一样。   先说后说没什么分别,现在想来,宋初不单单是我们的朋友,也是妈妈的朋友,这些年她一直一个人,没几个能说真心话的,宋初和她相处了一段时间,对她又好,她难过是必然的,过阵子就好了。”   “秦盛,你说碧沉姐有没有可能是爱上了宋初?”   温软试探性的问,不是她八卦,确实是碧沉刚刚的反应太过激了,肯能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爱上了宋初,再得知他死亡的消息时,才会那么脆弱和悲戚。   秦盛刚想说不可能,但仔细想了想,他没有回答,确实很难回答,一个是他母亲,一个是他最好的朋友。   他们单独相处了那么久,产生点感情也是理所当然的,碧沉爱上宋初的可能性不是没有,确实宋初在男人方面太过出色了。   和他认识这么多年,没见他和哪个女人交往过,这样一个优秀而又洁身自爱的男人,女人在困难时受到他的帮助,很难不爱上他。   温软见秦盛面色凝重,没有言语,她有些怯怯地,生怕自己说错了话,惹秦盛不高兴,毕竟宋初刚出事,现在说这事好像太不庄重了。   但她有自己的私心,不管宋初死没死,她都希望宋初能得到碧沉的爱。这样也算是对他十八年的苦苦相守有一个交代,即便是死了,也算是慰藉他在天之灵了。   “对不起,我是不是说错话了。”温软拉了拉秦盛的衣袖,神色有些不安和忐忑。   秦盛摇了摇头,拉过她的手,反而有些担忧的回答,“我觉得有这可能,这些年没见她对那个男人这么上心过,但如果真的爱上宋初了,这也太棘手了。   首先,假设宋初死了,那她就不是伤心一阵子了,可能会伤心一辈子,再也看不上别的男人了。   其次,宋初要是没死,他们也不可能在一起,先不论这个辈分年龄,宋初肯定看不上我妈,我妈也没那狗胆子敢去打破世俗的眼光,倒追小她十二岁的男人。”   温软被秦盛这一连串的剖析,惊得折舌,她没想到秦盛竟然现在这么开窍了,以前在他眼里,想和一个人那啥就等于爱情的理论,他竟然完全摒弃了,开始在这跟她讨论这样的问题。   而且他也有些认同她的看法,温软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一般这样,他第一想法不应该是,两个人怎么都不可以在一起吗,她以为他会非常介意这种事情的,但他没有。   他是很周全的在考虑,他是身为儿子在为碧沉的幸福着想。   温软不死心的继续追问,“要是宋初还活着,而且他和碧沉姐两情相悦,你同意他们吗?”   秦盛皱着眉头看她,温软心里咯噔一下,完了,他肯定不会同意。   没想到秦盛十分随意的回答,“只要是妈妈喜欢的,我都可以接受,更何况是宋初这样的好男人。”   温软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谁能告诉她,为毛秦盛的思想这么前卫open,她有点接受无能。   当初她跟宋初都白担心他了,总以为他知道那件事情后会拿刀砍人。   “你干嘛这副表情,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秦盛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温软,他抬眼望向窗外,他想,只要宋初没有死,他什么都可以接受。   果然不出秦盛所料,一个小时后碧沉终于提着一些菜慢悠悠的走回来了,不过眼睛真的肿得吓人,那么好看的一双眼,现在只露出一条细缝。   温软很识趣的接过碧沉手里的菜,帮她做饭去了。温软手艺不错,碧沉还夸了她好句。   “温软,看不出来啊,你和宋初都那么会做菜。”   碧沉下意识的说了这么一句,然后温软一僵,不知道怎么回应,碧沉怕也是没经过思索就说出了这句话。   等到意识过来的时候,她心里好不容易压制下去的苦涩,一下子从胸腔中喷薄而出,悲伤顺着她的神经脉络传递到眼睛里去,一滴热泪从她的眼睛里滴落下来,砸在她雪白的手背上,漾出了细碎的花朵。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应该知道宋初没死吧,我这么好,怎么可能把他写死呢。   ☆、“我望了你一眼,葬送了一生。”      碧沉手一抖,刀子没拿稳,切到了手指头,鲜红的血液溢出来,温软急忙把她的手放在水龙头那里冲,然后又去找了创口贴替她包扎好,最后那顿饭都是温软一个人做的,碧沉和秦盛坐在那里看电视。   放到新闻的时候,重点报道了本市的大型爆炸案,图片很模糊,场景很混乱。   但死亡名单却清晰可见,宋初的名字被排在中间,刺痛了碧沉的眼,这才她倒是没有流眼泪,就那样呆愣愣的看着,也不知道再想什么,遥控器在她手上,秦盛也没法换台,贸然上去把电视关了,只会让气氛变得更加沉重。   好在新闻报道的时间不长,一会儿就换到广告了。   温软很快就做好了饭,她刻意只做了素菜,放的是素油。   一顿饭下来,碧沉是话最多的那个人,嘴巴说个不停,老是调侃温软,温软也只好装羞涩应下。   吃完饭后,温软在洗碗,秦盛坐着抽烟,碧沉在逗雪糕玩耍。   秦盛见碧沉跟雪糕玩得那么开心,再次想起了温软的猜测,他蹙了蹙眉头,嗓音有些低。   “妈,跟我回去一起住吧,在这里一直住着也始终不是个事。”   雪糕像是听懂了什么一样,他朝着秦盛吼了两嗓子,碧沉安抚的摸了摸雪糕的头,她利落地回绝了他。   “秦盛,妈妈暂时不想回去住,这里挺好的,我已经习惯了,雪糕也喜欢这里,还有,宋初他要是回来找不到我怎么办。”   秦盛猛地吸了一口烟,被呛到了,温软急忙放下手里的碗,三下五除二的把他的烟丢到烟灰缸里,她一边帮他顺背,一边吼着他,“不是说过要戒烟的吗,怎么又抽上了。”   她话虽然有些急,嗓门也大,但满眼都是急色,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分明是在担心他的身体。   秦盛说了句抱歉,他用脸讨好似的在她手背上蹭了蹭,萌宠得不行,任何女人都抵抗不了他这招。   “好啦,下次不要这样了。”温软羞赧的红了红脸,嗓音温柔如蜜。   “我暂时不跟你们回去了,回去了也很容易妨碍到你们,我就在这里住着,挺好的。”   碧沉笑得很和气,她一边给雪糕顺毛,一边慢慢回绝。   “碧沉姐,你想多了,我和秦盛不住在一起,我在家里住,你去秦盛家,我们也好歹有个照应。”温软急忙解释,生怕她误会。   岂料碧沉伤心归伤心,猥*琐本色半分未减。   “什么?你们都在一起这么久了,还没睡过,秦盛你怎么搞的,太没出息了,你这样我孙子何年何月才能出来say hello?”   温软扶额,倒地不起,谁能告诉她,为什么碧沉伤心成这样了还能操心孙子的事。   秦盛略挑眉扫了温软一眼,那一眼缱绻缠绵,分外勾人,他好看修长的食指和中指十分有规律的敲打着膝盖,仿佛在思考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这个先不急,等我腿好了再说,明年你孙子估计就出来横行霸道,祸害世人了。”   秦盛嗓音很好听,再带着点玩味笑,说这么露骨的话,温软小心脏以每秒一百下的频率跳跃着,为什么明明有种盘中餐的感觉,心里还是万分甜蜜呢。   但秦盛你可不可以说清楚,为毛修饰我儿子的形容词都是贬义词,看来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分手的事了。   碧沉一听,颇为可惜的瞅了瞅秦盛的腿,啧啧了两声,眼里那叫一个惋惜啊,但知道秦盛也不是那么不上道,顿时笑逐颜开,核桃般肿胀的眼睛笑得没有一丝缝隙。   最后碧沉还是没有跟秦盛回家,秦盛也没有再坚持,他心里给了碧沉一个月的时间,如果一个月后,碧沉还不愿意中,就算是强行,他也必须把她带走,毕竟这里时隔伤心地,总容易睹物思人。   温软在临走前把那个银色箱子交给了碧沉,她趁秦盛不注意,附耳贴在碧沉耳边说了句话。   “宋初临走前告诉我,要是他死了,就让我帮他转告你,他爱你。他说你有箱子的钥匙,我想,他想对你说的话全部都在里面吧。”   月光照射在碧沉瓷白的脸上,像镀了一层密釉,神秘而美丽。   碧沉脸上是什么表情呢,温软真的说不出来,不单单是惊讶,她脸上太多情绪,晦暗不明,有苦涩,有心酸,有悲痛。   她捂着嘴巴没有说话,温软怕秦盛看出端倪,急忙出了门。   温软很想坐下来告诉碧沉,宋初有多爱她,但这件事还是暂时不要让秦盛知道为好,虽说她举的那个假设,他完全接受,但放在现实中可能又是另一回事了,更何况,宋初只说让她转告碧沉,并没有让她告诉秦盛。   温软走后,碧沉恍恍惚惚抱着那个箱子坐到椅子上,她把箱子放在办公桌上,并没有立刻打开。   温软告诉她,宋初爱她,这句话对她的冲击不亚于得知宋初的死亡。   她一大把年纪,早就过了谈情说爱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有个人出现在她的世界里,没过多久他死了,之后他又托别人告诉自己,我爱你。   这么多的消息,她一下子很难消化,但第一反应不是惊讶,竟带了点小小的雀跃,那是怎么回事。   她想起了宋初曾经送过她的一个小钥匙,这把钥匙她一直随身带着,真的很奇怪,她是个丢三落四的人,经常不见东西,但这次她却能在过了这么久准确的把那把钥匙掏出来。   她有些看不清宋初,更有些看不清自己。   碧沉哆哆嗦嗦的把钥匙对准那把精致的小锁,旋转了两圈才解开锁。箱子被她慢慢打开,迎面扑来一股茉莉花茶的味道,果然上面有个小小的茶包,香味是从那里散发出来的。   这个茶包看上去有些年头了,竟然还是老式的香囊装着的,她拿起茶包闻了闻,味道很熟悉,摸到香囊上面的刺绣时,才反应过来,这是她自己的东西。   好像是七年前,那是碧沉第一次见到宋初的时候,秦盛带着宋初去了茶楼,他指着那个斯文俊秀的男孩子告诉她说,这是他朋友。   她记得当时她还挺高兴的,笑呵呵的跟宋初聊了一会儿,宋初夸她的香包好看,她就随手解下来送给他了。   碧沉心头一滞,手抖了抖,她放下香包,拿起了最上面的一个本子,那是个格子的本子,大约一本书那么厚,本子有点旧,页面微微泛黄,她翻开第一页,空白的纸上只有一句话。   “我望了你一眼,葬送了一生。”   多么堕落决绝的一句话,带着种沉沦的味道。   上面的墨水已经变淡,也不知道是哪一年写的。   碧沉心一下子有些慌,不太敢翻开后面的内容查看,单这一句话的份量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葬送了一生,她竟然背负着这样一个爱的罪名。   何其荣幸,又何其悲哀。 作者有话要说:     ☆、“有生之年,定让你穿上第二次婚纱。”   碧沉最后还是翻开了后面的内容,满满一个日记本,她一页页的看下去,足足看了两个小时,他写得用心,她看得更用心。   碧沉开始看的时候,有些难以置信,她是在十几年前救过一个孩子,但怎么也想不到那个孩子就是宋初,更没想到宋初会因此爱上她。   她不过是无心路过,好心送他去医院,她相信,任何人见到那样的情景都会救他的,但没想到他因此情根深种。   一个十六岁的孩子爱上了二十八岁的她,故事荒谬得有些可笑,但那个男孩对她的感情却日渐甚笃,一发不可收拾。   少年滔天的爱意如长江水,滚滚而来,他花了十年才找到她,但他却没有像个毛头小子一样立刻去追求她。   他开始筹谋,规划,甚至不惜一切当上了秦盛的朋友。   他是个极内敛人,又是个极疯狂的人,他内敛到可以暗恋她十八年而不让任何人发觉,但他同时也疯狂到苦苦追寻她十八年。   她想,如果不是很宋初相处了这么长一段时间,她肯定会觉得宋初就是个心理变态,大变态,但她知道他不是,他并没有做任何伤害她或者伤害秦盛的事。   当初她打电话请求他帮忙撮合秦盛和温软的时候,他满口答应,现在秦盛和温软在一起,有一半是他的功劳。   他为她先去考警校当警察,后来又为了她去学室内建筑设计,他的人生,每一步路都在为她而走,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说自己葬送了他的一生了。   她确实名副其实的葬送了他的一生,她是杀死他的间接杀手,他为了帮组秦盛逃脱黑龙帮,终究葬送了一条命。   秦盛,温软,还有她自己现在活得好好的,但他自己却可能已经死了。   他给了她最最丰沛饱满的爱,他给了她整个青春年华,最后却撒手人寰,急剧收场。   他明明有那么多机会可以告诉她,他爱她,但最后他都选择了缄默不语。   他的日记字字含血带泪,历经十八年的沧桑,十八年,足以让一个婴儿成长为成人,也足以让一段稚嫩的感情成长到遮天蔽日的地步。   他始终做着爱她的事,却未曾说过爱她的话。   这些年,他活得从容,爱得从容,死得从容。然而却忘了给故事写下一个完整的结局。   碧沉一直以为,一段感情,只会以爱或不爱作为结束,但没想过,还能以死作为结束。   那些未宣之于口的爱,他全部纪录下来,珍之,藏之,眷之,恋之。   碧沉看完这些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多,对面街道上的酒吧KTV已经开始营业,三两个年轻人,染着黄头发,吆五喝六融化在那喧嚣的夜色里。   碧沉不由想起了宋初日记本里的一段话。   “我总在想,如果当年碧沉没有救我,我会怎么样,会死吗,还是继续无赖着活着。   总之不会像现在这样生活,或许依靠着父母的关系,当个公子哥,泡吧玩女人,无恶不作。   不知道是那样更痛苦,还是现在更痛苦。   但我想,没有如果,上天既然要派一个人走进你的世界,必定是有原因的,我不信佛,但我信命。   她就算不以这样的方式出现,或许也会以其他的方式出现。   因不重要,重要的是果。   我知道,不管怎样的相遇,我终究会无可救药的喜欢上她,无可救药。”   碧沉关上了日记本,开始看箱子里的其他东西。有三张她的照片,一张是她的生活照,不知道是哪一年拍下来的,估计是偷拍,但拍得很清楚,也很美。   第二张是她和秦盛的合照,估计是他从秦盛那拿走的,秦盛也是个马大哈,估计也不知道。   第三张竟然是她和秦天的结婚照,那时候她才十七岁,未婚先孕,当年仓促之下和秦天结了婚。   这张照片他竟然也有办法弄到手,她有些惊愕。   当她把照片放回去的时候,才发觉照片每一张后面都写了字。   第一张写的是,祝吾爱生日快乐。2008年,7月1日摄。   第二张写的是,吾爱与吾友。   第三张写的是,有生之年,定让你穿上第二次婚纱。   碧沉看他的日记时,一直没有哭,心情反而很平静,但当看到“有生之年,定让你穿上第二次婚纱。”的时候,眼里决了堤。   没有一个女人不喜欢婚纱,碧沉当年结婚的时候很仓促,婚纱也没有用心去挑,当时年纪小,没多大概念。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个结婚,穿着高贵美丽的婚纱,嘴里说着祝福,心里无不艳羡。   她和秦天感情很好,但秦天经常在外出任务,和她在一起的日日寥寥无几。她家不是没有再办一次体面的婚礼的钱,而是孩子年纪都这样大了,她也不可能去跟秦天说想好好再办一次婚礼的想法。   但再穿一次婚纱,一直都是她的心愿,只是没想到心愿未了,秦天已去。   如今有人愿意再娶她,但时光交错,无尽的岁月里只余一句叹息。   碧沉一夜未眠,她一颗一颗剥开宋初送她的大白兔奶糖,像是剥开了谁冷面下温暖的心。   她没有吃,只是默默的看着,看着看着眼泪就一颗颗流下来。   温软也是一夜辗转反侧,没有睡着,她一直很想知道碧沉的想法,第二天好不容易挨过八点,她就给碧沉打了电话。   碧沉很快就接了,她吹了一夜的风,再加上没有睡觉,嗓音非常粗粝,似一下子老了十岁。   “喂,碧沉姐,其实我也知道这样问你很不礼貌,但就是为宋初感到可惜,很想代替他问一句。   你愿意接受他的爱吗?”   温软换了一只手去接电话,她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但没办法,就是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答案。   良久,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   “我不接受。”碧沉倚在靠背上,硬着嗓子回答。   她怎么可能接受,有本事就让他自己来问,让他亲自来告诉她他爱她,她不要通过任何方式知道他对她的爱,她只需要他自己亲口对着她说的一句话。   “啊?那好吧,打扰了。”   温软泄气的挂了电话,似一个被针戳破的皮球,她以为碧沉不接受的意思就是不喜欢宋初,不接受他这段沧桑的感情,殊不知她只是想要宋初自己的一句话。   半个月后,公安局验尸结果出来了,秦盛的腿已经好了,这半个月他天天喝着温软为他煲的爱心汤,愣是养胖了几斤,气色好了不少。   秦盛和温软都没有邀请碧沉一起去看结果,但等他们到公安局的时候,碧沉已经在那了。   秦盛和温软都没有惊讶碧沉这样做的原因,三人结伴去了休息厅,那里同样也有很多人和他们一样等待着验尸结果,他们表情各异,有悲痛的,有麻木的,有冷着脸的。   秦盛和警察交涉,“我们是宋初的家属,能把验尸结果给我们看看吗?”   警察找了几分钟,最后确定说,宋初的验尸报告已经被他的父母拿走了。   三人一惊,面面相觑,宋初的父母,从一开始都没有出现过的宋初的父母竟然提前一步拿走了报告。   秦盛不死心接着问,“那你们这有备份吗?”   “没有。”   “那你能帮我查一下宋初是否在确认死亡名单里吗?”碧沉开口继续问,她长得漂亮,那个男警察态度明显好了很多,立马开始搜电脑资料。   “稍等一下。”   过了几分钟,“找到了,他确认已经死亡了,尸首已经被提取走了。”   碧沉腿一软,好在秦盛及时扶住她,她靠在秦盛怀里,止不住的颤抖。 作者有话要说:     ☆、“秦天,对不起,说好一辈子只喜欢你一个的,好像做不到了,   温软不死心继续问,“你确定宋初真的死了吗,你看到的那个结果会不会是上次的那个?”   那个警察有些不高兴了,他把电脑转过来对着他们,上面清楚的写着,宋初,已确定死亡。时间是2014年8月12,正好是昨天出来的结果,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碧沉如遭雷击,她一直隐约有预感,宋初没有死,可是要是没死,为什么二十多天了一直不出现,现在连公安局都确认他的死亡了,仿佛全世界都否认了宋初的存在,他已经被标上了死亡的名签,没有一丝生还的证据。   秦盛还是不相信,但此刻由不得他不信,他最好的朋友,就这样死了,他本是一颗明星,但却在人生最灿烂的时候陨落。他甚至还没来得及结婚生子,他曾告诉过他,自己有喜欢的人,可是现在他就这样走了,他连他喜欢的人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秦盛知道现在不少自己脆弱的时候,他强忍着悲痛,扶着碧沉到一边休息。碧沉这次倒没有哭,她像一个残败的洋娃娃,没有一丝生气,两眼放空,无法聚焦。   温软抿着嘴巴,抬头顿了一会儿,才把眼泪给憋回去。虽说和宋初没打过太多交道,但宋初留给她的印象太深刻,明明是那么轻描淡写的一个人,却在所有人的布景里画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一向话不多,眉眼总有浅浅的笑意,温软起初有些怕他,现在却没来由的开始想念。   严格说起来,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如果不是他即使出来开枪射杀了那两条狼狗,她或许早就已经死了。   温软望着眉眼灰寂的碧沉,满腹都是苦水,连嘴巴都是苦的,她想,宋初死了,最伤心的人应该是碧沉,哪怕当时她明确说过不接受宋初的爱意,但她这个样子却说明了一切。   温软弯下腰来,轻轻的抱住碧沉,附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碧沉姐,宋初最不希望的就是看到你伤心,你要振作起来。”   碧沉眼里渗出一滴泪,滴落在她暗青色的旗袍上,不见踪迹。   她拽着温软和秦盛的手,慢慢地站起来,腿还有些颤颤巍巍的站不稳,但她眉里眼里都是笑着的,她抹了抹眼角的泪泽,抬手把身上旗袍上的褶皱扶开。   她声音细软温暖,依旧是一副绝美的模样,“他说最喜欢我穿旗袍的样子,喜欢我笑,我得高高兴兴的。”   秦盛眼神深似海,他一只手握住碧沉的,另一只手握着温软,决定暂时先不要去思考碧沉对宋初的感情,目前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找到宋初的家人,他们总得见最后一面,来告个别。   他嗓音温厚醇浓,似温热的烈酒。   “妈,温软,我们先回去吧,我负责联系宋叔叔和阿姨,有结果了再去,别在公安局耗着了。”   他想,是宋初陪他成长,最后把他锻炼成一个真正的男人,如今他终于不是那个凡事只知道逃避,遇到心痛的事会心酸得掉泪的人了。   他没见过宋初哭过,他情绪从来不写在脸上,所以死得静悄悄的,突然一下子就销声匿迹了。   这就是宋初,在他眼里除开爸爸之外,最具男人本色的真英雄。   既然宋初走了,那么就由他来负责碧沉和温软的幸福。   死了的人已经死了,但活着的人还得继续快乐的生活,你若不快乐,是和自己作对,折磨的终究是自己。   三人最后回到了秦盛的家里,温软照顾着碧沉睡下之后,她才蹑手蹑脚走出来。她出来的时候,秦盛正倚在沙发上打电话,他眉头始终是皱着的,似起伏的浪花。   他今天穿一件驼色开衫毛衣,里面一件黑白格子衬衣,卡其色长裤包裹着他修长有力的双腿,秦盛侧着个脸,面部轮廓非常的清晰,有些纠结的眉毛,深邃的眼睛上有长而卷的睫毛在煽动,他如山脊一般高峻的鼻梁下,那张唇色有些淡的唇紧抿成一条线,显得下巴有些紧绷。   他神情是忧郁的,带点沧桑的冷感,只是没了当初那股孩童的脆弱。   温软慢慢地走过去,坐下他旁边,也没有说话,静静的听他打电话。几分钟之后,秦盛把手机往茶几一砸,发出清脆的声响,附和了主人的怒气。   温软轻轻把头靠在他肩膀上,静静的,没有说话,安静乖巧的模样,像足了刚入门的小媳妇。   她感觉到秦盛身上没个毛孔都是张开的,他的怒,他的怨怼,他的辛酸悲痛全部在静静汹涌着。   半晌,秦盛把温软拉下来,她头躺在他的大长腿上,他俯视着她,眼里有翻涌的情绪,她仰视着他,眼里有深沉的爱意。   忽而,秦盛以吻封口,他把她牢牢抓在怀里,不让她动弹,像疾风暴雨一样急骤的吻,带着他所有澎湃的情绪和沉重的心事全数发泄出来。   温软被他吻得有些疼,她哼唧了两下,也就没有再反抗,她知道他现在需要一个宣泄的出口,她如果能派上用场,何乐而不为呢。   良久,直到温软以为自己可能会窒息而死的时候,秦盛放开了她的唇,他慢慢亲吻她澄澈的大眼睛,柔情甜蜜中又带了点忧伤。   他热烈的鼻息扑在她脸上,旖旎而缠绵,似两只比翼鸟。   之后,他抵着她的额头,目光凉透如冰,嗓音沉痛而哀伤。   “温软,我联系不上宋家人,但已经知道他们昨夜就把宋初火化了,你说宋初怎么可能尸骨无存,最后只剩一捧灰烬呢。   我甚至都没来得及看他最后一眼,连一个好好的道别都没有说,他就已经被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了。   我真的很想杀人,可是我能去杀谁,黑龙帮已经瓦解,那场大爆炸把我的仇人和朋友一起炸没了,全都没了。   温软,宋初该怎么办,他能好好的上路吗,以前我不相信鬼神,但现在我信了,我很想让宋初托梦给我,可是最近我都整夜整夜的失眠,睡一会儿就醒了,他都不到梦里来看我,你说,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温软哽咽着嗓子,这样的秦盛太令人心疼了,她坐起来,一边说一边轻吻着他的脸。   “秦盛,没事的,宋初他会好好走的,他把你当兄弟,自然不会怪你,逝者长留,我们永远记住他,以后我们生的第一个孩子就过继到他名下,认他做爸爸,姓宋好吗,这样他就有后人了。”   温软软着嗓音,她说的话酥酥诺诺,但语气很坚定,把孩子过继给宋初,这不是一时的玩笑话,她这些天早就想好了,宋初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他又是独子,自己的孩子过继给他,他宋家就后继有人了,他们的孩子以后帮他为宋叔叔和阿姨养老。   秦盛心里一软,感激的看着温软,其实他早就有这个想法了,只是怕温软会舍不得,没想到温软这么通情达理。   他啵了温软一口,轻声说了句谢谢老婆,温软眉眼温软,笑得有些甜蜜。   碧沉并没有睡,她只是怕温软和秦盛太担心她了,假装睡着了。她躺在柔软的床上,望着天花板发愣,已经深秋了,屋外的树叶开始黄了,各种果实成熟,也到了农民秋收的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为什么她的宋初却不在这个美丽的世上了。   她在想,她是不是克男人,那么疼她爱她的秦天30岁殉职,喜欢她长达18年的宋初,为了救她的儿子,享年34,到死都来不及对她开口说任何话。   碧沉心里很堵,有一口气在心口里憋着,不上不下,她剧烈的喘息着,眼泪都出来了,依旧很难受。   她想,宋初大概住进了她的心里,因为他住进去了,所以心脏开始变沉重,有了他的份量。   碧沉对着屋外的星空喃喃说道,“秦天,对不起,说好一辈子只喜欢你一个的,好像做不到了,你能不能原谅我。” 作者有话要说:     ☆、“宋初,宋初,宋初,我都四十六岁了,你竟然还让我失恋了,   几天之后,秦盛通过各种渠道,终于找到了宋初的墓地,听说他父母葬礼的时候都没请几个人,火化之后直接就买块墓地下葬了,宋初爸妈伤心归伤心,但谁也没耽搁前途,两人协议离婚之后就各奔东西了。   多么冷漠的家庭,明明是亲生的唯一的孩子,但却没给他全盛的爱,那温软有些诧异,那样薄凉的两个人怎么就能养出宋初这样浓情的一个痴人。   那天,久旱未雨的B城,下了一场大暴雨,天色暗沉,乌云压城,雨水冲刷着地面,下水道水流哗啦啦的响。三人穿着黑色礼服,每人撑着一把黑伞慢慢走向那块墓碑。   他的墓地一看就是新墓,上面还有好几束花,墓碑上的金漆很新,烫金的字上面写着宋初的大名,他的照片是一张生活照,眉目尚好,颜色依旧,还是一派儒雅的样子,他浅笑着,穿着针织衫,捧着书,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通身的书卷气,很难让人想象他以前是个警察。   温软想,论谁从他墓地走过,约莫都会惜叹一声,多秀致的一个人,就这样去了。   温软和碧沉把花放在他的墓前,秦盛在宋初的墓地上跪了下来,温软没有去拉他,跟着一起跪了下来,碧沉始终站着。   她眼神淡淡地,看不出在想什么,几天过去,她仿佛已经消化接收了这个不幸的消息,饭照常吃,觉照常睡。每天带着雪糕出去遛弯,活得比谁都轻松惬意。   秦盛嗓音呜咽,一副要哭未哭的模样,他脊背挺得笔直,寒风料峭,地面潮湿,他也丝毫不在乎这些,雨水砸落在他如玉的面庞上,透着凄凉和悲痛。   “宋初,对不起,我来晚了,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我知道你不会怪我,但我不可能不怪自己,这本该是秦家的事,但死的却是你宋初,你叫我如何有脸面对你。”   气氛庄重而肃穆,透着点萧索,温软和碧沉一言未发,秦盛郑重的磕了三个响头,把头都磕出血来了,鲜红的血迹马上就被雨水冲刷干净,消失匿迹。   温软见秦盛这个样子,有些心疼,但她也无能为力,毕竟这是秦盛欠宋初的,温软拿出酒,倒在四个小杯子里。   他们三人每人喝了一杯,最后那一杯,秦盛把酒洒在了宋初的墓前。   临走前,碧沉没有动,秦盛有些诧异的抬眼看她,碧沉抬手去摸宋初的照片,她今天穿的是一件黑色旗袍,外面罩着一件黑色小礼服,看上去大方而知性,她素眉素颜,语气有些淡淡地伤感,“你们先到下面去等我一会儿,我还有话要跟他说。”   温软知道碧沉心里不好受,她肯定还有许多话没有对宋初说,她急忙拉着秦盛下了阶梯,给宋初一个聆听的机会。   在等待碧沉的这段期间,温软大致把宋初喜欢碧沉的事告诉了他。   秦盛很平静的听她叙述完毕,他头发有些湿,身上也有不少水泽。秦盛表情有些淡,之后他掏出一根烟,在打算点火之前,跟温软说,这是最后一根。   温软点头,没有阻止他,橘色的火花燃起,他嘴巴叼着细白的卷烟,蹙着眉头拿烟去凑火的时候,性感得无可救药。   他深吸一口烟,然后把烟慢慢地吐出来,反复好几次之后,他才哑着嗓子开腔,带有无尽的苍凉。   “温软,我现在心情很复杂,谈不上愤怒,也谈不上惊讶,如果宋初还没死,他直接跟我说他喜欢我妈,喜欢了十几年,我肯定会说他疯了。   但现在不会了,我遇到了你,知道了什么叫爱情,爱情是没那么多选择的,他爱上了妈妈,所以他别无选择,不惜一切来帮我,包括生命。   有什么好说的呢,我现在只求他健健康康的活着,只要他还活着,妈妈愿意嫁给他,我就敢喊他一声爸爸。可惜,他来不及娶我妈,我也来不及喊他爸了。”   碧沉把伞丢在一旁,抱着宋初的墓碑,开始小声啜泣,她的热泪混着雨水砸落在他冰凉的墓碑上。   “宋初,你这个笨蛋,大傻瓜,哪有你这样活着像个懦夫一样不去表白,死了才抢走别人心的。   说好的要让我穿上第二次婚纱的呢,你现在在里面躺着,谁给我穿,你这样我还怎么能好好的生活。   为了你,我都背弃了秦天,可你呢,这么狠心,一声招呼不打,就去了,死之前还要给我们安排好后路,可是你这么厉害,为什么不给自己也安一条后路。   宋初,宋初,宋初,我都四十六岁了,你竟然还让我失恋了,你真牛逼。   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恨死你了,可是为什么越是恨,就越是想念,你给我买的大白兔奶糖我都吃完了,等着你再给我买呢,你起来啊,起来娶我啊,起来陪我好不好,好不好。”   碧沉声音越来越小,一点一点弱下去,就如同心里的焰火一样,一点一点熄灭,直到冷寂。   最后她瘫坐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肝肠寸断,她在想,她这样哭,宋初肯定舍不得,他一定很担心,所以会不会就出来抱着她轻声安慰呢。   秦盛听到碧沉的哭声,他急忙跑上去,碧沉全身都被雨淋湿了,样子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秦盛心里刺痛,他抱起碧沉,将她带回来家,他和温软轮流照顾了她一夜之后,烧才退下去,她时常喊着呓语,梦里都是宋初的名字。   温软看着心疼,她在想,自己当初是不是不应该把那件事告诉碧沉,后来又想,其实碧沉早就喜欢上宋初了,告不告诉,最终的结果不过都是伤心罢了。   更何况,宋初十八年的感情,不能就这样被他带到地底下去,那段感情,有权利得到倾听和救赎。   时光丰沛的极速成长,寒冬去了,春风又来,春雨去了,转眼就到了第二年夏天。   彼时的温软和秦盛正在准备婚礼,温软本想等爸爸出狱再结婚,无奈秦盛没做好措施,也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故意的,总之怀孕两个月的温软现在正在试婚纱。   碧沉和秦盛等在外面,秦盛的礼服已经换好了,藏青色的礼服,锃亮的皮鞋,秦盛到底是底子好,长身玉立,翩翩美男,一眼望过去,整个婚纱店就他最帅,橱柜里的模特都没他帅气。   碧沉穿了件暗红色旗袍,旗袍剪裁有度,她大号曲线毕现,肤色白嫩细滑,眉眼精致如花,端是个气质相貌俱佳的绝色美人。   不少男人见到碧沉已经蠢蠢欲动了,只不过秦盛大帅哥在那坐镇,大家才望而却步,只好远观,不敢亵玩。   温软才两个月身孕,肚子一点都不显,依旧是玲珑有致的身材,约莫是怀了孩子的原因,胸围又加了一个码子,有不少好看的婚纱都因为她胸太大而穿不上去。   为她试婚纱的那个服务员是个大嗓门,她冲着外面喊,“把最里面橱柜那个露肩的白色婚纱拿过来给这个客人试一下,她胸太大,这个婚纱穿不上。”   顿时全场倒吸一口凉气,温软恨不得杀了那个服务员灭口。   碧沉狡黠的笑了笑,眉眼盈盈,打趣的望了一眼旁边的秦盛,潜台词再清楚不过,“你老婆这么有料,你真幸福。”   秦盛得瑟的笑了笑,他知道温软胸大,刚开始那会儿他就爱不释手,现在怀孕了,越发丰沛了,作为男人,他的性福生活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温软最后穿着那件露肩拖地婚纱出来的,那个嗓门大的服务员嗓门是大了点,但眼光和手艺还是不错的,这件露肩婚纱一般女人没那个胸还真穿不出来这个感觉。   温软此时,集□□妩媚于一身,不至于太露,露得端庄有度,将温软好看的胸部曲线和肩部曲线完美的呈现出来,她三下五除二就把温软披着的头发盘上去,弄了个简单又好看的发髻。   她细长如白葱的脖子露出来,似一只高贵的天鹅,端是个美艳无双,姿容绝色。   帘子拉开的时候,温软袅袅娜娜,娉娉婷婷的走出来,在场的男人无不倒吸一口凉气,惊叹一声尤物,温软本就长得清丽可人,最近这段日子又养得好,穿上好看的婚纱,自然让人眼睛一凉。   碧沉啧啧了两声,颇为艳羡了望着温软,婚纱美,人更美,瞅,自家儿子都看呆了,她用手肘捅了捅秦盛,秦盛才回过神来。   温软出来的时候,他听见自己心脏爆破的声音,这就是他的新娘,即将与他共度一生的人,她肚子里怀着他的孩子。   他的人生才过半,就已经幸福至极,除了宋初,他这辈子再无遗憾。 作者有话要说:  祝所有妹纸都能有温软那样的大胸,好吧,我又猥琐了。   ☆、“我爱你,永远都不会不要你。”   秦盛温软大婚之后,就此欧洲度了蜜月,碧沉继续开着她的茶楼,百无聊赖,每天溜溜狗,逛逛街,就等着孙子出来,送给自己带着玩。   这天她和以往一样,带着雪糕在公园散步,突然,雪糕极速的挣脱了绳子,自己跑到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旁边摇头晃尾巴的,狗腿的很,它对那个陌生男人特别亲昵,已经扑到他身上不停的蹭啊蹭。   雪糕从来不这样的,今天有点反常,碧沉也没想那么多,最怕的是,那个男人会被吓着,毕竟突然一条狗冲上了,任谁也消化不了。   那男人急忙想要走,无奈雪糕咬着他的裤腿不让他走,碧沉吓得一惊,以为雪糕咬伤人了,急忙赶上去,最奇怪的是,那个男人用手拨开雪糕的头,并没有用脚踢,似乎是怕伤害它。   一般人情节之下不是应该一脚将狗踹开吗,有那个被害人会对凶手那么温柔的。   碧沉边跑边喊,“雪糕放手,不对,放嘴,先生真的不好意思!”   但那男人没有反应,他一直在拨雪糕的头,雪糕不依,最后他才不得以开口,“雪糕,回家去。”   男人嗓音温沉,如酒一样醇厚,很清朗的声音,碧沉脚步生生停在了那里,似被人点了穴道,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动弹。   那男人察觉到有人来了,下意识回过头看她,一下子,天地黯然失色,全世界的灯全部熄灭,碧沉眼里只有宋初一人。   她张了张嘴巴,欲语泪先流,一时间情难自控,不知道该说什么,想说的话很多,终究只是那样深情的望着他,她哭得眼睛都花,那么那么的伤心,宋初本想撒腿就跑,无奈见到她这个样子,终究没有狠下心来。   他摘下帽子,眉眼依旧,只是一身沧桑气,下半边脸被细密的胡茬遮盖住,多了股型男的味道。   宋初摸了摸雪糕的脑袋,雪糕啊呜的叫唤着,模样很欣喜。   他慢慢的走到她面前,颇为怜惜和疼爱的抬手帮她擦眼泪,她泪眼汪汪的望着他,眼泪越擦越多。   宋初知道她想说什么,他蹙了蹙好看的眉头,将她拦在怀里,轻拍她的脊背,跟以前一样的手法和方式,错不了,真的错不了。   他,宋初,真的回来了,或者说,根本就没死。   碧沉反应过来之后,忍着想念,一把推开了他,她抬手一个巴掌就打在他脸上。那一巴掌力道极大,他的脸一下子就红肿起来,上面清晰的印着五指印。   “你他妈的这一年都去哪了,知道我们有多伤心难过吗,你的墓地,我每个星期都去看一次,腿都跑细了!”   碧沉哭骂着,第一次在公众场合就这么不顾形象的开始嚎啕大哭。不少路人顿足,开始指指点点,有女人见宋初被碧沉打了,还有点刻薄的说,“自己栓不住男人的心,还当众撒泼,难怪她男人不要她。”   宋初脸色一沉,正想回击,碧沉就不甘示弱的叉着腰回骂,“我他妈打我男人关你屁事,一边呆着去,你问他爱不爱我,是不是我打了他他就不要我了!”   路人没见过温软这样人,约莫是泼妇中长得最好看的,约莫是好看的人中最泼妇的。   宋初揽着碧,沉颇为赏脸的回答,“我爱你,永远都不会不要你。”   路人绝倒,从未见过这么有受虐体质的帅哥。   碧沉得瑟的笑了笑,眉眼灿然光华,她也不愿意当着路人面前数落宋初,拽着他的手就开始往家里跑。   到家,关好门后,她就开始冷着脸了。   “这一年你去哪了,为什么要假死,为什么不联系我们,去年的爆炸案是怎么回事。”   碧沉一次性问出这么多问题,宋初有些迟钝,他牢牢地盯着碧沉的嘴巴,她语速极快,他分辨不出她是在说什么。   碧沉见他没有说话,还怪模怪样的看着她的嘴巴,她有些生气,急忙捂着嘴巴,以为自己中午吃饭,牙齿里面还夹着菜叶子,囧的要死。   她捂着嘴,支支吾吾的说,“为什么不回答,你不要老看着我的嘴巴。”   宋初见她把嘴巴捂着,面部肌肉有些颤动,知道她又说话了,可惜,他听不见。   他走过去,把她的手拿下来,有些丧气的回答,“对不起,碧沉,你捂着嘴巴,我没办法读唇语。”   碧沉眼睛有东西在迅速的破裂,她胸口像被谁打了一拳,痛极了,碧沉难以置信的看着他白净形状好看的耳朵,喉咙像塞了一团棉絮,沙哑得不行。   “你的耳朵怎么了,怎么会听不见只能读唇语呢,啊?”   碧沉脸上淌着泪,她急忙把他的头拉下来,去看他的耳朵,他的耳朵有几道细小的疤痕,淡淡地,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如月牙一般的耳朵,她不相信就这样成了摆设。   “还疼吗?”碧沉哑着嗓子问。   宋初把她的手拿下来,宽宥的安慰着她,“没事,已经不疼了,只是听不见了而已,你刚刚想问什么,再说一遍,我能读唇语,没什么大不了的。”   碧沉将头埋在他的肩窝里,眼泪止不住的流淌,她喃喃地回答,“怎么会没什么大不了呢,你听不见声音,你再也听不见,我说我爱你了。”   宋初没有反应,是听不见她这段话的,他轻轻的摸着她的头,叫她别哭。   之后宋初安慰了碧沉很久,碧沉才收了眼泪,通过宋初叙述,她才了解到当年事情的全部。   林清许在小舟山事先安了许多炸药,他没办法亲手送他们去监狱,所以就算是死,也要拉着他们一起死,他把宋初推下了悬崖,悬崖下面有一个凸出的平台,上面扑了稻草,人摔下去,顶多会昏,不会致死,但林清许没料到那一场爆炸还是对宋初有影响,他的耳朵被那声音震聋了。   宋初醒来之后,才发现林清许和黑龙帮一干人等死伤无数,林清许当初为了以防残党余孽找宋初的麻烦,所以事先在现场留下了宋初的血迹,由于当时死伤众多,所以警察也没有细查,宋初就这样被判定了死亡。   宋初醒来后,由于耳朵的问题,他去医院检查,结果国内治不好,他后来又转道去了国外,在国外待了大半年才回来。   耳朵终身难愈,也无法戴助听器。   他回来之后帮林清许公证了身份,又把林清许这么多年留下来的证据交给了警方,前前后后弄了好几个月。   上个月他才彻底闲下来,不是没想过去找秦盛和碧沉,只是他这副样子,伤残人士,自认配不上碧沉。   他一直住在碧沉家附近,每天远远的看着她,无奈今天被雪糕抓包,事情败露。   碧沉越听越气,她质问他,“如果不是雪糕认出了你,你是不是就一直打算这样不出现,让我白白伤心。”   宋初莞尔一笑,眸色暗沉,他无声地笑了笑,“不会,我最近只是在整理一些东西,等事情处理好了自然就回来见你。”   宋初知道温软告诉了碧沉那件事,看碧沉反应也应当是愿意接受自己的,只是他还没准备好。   “你还有什么事情要处理?很急吗,比我还重要吗?”   碧沉撅着嘴巴,有些不高兴了,她向来不是个矫情的人,失而复得的宋初,她想牢牢抓住,她年纪已经不轻了,活不了多少年了,她想趁有生之年和他能多呆一秒是一秒。   宋初失笑,他目光缱绻的望向碧沉,眉眼都是流动的深深情意。   “嗯,很急,和你一样重要。”   碧沉脸一黑,她颇为妩媚的把头发撂倒一边,露出好看修长的脖颈,妖娆娉婷的走到他跟前,她的脸贴近他的脸,四目相对,只余一个拳头的距离。   美人呼气如兰,她玲珑有致的身材紧贴着他挺拔的身子,碧沉用嗲嗲的绵羊音勾着他说,“现在,是我重要还是它重要。”   宋初咽了一口口水,想了十九年的女人现在就在怀里,他一个用力,把她压在沙发上,她媚眼如丝,美得勾魂夺魄,宋初目光一寸寸的爱抚她,他浅笑着,喉结在上下滚动,如一颗玉珠,性感至极,碧沉心都醉了。   而后将唇贴近她的唇,两人慢慢地细吻着,由浅入深,由慢到快,碧沉抬手勾着他的脖子,本来是要勾引他的,结果反倒被他勾引了,完全忘了刚刚她自己较劲的那件事。 作者有话要说:  宋初欧巴终于回来鸟,耳朵残了没关系啊,我都把你救活了,碧沉就不要再鄙视我了。   ☆、“傻瓜,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你更重要。”   碧沉本来当天就要跟秦盛温软说这个喜讯,宋初拦住了她,“他们新婚燕尔的,等他们度完蜜月再说也不迟,结婚是一辈子的事,不要因为我而破坏了他们的蜜月。”   碧沉觉得有理,依秦盛温软的性格,肯定会风风火火赶回来见宋初,还是等他们回来再说吧。   怎么看,宋初都是那么的稳重和睿智呢,那么那么的帅气,碧沉的心每天都在冒泡。   秦盛和温软半个月后回来了,碧沉去接的机,宋初没有去,他说要给秦盛一个惊喜,碧沉也就帮他一起瞒着秦盛。   三人到达碧沉家的时候,门是关着的,碧沉掏出钥匙,有些得瑟的开了门,期待着秦盛和温软待会儿看到宋初惊讶高兴的表情。   可世事难料,碧沉一开门,最受惊的不是秦盛和温软,而是她自己。   宋初穿着一件剪裁有度的黑色燕尾服,他把胡须剃得干干净净,一下子又年轻不少,他正坐在钢琴前面弹钢琴,碧沉听出来了,那是“梦中的婚礼。”   地毯上面全部都是花瓣,有不少人在她家里,温软的妈妈也在,有人拉着小提琴,有人跳着舞,家里被彻底装饰了一番,温馨得似欧美的庄园。   碧沉的宅子很大,后门是开放式的,后面有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有一件很漂亮的婚纱和旗袍在那挂着。   婚纱是单肩的,样式简单而别致,下面的蓬蓬裙上勾勒着几多淡紫色莲花,样式非常新颖好看。   那件旗袍是件旧旗袍,暗青色的旗袍,似是一副民国的画卷。   宋初踱步走向前来,他向她行了一个绅士的弯腰礼,他的手带着白手套,有一种制服的致命诱惑感。   他笑得隽雅秀致,文静浅舒,似上个世纪英国的绅士,宋初嗓音温润,似缓缓拉开的大提琴。   “美丽的碧沉女士,你愿意和我跳一支舞吗?”   碧沉捂着嘴巴,使劲将眼泪憋回去,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哭,太难看了,她点了点头,伸出手搭着他的肩。   他含笑的勾起唇,在他右手上轻点一下,随后拉着她挑起了华尔兹,秦盛和温软也不落下,一起跳了起来。   宋初将头贴着碧沉的耳朵,轻声提醒她,“现在你还有三分钟的准备时间。”   碧沉已经隐隐猜到是什么事了,她心里一下子被甜蜜溢满了,这一生都没有这么浪漫过。   一曲毕,宋初单膝跪下,他掏出一枚六星的戒指,眉里眼里只有她一个人,他眉色乌正,眸色素黑发亮,就那么深情缱绻的望着她。   他声音很洪亮沉阔,室内所有人都能听清他在说什么,他指着院子里挂着的那件婚纱和旗袍,缓缓说道。   “碧沉,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穿的是那件旗袍,我当时就想,有生之年定让你为我穿上婚纱,那件婚纱是我为你做的,你愿意为我穿上它,从此共度一生吗?”   碧沉点了点头,语气有些哽咽,“我愿意。”   宋初唇边绽开一朵焰火,他眉里眼里都是笑着的,他为碧沉将那个戒指戴上去,尺寸合适,非常漂亮。   秦盛第一次见他这样开心,那种发自内心的满足与幸福是骗不了人的。   他是在一个月前知道宋初还没死的,当时他还在筹备婚礼,高兴得难以附加,之后他与温软一起和宋初见了面。   宋初大致跟他们说了去年的事,然后他接着说了他的计划,他要向碧沉结婚,他正在做婚纱,婚纱还没做好,所以希望秦盛温软暂时保密。   秦盛记得当时宋初是这样跟他说的,“秦盛,我不想骗你,当初接近你确实了为了碧沉,当我是真心把你当朋友的,我现在不是以你朋友的身份向你询问,而是以你母亲追求者的身份在认真的询问你,我希望能娶她,希望能够得到你们的祝福。”   温软这个大傻妞乐滋滋的说,“秦盛肯定同意啊,他当初说只要你还活着,叫你爸爸都行!”   秦盛眼角抽搐,恨不得一巴掌拍碎她的脑仁儿,儿啊,以后不要跟妈妈多待,会降低你的智商的,还好有你聪明无敌的老爸做依靠。   宋初颇为惊讶的扫了秦盛一眼,见秦盛这反应就知道温软说的是真的了,他收敛着笑意,也不说话,等着秦盛发话。   秦盛能有什么好说的呢,被自家媳妇卖了还能说什么呢,本来还在记恨宋初炸死骗他伤心那么久的事,准备多折磨折磨他,但温软这样一说,他也就不好端着了。   一个是他最信任的朋友,一个是他最爱的妈妈,他怎么可能不祝福他们。   “你打算怎么办,我听你的,老妈交到你手里,我也放心。以后我和温软的孩子给你们养老送终。”   秦盛这么说不是没有道理的,碧沉46岁了,不可能再生孩子,碧沉以后要是先走一步,留宋初一人孤零零的多可怜,更何况他和温软当初说好了要把孩子过继给宋初,虽说现在不用过继,但他们的孩子也就是他们的孩子。   宋初轻声说好,接下来的那一个月他一直在筹备求婚的事,无奈被碧沉识破,他说的那件很重要的事,就是那件婚纱还没做好。   傻瓜,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你更重要。   碧沉穿上了那件婚纱,效果当然是惊人的好,温妈妈当初听温软说秦盛妈妈要再婚嫁给秦盛朋友的时候,觉得这个世界真是乱了套了,后来见到碧沉和宋初本人之后不得不赞叹一句,真是一对璧人。   碧沉和宋初结婚后没多久,秦盛和温软的小宝宝就出世了,这个承载着这么多爱出生的男孩子,碧沉给他取了个娘气的奶名叫做,小美。   为什么叫小美,确实是这个男孩子长得太漂亮,虽说一出生也只是皱巴巴的粉色一团,但几个月后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大家都以为是个女娃子。   小美半岁的时候,碧沉突然怀上了,老蚌含珠,她觉得羞于见人,都四十多岁了,怀孕是件很危险的事情,宋初虽然高兴,但为了碧沉着想,建议引产,结果碧沉不依。   她虽然羞于见人,但还是很想给宋初生一个孩子的,她不是没有考量的,她大宋初十二岁,将来肯定比他去得早,生个孩子陪着他也好有个伴。   温软是生过孩子的人,母爱一下子爆棚,当然支持碧沉的想法,秦盛保持中立,他一方面为碧沉考量,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宋初能有个孩子的。   最后宋初妥协,他没有上班,专心在家当二十四孝老公,陪着碧沉,碧沉身体不得不说,真的很好,能吃能睡,孩子也很健康。   碧沉生产那天,宋初脸都白了,他坚持要陪着碧沉进产房,最后找了熟人,还真让他进去了,碧沉知道产房脏,阴气重,不适合男人进来,她请求宋初去外面待着,果断遭到拒绝,女医生都说没见过这么贴心的老公,一听宋初小碧沉十二岁,对宋初更是另眼相看。   于是正在生孩子的碧沉美女,还吃了醋,好在生产顺利,生了个七斤二两的女孩。   女儿长得很像碧沉,宋初很疼爱孩子,他给女儿取了个非常淑女的名字,宋莞然。   无奈宋莞然姑娘并不像她的名字一样淑女,活脱脱一个女汉子,从小到大就知道欺负大她一岁多的小美侄子,当然这是后话。   秦盛对于多出来一个这么小的妹妹,相当的喜爱,总觉得这是件非常神奇的事情,自己家的是个小子,他自然更喜欢可爱萌萌的妹妹。   每次小美被宋莞然欺负的时候,他总是指着小美的脑袋说,“那是你姑姑,不要没大没小。”   小美哭晕在厕所里,决定拿刀砍死作者,尼玛取一个这么娘炮的名字就算了,还弄个比自己小的姑姑在他头上作威作福,更可气的是亲爹竟然护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还有小剧场,大家不要忘记看喔!   ☆、秦盛使用手册   秦盛默默的递给温软一份文件,温软有些茫然,大眼一扫,上面赫然几个大字差点亮瞎她钛合金狗眼。   “秦盛使用手册”   “秦盛,你当自己是电器还是机器人?”   温软随手一翻,四五页纸的模样,总共两百多条。   秦盛一本正经的看着她,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副蒙昧无知的表情。   “老婆,为了让你更方便的使用我,以下这些条例说明可以指导你更深入的了解我,继而更爱我,有利于我们夫妻感情的进一步深造。”   某人亮起一口大白牙,笑得十分灿烂。   温软只觉得头皮一阵发麻,哆哆嗦嗦的翻开来看。   第1条“秦太太,余生请多多指教。”   第23条“不管秦盛做错什么,永远要觉得秦盛最好最帅最适合你,不要狠心伤害他。”   第46条“如果看到秦盛跟任何非温软非亲属的女性说话,温软应当第一时间来到秦盛身边,为他赶走那些苍蝇。”   第52条“秦盛如果生病了,温软应当有求必应,对他照顾有佳,要知道生病的人可是最最脆弱无助的。当然,要是温软生病,秦盛也会如此。”   第89条“想做任何事情就大胆去做,只要你开心就好,出了任何问题,我帮你兜着,秦盛永远是你坚强的后盾。”   第102条“秦盛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要求跟温软发生亲密接触,温软不得拒绝,这是爱的表现,当然温软也相同的权力。”   第133条“秦盛发脾气的时候,温软不能不理他或者跟他对着来,应该用美人计让他去去火,必要时可以来个霸王硬上弓,秦盛甘之如饴。”   第167条“温软有任何困难都应该第一时间告诉秦盛,要永远依赖信任秦盛,要知道,信秦盛,得永生,你值得拥有!”   第181条“为了家庭的和睦,为了婚姻的幸福。温软每天必须跟秦盛来个早安午安晚安吻,记得是深吻,最好是法式舌吻。”   第193条“没有秦盛在身边的时候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守身如玉。不可穿着暴露,让别的男人有可乘之机。”   第200条“秦盛不乖的时候,温软必须有耐心的教导循循善诱各种□□,绝对不可以讨厌他。记住秦盛是世上最爱你的人,没有之一。他任何时候都是爱你的。”   第315条“秦盛怕打雷,所以请美丽大方的秦太太务必在每个打雷的夜晚用温柔的身体去呵护他,也就是ooxx”   第334条“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不开心的事,温软都不可以离家出走,没有温软的秦盛会孤单。”   第367条“秦盛不会游泳,所以温软只能在家里穿比基尼给他一人看,绝对不可以去沙滩穿给别人看,后果自负。”   第400条“如果你不开心,以上全部作废。”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会继续奉上小剧场。今天一口气把文发完好了,后面还有两个小章节。快要说再见了,有点舍不得呢。   ☆、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一天温软正和秦盛在路上走,突然一辆车从他们身旁飞驰而过。   污水溅了温软一身,秦盛巧妙的躲开了。   “按照电视剧里设定,这种时候你不是应当把风衣一掀,拥我入怀,用自己强壮的身躯挡住那些污水,然后我再芳心暗许,之后两两相对视,发展满满的奸*情吗。”   温软愤愤的瞪着秦盛,撅着嘴巴说。   “是吗?   第一,友情提示一下,电视剧永远都是假的。   第二,实在是太脏了,我为什么要帮你挡污水。   第三,我身上穿的是体恤,不是风衣。   第四,我身躯确实强壮,但它不是拿来给你在这种肮脏的街道上挡水的。   第五,我对你没有任何性*幻想,何来发展奸*情一说。”   某人一身洁净无瑕,长身玉立,跳开温软两米远,生怕她身上的脏水传到了自己身上,一副傲娇的不得了的模样。   “。。。开个玩笑都不行,话说你要是对某人有性*幻想了就会和她发展奸*情吗?”   温软八卦之火熊熊燃起,真的很想知道他秦盛这样高冷傲娇变态的人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模样。   “不会。”秦盛脸上满是不屑。   “那要是对某人有了性*幻想,你会怎么办?”温软仍旧不死心。   “很简单啊,我会上前问一句,愿意和我做*爱吗?”   秦盛一副这种问题还需要问的那种狂拽酷炫屌炸天的表情。   “。。。”   温软已被这句话击中红心,倒地不起。很想劈开他那华丽的头颅,看看里面脑回路是怎么长的。   “那你成功过几次?”   温软打破砂锅问到底,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两次。”秦盛思忖了一番。   “那你总共问过几次?”   原来还真有人愿意,尼玛再怎么帅萌多金也不能接受啊,一看就知道这人脑子不正常啊,温软腹诽着。   “三次。毕竟能美到让我有性*幻想的没几个。”   秦盛冷冷的瞥了温软一眼,一副你以为我谁都会要,本大爷我还不稀罕的贱样。   “好吧,那你成功率还挺高的。”   温软嘴角已经开始抽搐着,特别想仰天长啸,‘这到底是人性的毁灭,还是道德的沦丧。’   为毛这种宇宙无敌,火烧不掉,水淹不死,只能靠吐口水脏死他的人怎么就能获得美女的青睐了。   “凑合吧,真算起来其实没一次成功的。”秦盛仰头想了想,觉得事实并不令人满意。   “为什么?难道是人家美女突然发现你那方面不行?”   温软脱口而出,目光下意识的就飘到了秦盛腿根处。一副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变态了,原来是多年来的兽*欲得不到满足的模样。   “其实你垂涎我身体很久了吧,不然刚刚那副失落的表情是怎么回事?”秦盛挑了挑眉,目光潋滟,调笑着。   “。。。”尼玛,这明明就是高兴啊高兴,你哪只眼睛看出我有零星半点的失落了。   “我身体状况良好,只是她们太不配合了。”秦盛开始解释原因,一副苦恼的样子。   “为什么不太配合?莫非。。。”   莫非你这个变态要练什么高难度姿势。。。一想到这里,温软就一副嫌弃的模样,嘴里发出啧啧声。   “我不过就是要她们去医院检查一下妇科,看有什么妇科疾病没有。回来给我个报告就行,但她们竟然不乐意。   我都说了看病的钱我出,不是嫌弃,只是不能容忍别人太脏了。   其实有个女人答应我了,后来她确实去了医院,检查报告也给我看了,并没有病,但最后还是没成功。”   是个人都不会愿意好吗!温软当场血溅三尺,真想喷秦盛一脸血。   这种禽兽不如的事他竟然也做得出来,这心理不是一点半点的毛病,真真是奇葩中的战斗机,贱人中的VIP。   在心里得出个结论,珍爱生命,远离秦盛。   但世界上竟然还真有女人愿意为他去医院检查,看了金钱真是个好东西啊。   至少她温软是不相信哪个女人会这么自甘堕落,自虐自残喜欢上他秦盛。   “后来为什么没成功?”   都能去医院坚持了,为什么还是没有坚持下来,难道是他秦盛还有更贱的招。   “后来我要求她先去洗浴,她洗了一会儿就出来了,还不到半个小时。   由此可见她平常必定是个不讲卫生的人,试问这种不讲卫生的人,我能和她发生密切的性关系吗。”   秦盛说到最后尽是鄙夷,活脱脱一副全世界就我最干净,就我最香香的表情。   温软真想一头撞死他,这种贱人果然是万年不遇的变态啊。   她很想知道那个女的当时是怎么忍住没朝秦盛脸上吐口水的,丫的要是自己,就把他扒光了衣服吊着打,然后再扔到垃圾堆里去。   她想要是告诉秦盛自己洗澡从来不会超过十五分钟,会不会因此被他开除。   “那胆敢问一句你平常洗澡洗多长时间?”温软斜着眼细细的打量秦盛,非常好奇这个问题,她猜测少说一个小时。   “至少一个小时吧。”   还好比较正常了,温软松了口气,生怕他刚刚会说出什么惊人的数字。   “不过我一般一天洗四次澡。”秦盛随口说了句。   某人再次血崩,尼玛你身上是沾了屎还是咋地,需要一天洗那么多次澡吗,你不知道西北地区缺水,人家一年才洗一次澡吗,太败家了,每年上交的水电费得多少钱啊!   不得不说这是她所有工作中看似最轻松,薪酬最高的,但实在是每天都得带着抗压药,时刻保持着一坨金刚不坏之心,不然分分钟被秦盛虐得个脑溢血,半身不遂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在前面写的,结果忘记放上去了,就在后面当小剧场吧,环境设定的是,当时温软还只是个小助理的时候,那时候两人还没有相爱。   ☆、后记   首先在此鸣谢一直在追我文的几个好姑娘,大约是三个人,给我留言的就你们三,真的很感动,如果不是你们,这个文也许我会因为没人看,写一半就放弃了。   这是我第三本完结的长篇,终于超过二十万字了,以前写文都太赶,只有十几万字,这次沉住气了,坚持以后的文都要超过二十万字。今年四月份才开始写文,到现在也不过半年多的写文历史。但真的很喜欢写故事,看的人不多,也没任何钱赚,就是个人爱好,为的就是有读者留言,发表她们的看法。   我一向写文不喜欢列大纲,就是随心所欲,边写边想剧情,所以剧情可能逻辑性不那么强,很多不好的地方,大家随意吐槽,不要打脸就好。   刚开始是为秦盛写这个文的,想写个又萌又贱的男主,可惜没塑造成功,无意中将宋初捧出来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所有的文,自己都会为男主写文,最后却爱上了男二,真是作死。   本来想让宋初死的,奈何一想到第一篇古文把周墨写死被人骂了,再也不敢写太悲的文章了。   刚开始写碧沉的时候,很忐忑,生怕一个没写好,大家就会觉得她配不上宋初,相差十二岁,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但写宋初的时候,总觉得他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于是就自作主张的给他编了一段暗恋的苦逼故事。   下篇文是《秦时有孟来》,这篇文和《贱萌先生》是同时写的,目前已写到二十多万字,跟贱萌先生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希望大家有空去看一下,可以看一下楔子和文案,不喜欢的话也好早早放弃,喜欢的话可继续追哦,我会日更的,质量有保障。   最后,祝愿所有的读者朋友,此生长安,希自珍重。 作者有话要说:  秦时有孟来,已经连载了,欢迎光临。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